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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炉安全操作规范

2024-07-16 阅读 6552

1、电炉操作工首先必须熟悉电炉的操作使用说明,了解电炉的各种性能,使用范围,安全常识,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2、电炉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各电路系统,冷却水路系统,气路管道是否安全正常。操作开关按钮是否灵敏。如存在安全隐患,严禁开炉。

3、电炉操作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手套必须要有绝缘防护。佩戴安全帽和高温辐射眼镜,脚下垫绝缘垫,以防触电或烫伤。

4、电炉的加热元件和电功率要做到定期的检修和调整维护,以确保电炉对工作的加热质量和较高的生产率。

5、电炉冷却水循环系统要做到经常的检查和维护,避免管道堵塞损坏加热元件和感应铜管。循环水温度要做到有效地控制,夏季水温一般控制在25-35之间,冬季35-50度之间,这样有利于提高电炉的加热效率和使用寿命。

6、电炉在升温过程中要缓慢升温,严禁超出额定极限温度。如发现升温不正常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正在工作中出现故障,切断电源后,必须等电炉降温20-30分钟后,才能关掉冷却水路。避免热胀冷缩造成水管或感应铜管的破裂现象。

7、电炉炉膛内的氧化铁皮和其它杂质要经常的清理。清理炉膛时不得用尖锐的物品,以免造成炉壁损坏,导致触电或损坏感应铜管。

8、电炉在装料,出料时不得用力过猛。严格控制好升温时间,严禁出现锻坯过烧或温度过低的现象。确保锻坯正常的始锻温度。

篇2:电炉熔化工安全职责范文

1.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熔练中注意残渣的侵蚀情况,严重时应摇炉修补或出钢,炉壳钢板发红时应立即出钢.

2.避免钢水流到倾斜机构上影响出钢.

3.出钢时将电极提起、切断电源,并注意炉的倾斜角度,切勿超过最大限度.

4.出钢坑及渣坑要经常保持干燥.渣坑、渣桶要经常清理.

5.所需工具不可乱放,经常检查冷却水循环情况.

6.在钢水中加铝时勿用含镁合金.熔炼过程中加料时,炉料必须预热,以免引起爆炸.

7.钢水包漏钢时,应将钢水自炉嘴流回炉内,或注入预置的大平钢锭模内,防止钢花伤人.

8.修理炉顶或电极时必须断电,注意不要烫伤.

9.在炉内搅拌或取样时,切勿倒在潮湿处以防爆炸.

10.如出钢口冻结,无法打开时,要用氧气烧割.氧气瓶须放在10米以外,并不得受外热和撞击,以防爆炸.

11.熔渣和废钢未凝固时不得放在信道上或浇水冷,却以免爆炸.

篇3:电炉安全管理措施规定

用电加热实现预期工艺目的(如物料的冶炼、熔化、加热、热处理、烧结、烘干等)的电热设备。在作业时具有一定的危险存在,为了让大家更好的进行电炉作业,下面提供了电炉安全管理措施的资料,供参考。

1设备与相关设施

1.1电炉的最大出钢量,应不超过平均出钢量的120%。

1.230t及其以上的电炉,均应采用高架式布置,并采用钢水罐车出钢。

1.3电炉倾动机械应设零位锁定,电极升降应有上限位锁定;电炉炉盖升降与旋转、电极升降与旋转、炉子倾动等动作的机械之间,应设有可靠的安全联锁;电炉液压站,应在断电事故情况下仍能完成一次出钢动作。

1.4根据GBJ16的规定,额定容量大于或等于40MVA的电炉变压器室,应设置CO2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1.5氧气阀门站至氧燃烧嘴和碳氧喷枪的氧气管线,应采用不锈钢制作,并应在软管接头前焊接长1.5m以上的铜管;氧气阀门站应遵守本规程9.2.12的规定。

1.6设在密闭室内的氮、氩炉底搅拌阀站,应加强维护,发现泄漏及时处理;并应配备排风设施,人员进入前应排风,确认安全后方可入内,维修设备时应始终开启门窗与排风设施。

1.7采用煤气烧嘴时,应设置煤气低压报警及与之联锁的快速切断阀等防回火设施,还应设置煤气吹扫与放散设施。

1.8水冷炉壁与炉盖的水冷板、Consteel炉连接小车水套、竖井水冷件等,应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出水温度超过规定值、进出水流量差报警时,应自动断电并升起电极停止冶炼,操作人员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然后恢复供电。

1.9竖炉、Plus2000炉、Consteel炉的废钢预热段废气出口,以及Korfarc炉炉盖弯管出口,应设置废气成分连续分析系统;废气中的氧与一氧化碳超过规定值,燃烧室中的点火烧嘴便应工作,并供入适量空气,使排出废气继续完全燃烧。

1.10电炉直接排烟除尘系统的设计,应遵守GB6222和GB9078的规定,系统中应有泄爆措施。

1.11竖炉的竖井移动与停留区域下方空间,不应设置阀站等有火灾危险的建筑物,不应有电缆架或易燃管线穿越,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Plus2000炉废钢预热的预热料篮旋转区域下方空间,不应有任何易燃物;料篮旋转时,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

1.12Consteel炉废钢传送带,两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0.9m的安全走道。传送带支架下方,不应有人员通行;若有道路通过,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1.13电炉供电设施及其各部位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有关电气规程、规范的规定;炉壳与电极、炉盖升降装置,应可靠接地。供电设施附近,不应有易造成短路的材料与物件。

1.14炉后出钢操作室(或操作台)应设在较安全的位置,其正对出钢口的窗户应有防喷溅设施。操作室出入口应设在远离出钢口一侧。炉下钢水罐车运行控制应与电炉出钢倾动控制组合在一个操作台上,以便协调操作。电炉出钢倾动应与炉下钢水罐车的停靠位置及电子秤联锁,出钢水量达到规定值,电炉回倾到适当位置后,钢水罐车方可从出钢工位开出,以保证出钢作业安全。

1.15偏心炉底出钢口活动维修平台,只有在电炉出钢完毕回复原始位置,方可开向工作位置。

1.16炉前喷粉设施与电炉热喷补机的发送罐,其设计、制造、验收与使用,应符合压力容器规范的规定。

1.17直流电弧炉水冷钢棒式底电极,应有温度检测,应采用喷淋冷却方式,避免采用有压排水方式。炉底冷却水管,应悬挂设置,不应采用落地管线,以防漏钢时酿成成爆炸事故。

1.18应在电炉炉下不同厚度的耐火材料中设置温度测量元件,当某特定测量点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停止冶炼,修理炉底。

1.19电炉炉顶维护平台应设安全门,人员进入时,安全门开启,电极电流断开,电炉不会倾动,炉盖不会旋转。

1.20采用铁水热装工艺的电炉,应能正确控制兑铁水小车的停车位和铁水罐倾动的速度与位置,防止造成跑铁事故。

1.21采用炉前热泼渣工艺的电炉,热泼渣区域周围的建、构筑物与地坪、上方的管线或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作业区内积水酿成爆炸事故。

1.22采用活动炉座的电炉,应由一台吊车吊运;因条件限制只能用两台吊车抬运时,应采取措施,保证作业安全。电炉的修炉区,应设置炉壳底座(或支架)、修炉坑或修炉平台。

1.23电极连接站,应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以防红热电极灼伤人员或损坏周围设施。

2生产操作

2.1电炉开炉前应认真检查,确保各机械设备及联锁装置处于正常的待机状态,各种介质处于设计要求的参数范围,各水冷元件供排水异常现象,供电系统与电控正常,工作平台整洁有序无杂物。

2.2电极通电应建立联系确认制度,先发信号,然后送电;引弧应采用自动控制,防止短路送电。

2.3竖炉第一料篮下部的废钢,单块重量应不大于400kg;待加料的废钢料篮吊往电炉之前,不应挂小钩,废钢料篮下不应有人。

2.4电炉吹氧喷碳粉作业,应加强监控。当泡沫渣升至规定高度时,应停止喷碳粉。水冷氧枪应设置极限位,以确保氧枪与钢液面的安全距离。

2.5氧燃烧嘴开启时应先供燃料,点火后再供氧;关闭时应先停止供氧,再停止供燃料。

2.6炉前热泼渣操作,应防止洒水过多,以避免积水产生事故。

2.7电炉通电冶炼或出钢期间,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不应登上炉顶维护平台,不应在短网下和炉下区域通行。

2.8电炉冶炼期间发生冷却水漏入熔池时,应断电、升起电极,停止冶炼、炉底搅拌和吹氧,关闭烧嘴,并立即处理漏水的水冷件,不应动炉。直至漏入炉内的水蒸发完毕,方可恢复冶炼。

2.9正常生产过程中,应经常清除炉前平台流渣口和出钢区周围构筑物上的粘结物。粘结物厚度应不超过0.1m,以防坠落伤人。

2.10电炉炉下区域、炉下出钢线与渣线地面,应保持干燥,不应有水或潮湿物。

2.11电炉加料(包括铁水热装和吊铁水罐)、吊运炉底、吊运电极,应有专人指挥。吊物不应从人员和设备上方越过,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

2.12维修炉底出钢口的作业人员与电炉主控人员之间,应建立联系与确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