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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工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7951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用电压相适应的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放电时必须事先检查巷道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不准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有放电装置的不在此限),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及时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2.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非专职或非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备。

4.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5.电缆管理:

(1)井下电缆要有明显标志。

(2)电缆同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用符合电器性能的矿用防爆设备。

(3)热补后的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4)严禁井下电缆线路中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5)电缆应悬挂整齐,并有一定高度,符合规定。

6.不用的电缆应及时拆除、回收。

7.更换支架时,必须保护电缆不受机械力破坏。

8.送电和停电

(1)使用工作票制度,凡井下停电,检修必须有专人负责。

(2)执行工作许可制度,井下需全部停电检修,必须报矿调度室,在得到许可证后方准停电工作。

(3)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专人监护。

(4)执行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9.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停电;(2)验电;(3)装接地线;(4)挂标示牌。

10.设备必须保持完好,不失爆。

11.收尾工作:

(1)确保电器设备的完好。

(2)整理电缆。

(3)向班组长,接班人汇报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4)整理好工具。

篇2:某矿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职责

1、上班前准备好各项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参加班前会。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到达岗位后,严格进行交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卫生、硐室卫生、绝缘工具、消防器材等交清验明。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3、首先把设备认真巡视一遍,观察各种仪表指示,掌握设备动态,做好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如果不能处理,立即联系电工处理,并汇报机运队、机电科。

4、停电作业时,严格执行谁通知停电,听清停电负责人姓名、时间、停电范围并做好记录,请示机运队、机电科、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

5、停电维修时,要做到验电、放电、打接地线、悬挂停电牌。

6、送电作业时,要听清通知人姓名、时间、地点、电话号码,并进行核对无误后,请示机运队、机电科、调度室得到批准后,并返回工作地点电话通知准备送电,送电时试送二次无异常方可合闸。

7、各种保护装置每天、月按规定时间进行(漏电、短路、过流、接地)等逐项试验,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异常立即通知维修电钳工进行维修。

8、搞好硐室内设备和内部设施的卫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篇3:井下电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程序。

2、对所辖的设备勤检查、勤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失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3、专职或兼职的防爆检查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

4、防爆电气在入井前,必须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的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查部门检验。

6、防爆外壳的维修,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并必须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的检查:

⑴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⑵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的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