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2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在木制或水泥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4低压架空线路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导线。
6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7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8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器具。
9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10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11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2电器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3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4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
篇2:轨道交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无锡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方面: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2、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应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连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与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用电维修工作记录。
第三章临时用电现场布置
第四条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第六条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第七条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第八条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第九条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第十条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第十一条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第十二条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第十三条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第十四条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第十五条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第十六条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第十七条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第十八条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篇3: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收货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