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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厂房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1852

1、停电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特别是要带好眼镜、口罩、手套。

2、不要用摇表测带电的电解槽绝缘。

3、搬运金属件时,要注意两头,防止发生短路。

4、需要母线接地操作时,需通知上级主管和供电部门。

5、停槽时,首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后方可进行。

6、在检修槽上部结构,特别是阳极升降系统,应有切实可靠的安全操作措施,且应备有垫槽上部侧窗的方钢或枕木等。

篇2:工业厂房柱吊装安全技术规定

1柱的起吊方法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定。

2柱就位后,必须将柱底落实,每个柱面用不少于两个钢楔楔紧,但严禁将楔子重叠放置。初步校正垂直后,打紧楔子进行临时固定。对重型柱或细长柱以及多风或风大地区,在柱子上部应采取稳妥的临时固定措施,确认牢固可靠后,方可指挥脱钩。

3校正柱时,严禁将楔子拔出,在校正好一个方向后,应稍打紧两面相对的四个楔子,方可校正另一个方向。待完全校正好后,除将所有楔子按规定打紧外,柱底脚与杯底四周每边应用不少于两块的硬石块将柱脚卡死。采用缆风或斜撑校正的柱子,必须在杯口第二次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时,方可拆除缆风或斜撑。

4杯口内应采用强度高一级的细石混凝土浇筑固定。采用木楔或钢楔作临时固定时,应分二次浇筑,第一次灌至楔子下端,待达到设计强度30%以上,方可拔出楔子,再二次浇筑至基础顶;当使用混凝土楔子时,可一次浇筑至基础顶面。混凝土强度应做试块检验,冬期施工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篇3:租赁承包设施厂房和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1.租赁、承包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应当与租赁、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在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企业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4.对租赁、承包单位各类人员应接受本企业入厂安全教育,遵守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厂纪厂规,以及危害因素和预防、急救措施等。

5.查明租赁、承包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无资质证书和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6.有两个单位以上在本单位承包设施、厂房的,对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7.租赁、承包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本单位应按应急援预案方案进行抢救,并积极配合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