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广场商户档案管理制度
购物中心商户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商户档案资料的编号、分类、整理、保管及借阅工作。
二、职责:
1、营运部经理负责审批档案对内的借阅申请及清单、档案管理的实施工作。
2、营运部指定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适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客户往来信函、装修管理文件,租赁合同、物管合同、转租撤场等相关资料与文件。
四、工作要点:
1、所有商户档案进行编号,一个客户立一个档案袋,分楼层或业态进行存档;
2、所有商户的档案袋应设立目录,并在目录上记载详细的入册内容与时间;
3、任何人借阅商户档案,要办理借阅手续,并通过营运部经理签字方可借阅;
4、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在借阅商户档案时,应向借阅者当面清点好档案袋中的详细的资料,并完成双方交接签字手续;
5、商户档案的借阅,当天须归还,如超过一天时间,须经营运部经理审批同意;
6、商户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按当时借阅时的详细清单进行清点完整无误后,双方完成交接手续;
7、档案管理人员,应每半年对商户档案进行清查与整理,每年年底应对商户档案进行归类存档。
篇2:某商场商户装修施工规定
为确保各商户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商场的装修行为,保持商场的正常营运,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敬请各装修施工队遵照执行
一、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前必须按照装修方案中的《装修现场围板效果图》将装修现场隔离。
2、所有施工人员需凭《装修工作牌》入场,并要求衣冠整洁,否则商场管理人员将拒绝其入场或清理出场。
3、商场内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睡觉、煮食。施工人员只能在其施工场地工作,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将罚款200元。
4、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废弃部件的拆除以及装修材料的大件进出,只能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同时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进出材料必须登记。
5、若需进行锯木版、打冲击钻、刷油漆等易产生大噪音、大灰尘以及有激性气味的工作,请提前作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或到商场后门外进行。否则罚款300元。
6、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采用袋装堆放在安全位置。装修结束后有施工队自行清理干净。垃圾乱堆乱放甚至不清理干净者将处于200元罚款。
7、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商场任何设施和物品。退场时必须接受防损部门的检查,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
二、消防管理:
1、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说所用材料需进行适当防火处理。
2、对于天那水、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用后妥善处理。
3、商场内禁止一切易产生火花、烟雾以及明火的作业。若确实需要,必须事先向工程及防损部申请,在研究可行的情况下由工程及防损部人员在现场监督时进行。违者重罚500-1000元。
三、工程要求:
1、专柜的装修均不得影响或损坏商场的空调风管、配电主干、消防设施等原有设施与设备。天花、地板若需要更换的必须事先审批并在施工工程中不得影响邻近部分。
2、花上需吊装物件的(包括吊天花),必须采用吊杆将承重部件固定在楼板上,不得直接安装在天花板上。天花上不得留有任何杂物。
3、用的电线、开关、插座、灯具、等必须有标明生产厂家、注册商标及CCC认证。
4、一专柜必须在合适位置(不准在仓库)安装一配电箱,用于控制专柜射灯等效果照明。基本照明和插座电源由空调房电箱控制。
5、有电线必须采用2.5mm2以上有出厂标志的国标电线。电线必须穿管布置,任何部分均不得外露。天花上管线布置必须横平竖直,主管使用PVC硬管,进入灯具部分可用软管,在交叉部位使用PVC三通,对接部位使用PVC直通。电线颜色按相线(黄、绿、红)零线(黑色)、地线(黄绿相间)的标准色区分开。
6、灯具安装必须牢固,并与衣物之间有一定安全间距。天花上的灯具需要用铁线吊装。
灯箱内部需使用防火材料,并预留散热孔。
7、灯必须安装配套支架,电子整流器密封于该铁壳支架内部。石英灯使用铁壳整流器接12V卤素灯,不得使用220V灯杯。
8、必须严格按审批过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改动,若确有所需必须先报业务部审批。
篇3:商户管理制度结算制度
商户管理制度
一、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服从商场统一规定。
二、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具体细则见专柜人员管理)。
三、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四、为了节约成交时间,提高销售效率,本商场实行明码表价,禁止讨价还价;
五、本商场严格禁止商户私收货款等走单行为,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当月内累计发生二次走单或私收货款的,本商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六、举报规定:凡对走单、私收货款行为进行举报的顾客,持商品举报,一经证实,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200元的奖励并且所购商品免单。
七、柜内照明费:公共照明由商场统一负担,二次用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行。
八、商户之间相互有争议,应和气协商,拒绝争吵,解决有困难,应找商场管理人员帮忙处理。
九、商户经营商品应符合商场整体定位与档次,禁止“三无”产品上架。
结算管理制度
一、结算流程说明
1)、商场规定每月15日、30日为结帐日,按合同约定商场与各商户结算当期的货款。
2)、各商户在每月16日、1日到商场财务部领取对帐单。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对帐单之日起5日内与财务对清账目。如到时无法对清,本月账款移至下月结算。
3)、本商场每日早晨与各商户就上一个营业日的销售进行对帐,商户必须认真严格对清每日账款,如因总结算金额不一致导致结帐延误,后果由商户自负。
4)、双方对帐清楚后,商场将应结款项打至商户银行卡上或发放现金。
二、结算的一般原则
1)、销售、单位产出排名靠前的品牌,优先结算。
2)、属商场的代表性品牌优先照顾。
3)、能与我商场友好合作、互谅互让、共创优异业绩的商户,优先结算。
4)、新入驻品牌予以优先照顾。
5)、有培养前途的品牌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