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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场店员勤务须知

2024-07-16 阅读 6022

E商场店员勤务须知

一、出勤

1、按时出勤,避免迟到,以良好的心情准备上岗。

2、到达后,应签到或打出勤卡。

3、上岗后,首先与同事打一个招呼,为当天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气氛。

4、正式营业前,将自己所属工作地清扫干净。若有剩余时间,应协助其他同事。

5、尽量参加早会,并熟记上级指示要点。

6、如果迟到,应向负责者讲明理由。

二、胸卡

1、胸卡是企业职工身份的标志。店员为佩戴它感到自豪和肩负重任。只要在岗,就应端正地挂在左胸部。

2、如果胸卡丢失,应立即报告总务部,并补领新的胸卡。

三、仪态

3、店员的仪表仪态是教养和素质的表现,所以在工作中应时刻注意,不能懈怠。

4、应保持发型整洁,避免留怪发型,脸部、指甲应保持清洁。

5、男子严禁蓄留长胡须。

6、女子应以淡妆为主。化妆应在化妆间进行

四、礼仪

1、同事之间也应保持恰当的礼仪。

2、同事间打招呼时,不应直呼其名,应加“先生”或“小姐”。严禁称外号或爱称。

3、与正在交谈的人谈话时,不能随意打断,要等间歇后,再打招呼。

五、身体

1、时刻注意保持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沾染不良嗜好。

2、定期参加体检。

六、工作态度

1、工作中必须勤奋、自觉、负责和诚实。

2、尊敬上司,依赖与关心下属。

3、既不阿谀奉承,诌媚于人,也不狂妄自大,孤芳正赏。应相互尊重对方人格,尊重他人劳动。

4、学习冷静处理问题,能够控制自己情绪,保持理智和清醒的头脑。

5、善于虚心听取他人意见,虚怀若谷,宽于待人。

6、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七、语言表达

1、使用普通话,表达力求简单明了,易于理解。

2、讲话时,要稳重、明快、自然、落落大方。

3、污言秽语不仅有损于其人格,也影响企业形象。

4、在同事和熟人面前尤其要注意语言美。

5、高声喧哗,会影响他人。与对方谈话,不能影响第三者。

6、与工作中的同事谈话,要等其工作告一段时才能进行。

7、根据对方身份和场合,正确使用尊称。

8、把讲话表情、效果、音色、音量等正确地结合起来。

八、工作

1、准确地把握企业的经营方针,勤奋、诚实地干好工作。

2、为自己的工作而自豪,有使命感和责任心。

3、在工作中始终高标准、严要求。

4、工作应在“诚信、微笑、高效”六字上下功夫。

5、工作要有计划,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6、对工作中的问题,要敢干向上司反映。

7、工作中要善于体谅对方,相互合作,共同提高。

8、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扩大知识面,精通专业。不断积累,不耻下问。

9、乐于接受上司和同事的检查和监督。

九、接受任务

1、准确把握任务,不能心存疑问。

2、任务要点应作好记录,以免遗忘。

3、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任务。

4、完成结果要有汇报。

5、若不能按期完成,要向上司汇报。

十、面对顾客

1、永远把顾客放在第一位。对所有顾客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以热情、周到、亲切为宗旨。

2、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与顾客争吵。

3、面对顾客咨询时,即使与本人无关的问题也要耐心回答,不能推倭。

4、顾客询问商品布置、休息处、厕所、电话等问题时,要详细回答。

5、店铺内顾客专用设施,除陪伴或接待顾客外,一般不准使用。

6、当顾客生病或负伤时,店员应协助送到医务室或医院。

7、发现迷路小孩时,应首先帮助寻找其临护人。要不成,应安置好小孩,然后请有关部门协助查找。

8、发现遗失物品时,应迅速至保安科。

十一、办公室守则

1、办公室必须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取笑打闹,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2、本人的办公桌、公用文件柜、书架等到应保持整洁。室内脏乱不堪,是工作能力差的直接表现。

3、工作时间慎讲与工作无关的话。

4、办公桌上只存放常用物品,其他物品不能堆放在桌上。

5、抽屉中的物品应存放整齐,私人用物品一般不能放入。

6、公用物品使用完毕后,应马上归位。

十二、通道、走廊和楼梯

1、应礼让顾客,不妨碍顾客通行。

2、应快步疾行,不准勾肩搭背和嬉笑打闹。

3、不能在通道、走廊和楼梯上站立交谈,造成顾客通行困难。

4、因为急事而在顾客之间穿行而过时,应道一句“对不起”。另外,不管事情多急,都禁止大步横冲直撞。

5、在通道、走廊和楼梯上发现纸屑、杂物、发货票等,应立即捡拾起来。

十三、离岗

1、除休息时间外,尽量不应因私事离岗。

2、确需离岗外出时,要向主管者讲明事由、去处和所需时间。

3、离岗前,要收拾好办公桌,将椅子推入桌子。

4、手头工作暂告一段落时,方可离岗。

十四、用餐、休息及吸烟

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职工用餐采取轮换形式。无特殊情况下,一般应在职工食堂就餐。

2、因工作需要,休息也可采取轮流形式。

3、在休息时间内,职工可以自由活动。

4、吸烟者应在固定场所吸烟,并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5、不允许边吸烟边散步。

十五、会友

工作时间会友,应在会客室或休息室进行。应注意不要占用过多时间,以免影响工作。

十六、外出

1、外出之前,应详细考虑办事内容、交通路线、所用时间等,若带文书外出,应事先整理好,以防遗忘与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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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出之前,必须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好。

3、如在外出后,有预定来访者,应妥善安排好后,再外出。

4、外出后,因情况变化而不能按时归来时,要与单位取得联系。

5、公事办完后,应立即回单位。

6、不论是因公或因私外出,都要事先征得单位主管同意。

7、公事办完后,只要在下班前能赶回单位,就应回单位述职。

8、上班前外出,若来不及与单位联系,回单位后,应向主管人员汇报。

十七、休息、休假、倒休和缺勤

1、在休息日,职工应静心休息,以保证以充沛的体力和精神,适应休息后的工作。

2、休假和倒休之前,必须向单位主管申请,与同事打招呼。

3、因身体或其他原因而缺勤时,必须及时与单位主管联系。

4、因事不能履职造成的工作中断,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因病缺勤7日以上,要出具医师诊断证明。

十八、公告

单位公告栏涉及的是与职工勤务有关的通告,职工应经常留心阅览。

十九、公私之分

1、在工作时间,不能因私事影响正常工作。

2、除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因私外出。

3、私人信件、电话和会友,都会影响正常工作,职工应自律自重。

4、注意不能把单位信笺纸、信封及其物品,挪作私用。

5、不能调用下属为自己办私事。

6、对同事和客户的馈赠、借贷等,应谨慎从事。

7、私自挪用单位金钱和物品,属违法行为,应绝对禁止。

二十、物品的使用

1、各类器具、办公用品等到属企业财产,应同私人财产一样,倍加爱护。

2、养成节俭良,一笔一纸都不能浪费。

3、各种开关应注意关闭,做到人走灯关,手离水闭。

4、在丢弃废品时,应三思而后行,尽量物尽其用、变废为宝。

二十一、私人物品

1、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尽量不要带到单位。

2、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能随意乱放。

3、私人大件物品带动出入单位,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主动接受有关人员的检视。

二十二、下班

1、营业结束后,要等顾客离去,整理完内务后,方可正式下班。

2、对手头工作应加以整理,以便翌日继续工作。

3、各单位公用钥匙及有关物品应交值班员保管。

4、注意关好门窗。

5、注意检查电器、保险箱等要害部位。

6、下班前,考虑一下明天工作。

7、因特殊原因,须早退时,应向主管者申请。

8、下班后,应注意好好休息,以便翌日更好地工作。

篇2:交警大队勤务考核量化及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勤务制度,提高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人民警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考核规定,结合本队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勤务考核遵循公开、平等、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单项量化考核与总体评价相结合。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全体民警。

第二章考核项目

第四条考核项目分为出勤情况、业务成绩、警容风纪三类,以月为周期进行考核。

第五条出勤情况分为全勤、缺勤两种。

(一)全勤:无任何缺勤记录。

(二)缺勤:缺勤考核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迟到:超过上班签到时间未到岗位的为迟到;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的为早退;

3、脱岗:工作时间离开岗位或管段的为脱岗;

4、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为旷工;

5、事假和病假:按考勤记录计算。

第六条业务成绩。按中队领导、外勤民警、内勤民警三类分别考核。

(一)中队领导考核项目

1、与所带班民警工作成绩挂钩,实行连带责任;

2、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

(二)外勤民警考核项目

1、管辖路段总体评价,以队领导民主评议为准;

2、管事率。以中队记录所执行的纠处违章数为准(包括暂扣各种违章车辆、*、当场处罚和记分法律文书等)以当月应出勤天数计算日平均管事率;

3、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

(三)内勤民警考核项目

1、完成正常业务总体评价,以队领导民主评议为准;

2、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

第七条警容风纪。违反警容风纪以各级公安督察纠处并通报的为准,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次月不累计。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出勤情况以中队考勤记录本统计数据为准;

业务成绩实行工作日志,当日日志内容由民警个人填写、内勤核对、带班领导审批后存档,每月累计一次;

警容风纪以各级公安督察书面通报为据,每月累计一次;

第九条勤务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进行一次,并在次月上旬之内完成,及时进行奖惩。

第十条勤务考核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各项考核项目分值分别为:

(一)考勤分值15分;

(二)业务成绩70分;

(三)警容风纪15分。

第十一条出勤分值计算方法:

(一)全勤15分;

(二)缺勤扣分值分别为(扣完为止):

1、迟到:每迟到一刻钟扣0.5分;

2、早退:每早退一刻钟扣0.5分;

3、脱岗:每脱岗一刻钟扣0.5分;

4、旷工:一次扣15分,并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5、事假:当月累计超过应出勤员天数1/2的扣15分;

6、病假:当月累计超过应出勤天数1/2的扣15分。

第十二条业务成绩分值计算方法:

(一)中队领导

1、每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达到10天的记20分,每少一天扣2分;

2、纠处违章日平均数达到5个以上50分;3―4个30―40分;1―2个10―20分;平均达不到1个为0分;

3、所带班民警考核不及格人数达到1/2以上,实行连带责任,取消带班领导当月考核资格。

(二)外勤民警

1、每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达到20天的记20分,每少一天扣1分;

2、纠处违章日平均数达到5个以上50分;3―4个30―40分;1―2个10―20分;平均达不到1个为0分;

(三)内勤民警

1、每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达到10天的记20分,每少一天扣2分;

2、纠处违章日平均数达到5个以上50分;3―4个30―40分;1―2个10―20分;平均达不到1个为0分;

3、内勤业务工作造成重大失误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第十三条警容风纪计分办法,被公安督察通报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次,按总得分数依次为:

(一)总分90分以上,为一等;

(二)总分80―89分为二等;

(三)总分70―79分为三等;

(四)总分60―69分为基本合格;

(五)总分5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当月内有以下行为之一,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一)旷工一天;

(二)被公安督察通报3次以上;

(三)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四章奖励

第十六条奖励以通报表扬和经济鼓励相结合。

(一)对给予奖励的人员在中队全干会上通报表扬;

(二)经济上按等次发放当月勤务考核奖金。

第十七条按照考核成绩,每月对获得一、二、三等成绩的民警进行奖励,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基本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予奖励;

第五章处罚

第十八条对缺勤和业务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实行单项处罚和总体评价处罚相结合办法。

第十九条单项处罚,对当月有以下缺勤的民警给予扣发工资,扣发额分别为:

(一)迟到:以一刻钟(15分钟)为一个时间段,迟到一刻扣发工资5元;每增加一刻加扣5元;

(二)早退:以一刻钟(15分钟)为一个时间段,每早退一刻扣发工资5元;每增加一刻加扣5元;

(三)脱岗:以一刻钟(15分钟)为一个时间段,每脱岗一刻扣发工资5元;每增加一刻加扣5元。

(四)旷工:每天扣发工资100元;

(五)事假、病假按上级规定办。

第二十条总体评价分值为不合格的,扣发当月劳保、津贴。

第六章监督

第二十一条勤务考核遵循公开、平等、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单项量化考核与总体评价相结合。同时接受民警和上级领导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勤务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中队内勤对每月勤务进行汇总,形成勤务统计总表;

(二)中队领导集体对全中队勤务工作进行民主评议,量化计算民警个人得分值;

(三)评分结果提交中队全干会通报后方可通过;

(四)报大队领导审批进行奖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中所指应出勤天数以当月考勤报表为准,遇保卫工作、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不计在内。

第二十四条本暂行规定中除注明“不含”以外,均包括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暂行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篇3:保安勤务制度办法

一、交接班制度

1、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因故不能执勤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上岗前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着装,携带执勤用品,准时接班。

3、交班: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交接时双方先行敬礼,然后边注意观察,边做交接班事宜。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交代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移交勤务登记薄,双方签字备查。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当班者不能离开。

二、请示报告制度

保安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的向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请示、报告。对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详细记录。

三、“三级”查岗制度

驻勤单位保安组织负责人或指定的勤务检查人员,负责对保安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勤务检查的内容以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主。对勤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应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分公司领导每月一次,各队管理人员每周一次,巡逻小分队每周两次,对所辖区域岗点,定期巡查,有关情况依据《人防分公司督察管理办法》实行奖惩。

四、勤务登记制度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如《值班日志》,包括交接班、请示报告、勤务检查等主要内容,重点登记“三级”查岗情况。《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包括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根据各单位情况,白天可办理《临时出入证》或电话预约,夜间建立巡逻登记,确保重要部位的安全。

五、“三级”例会制度

一是分公司周例会。每周五下午召开,经理主持,副大队长以上人员参加,内容:听取汇报、总结讲评、传达指示、布置任务。二是大队队务会。每月月底召开,大队长主持,班长以上人员参加。内容:收集好人好事、统计考勤、总结讲评、布置任务。三是岗点班务会。每周召开一次,全班队员参加。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指示,总结讲评工作,整改存在问题,研究提升服务质量措施。

六、客户回访制度

人防大队对所辖岗点每月进行一次客户意见征询,分公司每季度对20人以上岗点回访一次。建立登记本,详细记录客户回访反馈意见,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研究整改措施,把双方的关系维系在健康发展的道路上。

七、好人好事奖励制度

在执行保安勤务工作中,对坚持制度、履行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报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抓获盗窃分子的,经查属实的,奖50--100元,事迹见报者奖100--150元;拾金不昧者经失主或客户单位证明属实,奖30--50元,事迹见报者奖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