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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轨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1290

一、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执行下列规定:

项目

作业地段

非作业地段

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

10

20

20

有牵引车

5

15

15

会车

5

10

10

二、洞口、平交道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防护人员指挥交通。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如停放在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等),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限界显示设施。

三、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超车。

2.会车时,空(轻)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下坡车让上坡车,两车厢间安全距离至少为50cm。

3.同向行驶车辆,前后两车间距离至少为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间距。

4.洞内车辆相遇及发现洞内有行人时,应闭大光灯,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

5.车辆起动前,应进行僚望与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6.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四、洞内车辆行驶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行人在人行道上走。

2.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

3.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五、洞外卸碴点路面应保持4%的上坡段和在碴堆边缘内80cm处设置挡木口。

六、洞内道路应加强养护,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七、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或专人指挥。

篇2: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安全管理制度

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司机驾驶证,否则不允许驾驶胶轮车。

2、胶轮车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在确保所有部件完整有效后方可驾驶。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灭火器,严禁在没有照明,红尾灯的情况启动车辆。4、开车前必须按响喇叭,提醒其它人员,严禁在喇叭未鸣的情况下启动车辆。5、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6、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8、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9、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10、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1、胶轮车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行人,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2、胶轮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数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瓦斯浓度超过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车运行。3、胶轮车载人时,所有乘员均需坐在客厢座位上,严禁坐在其它设备上。4、上坡或者下坡应采用低挡缓慢行驶。5、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它物体。当行驶途中因故障停车,需用其它胶轮车拖车时,必须执行专项措施,并采用专用的拖车装置。6、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7、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8、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9、司机停车离开驾驶室前,必须按规定释放停车制动回路和方向盘控制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三)停车安全管理制度1、在井下装卸货物时必须制动锁车,但不熄灭车灯。2、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容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或车队,通知其它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3、停车时,要确保停在安全地段,并停靠在距人行侧帮部20cm以外,确保行人通行畅通的地方。4、停车时,应将车的驻车制动手柄拉到有效位置、换挡手柄处于空挡和柴油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

5、若在上下坡停车时,一定要在轮胎后加楔垫楔住或把车辆开进煤柱中间位置。6、在下坡、平路停车时,合理操作制动阀,确保能够有效制动。7、当司机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要把操纵阀杆当扶手。(四)装卸车安全管理规定1、胶轮车在装料运输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宽、超高、超载运输,严禁人货混装。2、胶轮车在装卸材料或其它货物时,必须制动锁车,不得熄灭车灯。3、在运送大件、重型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运输线路状况;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4、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5、装大件物料时,应先在顶板施工两根以上的专用起吊锚杆。用手动葫芦进行起吊时,必须首先对起吊锚杆牢固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起吊。6、卸大件物料时,应使用专用起吊锚杆,用手动葫芦进行起吊。7、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8、卸料地点距工作面需大于50m。(五)车辆会车1、必须在指定的会车硐室(地点)会车,非会车地点严禁会车;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5米;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内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5、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六)收尾工作工作结束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

篇3:X煤矿无轨胶轮车爆炸物品运输安全措施

根据刘家峁煤矿井下生产需要,为了确保爆炸物品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可靠的运输爆炸物品,根据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胶轮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具备较丰富的开车经验。

2、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行驶巷道的断面、坡度、长度、名称、弯道弯曲半径、巷壁安装物等有详尽的了解,以便在运输爆炸哦物品的路线上,对路面情况做到熟悉了解,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3、因为无轨胶轮车运输爆炸物品需精神高度集中,患有防碍安全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4、胶轮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入井运输。

5、胶轮车驾驶员应熟知井下有关运输规程,熟悉整个运输系统中的信号和有关规定:能正确使用各种信号,并具有一定应变能力。

6、胶轮车驾驶员应携带并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系,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7、胶轮车驾驶员开车前必须鸣笛提醒周围人员,停车时必须停在安全位置、按下急停阀且变向手柄处于中位和发动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座位。

8、无轨胶轮车运送爆炸物品时,所载爆炸物品的最突出部分:两侧不得超出车厢外0.6米,前端不得超出车厢1米,后端不得超出车厢2米,距顶板吊挂物突出部分不得少于0.3米,严禁超载,严禁人、物混装。装载物重心尽量和车辆重心保持一致。

9、无轨胶轮车运送爆炸物品时,随车运输人员必须对所载的爆炸物品进行前、中、后捆绑固定至少3道以上,保证不发生滑动、窜出。

10、每次装车,胶轮车运输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爆炸物品的捆绑情况、载重情况,捆绑不合适、不牢靠、超重时,严禁运输。

11、只准在规定的巷道内运送爆炸物品,爆破物品必须装在专用容器箱内进行运送。

12、参与无轨胶轮车运输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严禁任何临时人员参与到运送过程中。

13、运送和装卸炸药人员必须熟悉炸药的性能。

14、运送炸药的无轨胶轮车必须按规定检查和校验,在发现的隐患未处理前不得运送炸药。

15、运送炸药的胶轮车运输队组,必须在车上写上运送炸药危险的字样。

16、用无轨胶轮车运送炸药时,且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和工具,车底上应铺上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炸药箱与矿车周边也要用软质垫层塞紧。炸药箱不得侧放或立放,并且要固定好,防止震动、撞击和甩出。

17、井下运送炸药时,胶轮车运输队组必须安排两人负责运送,并安排一名背药工先行进到卸药地点。胶轮车运输队组的另一名人员负责把炸药装入车内,爆破工在相距10m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监督。安全员钩工、胶轮车车司机必须详细检查胶轮车装车情况,检查无误后,方可由检查人亲自发送开车信号。当炸药经绞车运送到位后,卸药地点的背药工卸完炸药,并把炸药放置在安全地点后,通知装送炸药地点的背药工,方可正常运送其他材料。

18、在运输路线上时,胶轮车严禁与其它车辆相撞击。

19、井下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只有确认运送炸药的巷道内无人行走后,方可开车运送,并且运送中间不得急停或加速。

20、本措施未尽之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