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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9345

(一)装备与检查工作

1、使用前检查电煤钻外壳有无裂纹式破裂,螺丝、缧帽是否松动,插销是否完整。

2、电缆接头要严密结实,如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或断相不准使用。

3、检查综合保护设备是否灵活可靠,如失灵应停止使用。

4、拿电钻时,务必抓提手把或用绳拴好背在肩上,严禁用电缆直接拖拽电钻。

5、检查开关是否灵活好用。

6、准备好已打磨锋利的钻头。

7、检查支柱和顶板情况,要敲帮问顶。如有冒顶危险时要及时处理。

8、检查旋转方向是否倒转,声音是否正常。

9、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线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须绑扎好,系好钮扣,以免被钻杆咬住。

10、电缆必须悬挂好,特别是横过输送机时,要悬吊妥善,以防溜子开动时拉断。

(二)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项

11、打眼时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深度及炮眼角度执行。如有特别变化,应经现场班长同意方可改变。

12、用镐点眼定位,启动电钻用力要适当,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隔一定时间,要把钻杆往外拉一拉,以便排除煤粉。

13、打眼时用力要均匀,不准强推硬压。

14、打眼时应时刻注意溜子的上方,以防被溜子拉下大块煤、矸和其它物料碰伤,在薄煤层横跨溜子打眼时应停溜子,机采工作面打眼时应预防牵引链弹人。

15、禁止在老炮眼内重新打眼。

16、电钻在运转中,若发现启动困难或有其他故障时,应停止打眼,进行检查,以免烧坏电机。

17、由于操作不当或碰到较硬的岩石等原因,致使电钻发热时,应把电钻放在干燥、通风处,待温度降低后再使用。

18、要随时注意电机减速箱、风扇的运转情况。如外壳温度过高时,应停止使用。

19、电煤钻必须用四蕊电缆,接地必须完好,并按规定使用,以保证工作安全。

20、电钻不用时,应把钻杆拔出,盘好电缆,放要顶板完好或指定地点,防止损坏。

21、工作完毕后,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拔出防爆插销。

22、为操作安全,要爱护电钻。各部件如有损坏,要及时更换。

(三)其它

23、电钻出现故障,打眼工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找机电维修工进行检修。

24、机电维修工,应经常主动地和打眼工配合,使电钻处于正常状态。

篇2:机厂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钻工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操作钻床前要检查钻床各部分情况是否良好、防护是否齐全、转速是否合适,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钻床安全运转,完成本班加工任务。

第2条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第3条加强设备维护,按时注油,搞好设备清洁卫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能处理立即处理。

第4条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乱动、乱摸钻床,以防发生机床损坏和人员伤害。

第5条发生事故,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吸取教训,要做好“四防”工作。

第6条搞好安全生产,每班开车前,要开空车试钻床,发现安全装置动作不灵敏、不可靠的应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第7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喝酒、不打闹、不会客、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8条搞好场地环境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整齐。

第9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出现以下情况的,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矿相应制度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操作钻床前,未能细致的检查钻床各部分情况是否良好、防护是否齐全、转速是否合适的情况下,盲目的开启设备作业,对此情况下造成的人身伤害由操作人直接承担。

2、未按相关要求佩戴劳保用品,如戴手套,袖口未扎紧,女工未戴工作帽,思想不集中,小零件钻孔或大零件钻孔未使用虎钳或压板压牢等专用夹紧装置,用手抓零件钻孔.对此情况下造成自身伤害的,本人将承担直接责任。

3、加工零件必须用手添加冷却液时,要用毛刷进行,不得用棉纱绞缠物加冷却液,对此情况下造成自身伤害的,本人将承担直接责任。

4、在没有停车情况下换钻头和调速的,对此情况下造成自身伤害的,本人将承担直接责任。

篇3:打钻工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练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打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完成各项钻探任务,保证施工质量,自觉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

4、打钻过程中认真操作,发现异常及时停车处理,保证钻机正常运转。

5、熟练掌握所用钻机基本结构、性能及操作方法,爱护设备,定期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6、负责打钻施工地点的文明生产。

7、负责打钻原始数据记录,数据准确,及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