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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8型防爆悬挂式胶轮车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6512

本车辆适用于煤矿井下物料和中小型设备的运输,具备自卸功能,防爆柴油机,进排气防爆装置,湿式废气处理箱,湿式防爆制动器,防爆电器等组成.

一.胶轮车启动检查:

启动前应对胶轮车进行启动前的检查和准备,以便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安全行驶.

二.启动前的日常检查:

包括气压,发动机冷却和废气处理箱水位,燃油.液压油及各种润滑油油位的检查.

1.打开气保压开关,检查气起压表压力是否达到0.7Mpa,若压力值低于此值,需从补气口由外界补压.

2.检查发动机冷却液液位.液位不足时,应加冷却液或软化水到加满膨胀箱.注意禁止发动机冷却液系统冷却温度大于90℃时加入冷却液。当系统有压力时,移开加水盖一定要小心。

3.检查防爆补水箱水位。当水位不足时,应加清洁水至注水口颈下。

4.检查发动机机油的液面高度。使用SAE15W-40润滑油,机油不足时,应加至机油尺两刻度中间。

5.检查柴油油箱液位。观察液位计,应加满-20-0#柴油。

6.检查液压油箱.变速箱油位。拧开液压箱油尺,油面要达到螺纹处;保证变速箱内油平面在油标刻度范围之内。

7.检查驱动桥润滑油位。

8.检查各手柄是否动作灵活。

9.检查风扇和驱动皮带。检查皮带是否损坏.老化和张紧力。

10.检查轮胎和轮毂。检查轮胎是否损坏,轮毂螺栓是否丢失和紧固。

11.检查确认(前进/后退)变向手柄是否中位。

三.开机操作:

检查完以上部分后,即可进行开机操作。

1.打开气保开关。

2.按下升压按钮保持3秒后,同时按下启动按钮,发动机启动后,即松开启动按钮,当发动机油压升至0.2Mpa以上时再松开升压按钮。

3.当液压系统压力达到10Mpa后,即可起步。

4.发动机启动后,保证发动机空载低速运转5分钟,驾驶室各仪表处于正常:启动气压表不低于0.7Mpa;发动机油压表应在0.2Mpa-0.6Mpa范围内;发动机冷却液温度在80℃-95℃范围内;变矩器油压表在1.5Mpa-2.5Mpa范围内;变矩器油温表在65℃-85℃范围内;油门气压表应保持在0.42Mpa;液压主系统压力表在8.3Mpa-11Mpa范围内;空压机温度表应小于160℃。

5.根据负载.路况选择档位,严禁野蛮驾驶。

6.行走过程中,严禁油门.制动踏板同时踩下。

四、起步:

检查所有仪表确保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踩下制动踏板,缓踏加油门踏板,拉出急停按钮以后松开制动踏板,挂变速手柄于1档,挂前进/后退变向手柄选择前进或倒退方向,缓踏油门踏板,车辆将按选择方向稳缓起步行驶,行驶后方可换档加速行驶。本车可双向驾驶根据选择的前进后退档,面朝车行驶方向操作。

五、停机:

停机前踩下制动踏板减速,操作变速手柄降档,挂前进/后退变向手柄于中位,踩下制动踏板停车,并按下急停按钮。检查启动气压表读数是否为0.7Mpa,如果低于此值加油充压,车辆熄火前,最好让发动机以一半的速度运转5分钟,使机温逐渐下降,将气压“关/开”开关拔到关的位置,关闭发动机,再关闭气保压开关。

六、操作注意:

1.变换速度档时要逐档变换,不准越档,以免造成对变速机构的损坏。及1档起步,加速,当车速达4-5KM/H时换2档加速,达8-10KM/H换3档。

2.发动机正常启动后,冷却液温度上升至50℃以上时,方可满负荷工作。

3.换向行驶时应先停车再变向。

该车下坡时,要选择低档行驶,保护制动闸,不致过分磨损,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使用制动闸。

七、测试制动

1.常规制动测试

A.实施停放制动,选择档位控制手柄于二档,选择方向控制手柄向前或向后。

B.完全踩下常规制动踏板并保持。

C.释放停放制动。

D.慢慢踩下油门踏板到底。

上述测试过程中车辆应处于静止状态

2.停放制动测试

A.实施停放制动,选择档位控制手柄于二档,选择方向控制手柄向前或向后。

B.慢慢踩下油门踏板到底。

上述测试过程中车辆应处于静止状态

八、拖车

1.首先检查液压主系统压力,如压力不在8.3Mpa-11Mpa范围内,要用手动泵加压至正常。

2.检查空气储气罐压力,如压力低于0.7Mpa,要外接气源充至正常。

3.使用坚硬的拖钩和合适的安全链连接可靠。

4.进入驾驶室,释放制动。

5.注意拖车的车辆和故障车一定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两车相撞。

九、注意事项:

1.检查、维护、保养内容要严格按班报表内容详实填写。

2.严格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设备。

3.在车辆起动、行走、换向、转弯、装载、卸载时操作员必须慢速.鸣笛行驶。

4.操作装配于本车的撒岩粉机时请按其规程规定严格操作。

5.本车所有安全保护装置严禁随意调节(甩掉)或更换。

6.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7.车辆行驶过程中,车上严禁站人。

8.严禁发动机运转时加冷却液,必须停机降温,先释放压力,后开盖添加。

9.井下严禁司机随意使用发动机启动液启动车辆,只有在维修工查明故障原因后使用。

10.车辆严禁超速行驶,当遇路面不好的情况下,选择相应的档位慢速行驶。

11.当遇行驶路面有障碍物时,先清理后通过。

12、严禁车辆超载运行,保证车辆按照相关的维护日程进行良好的维护。

13、每个司机接班后,首先要检查所有的控制、仪表和紧急停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异常,严禁行驶车辆,通知维修工进行处理。杜绝车辆故障驾驶运行。保证所有的门、板和盖安全可靠或关闭良好。

14、启动之前,一定要检查车辆设施如灯、灭火器等是否完好。

15、司机必须坐在驾驶室的座椅上,保证其它人远离车辆,方可起动、停止或操作车辆。行驶前必须鸣号三下;车辆拐弯前须减速行驶,并且要鸣号。否则,严禁车辆行驶。

16、发动机运转时,司机不要离开驾驶室。离开车辆之前,一定要实施停车制动,关闭发动机,并用200*200*1000的方木塞住车轮。

17、车辆运行时,司机和乘坐人员身体任何部位及物料不要伸出车身外面,保证车辆运行时没有人位于危险区域,注意那些没有注意到你的人,专心安全驾驶。

18、加冷却液时,让冷却液冷却下来,然后再将散热器盖移到第一个槽口上,先释放水箱压力,后打开水箱盖。

19、在冬天,发动机不好起动时,司机严禁擅自使用起动液,只有在合格的维修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20、维护车辆之前,一定放一块“请勿操作车辆”的警示牌于驾驶室操作间控制杆上。如果必须在发动机运转时进行维护,要有另一人帮忙才可以,整个维护或调整设置期间,此人必须坐在操作员座椅上。

21、每班要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排气防爆栅栏。

22、当出现制动停车情况时,仔细检查安全保护回路后再启动车辆。

23、车厢举升后严禁车厢下部站人。

篇2: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1、所有入井车辆防爆设施必须齐全完好,车辆外形整体完好,无漏油、漏液、漏电现象,灭火器、警示标识及维修器材齐全完好,各系统运行正常。

2、行车前应全面检查车辆安全性能状况,严禁带故障、隐患运行。

3、车辆入井必须在井口检查站接受检查,检查项目:

(1)由井口检查人员对驾驶员检身。

(2)驾驶员刷卡。

(3)检查人员绕车一周检查车况。

(4)查验入井合格证是否过期。

(5)清点入井人数。

4、车辆升井时,驾驶员停车由检查人员刷卡、检查、清点人数后,抬杆放行。

5、井下行车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挥。

6、所有运输车辆严禁无措施拉运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用品和腐蚀性物品。

7、车辆在井下行驶时,应遵循“入井车辆让升井车辆”的原则,相向行驶会车时,入井车在相距20米处停车,并关掉大灯,开启闪光灯,待会车完成后,方可继续向前行驶。

8、车辆行驶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到行人、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安全确认后,方可通过,车辆行驶遇到十字交叉口的红绿灯时,必须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规定执行。

9、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超员行驶,禁止人、物料混合运输。车辆在井下主要运输巷道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其它巷道车速不得超过15km/h。行驶到巷道交叉点、转弯、前方有车辆、人员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鸣号减速,且速度不得超过5km/h,经过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行人时,将远光改用近光灯,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施工人员指挥下或靠巷道右侧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10、同向行驶车辆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行驶间距(安全运行间距不得低于50米),严禁超车。车辆转弯、掉头、上、下坡、视线不清、通过交叉地点或雨刮器发生故障时,应减速鸣号,下坡时严禁熄火空挡滑行。

11、车辆在井下发生故障时,将车辆停在不影响其它车辆运行处,并按规定在车辆前、后20米各设置一组三脚架警示标识,打开双闪警示灯。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车辆故障情况,确定处理方案后及时处理。

12、井下严禁随意停放、停留车辆,需要停放的车辆,应停放在躲避硐室内,熄火并拉紧手制动器,并按规定设置反光三脚架警示标识。

13、车辆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巷道中的标志和警示。不得挤撞管道、电缆、风门等。

14、井下严禁带挂其它车辆运输。

15、车辆在泥泞、松软、运行条件不良的路段行驶必须随车携带掩木、镐、锹,以备急用。

16、车辆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必须按规定选择合理的捆绑用具,绑扎要牢固,防止出现滑脱造成事故。

17、拉运物料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重量。

18、严禁拉运超长(超过车厢长度)、超宽(超过车厢宽度)、超高(超过巷道准许运行高度和安全运行高度)、超重(超过车辆规定的最大载重量)的四超物料。特殊情况下,由承载运输单位提前制定安全措施,经各相关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专职安检员跟车监督,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在车辆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运输超长货物时,不准遮住车辆前后灯光。

19、材料车辆在卸料过程中,严禁车上站人或边走边卸物料,巷道中不得随意卸货、堆积材料,应在指定地点存放整齐。

20、车辆临时停放,应实施驻车制动。车辆一般严禁在坡道上停放,如遇特殊情况停放,应实施驻车制动并采取必要的防滑、防跑车安全措施。

21、严禁井下作业人员(除检查人员和卫生工外)在轨道巷、行车巷行走。行车巷内如需现场作业,报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且卫生工和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路段前后50米各设置1组三脚架警示标识,卫生工要穿反光标志服,作业现场设专人监护。

篇3:防爆胶轮车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1、防爆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且必须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负责防爆车辆驾驶员入井培训发证,机电部、安监部共同负责驾驶员入井驾驶证的检查审验,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严禁上岗。

2、防爆胶轮车驾驶员严禁随身携带烟火、电子表手机、游戏机等不防爆产品入井。

3、防爆胶轮车驾驶员入井前必须熟悉井下车辆行驶路线和矿井避灾路线,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4、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能力。并熟练掌握驾驶要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驾驶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防爆胶轮车辆上下车人员安全确认制度。

6、乘车点出现人员拥挤、秩序混乱等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情况时,驾驶员必须停车制动,主动下车协助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共同指挥维护秩序,确保车辆上下车人员安全。

7、驾驶员在运行途中发现有人员、卡轨机车进入车道、或有障碍物等不能保证车辆安全运行时,应及时停车避让,并实施驻车制动。当现场不安全情况无法处理时,需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和区队值班队长安排处理,确认不安全因素消除后方可启动运行。

8、驾驶员必须按规定速度驾驶车辆运行,严禁疲劳驾驶,开情绪车,开快车,开冒险车,开野蛮车。

9、驾驶员在启动前或行车途中发现瓦斯浓度达到0.5%,一氧化碳,碳氧化合物超限时,严禁启动车辆或断续行驶。

10、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及各项设施,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室内坐垫完好。

11、驾驶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将当班车辆运行情况、车辆完好和线路情况、注意事项等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并在交接记录薄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