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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社团章程范例

2024-07-15 阅读 4069

书法社团章程【1】

书法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书写一手好字,是许多人的心愿,为了继承传统,同时也为了圆同学们内心深处的愿望,现创立丹阳市鹤溪中学书法社团。

书法社团是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所组织的兴趣社团,将为学生们提供一个练字的大好平台。为了书法社团更好的建设与发展,也为了我们青年一代更好的继承与发展书法文化,特制定书法社团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

丹阳市鹤溪中学书法社团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

以国家教育部<>为指导,加强学生的写字教学。本社团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专门安排学生写字。

目的是通过老师指导,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写字能力。社团成员都要按社团活动的章程办事,严格执行活动计划,积极参加有关的竞赛活动等。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为学校创造各方面人才,建设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社团的任务

组织社员开展多种学习活动,培养社员书写能力,促进社员的全面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实践,提高学生的兴趣和修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条:社团的规章制度

1.本社团是由校团委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社员书法水平,引导社员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兴趣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上进心,认可本社团章程。

4.凡自愿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社团成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各社团成员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必须请假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成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8.社团成员须相互尊重、相互照顾、相互理解。

9.本社团每周活动一次,为周四下午第三节课,活动地点为教学楼二楼初一3教室。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为本社团。

本章程自书法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丹阳市鹤溪中学

书法社团章程【2】

1.总则

第一条广西民族学院大学生书法协会是在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指导下,群众性社团组织,本协会按照民主集中原则,在院团委和院团委和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会员们提供更多的学习、实践机会,培养和提高会员的审美能力及综合能力。

第三条本协会的初衷是丰富会员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对书法的兴趣和应用能力,发挥会员在这方面的爱好特长,利用本协会提供的学习、交流、实践机会提高会员的创作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广西民族学院大学生书法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本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及各部门正副部长组成,负责本协会各项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六条理事会行使以下职责:

1.修改本协会章程,负责解释章程及相关文件

2.拟定和修改各项规章

3.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有权对本协会的重要活动做出决定,有权任命本协会的领导人员并对会员做出奖惩的权力

5.应当由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并经由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通过,最后报请社团联合会审批方可生效。

第八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秘书,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各部(秘书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到三人。

第九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一年,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申请,上一届理事会审核合格后报请社团联合团批准后任期开始,职权行使到下一届理事会成立为止。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理事会全体会议决定代理会长人选,并报请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审批备案,根据会长提名,决定副会长、会长助理及各部,各部门人选,并报请院社团联合会审批备案,根据各部门部长的提议,任免各部门任职人员,并报请院社团联合会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会长负责领导本协会的全面工作,副会长、会长助理协助和会长工作,同时会长助理管理本协会日常财务支出。

第十二条各部门部长主持本部门具体工作,各部副部长、事协助部长工作,体如下: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本协会各项活动,整理发放有关文件并开展相关的秘书工作;宣传部负责本协会各种宣传工作,如板报、海报、通知和横幅的策划、制作等工作外联部负责对外与各社团、单位的联系、接洽、交流活动及其他相关的外联工作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各项活动的主要任务。

第十三条根据实际情况,各部门负责人应合作开展工作。

3.会员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凡热爱书法活动,品行端正、乐于奉献、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章程的我院在校生,以本人自愿报名,经本会考核合格后即成为本会会员,交纳会员费,即发给会员证。

第十五条本会会员的义务:维护协会荣誉、利益,团结一致搞好本协会工作关心协会,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并与协会保持密切联系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服从组织领导与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第十六条本会会员的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享有获得本协会奖励和帮助的权利

4.有权监督、建设及批评本会工作,对本协会的领导成员进行监督和批评。

第十七条本会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律作退会处理无视本会章程,严重损坏本会荣誉、利益者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各方面法律者本会每年换一届,除指定留任外,其余成员退出本会不能服从和胜任会内分配工作者以权谋取私利、违纪违法者自愿退出社会者经申请批准退出本会者无故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达三次者工作中不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害后果者。

第十八条凡退出本会者,一律收回会员证。

4.财务及其管理

第十九条本协会活动经费由本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筹集。

第二十条本协会所有经费统一在银行中开户,由会长审批,下设出纳、会计共同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筹集。

第二十一条本会所有经费报销一律凭发票或有公章的正式收据,否则由经受人自行解决。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每届进行一次评优活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上报社团管理部备注。

5.活动

第二十三条围绕书法学习、创作开展活动。

(1)举办书法知识讲座、研讨会、交流会、座谈会等。

(2)组织会员进行创作、采风活动。

(3)为会员提供书法知识咨询服务。

(4)积极推荐会员作品到有关大型的书法比赛。

(5)不定期举办书法作品展。

6.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各部门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关规定制度,并报理事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2:Z社团请假制度章程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社团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社团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于此,结合本社团实际情况,特制订严格的【蓝墨轩请假制度章程】。以本章程的约束力,保障蓝墨轩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正常运作,望诸位工作人员予以重视。

2,制度遵守对象:蓝墨轩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工作人员需请假时,必须写好请假单,包括请假原因、请假事由、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日期,当事人,等发送到主编空间本章程下跟帖,经主编批准,报人事处备案,方算请假;

2,较长时间请假(3天以上)必须找好交接工作人员,并在请假单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员姓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超过假期时间若需续假须提前上报主编处批准;

4,假满回社工作需报主编,并报人事处销假;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事假:

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2,若因考试等原因需要及时复习情况者,待找到合适接任人员后方可请长期假期。

3,工作人员请假期间无工资补助,望予以谅解。

二、病假:

1,部门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内)者可由各部部长酌情处理,一天以上需写请假单上报主编处;

2,员工如若因病无法亲自去请假者可委托部长代为请假;

3,员工病假期间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员工关怀本社团发放其原职位30%的工资,但需将医院开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图片形式发送主编邮箱,经审核以及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发放;

第四条: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请假的需向主管部长电话说明情况,并在一个工作日时间内补办请假单于主编处,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100%;

2,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3,请假的审核权,任何人员无审核批准他人假期权利,任何人员请假都必须通过主编批准后方可;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请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碍社团工作者量情可不予准假,或缩短其准假时间;

6,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

第五条:附则

1,本章程由社团董事会负责解释、补充。

2,本章程最终归属权归蓝墨轩董事所有,任何人不得伪造侵权。

3。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3:Z小学文学社团章程

一、宗旨让心灵亲近文学,以文学清净心灵。

二、章程

第一章组织机构

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顾问1名、社长1名、责任编辑3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岗位职责:

(一)顾问:对文学社的发展和日常工作进行扶持和指导;

(二)社长:全面负责文学社的一切事务;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内的重要情况,对文学社的发展有一定的计划,是文学社的发起者和主持人。

(三)秘书长:负责文学社的日常事务,对社员录用的稿件存档登记。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并对会议活动的缺席者或迟到情况予以登记。

(四)责任编辑:负责收集社员的稿件,并做出相应的点评。负责网上文章的编辑工作。

第二章社员管理

(一)社员的产生

凡热衷文学,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且有意加入红土文学社者,可写出书面申请并附带2篇作品递交文学社编辑部,经社团会议集体讨论审议后,择优录取。文学社每年对社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率、稿件完成情况。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社员,给予废除社员资格的处理。

(二)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1、社员有参加社团会议、活动和讨论的权利,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2、社员每月至少向文学社递交作品1篇,所交稿件不得抄袭。

3、社员参加社内各类活动,有事须请假,经社长或秘书长同意后有效;无故缺席3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第三章会议制度

社员大会半年1次,由社长召集全体社员,讨论文学社发展和报刊出版事宜。

第四章活动方式

1、定期向社员征集文学作品,择优推荐“乘马中心学校信息网”“麻城信息港”《中华诗文学习》《小学生天地》等报刊推荐发表。

2、设立红土文学社博客,社员均可在各个专栏发表作品,责任编辑对每天新到作品进行点评,其他社员也可以同时进行点评。

3、每2月举办1次活动。例如:创作讲座、研讨会、座谈、征文等;

4、与其他文学性质的社团保持交往和联系,不定期举办社团交流活动。

5、投稿方式

(1)通过文学社设定的博客投稿。(2)直接将稿件交至编辑部。

第五章附则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心小学《红土》文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