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汶上县

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汶上县

2024-07-15 阅读 7401

为在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汶上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汶上县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县公安局长、县消防大队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广电局、网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乡镇负责人担任。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灭火指挥组。由县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部署各参战力量,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扑救力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

2、警戒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及受灾地派出所组成,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车队的道路畅通,疏导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3、勤务保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了解掌握扑救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扑救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救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4、秘书组。由县公安局秘书科、调度科、宣传科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5、善后工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劳动局、消防大队和有关保险机构组成,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起草火灾事故报告,并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体系。以县消防大队为首战力量,济宁消防支队调集部队为增援力量。公安、建设、环卫、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环保、医疗救护等单位作为辅助力量,协助火灾扑救行动。

(二)日常训练原则上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按计划安排,全县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

2、县消防大队接到报告后,在立即出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县政府值班室(电话:7212586)、县安监局值班室(电话:7210169)和济宁市消防支队值班室(电话:2163100)。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五、事故应急救援

(一)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立即报告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消防力量的调集。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时,首先由县消防大队进行先期处置,并迅速将情况向济宁市消防支队报告。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

2、当火灾情况严重、需要调集周边县市区或其他救援区域力量增援时,由县公安局报请市消防支队,调集市内、省内消防增援力量。

3、所调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须在30分钟内集结完毕,并由大队指挥员带队选择最近路线赶赴火灾发生地。

(三)战斗行动程序。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增援力量按先后顺序到达灾害事故地后,根据火灾类型和参战队伍人员、装备情况,由县消防大队提供作战参谋人员,按照所划分的作战区域或战斗段,协助作战队伍展开救援行动。

(四)按照“属地指挥”的原则,在县消防大队未到达现场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当地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

六、勤务保障

(一)通信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网通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负责,确保联络畅通。

(二)装备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及县消防大队负责。保证作战行动所需战斗服、空气呼吸器瓶、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扑救行动。

(三)生活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救援力量的饮食、住宿、医疗等保障工作。

七、其他

(一)本预案是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方案。

(二)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严格按程序调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命令、指示得到贯彻落实。

篇2:酒店餐饮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酒店餐饮部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监控措施

1)制定严格的用火、电、煤气及设施设备的操作规范。

2)每半年由工程部配合彻底清洗油烟机及管罩等易出现火情的设备。

3)严密监视各种报警设施的报警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报警设施的维护工作。

4)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应对紧急事态的方法,新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5)在关键位置及明显位置张贴警示标识,预防人为过失导致事故的发生。

6)由专人负责灭火器材的管理工作,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了解各种不同火灾类型应采取和使用的灭火设施及物资,会使用相关的器材设备。

7)建立健全各级检查制度,在做好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配合酒店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消防检查工作,并填写保存相关检查记录。

8)保证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畅通。

9)做好就餐宾客的安全告知工作,并在明显处及所有房间内张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示意图。

10)定期召开防火责任人会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事故及响应分级

1)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可能造成的损失、影响范围将火灾分为3级

Ⅰ级,即重大火灾指发生的火灾需要立即通知消防部门协助时。由响应的上级领导部门负责指挥救援。

Ⅱ级,即较大火灾指发生的火灾通过本酒店全体员工的努力绝对有把握能够控制的。在酒店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Ⅲ级,一般火灾指发生现场发现人绝对有把握能够控制的火灾。在餐饮部经理及酒店安全主管的指挥下开展救援。

2)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将响应分为Ⅱ级

Ⅰ级响应,对应Ⅰ、Ⅱ级事故,启动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对应Ⅲ级事故,启动Ⅱ级响应,必要时扩大响应,启动Ⅰ级响应。

3、火灾的应急处置

1)若事故发生在本部门,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餐饮部经理并拨打24值守电话与现场应救援办公室取得联系。必要时拨打119报警。

2)报告时应说明火灾的地点、单位名称、燃烧物的性质、蔓延趋势、人员伤亡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报告人信息等。

3)保持冷静,不得大声喊叫,在生命不受到威胁时坚守岗位,疏散宾客,位宾客提供服务。

4)在救援队伍未到达前,现场人员应根据火灾的具体情况采取正确有效的消防措施,采取行动时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以免造成次生事件的发生。

5)部门主管及安全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确定火情后根据现场的情况确定响应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及报告决定。

6)本部门员工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首先将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气罐、氧气瓶等,迅速转移。

7)接到通知后本部门内的兼职救援组成员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8)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停止营业命令时,餐饮部经理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员工配合治安警戒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及酒店财产的转移。当接到疏散客人指令后,切记千万不能使用电梯,引导客人从安全楼梯疏散。

9)当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后,全体人员应服从组织的领导,配合救援工作。

10)客人已经撤离火灾区域,必须阻止客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灾区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11)救火的程序为救人、救火、救物。

篇3:酒店客房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酒店客房部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1、客房部对火灾事故的预防和监控

(1)实行三级负责制,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逐级委任防火责任人,对在酒店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客房应设置《请勿卧床吸烟》标志,放置《宾客安全须知》,张挂《消防疏散图》,应提示入住客人阅读并掌握一些自救常识;

(3)未经过酒店消防中心批准,各岗人员不得在酒店范围内动火作业,也不得允许本部管理的外来人员动火,对管辖区域内的可燃垃圾要及时妥善清理,不得积存;

(4)客房内不准使用各类明火炉以及大功率的电气设备,却因需要应经酒店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

(5)客人退房后,服务员应及时检查房间内有无遗留火种、危险物品及其它物品。员工在清理地面和烟盅时,要及时熄灭末灭的烟头。

(6)严格遵守巡楼检查制度。楼层服务员至少每隔半小时巡查责任区域一次。检查是否有烟火隐患,如有烟火隐患及时处理。专人专职做好客房部管辖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标识和

场所包括客房烟感装置、自动喷淋灭火装置、消防装置、报警装置、防火标志、防火通道的巡查和监控,并做好记录;

(7)不得在充电器附近罢放易燃物品及杂物。使用易燃品前,要确保周围没有明火,条件适宜时才可使用;

(8)楼层服务员由责任阻拦和提示任何人不得进入"禁带火种区"吸烟,严禁在休息室内用火及随地丢弃烟头、火柴等物;

(9)严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备的电热器具;

(10)包租客房、公寓、写字间的长住户,调换住宿人员应事先向饭店声明并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不得私自留宿;使用自备的电器设备应得到店方允许,并由饭店指定电工安装;

(11)客房区应适当配置消防逃生器具。客房楼层应设安全出口标志,备有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12)通向楼外的安全门既要确保紧急疏散,又要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可使用单向锁、电磁门等。楼层管道竖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楼层封堵,检修孔严禁放置杂物。

2、响应分级

根据火情的大小分为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当遇到以部门配合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无法扑灭、控制、且有发展蔓延危险的火灾,并且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安全,应由酒店应急指挥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Ⅱ级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把握以部门和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可以扑灭的小型火灾,应由部门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3、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3.1.火情报警

◆建筑物内火灾探测器(如烟感、温感)自动向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

◆酒店内所有的职工一旦发现火灾(一人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进行报警,及时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或其它电话向酒店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同时报告部门经理,内线电话报警,报警电话××。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物质种类、火势状况、报警人员姓名、岗位及部门。

◆如发现火情时火势已较大,出现蔓延趋势必须迅速报告饭店应急总指挥,经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拨打119报警电话。

◆火灾事故应急联络电话(见附件)

3.2.火情先期处置

(1)如果一人在场,火势很小,并有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就先灭火,然后再用电话通知消防中心发生火灾的地点、火灾扑灭的情况。

(2)如果一人在场,无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一定要先报警,然后再灭火。

(3)如果火势不大,火场有两人以上在场,由一人去报警,其余的人先进行灭火。

(4)如果说是较大,在场的人员力量不够,应当先把发生火灾区域的门窗关上,防止火势蔓延,然后报警并同时通知部门经理,同时准备好消防器材等候后援人员到达后再进行灭火。

(5)经理到达发生火警的楼层后,如火苗处在初起阶段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客房部灭火临时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设在着火的楼层。部门经理为临时总指挥负责调集体人力、器材,组织楼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正确的灭火方式携带灭火抢救器材赶赴现场灭火;

(6)在酒店消防中心确认火情的基础上,全力配合酒店消防人员一起努力控制或消灭火情,其中由电器或线路引发的火灾应及时通知酒店工程部并配合灭火;

(7)客房部应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客人和灭火人员防烟呛。必要时组织引导疏散局部客人,检查清理楼道和安全门,确保楼道通畅,便于疏散客人;随时解答客人的询问,让客人保持冷静,不要惊慌。检查寻找火源,如有被困人员,应首先配合酒店消防人员立即解救被火围困人员,如允许可及时取走重要的文件资料。

(8)当火情由酒店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消防机关。但事后必须报消防机关备案。

3.3.火情失控时处置措施

(1)当火情进一步扩大,以蔓延至其它楼层,本部门已无力控制火情时,部门经理应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全力保护好宾客及自身的前提下,听从酒店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调度,积极配合救援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做好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2)当楼层服务人员获悉酒店消防中心逐层下达的疏散命令后,必须立即发出疏散信号,按照正确的疏散顺序,顺序依次为着火层与其紧邻的上下层、着火层的上面逐层、着火层以下逐层,在疏散组长统一的领导下,组织疏散客人,并做好客人的安抚工作。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最近的疏散通道撤离饭店以及不要乘坐电梯等;

(3)客房服务员负责检查疏散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未听到疏散通知的宾客、是否留有行动不便的宾客、是否留有未熄灭的烟头和为关闭的灯、主要出口是否畅通。楼层服务员应迅速检查房内有无客人,检查完毕将门关好,在房门上做出"已检查"标志,并做好记录。不要遗漏。

(4)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气罐、氧气瓶等危险品;

(5)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集中客人,客房部派员配合前厅部、保安部进行登记,核实人数。当检查完所有房间和公共区域并证实没有宾客后,客房服务员立即随其他人一道撤离。

(6)如是客房火灾,灭火后派人留守警戒。

(7)如火灾不是发生在客房部区域内,当班的经理和服务员应随时待命,迅速检查所有的通道是否畅通,并服从指挥,随时准备通知客人疏散。

3.4.善后处理

(1)全面疏散后,客房部要清点自己的人员,检查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

(2)配合前厅服务人员做好宾客临时生活的安置工作

(3)在酒店应急办公室安排下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必要时要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现场,达到取证要求。

(4)本部门应认真总结本次火灾事故发生和处理的全面情况,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等。

(附火灾流程图)火灾应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