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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友谊县

2024-07-15 阅读 1305

一、总则

1.1目的

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县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筑工程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订《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旦发生建筑工程事故,由县政府依照事故发生的等级,确定是否需启动本《预案》,做到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4适用范围

友谊县规划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施工事故、房屋拆除事故、起重设备事故等。

1.5友谊县建筑行业突发事故现状

建筑行业属高危作业行业,具有作业场所分散,受自然条件影响,作业人员密集,各种机械设备集中,高空作业较多,易突发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火灾、机械伤害、吊车倒塌等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城建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县委宣传部主管宣传副部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建设局主管副局长

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站长

县建设局城建股股长

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

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2.2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为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非常设领导机构,负责友谊县规划区域内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保卫组、新闻报导组、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组等九个专业处置组。

2.3各专业组职责

2.3.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为友谊县突发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常设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预案》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中心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它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及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3.2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3.3新闻报导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地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3.4事故救援组

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责任单位:县建设局、消防大队)

2.3.5医疗救护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3.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是:县建设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工程车辆、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县交通局具体负责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自来水公司、各物业公司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周边的地下管线情况,必要时切断供水、供热管道;县公安局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

2.3.7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8专家技术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9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员的赔付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县建设局具体负责督促事故的发生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县民政局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火化事宜。(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劳动局、民政局)

2.4应急抢险队伍编成及任务

2.4.1快速反应力量

事故发生单位(施工现场),按照本单位(施工现场)《预案》迅速组织抢救,同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2.4.2基本救援力量

事故应急处理各个成员单位,以县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为主,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预测、报告

3.1预测

各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县建设局负责日常对全县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信息迅速采取预控措施。

3.2事故报告

3.2.1报告原则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建筑事故情况。

3.2.2紧急通讯联络

紧急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中心电话:120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5813397。

3.2.3报告程序

3.2.3.1发生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立即与“110”、“120”、“119”等部门联系。

3.2.3.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调动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判定是否需要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向应急中心总指挥报告,同时向市建设局、安监局和省建设厅报告。

3.2.4报告内容

重大建筑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3.2.4.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3.2.4.2建筑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

3.2.4.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险情的基本情况;

3.2.4.4原因的初步分析;

3.2.4.5已采取的救援措施;

3.2.4.6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

3.3建筑事故分级

建筑重大事故按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重大事故:

死亡三十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Ⅱ级重大事故:

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Ⅲ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重伤二十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Ⅳ级重大事故:

死亡二人以下;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四、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响应程序及指挥程序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科学、准确的判定重大事故级别和影响程度,立即向应急中心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1Ⅲ—Ⅳ级重大事故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救援,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

4.1.2Ⅰ—Ⅱ级重大事故需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由应急中心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向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提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建议,由应急中心总指挥向市长请示发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

4.1.3现场救援处置

4.1.3.1应急指挥中心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

4.1.3.2各专业处置组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按照本预案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中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

4.1.3.3应急结束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重大建筑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4.2新闻报道

友谊县建筑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县建设局办公室集中,报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发布。

五、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由善后处理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5.2调查、总结

由事故调查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

六、相关保障

6.1通信保障(由县移动公司及县通信分公司负责)。

6.2设施设备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3物资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4人员力量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培训教育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事故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建筑事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参加救援的人员熟悉掌握应急预案中应承担职责和救援工作程序;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状况,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2演练

友谊县重大建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各应急机构要参加重大建筑事故的演练工作,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增强各应急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确保一旦启动预案,能及时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八、附则

8.1预案管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工程抢险力量的教育、培训,确保抢险力量熟悉掌握应急救援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识;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演练,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每两年组织相关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

8.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友谊县建设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七)

一、概述

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建筑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建筑施工工地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二、应急组织

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现场抢救组人员组成:

医疗救治组人员组成:

后勤服务组人员组成:

保安组人员组成: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组织结构图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建设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任务、指令,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驻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就近医院抢救。

后勤报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应急救援人员的餐饮。

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应急小组的工作,保护好现场。

三、救援器材

应急救援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①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急救包、小药箱;

②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④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⑤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⑥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四、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五、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122(道路交通报障电话)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建筑施工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六、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有关政府部门处理。

篇3:花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重大事故紧急预案(4)

花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重大事故紧急预案4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1.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1.4《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作规程》

2工程简况

北京市**花园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头堆村,用地东侧紧临高粱桥和建设中的西直门交通枢纽,南临南长河。北部面临规划中的清华南路。拟建的一期工程(B区)建筑物由B1、B2两栋建筑群组成,规划用地用地红线内的面积为95654.49m2,整个用地由A区、B区及市长大厦组成,B区为一期工程,系本次施工范围,总建筑面积89607m2,其中地上64480m2,地下25127m2,含B1、B2两栋楼及连接B1、B2楼的地下车库和相关设备用房。B1楼为商住楼,由B1-a、B1-b、B1-c三座12~16层塔式住宅及商业裙房组成,B2楼为多层单元式住宅。为7~9层二个连体建筑及配套商业群房组成。拟建建筑物及广场全部分布地下室,地下室为二层。场地地形较平坦,场地地面标高为48.59~49.28m.

3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3.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3.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3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4施工载人升降机*作失误或失灵。

3.5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3.6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3.7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3.8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3.9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4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4.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

4.1.1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1.2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1.3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4.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应急电话:火灾:119;医疗救护:122或999

5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5.1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领导小组(指挥中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

通讯联络组组长:

技术支持组组长:

消防保卫组组长:

抢险抢修组组长:

医疗救护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5.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5.2.1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作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5.2.2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5.2.3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5.2.4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2.5消防保卫组职责

1)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4)保护受害人财产

5)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5.2.6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5.2.7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5.2.8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

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6、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

6.1基本装备

1)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2)一般防救护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防护网;救护担架1付、医药箱1个及临时救护担架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

3)专用饮水源、盥洗间和冲洗设备。

6.2专用装备

1)消防栓及消防水带、灭火器等。

2)自备小车壹辆

3)无线电对讲机。

7、应急预案措施的演练

7.1由系统内的最高管理者或其代表适时组织实施。

7.2演练应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