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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尼勒克县

2024-07-15 阅读 3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全面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和控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2、发生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3、发生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

4、发生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5、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6、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7、发生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三、组织指挥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调整充实尼勒克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调整充实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努尔旦?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总指挥:张耀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协助总指挥工作。

王建源?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负责现场处置及对事故现场的警力调动、警戒、治安,疏散人员和道路管制工作。

张骏飞?挂职副县长

协助总指挥工作。

晋玉忠?县经贸局局长

协助总指挥作好事故通报及处置工作。?

谭成林?武警8663部队参谋长

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

贾?尔?县卫生局局长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受伤人员分类抢救转移工作。

李敏生?县经贸局主任科员

负责煤矿事故现场处置和组织指挥。?

李?鸣?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负责灭火现处置?

成?员:苗全贵?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迟敬芳?县建设局局长

?李云江?县交通局局长

?波拉提?县教育局局长

?赵明合?县总工会主席

?张少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别?肯?县气象局局长

?刘秀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军县交警队队长

?张?健?县财保公司经理

?南?峰?县人寿保险公司经理

?孟?克?县医院院长?

?谭玉枫?县经贸局业务人员

?库鲁斯拜?县经贸局业务人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中心)在县经贸局,办公室(救援中心)主任由谭玉枫同志兼任。

四、职责划分

指挥部职责:

1、下达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命令。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对事故实施救援。

3、任命事故现场组织机构的领导。

4、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支援。

办公室职责:

1、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情况,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所需的信息。

2、依据指挥部命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行动。

公安部门职责:

1、对特大事故现场进行总控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进行现场处置。

2、对事故现场的交通实施特别管制。

3、管理旁观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居民。

4、处理伤亡人员并通知死伤者的亲属。

5、鉴定死者。

6、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总协调,保障一定数量现场通信联络设备。

7、保障一定数量的事故现场救援车辆。

8、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救援机制,设立110、122报警服务台。

9、对爆炸(民用爆炸物品)现场进行控制,负责现场处置。

10、制定并指导下属部门制定现场处置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消防部门职责:

1、了解、熟悉县直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厂、储存点的情况。

2、对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的现场进行总控制,负责现场处置。

3、在事故发生时保障一定数量的灭火设备和特殊装备。

4、制定并指导下属部门制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建设部门职责:

1、了解、熟悉建设施工现场的情况。

2、在发生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时保障一定数量的吊装、挖掘等救援设备。

3、负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现场处置。

4、制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煤炭部门职责:

1、了解、熟悉煤矿设计。

2、在煤矿发生生产事故时,保障一定数量的通风、排水、供氧等特种设备。矿山救护队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护。

3、负责煤矿特大事故现场处置。

4、制定并指导企业制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监督企业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卫生部门职责:

1、当发生特大生产事故时,保障一定数量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医护人员、医药。成立应急救护队,能在事发现场进行必要手术等救护,处理一般和极端伤害情况,处理毒气泄漏的受伤人员。

2、在紧急情况下,提供一定数量的床位。

3、制定并指导医院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安监部门职责:

1、对县直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并向县人民政府提供所需信息。

2、督促检查企业年内完成现场应急计划,并将计划提交有关部门。

3、制定县人民政府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检查乡镇(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落实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4、组织演习。指导部门、企业制定预案,组织论证,修改完善,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5、组织对事故现场检测和事后测试,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6、组织对事故情况的迅速调查。

7、评估应急计划的有效性。

交通部门职责:

1、事故发生后,保证一定数量的运输车辆,负责伤亡人员的转运、物资紧急调运。

2、在发生事故时,保障一定数量的吊装、挖掘等特殊救援设备。

3、制定并指导企业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宣传部门职责:

1、统一宣传口径,及时跟踪,适时报道。

2、根据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重特大事故处置方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一般处置程序

1、各乡(镇)场、单位在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事故情况。

2、救援中心接报后迅速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向各副总指挥通报情况。

3、救援中心在接到总指挥的指示后,立即向各救援单位发出救援准备的命令。

各救援单位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在30分钟内,公安、武警、消防部门在15分钟内完成救援准备。公安、消防在接到报警后可以边开进边请示、报告。

4、救援中心在下达命令时,应明确路线、地点、接应人员与联系方式、现场指挥人员及联系方式。

(二)事故现场救援的组织指挥

1、重特大事故现场总指挥一般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的领导担任。

2、一线指挥员一般由公安和消防部门的领导担任。

附:1、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报警电话

2、尼勒克县事故救援机构领导成员联系方式

3、事故现场处理专家组成员

篇2: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规定

企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应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并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做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张福录副组长:刘跃强组员:屈金贵、冯志贵、刘达、崔志成、王平、黄朝珍。

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第一发现人或驾驶员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打电话通知公司安技部人员。

2、安技部人员接到求援电话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组员并携带必要的救援车辆及工具赶赴现场。驾驶员及救援小组全体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

3、抢救受伤人员:视情拨打120电话或用自己的车辆将伤者送往就近最佳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打电话通知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同时做好保护现场、放置警示牌、维护交通秩序、疏导交通等工作。

5、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后,救援小组人员应配合交警部门尽快将事故车辆转移至交警队或指定地点,恢复交通秩序。

三、驾驶员或现场第一发现人打电话报救时一定要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准确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车辆损坏情况,以便准备齐必要的救援工具及车辆。

四、急救设施的管理:公司配备应急救援车辆、携带千斤、撬棍、扳手及氧气、乙炔等切割设备,以便车辆受损变形后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人员救出。救援车辆视情携带灭火器等设备,防止事故发生后燃油泄露造成火灾。

五、根据人员受伤情况,准备充足的资金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火警:119医救:120中华联保险:95585中华人民财产保险95518交警:110

篇3:S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根据矿生产实际,每年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次,主要由地面、井下重大危险源、灾害源监控及应急预案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

成员:其他矿级领导及副总、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办公室供应公司、武装保卫科、井下采掘一线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地面辅助单位行政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并在调度室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预案汇总整理、修订工作及监督整改落实工作。

第三条:职责

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实施过程中所必需人员的待命组织工作,及时调整救灾所必须的材料准备,严格控制进入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

总工程师:是矿长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第一助手,协助矿长制定抢险方案和落实应急处理计划。

安监处长: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监督落实

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起草、修订、申报及监督整改落实

供应公司、保卫科:负责抢险物资准备和抢险次序维持组织工作

其他职能科室:负责重大危险源识别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基层单位:负责抢险人员组织准备工作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预案每年编制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及应急预案可行性每季度组织审核一次。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矿井危险源的确定

第二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第三部分:事故现场人员应急措施

第四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电话

第五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第六部分: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第七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监控及应急预案

第八部分:应急救援演习

第六条:矿每年要与矿区医疗中心、矿区救护大(中)队鉴定应急抢险救援协议。

第七条:矿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对不掌握应急预案相关措施操作要领的岗位人员,由矿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强化培训,直到合格。区队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及特种作业人员事故应急措施、预案学习、考试工作。

第八条:事故、灾害现场级别最高的安全管理人员(含区队长、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抢险的先驱指挥者,负责事故汇报及组织现场人员紧急避险和现场及时抢险,减少事故损失。发生事故后,应就近以最短的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要报请事故地点,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灾区人员清点情况,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现场抢险状况(含所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矿教育培训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具备紧急避险能力和抢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