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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梯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2024-07-15 阅读 6574

一、当出现停电时:

1、电梯运行时因故障或停电造成停机,有人员困在轿厢内,在解救时,首先要劝告不要惊慌,静候解救。切勿强行离开轿厢,也不允许从轿顶安全窗疏散人员。

2、盘车解救,首先要先切断电源,并通知被困人员,盘车已经开始,请静候配合。

3、盘车应缓慢进行,防止溜车。

4、电梯维修人员用钥匙打开厅门锁,协助被困人员离开。

二、发生火灾时的处理方法

1、发生火灾,值班电工或电梯维修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电梯运行,或将轿厢返回基站,禁止用电梯逃生。

2、迅速报警,及时与消防部门联系。

三、发生水灾时的处理方法

1、公司发生水灾时,应及时将电梯开至楼层的坐顶层,并停梯、断电。

2、底坑、井道,机房跑水时,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防止短路及触电事故。

3、对跑水电梯进行除湿处理,确认水汽排除,方可投入运行。

附件:扶手梯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扶手梯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1、发生意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呼叫位于梯级出入口处的乘客或值班人员立即按动红色紧急停止按钮,停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以免造成更大伤害。

2、疏散电梯上的顾客,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查找原因。

篇2:单位电梯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3)

单位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三)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电梯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电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特种设备管理员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安装、维修班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分管安全的特种设备管理员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总指挥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四)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1)抢救现场伤员;

(2)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困人解救

(2)井道内作业;

(3)轿顶作业

(4)底坑作业

(5)厅层作业

(6)机房作业

(7)更换和割短钢丝绳

(8)扶梯桁架作业

(9)施工用电常识

(10)坠落保护

(11)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12)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13)事故报警;

(14)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15)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本单位的**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电话:*******,**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六、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八、其它事项

(一)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3:深圳市电梯应急预案规范

深圳市电梯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我市电梯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下称《预案》)等。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3.2加强监测,重在预防。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及事故监测工作。

1.3.3依靠科学,依靠专业。充分发挥特种设备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

2事故定义与类型

2.1定义

电梯事故是指在电梯使用、维修、维护保养、改造或检验过程中因设备自身或外在(人为)因素导致发生损毁、失效、故障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等后果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2.2事故类型

电梯事故分为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损坏事故。

2.2.1人身伤害事故

包括坠落、剪切、挤压、撞击、缠绕和卷入、滑倒和绊倒、电击、烧伤等。

2.2.2设备损坏事故

绝缘损坏、短路、火灾、水浸、零部件断裂或破碎、疲劳破坏、过度变形等。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预案》,在市质监局设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应急办”)。

主要职责:制定完善电梯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提请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3.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电梯事故发生后,由应急办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开展现场救援。

市质监局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参与救援部门与队伍的现场负责人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组织指挥各专业队伍进行救援。

负责协助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贯彻领导指示,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救治等。

4日常监管

依据《预案》,电梯日常监管由特设处组织落实。

4.1建立电梯动态监管体系,收集全市电梯运行状态及其作业人员信息;通过市特检院,及时更新掌握全市电梯检验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时进行现场监察。

4.2建立特种设备专家库,协调召集专家参与事故隐患诊断排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确定电梯抢险救援单位,确保其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和车辆,并定期检查;不定期公布抢险救援单位、专家名单及通讯方式。

4.3督促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预警制度,提高应急能力。

4.4设立并公布事故举报电话“12365”,及时受理事故报告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发生电梯一般事故时,由市质监局响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时,参照《预案》执行。

5.2基本响应

5.2.1使用单位

电梯事故发生后,使用单位应立即拨打110等报警电话和12365质监局热线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按照自身应急预案规定开展自救,事故现场处置措施参见附录。

5.2.2市质监局特设处

市质监局特设处接到使用单位报告或相关部门转报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判定,确认事故类型与级别,启动或提请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同时联系事故所在辖区质监分局、市特检院和应急救援专家,四方人员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一步了解事故状况,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联系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带齐应急救援设备,迅速展开应急救援;依照《预案》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市应急指挥中心、省质监局报告事故进展。

5.2.3质监分局

相关质监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状况;会同辖区安监部门、事故发生地街道开展初步应急救援;同时向市质监局特设处报告事故状况与最新进展。

5.2.4市特检院

事故发生后,市特检院应协助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对事故电梯的安全技术状态进行勘验。

5.3应急结束

应急状态的解除,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预案启动单位负责宣布。

6附则

本预案管理、更新等工作参照《预案》执行。

附录:电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