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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4-07-15 阅读 4770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农学院大楼拥有6层实验大楼,面积约12000平方米,楼内现有在编人员100百多人,以及300百多人的研究生,还有人数不定的外来研究生,主要从事农学、农业生物技术、植物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以及本科生的实验课、毕业论文等工作。分析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一)、火灾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4、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5、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6、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四)、触电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五)、灼伤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1、在做化学实验时没有根据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2、在紫外光下长时间用裸眼观察物体;3、使用毒品时没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学毒品;4、在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没有在通风橱中进行,吸入了药品和溶剂蒸气。5、用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用鼻子直接嗅气体。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梯队)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应急电话: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⑴切断电源开关;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篇2:五一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反应迅速,处置得力,及时有效地把危害范围控制在最小化,保证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和《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所有设在我院内涉及人体健康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一)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露事件。

(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在实验室活动中造成实验室人员感染和向实验室外泄露或扩散事件。

(三)由于自然的或恐怖袭击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扩散事件。

第四条当第三条中的任一事件发生,启动本院本预案的工作原则是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依法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z市人民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指挥工作,当院内发生实验室安全事件时,负责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应急事项。

第六条z市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设立与运行的生物安全评估和技术咨询、论证工作。

实验室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职责。

第三章预防预警报告

第七条预防

(一)认真贯彻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安徽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的审批或备案登记工作。

(二)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人员配备、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和安全行为等必须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严格执行。

(三)病原微生物保藏机构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做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制定专人负责。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要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四)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加强安全防范,防止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恐怖事件。

第八条预警

(一)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

(二)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

(三)定期开展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报告并立即整改。

第九条报告

(一)实验室如发现在实验室操作菌毒种运送储存过程中发生病原微生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或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病原微生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或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我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并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

(二)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恐怖事件时,实验室要立即向我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向上级行政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条当发生实验室安全事件时,实验室应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迅速判断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在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控制病原菌微生物扩散,尽可能将事件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不断完善实验技术操作堆积和技术规范,强化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第十二条加强对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测与预警、疫情分析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实验室业务人员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培训。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应急演练每两年不少于1次,演练工作应根据性质的不同分类进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某学校实验室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防止学校实验室事故事态的扩大,保障在实验室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的处理:

1.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按如下顺序操作:报警、疏散等。

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卫生室,由校医视伤者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及时通知班主任。

3.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4.保护现场。

5.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教体局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6.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

二、事故的预防:

1.明确引发实验室事故的原因:实验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电火;实验人员操作不当;学生违规自行接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2.实验指导老师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知识丰富、合格、称职。

3.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不随意触摸实验室物品;教育学生不在实验室随便使用明火。

4.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

5.实验室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必须做到“双人双锁”保管。为防止剧毒物品外盗或外流,存放处需安装报警装置。

6.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7.实验室电线、电器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

8.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