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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粉制备防火防爆专项应急预案

2024-07-15 阅读 8061

煤磨系统是重点消防部位,易发生燃烧、爆炸等恶性事件,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将发生事故后的损失降低到最小,针对非计划停机,系统内失火,发生爆炸事件编制应急预案。

2.依据

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突发性事件应急响应方案》为依据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煤粉制备系统的各类突发事件。

4.事件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级别。

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是指煤粉制备系统内突然发生磨内爆炸、袋收尘爆炸等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在集团安委会的领导下,由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重大紧急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Ⅱ级):是指煤粉制备系统内发生原煤仓着火、磨内着火、袋收尘灰斗着火、煤粉仓着火等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在公司领导带领下,由烧成分厂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般突发事件(Ⅲ级):是指煤粉制备系统内发生突发性非计划停机等事件,事态比较简单,对安全生产影响力较小,可能或没有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需要在分厂的领导下(含中控室),由班长组织当班巡检人员和有关资源能够处置的一般事件。

5.组织机构与职责

5.1组织机构:在公司领导的安环科的领导下,制定审核、发布应急方案,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处理、实施发生在煤粉制备系统的各类突发事件,并依据事件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分厂--班长三级实施执行机构。

5.2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红荣

副组长:张文功?张小健

成员:崔军军、李?广、胡军锋、白尚军、刘兵奇、周玉刚

薛艳云、卜凤飞、何?亮、朱晓东、刘?强、李?强(小)、康书君

5.3职责

设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发生在煤粉制备系统的各类突发事件。研究确定全公司应对煤粉制备系统的突发事件决策;审定煤粉制备系统突发事件的总体应急预案;开展发生在煤粉制备系统中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在煤粉制备系统的突发事件中协调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分析总结年度煤粉制备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应急程序;

(2)公司负责制订突发事件应对方法;

(3)实施启动突发事件的相应应急预案;

(4)开展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处理、实施;

(5)公司负责制订煤粉制备系统突发事件作业指导书;

(6)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各方资源开展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定期组织修订煤粉制备系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预案演练工作;

(8)收集分析煤磨系统内的安全相关信息,上报公司,并根据公司的决定发布预警信息;

(9)组织相关人力及技术资源,实施预案演练工作;

(10)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煤粉制备系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1)承担公司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12)组织分厂人员,调度各方面资源,完成对较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5.4班长

(1)收集煤粉制备系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信息;

(2)将收集的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信息汇报分厂领导;

(3)执行公司、分厂实施的各类应急预案;

(4)组织协调分厂当班巡检人员,完成对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

6.预测、预警

中控室煤磨操作员监控系统各处的工艺参数,当发现工艺参数的变化速率异常或参数超出规定范围时,立即汇报班长,班长分析判断后发出预警信号。煤磨巡检工负责设备的现场巡察,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中控煤磨操作员。

7.应急响应

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中控操作员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一、当煤粉制备系统发生磨内爆炸、袋收尘爆炸等事件时,启动重大突发事件(Ⅰ级)预案。

(1)中控室操作员应立即通知现场巡检工迅速撤离至安全地方,并疏散相关人员,操作员立即进行系统紧急停车操作,关闭热风门、冷风门、通风机风门,切断热源和氧气供给,同时自动启动CO2自动灭火系统。

(2)中控室操作员应首先向当班班长、调度、分厂领导汇报,同时分厂领导向公司安环科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汇报情况,在安环科领导到达现场前,服从公司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成立由安环科领导为组长,值班领导和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应急指挥小组,召集分厂、动力检修分厂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指挥工作。

(3)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止扑救过程中造成触电或电器起火使火情加剧;如火情不能控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一定要准确说明起火所在地址、方位、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类别及联系方式,报警人到场外马路上等候消防车的到来并做好向导工作,同时预先确定消防栓的位置。

(4)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医院或拨打120组织抢救。

(5)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因拯救物资而置生命于不顾。

(6)在确认现场无有毒有害气体和发生爆炸危险后,进入现场检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7)根据爆炸发生的部位,中控室依据《煤磨突发事件指导书》进行操作。

二、当煤粉制备系统内发生原煤仓着火、煤粉仓着火、袋收尘灰斗着火等事件时,启动较大突发事件(Ⅱ级)预案。

(1)中控室操作员应立即通知现场巡检工注意安全,同时手动启动CO2自动灭火系统。

(2)由中控室操作员首先向当班公司值班领导、分厂厂长汇报,由值班领导决定处理方法,同时汇报公司总经理。

(3)值班领导、分厂厂长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4)中控室依据《煤磨突发事件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三、当煤粉制备系统内发生突发性非计划统计等事件,按照一般突发事件(Ⅲ级)处理。

(1)由当班班长组织现场巡检工、中控操作员完成处理,处理结果在现场《岗位巡检记录本》和中控室《煤磨中控记录表》中记录。

(2)中控室依据《煤磨突发事件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8.后期处置

(1)分厂及中控室即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填写事故处理记录。

(2)公司组织各方资源开展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日内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填写事故原因分析记录,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请安环科批准后实施。

(4)公司负责清点消防器材的使用数量,报公司安环科,及时充满补齐。

(5)安环科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验证。

9.培训演练

1.分厂每半年组织一次培训。

2.分厂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煤磨突发事件作业指导书

一、非计划停机

1.停机时间在24小时以内

(1)煤粉制备系统正常停车,系统各部分包括磨机、选粉机、袋收尘、管道内的煤粉走空,煤磨通风机停车。

(2)关闭热风门,煤粉仓顶闸门,待出煤磨袋收尘温度降低到环境温度时关闭冷风门、煤磨通风机风门。

(3)中控室监控煤粉仓仓顶温度、煤粉仓仓底温度、袋收尘灰斗温度、磨内温度、一氧化碳浓度,如发现参数异常上升,通知巡检工检查处理。

(4)一氧化碳浓度缓慢上升,巡检工检查五异常情况,中控短时间开启煤磨通风机,打开冷风阀,降低一氧化碳浓度。

(5)巡检工定期现场巡检,加强对煤粉输送铰刀底部温度(手摸或测温枪测)。

2.停机时间在24小时以上,时间较长

(1)选粉机停机,煤磨通风机风门35%,向煤磨触摸管道中施放粉煤灰,使系统各处均匀的覆盖粉煤灰,以两只煤粉仓仓重各上升1吨为好。

(2)停机及操作注意事项同“停机时间在24小时以内”时的情况

二、系统内着火

(1)原煤仓着火

①手动启用CO2自动灭火系统

②立即停止原煤仓进煤

③检查着火的部位,是可见部位着火的,可由巡检工直接用水浇灭。

④着火部位不可见,如原煤仓仓壁高温,可考虑开孔放出,或由仓底排出。

⑤将原煤仓放空,巡检工在磨头皮带秤定点监视,发现着火原煤立即用水浇灭。

⑥原煤仓清空后,检查无着火原煤后,恢复正常生产。

(2)磨内着火

①立即停磨,关闭热风门,降低系统温度。

②打开煤磨检查门,将着火的原煤和煤粉挖出,垫上一层生料粉。

③提高磨内风速,避免煤粉和原煤在出磨风管中堆积。

④加强对出磨风管的巡检,勤测出磨风管的下部温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煤粉仓着火

①手动启用CO2自动灭火系统

②煤粉仓着火多为收尘器灰斗着火,火星带入煤粉仓所致。

③煤粉仓着火的表现为煤粉仓顶部或底部温度异常上升,并超出允许范围即可判断为煤粉仓着火。由于生产的连续性,煤粉仓中的煤粉连续流动,煤粉仓中的煤粉浓度很高,超出爆炸范围,故发生爆炸的可能性较小,采用将仓中煤粉放空的方法解决。

④煤磨保持正常生产,降低着火煤粉仓的仓位,直至煤粉仓走空,然后立即进煤保持生产。

⑤计划检修时安排着火煤粉仓清仓,清除煤粉仓死角中可能残留的火星。

(4)袋收尘灰斗着火

①手动启用CO2自动灭火系统

②煤磨袋收尘着火的危险性最高,易引发烧伤或爆炸等严重事故,造成停产损失,应重点预防。

③灰斗着火的原因多为灰斗死角积灰或结块,收尘器出口温度低结露煤粉结块,电加热装置温度控制失控,电气线路漏电,机械摩擦几种。

④着火的表现为灰斗温度偏高,特别是最近进风口的一只灰斗,温度突然迅速上升,现场检查灰斗壳体温度高,且有火星从灰斗中落下。

⑤发现灰斗着火后,需停磨处理,打开全部灰斗的检修孔,检查并将着火的煤粉挖出,灰斗下的铰刀也要检查,清出的煤粉灭火后倒入原煤仓中。

⑥检查灰斗的积灰部位用钢板盖住,焊牢,查找其他的着火原因。

⑦检查袋收尘滤袋是否有破损,无问题并开磨生产。

三、爆炸

(1)磨内爆炸

①磨内爆炸多为磨内着火引起,在开磨停磨时,系统风量变化大,发生几率最高。

②磨内爆炸后需立即停磨。

③检查进磨、出磨风管等处防爆阀的破损情况,检查选粉机的内笼及叶片。

④打开煤磨检修门,如发现有着火原煤则挖出,检查磨辊轴承。

⑤各处设备修补完成后即可开磨。

(2)袋收尘爆炸

①自动启用CO2自动灭火系统

②发生袋收尘爆炸后,立即通知分管领导。

③系统紧急停车,切断袋收尘电源。

④进入现场需两人一组,一人检查,一人监护,人要处于上风位置,检查爆炸情况进行灭火,如不能控制时呼叫119,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⑤根据煤粉仓位情况,安排停窑。

⑥检查系统各处的防爆阀和设备的损坏情况,进行修理。

⑦检查袋收尘下的铰刀是否有火星,煤粉仓覆盖粉煤灰,并注意煤粉仓温度和一氧化碳浓度。

(3)预防方法

①平时的预防工作要做好

②煤磨周边无明火

③防爆安全阀要确保能正常使用。

④煤磨的环境卫生要注意确保无煤粉堆积。。

⑤中控操作员对煤磨的几个关键点:入磨气体温度、出磨气体温度、袋收尘进口温度、袋收尘灰斗温度、煤粉仓上下温度、袋收尘的差压、CO浓度等的参数重点监控,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现场巡检及相关人员检查。

烧成分厂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日

篇2:煤粉制备系统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煤粉制备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确保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分厂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煤粉制备系统的安全管理。

3管理要求

3.1分厂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粉尘防爆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使员工掌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2分厂编制含有粉尘爆炸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救援预案演练。

3.3分厂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分厂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装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4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3.5煤粉制备系统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应急照明。

4检查要求

4.1加强巡检,防止金属物件进入磨盘,产生硬性磨擦火花。经常清理磨机排渣口,特别是在开磨前和停磨后。

4.2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压缩空气系统、除尘器顶部电磁阀动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并处理,并做好记录。

4.3经常检查滤袋、管道、器壁接地情况,防止静电火花产生。

4.4为防止结露,在开车前应先进行预热10~30分钟。经常检查系统漏风、漏粉情况,如发现应及时进行密封处理。

4.5检查系统是否有外漏煤粉,是否有明火,输送设备是否有因金属摩擦发热现象以及卸料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尽快处理。

4.6定期检查防爆门、爆破片,确保完好。防爆门面积按设备容积比值计算,一般取0.04m2/m3,但不得小于90cm2。防爆片上应采用薄铁皮,厚度不得大于0.5mm。防爆片上应划有十字形刻痕,有刻痕的一面应朝外安装。防爆门的框架应有一定的强度,并牢固、密封。

4.7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确保随时可以投入使用。定期检查CO2储气瓶,气体缺少时及时予以补充。

5操作程序

5.1煤粉制备系统启动前,应对流程中的关键部位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对机电控制系统进行全面调试。长时间停用的设备的和维修后投入使用的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单机调试,并经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作业。

5.2系统开机前应先启动排风机,将袋收尘及各管道中可能产生的易燃易爆气体全部排出。生产过程中要及时调整排风机入口阀门、热风管道阀门、冷风阀门的开度到适当位置,以控制入磨风温不超过250℃,入磨负压800Pa至1200Pa,出磨风温≤50℃。

5.3生产过程中密切注意布袋除尘、煤粉仓CO监测浓度的变化,如煤磨袋收尘、煤粉仓CO浓度>300ppm,温度≥70℃,说明煤粉可能燃烧,应及时关闭热风管道进口阀门,随后加大冷风阀开度,通知现场岗位人员处理并汇报调度,立即喷入CO2惰性气体气体阻止煤粉燃烧,并打开绞刀外排口将自燃煤粉排出。

5.4系统停车,按开车的反向顺序停止设备运行。应逐渐减少喂煤量,调整冷风、热风阀门开度,及通风机阀门开度,保证参数的动态平衡。停磨后继续拉风20分钟左右,拉空磨盘积煤,再停通风机及收尘系统。

5.5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5.6预计停车时间在两天以上时,煤粉仓、袋收尘中的煤粉要排空。停车超过十天以上时,原煤仓也要排空。

6作业安全

6.1煤粉制备系统严禁各类明火,尽量不进行动火作业。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审批,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6.1.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动火证。

6.1.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清除明火作业场所和设备内部的可燃煤粉,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6.1.3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应与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应清扫施工现场,

6.1.4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应有煤粉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6.1.5没有与明火作业等效的保护措施。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

6.1.6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6.2需要进设备内部检查时,要打开人孔门排空内部有害气体,切断高压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牌,同时要有人在外进行监护,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后由安全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受限空间作业证,后方可进入作业。

6.3设备检修完毕准备启动前,必须联系当班调度及岗位人员检查后方可启动。

6.4设备正常停车,准备启动前必须联系当班岗位人员检查后方可启动。

7清洁

7.1对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从设备和管道中溢出或堵塞的物料应及时清扫,防止粉尘积聚。

7.2每月视尘量对收尘装置风管进行清理,使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7.3清扫时,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以避免二次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