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防止焦化厂废气泄漏威胁矿井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防止焦化厂废气泄漏威胁矿井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2024-07-15 阅读 1735

一、事故危险源

滴沥帮乌素煤矿主要进风井位于华资焦化厂北侧,距离焦化厂焦炉直线距离150m左右。焦化厂一旦发生意外停电事故,烟囱鼓风机无法运转,焦炉废气无法正常排放,造成大量焦炉废气泄漏扩散,如果遇上南风天气,会造成大量焦炉废气通过进风井进入煤矿井下,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为了防止焦化厂废气泄漏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威胁,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后果,杜绝和减少人员伤亡,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特编制如下应急处理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煤矿调度室与焦化厂调度室的及时沟通,如果焦化厂检修线路或供电部门有计划停电时,必须提前及时通知煤矿调度室。由公司协调焦化厂保证焦化厂风机双回路供电安全可靠,建议加装自动切换装置,减少风机停转时间,同时加强风机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努力杜绝非正常停电和风机停转。

2、在煤矿调度室设置焦化厂排烟风机停电报警装置,当焦化厂排烟风机由于意外原因突然停转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值班调度员及时通知井下撤人并启动本应急处理预案。

3、焦化厂有计划停电时,应提前2小时通知煤矿调度室,煤矿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电话通知跟班矿领导和各作业地点,由跟班矿领导和各作业地点跟班领导组织井下所有人员在停电前30min,全部撤至地面,井口信号工、把钩工、检身工在井下人员全部升井并清点人数后撤离井口。

4、若遇特殊原因焦化厂风机突然停转时,调度室报警器报警,调度员应首先立即通知井下各作业地点人员全部撤离升井,然后通知井口人员视风向和井口烟雾情况,若烟雾进入井口房时,立即打开井口房内所有净化水幕,关闭井口房门,同时开启井口房三台新鲜空气鼓风机,佩戴好自救器,坚守岗位,协助检身工清点升井人数,直至井下人员全部升井后撤离井口。

5、煤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接警后,除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外,同时应向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等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报告,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调度室集合,研究制定处理方案。煤矿矿长根据事态发展,确定是否向集团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6、焦化厂风机恢复正常运转,矿井主扇风机正常运转持续30min后,采用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仪在回风井口风机扩散器上口对矿井回风进行检测,当焦炉废气中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安全浓度时,安检员、瓦检员佩戴自救器,携带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下井进行逐巷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井下作业。

7、井下作业人员接到调度室紧急撤离升井命令后,根据井下烟雾情况佩戴好自救器,在跟班领导、班组长、安检员、瓦检员等带领下,按照规定的避灾路线,有组织撤离升井。

8、升井人员清点必须井口入井检身记录和人员定位系统入井人数统计相符,如果不符时必须调查清楚。

9、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会正确使用自救器,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10、调度车必须24小时在煤矿待命,若遇升井人员有头痛、恶心、呕吐等身体不适现象时,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11、煤矿井下各地点避灾路线:

⑴、119101运输顺槽皮带机头硐室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迎头→+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⑵、119105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迎头→119105运输顺槽→第二车场→+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⑶、采区变电所:

采区变电所→+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⑷、119105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迎头→119105回风顺槽→第一车场→+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⑸、其他地点零星人员:

①煤仓上下口人员:上仓皮带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②+770水平胶带大巷各部皮带司机:+770m水平胶带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篇2:防止焦化厂废气泄漏威胁矿井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一、事故危险源

滴沥帮乌素煤矿主要进风井位于华资焦化厂北侧,距离焦化厂焦炉直线距离150m左右。焦化厂一旦发生意外停电事故,烟囱鼓风机无法运转,焦炉废气无法正常排放,造成大量焦炉废气泄漏扩散,如果遇上南风天气,会造成大量焦炉废气通过进风井进入煤矿井下,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为了防止焦化厂废气泄漏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威胁,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后果,杜绝和减少人员伤亡,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特编制如下应急处理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煤矿调度室与焦化厂调度室的及时沟通,如果焦化厂检修线路或供电部门有计划停电时,必须提前及时通知煤矿调度室。由公司协调焦化厂保证焦化厂风机双回路供电安全可靠,建议加装自动切换装置,减少风机停转时间,同时加强风机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努力杜绝非正常停电和风机停转。

2、在煤矿调度室设置焦化厂排烟风机停电报警装置,当焦化厂排烟风机由于意外原因突然停转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值班调度员及时通知井下撤人并启动本应急处理预案。

3、焦化厂有计划停电时,应提前2小时通知煤矿调度室,煤矿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电话通知跟班矿领导和各作业地点,由跟班矿领导和各作业地点跟班领导组织井下所有人员在停电前30min,全部撤至地面,井口信号工、把钩工、检身工在井下人员全部升井并清点人数后撤离井口。

4、若遇特殊原因焦化厂风机突然停转时,调度室报警器报警,调度员应首先立即通知井下各作业地点人员全部撤离升井,然后通知井口人员视风向和井口烟雾情况,若烟雾进入井口房时,立即打开井口房内所有净化水幕,关闭井口房门,同时开启井口房三台新鲜空气鼓风机,佩戴好自救器,坚守岗位,协助检身工清点升井人数,直至井下人员全部升井后撤离井口。

5、煤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接警后,除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外,同时应向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等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报告,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调度室集合,研究制定处理方案。煤矿矿长根据事态发展,确定是否向集团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6、焦化厂风机恢复正常运转,矿井主扇风机正常运转持续30min后,采用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仪在回风井口风机扩散器上口对矿井回风进行检测,当焦炉废气中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安全浓度时,安检员、瓦检员佩戴自救器,携带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下井进行逐巷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井下作业。

7、井下作业人员接到调度室紧急撤离升井命令后,根据井下烟雾情况佩戴好自救器,在跟班领导、班组长、安检员、瓦检员等带领下,按照规定的避灾路线,有组织撤离升井。

8、升井人员清点必须井口入井检身记录和人员定位系统入井人数统计相符,如果不符时必须调查清楚。

9、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会正确使用自救器,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10、调度车必须24小时在煤矿待命,若遇升井人员有头痛、恶心、呕吐等身体不适现象时,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11、煤矿井下各地点避灾路线:

⑴、119101运输顺槽皮带机头硐室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迎头→+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⑵、119105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迎头→119105运输顺槽→第二车场→+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⑶、采区变电所:

采区变电所→+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⑷、119105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迎头→119105回风顺槽→第一车场→+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⑸、其他地点零星人员:

①煤仓上下口人员:上仓皮带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②+770水平胶带大巷各部皮带司机:+770m水平胶带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篇3:工作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应急处理预案

工作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应急处理预案

  本规定中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是指: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意外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或胃肠道外途径(针刺、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HBV、HCV、HIV、梅毒等血源性病原体的状态。

  医院工作人员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后,应立即按下述程序处理:

一、局部处理

  1. 肥皂液和流动清水清洗污染局部皮肤。

  2. 污染黏膜时,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对黏膜进行冲洗;

  3. 如有伤口时,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伤口。

  4.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剂,如用70%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二、报告程序

  1.在局部处理完成后,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填写职业接触登记表备案。

  2.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接触者进行风险评估、调查,内容包括: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类型、途径、接触后局部处理情况、职业接触级别、病毒载量水平等评估感染风险、接触者预防接种、免疫情况、对同时接触多种血源性病原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征得源患者同意后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检测 。

  3.发生HIV接触后,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西安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85521006 85525625 节假日:卫晓丽 13060422155)。

三、根据接触病原体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预防处置措施。

  (一)乙型肝炎病毒(HBV)

  1.对接触者抽血检测抗原抗体情况,了解既往免疫状态。

  2.无保护性抗体者,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接种乙肝疫苗。

  3.有保护性抗体者或为乙肝病毒感染者,无需处理。

  4.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个月~2个月之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

  (二)丙型肝炎病毒(HCV)

  1.对接触者抽血检测抗体情况,了解既往状态。

  2.无接触后预防措施。

  3.接触6周后检测病毒RNA;6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追踪检测。

  (三)艾滋病病毒(HIV)

  1.对接触者抽血检测抗体情况,了解既往状态。

  2.由疾控部门组织专家对接触者进行评估,需要时由疾控部门向接触者发放阻断剂;追踪检测可在疾控部门或本院检验科进行。

  3.接触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

  (四)梅毒

  1.对接触者抽血检测抗体情况,了解既往状态。

  2.预防性应用长效青霉素。

  3.接触后3个月检测梅毒抗体。

  (五)若发生其它血源性传播疾病职业接触,由传染科、防保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共同制定预防处理方案。根据疾病的平均潜伏期进行追踪检测。

四、群体性职业接触处理报告、处理

  1.报告程序:当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3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从事针对同一源患者的医疗活动而发生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事件,立即进行核实、调查,确定为群体性职业接触事件者向院领导汇报。

  2.风险评估: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接触者进行风险评估、调查,内容包括:接触人数、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类型、途径、接触后局部处理情况、接触者预防接种、免疫情况、对同时接触多种血源性病原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3.预防处置措施:

  ①对于HBV、HCV、梅毒等血源性病原体的群体性接触事件,由医院感染管理科依据血源性病原体的类型、暴露级别、接触者免疫状况等因素指导接触者进行相应的检测、预防用药、免疫接种,并进行随访、监测。

  ②对于HIV群体性接触事件,尽快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由疾控部门组织专家对接触者进行评估,需要时由疾控部门向暴露者发放阻断剂;追踪检测可在疾控部门或本院检验科进行。

五、预防处置费用及补偿政策:

  (一)本院正式职工及合同制人员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各项检测、预防用药、免疫接种费用均由医院承担。进修、实习、试工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发生职业接触,其检测费用由医院承担,但预防用药及免疫接种费用由个人自付。

  (二)发生职业接触的医务人员在随访期内确诊已感染了血源性疾病,参考损伤时执行医务人员职业防护规定程度,医院给予适当的补偿:

  1.按照规定防护发生意外伤害的感染者,按照工伤申报程序进行申报鉴定,在鉴定结果未确定前,医院承担医保费用中的全部自付部分,鉴定结果出来后按结果规定对待。

  2.由于他人的违规操作造成当事人受伤而致感染的,违规者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及责任。

六、总结、分析:

  每年对发生的职业接触个案进行汇总,确定多发科室、多发人群、多发地点及危险因素;对群体接触事件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医务人员自身防护不足之处,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补充防护用品等,将接触机率降至最低。

  本预案与国家或上级部门法规有不符之处,按照国家或上级发布的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