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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监理应急预案

2024-07-15 阅读 7231

一、工程概况、专业特点以及危险源分析(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龙城名郡F2#、F5#、F7#楼2、建筑地点:滨州市高新区高十路以东,新五路以南3、工程规模:半地下一层面积为517.76㎡,地上一层平面为561.25㎡,二至十层平面为551.06㎡,十一层平面为520.58㎡,出屋面楼梯间及电梯机房为130.27㎡。单体建筑面积为6689.40㎡;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0068.2㎡。4、建筑东西总长41.10m,南北总宽15.85m,建筑主体高度33.2m,防火建筑高度32.9m5、基础形式: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基础6、建筑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7、建筑层数:半地下1层+11层+出屋面楼梯间及机房8、建筑设计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年限:25年9、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类别:1类10、抗震设防类别:丙类1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12、设计使用年限:50年13、抗震设防烈度:7度14、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15、建筑物耐火等级:地下室一级,地上二级16、屋面防水等级:一级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山东滨州龙成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滨州高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东滨州盛豪水利建安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滨州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二)、专业特点由于本工程由三栋高层组成,工期紧、且地下室面积大,本工程西面紧邻建筑物,地理位置特殊,安全防护显著特别重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控制安全施工:1、严格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审批后的方案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过程是在有序的监控下实施。2、本项目所处的特殊位置,基坑土质比较稳定,但地下水平高,须有质资的设计单位对基坑围护进行设计,应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采取旁站监理监督实施,确保无土方坍塌现象的发生。3、本工程建筑高度达33.2米,悬挑脚手架搭拆尤为重要。确保按方案实施,重点监控钢管、扣件质量、边垟件及剪刀撑、扫地杆等关键部位,并着重控制与垟间距,脚手板质量并防止高处坠落.4、安全通道,临边防护,电梯井等处制定防坠落措施。5、汛期、台风季节应重点监控防汛、抗台准备落实情况。6、施工临时用电方面,本项目用电量大、线路长督促施工单位采取规范安装及巡视、维修制度,采取TN-S系统三级配电要求。7、本工程为剪力墙结构,模板工程质量大,外形较复杂,重点对承重支模架的验算,确保安全施工。3、危险源辩识记录

危险源辨识记录表序号场所/设备设施/活动危险源名称伤害方式备注辨识部门1开工准备无基础施工方案或针对性差管理缺陷任何施工安全事故龙城名郡F2#、F5#、F7#楼项目监理部2审查施工方企业资质无资质施工任何施工安全事故3审查施工方岗位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无证管理、施工混乱任何施工安全事故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不合理施工任何施工安全事故5土方工程土方工程车辆车辆伤害撞伤6基坑支护强度不够坍塌砸伤、压伤、窒息7支护方案及设计未经上级审批坍塌砸伤、压伤、窒息8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要求坍塌砸伤、压伤、窒息9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坍塌砸伤、压伤、窒息10土方随意堆放坍塌砸伤、压伤、窒息11超过1.5米的沟槽,未搭设上下通道,危险处未设警示标志高处坠落摔伤危险源辨识记录表序号场所/设备设施/活动危险源名称伤害方式备注辨识部门12土方工程深基(槽)坑围护及开挖坍塌砸伤、压伤、窒息龙城名郡F2#、F5#、F7#楼项目监理部13桩基工程工程机械设备漏电漏电触电14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井洞掉落、机械伤害、漏电摔伤、轧伤、触电15主体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的未按要求防护到位。高处坠落,倒塌摔伤16高大跨度承重支撑架搭设与拆除坍塌砸伤、压伤17模板违规安拆、堆放管理缺陷、违章作业砸伤、摔伤18脚手架违规安拆、堆放管理缺陷、违章作业砸伤、摔伤危险源辨识记录表序号场所/设备设施/活动危险源名称伤害方式备注辨识部门19主体工程工程机械设备漏电漏电触电龙城名郡F2#、F5#、F7#楼项目监理部20现场电线电缆保护层磨损漏电触电21漏电保护器失效漏电触电22固定式设备未使用专用开关箱,未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漏电、短路触电23电缆过路无保护措施漏电触电24配电箱破损漏电触电25工程机械设备漏电漏电触电26施工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机械伤害轧伤27物料提升机未通过验收投入使用或违规操作机械伤害、高空坠物砸伤、压伤28塔吊未通过验收投入使用或违规操作机械伤害、高空坠物砸伤、压伤29施工电梯未通过验收投入使用或违规操作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砸伤、摔伤危险源辨识记录表序号场所/设备设施/活动危险源名称伤害方式备注辨识部门30主体工程外架防雷接地检查雷击触电、火灾龙城名郡F2#、F5#、F7#楼项目监理部31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监理不到位任何施工安全事故32防水施工有毒物质渗漏中毒3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砸伤、摔伤34无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混乱任何施工安全事故35乙炔、氧气瓶的使用易燃易爆容器爆炸炸伤、灼伤、火灾36电焊、钢筋切割电火花飞溅灼伤、火灾37施工废弃物随意抛掷高空坠物打击砸伤38高温气候施工高温作业中暑39安全网封闭不严高空坠物、高处坠落砸伤、摔伤40现场材料堆放杂乱管理缺陷任何施工安全事故危险源辨识记录表序号场所/设备设施/活动危险源名称伤害方式备注辨识部门41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安装管理缺陷、违章作业可能发生的任何事故龙城名郡F2#、F5#、F7#楼项目监理部42涂料使用处理不合理中毒43辐射材料安装、使用处理不合理可能发生的任何事故44油漆使用有毒、易燃物质泄漏中毒、爆炸45稀释剂及其他化学用品使用有毒物质泄漏中毒46其他上下班、工程车辆车辆伤害撞伤47办公室、现场服务区火灾烧伤、窒息48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未正确佩戴违章作业砸伤49临时设施倒塌物体坍塌压伤、摔伤危险源辨识记录表序号场所/设备设施/活动危险源名称伤害方式备注辨识部门50其他现场室外工作物体飞溅砸伤龙城名郡F2#、F5#、F7#楼项目监理部51食堂、用餐食用变质食物食物中毒52现场缺少灭火设施火灾烧伤、窒息

二、现场应急监理组织机构组长:史建勇副组长:王小青组员:董文光三、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内容、任务及措施1、安全控制的内容①、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②、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③、加强作业环境的防护2、安全控制的任务①、按照施工安全法规和安全规范,检查与监督施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②、协调施工单位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③、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④、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3、安全控制措施1)每月组织1次现场安全检查,形成安全检查简报;2)每周监理例会前对现场安全进行检查,在例会上有针对性的指出,并形成文字纪要;3)平时加强现场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工程有关安全规定。4)遇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主管单位,落实现场抢救和保护工作,如实记录事故发生情况等。5)协调业主成立由各施工单位相关领导和其他有关单位代表组成的安全、文明管理小组,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措施,管理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把检查结果形成简报,并把奖罚措施落到实处。6)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岗前培训和安全交底记录,不定期派人参加施工班组的上班班前会,检查其安全、文明施工贯彻落实情况。7)施工单位脚手架搭设后,监理人员会同施工单位安全员、架子班组对架子进行验收,符合要求方可使用。8)检查高空作业人员安全保证措施。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帽佩戴情况,严禁高空掷物;电梯井筒应设安全网,电梯门处用悬式钢筋篦子封闭,楼梯处绑扎钢管护身栏,一经发现违规人员、违规单位应立即劝阻,严重者通报并征得业主同意后予以处罚;9)认真检查特殊工种工人上岗证,并做好备案,严禁无证上岗和逾期证件工人上岗。10)建立现场保卫领导小组,健全消防检查制度;保障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消火栓、消防工具应标志明确。11)坚持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设专人看火,非电气焊工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四、应急救援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各方联系方式(一)、应急救援监理人员职责1、本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涉及人员、工地、周边环境或社会公众安全的突发事件、事故时,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配合、全力协助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督促施工单位在第一时间内按程序、按单位隶属条线进行报告。2、对火险、火灾应参与扑救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进行报警求救。3、对各类管线事故应立即向管线主管部门报告处置救援。4、对人身伤害事故除现场采取自救外应立即与当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5、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及危害应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在尽可能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中止或减少危害。(二)、有关救援主管部门以及各方联系方式火警:119;医院急救中心:120:公安报警电话:110;2、有关各方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见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五、应急处理程序1、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该施工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2、在现场实际监理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各种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隐患时或发现事故预兆及险情时应以书面形式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或准备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情况严重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上报业主现场代表,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投入人力、物资、设备等全力抑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待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各方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报送复工报审单经总监签复后方可继续施工。3、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代表、公司工程管理部或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当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员伤害、财产严重损失时应在事故发生前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告。4、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或公司领导进行报告,一般事故1小时内,重大事故半小时内,与此同时监理人员应向建设单位代表进行报告。5、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和施工单位的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汇报业主的同时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7、总监理工程师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计划,并与全体监理人员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8、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事故程序逐级上报,同时参与施工现场事故调查。龙城名郡F2#、F5#、F7#楼项目监理部2017年2月18日

篇2:X项目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现场应结合工程的特点,进行安全监理技术交底。

一、建设过程必须贯彻下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部门法律法规。

2、建设部JGJ59-99《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3、施工安全的强制条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筑工地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8)《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90

二、安全监理工作重要性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是企业管理的头等大事。“生产必须安全”是建筑企业必须遵循的原则。为贯彻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安全监理交底。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生于泰山”、“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尊重科学,严格管理。

三、安全管理目标

1、对施工单位施工行为的要求:

1)无重大伤亡事故(包括本单位职工,分包队伍职工及民工)。

2)争创市级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

3)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2、对施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及目标要求:

1)方针:提高安全意识、保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2)目标: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社会伤害事故、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控制轻伤事故。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1、对于承发包工程在开工前均对承发包商进行严格资质审查,签订安全协议书,并由其缴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严禁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总包负责制和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包单位负责。

2、工程的施工总包单位,必须成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制定相应的经济制约措施。安全责任要层层签约,从而保证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责任要层层签约,从而保证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交底、检查、措施、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责任到人,使安全管理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制订好各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分部分项),关有报批手续,在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以上二项交底,均应有双方签字,并归入业内台帐。同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具体措施要有针对性、有效可靠。

4、施工前,项目经理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总交底,还应对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高处作业、饮食卫生、季节性保护、个人保护用品使用、劳动者作息时间、职工的安全健康及对特殊工种人员提出具体的要求,均要有双方签字,并归入业内台帐。

5、控制施工中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市建委和市建管办有关文件要求实施,产品必须持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制定检测单位的检测合格证,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冒堡伪劣商品进入施工现场,把好劳动用品、安全工具嚣材的质量关,施工机具的检验、合格、准用关。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施工中必须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内容如下:

1)临时施工用电;

2)脚手架(高度≥20m);

3)特殊类脚手架(吊、挂、爬、挑、架);

4)基坑支护(深渡≥5m)及降水;

5)模板工程;

6)起重吊装;

7)土方开挖。

五、文明施工管理

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不但要做到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同时还要做到文明施工。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行业规定和我司的要求:

1、开工前必须要求搞好“三通一平”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文明施工措施。

2、文明施工必须坚持五个标准:

1)封闭施工。不得把马路、交通和社会运行的区域与施工区域混在一起,加强工地保安,出入口设警卫岗。

2)要满足交通组织的需要,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使施工对交通影响最小。

3)“清洁运输”。主要干道的渣土、构料、土方运输逐步衽封闭运输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前要冲洗,防止泥土污染环境。

4)环境影响最小化。把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5)减少对市民生活和的出行影响。施工单位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

3、围挡、围墙要稳固、整洁、美观。市区围栏围墙高度段应不小于2.5m,有宣传标语。设置“七牌二图”(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防火须知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管理人员名称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计数牌、施工总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七不”宣传牌。另外需设置的工程管理相关图(包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图、交通、施工、人行通道图、临时排水、封启排水管道图、公用管线分布图、消防器材布置图、电器线路布置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牌。标牌应规范、整齐。

4、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5、施工场内道路要畅通,地面要平整,并尽量硬化;排水要通畅,要有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的措施;按要求张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和标语,设宣传窗、读报栏和黑板报并设有吸烟处;温暖季节时有绿化布置。

6、施工现场内,建筑材料、构件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堆放整齐,并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清运,做到工完场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7、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分开。在建工程严禁兼作住宿和办公地点使用。办公区房间标牌应醒目,办公室内张挂各种图表要规范整齐。办公室应设电话和值班人员。宿舍内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生活区垃圾装入容器,并及时清理。

8、食堂厨房应有纱门、纱窗,地面应为水泥抹光,墙面灶面贴磁砖、顶棚进行防掉尘掉水处理。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穿戴工作服、帽、口罩(三白),保护个人卫生。餐具放置整齐有序,及时消毒。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饭菜应卫生可口。

9、工地内要配备经培训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并制定急救措施。要开展卫生、防病自救、互救宣传教育。生活区内还应设置工人沐浴、学习和娱乐场所。

10、施工要有防尘、防噪音、防扰民措施。

11、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每年委托政府有关检测部门进行一次测试。

12、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市政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二通、三无、五必须”,即: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施工中无管线事故;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隔离;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挂牌施工和管理人员佩卡上岗;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清洁文明;工地现场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良好作业环境。

14、施工铭牌为:红框、白底、黑字2×3米;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

2)施工范围: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6)施工单位:

7)施工项目负责人:

8)监督电话:

9)开竣工日期:

六、施工安全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作业必须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现场的电器设备,输配电线路的维修,抢修必须配有至少二名电工,做好监护工作。电工必须严格按“装得安全、用得准确、修得及时、拆得彻底”的16字方针进行日常操作。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检查制度,电工交接班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漏电开关测试记录。

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用电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5、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电缆干线及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不得导用四芯电缆或“4+1”电缆。

6、配电系统必须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除照明器外,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发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各类电箱必须使用市建委推荐的标准电箱。

7、选用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要有记录,不可带隐患或故障使用。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保证现场有足够照明。

8、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或漏电断路器,严禁使用手持式“小太阳”灯或低于2.4米固定“小太阳”灯具。

9、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及振动少的地方。要有操作保养制度。现场及生活区要有安全用电的警示等,配备消防器材。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和掌握触电抢救的能力。

七、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各类大、中型机具设备、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包括外借设备的进场,均要严格检验。若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失灵不准进场。进场的设备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配的消防器材。

2、各类有牌照的运吊设备、车辆均应牌照齐全主动报验报审,持《安全检验合格证》。

3、机操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个人保护用品,持证上岗,每天作业要准确填写运转记录和例保记录。运吊设备上不留闲人。

4、各类运吊设备及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有操作人员、驾驶人员及时填写保修单,以便及时维修保养,不准违章作业,以免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凡已维修或例保的运吊设备、车辆均应在设备台帐中如实记载。

5、现场的大、中型机具设备及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司机、指挥配备齐全,严禁无证指挥、无证操作。

6、大、中型机具设备使用前,应认真进行安全交底,积极配合做好管线保护、现场围护工作。大、中型机具设备的使用要密切注意环境、气候的影响,遇突发情况或台风、暴雨、严寒天气均要有切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7、机操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经常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的劳动保护,保证精力充沛,做到上下班次交接,认真做好安全交底。

8、木工间、钢筋制作间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作业规程,弯管钳、电焊机、电刨、电锯等金属外壳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所有机具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均需齐全可靠,砂轮机、焊机不准放于木工间内,木工间要有禁烟标志,电线不可随地拖拉,刨花必须每天清扫处理,并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八、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结构模板工程施工必须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3、地面与地下的脚手搭设,均须执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或《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

4、基坑四周作业平台和现浇梁的临边防护必须到位,且安全可靠。基坑开挖时,必须做好周边的围护。

5、所有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及时到位。且可靠有效。

6、临边与洞口的防护栏杆一律使用钢管设置,并刷上黑、黄醒目标识的油花,不得用钢筋、毛竹、红白带或其他物品代替。

7、所有的脚手、临边与洞口的防护必须立档脚板设置绿色密目网。

8、凡正、负2米以上作业且安全的防护设施尚须到位的情况下,所作业人员必须准确系安全带。

9、及时设置脚手上下、基坑上下以及基坑内结构钢筋绑扎、模板搭设时的人行通道,且安全可靠。

10、杜绝施工人员在钢支撑、翘头板上随意行走或施工作业的违章现象;杜绝随意翻越临边、洞口防护栏杆和在施工脚手、排架上攀爬的违章行为。

11、不得随意在钢支撑或结构排架上堆放钢筋、木料、模板钢管、扣件等物品,严禁钢支撑上人,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12、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严禁随意向下抛掷物品。

13、无总承包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安全防护措施。

14、所有管理资料及时纳入生产保证体系台帐,台帐必须备全、准确。

九、深基坑作业安全管理

1、努力做好深基坑开挖施工动态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单位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人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施工,严禁在施工作业是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必须时报市、区建委、科技委和组织专家讨论通过。

3、审基坑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报安监站备案,并配备应急预案。

4、坚持落实深基坑施工“作业任务单”和“开挖、支撑记录表”制度。

5、基坑支撑必须做到及时、有效、优质,以确保工程施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6、严禁超挖,放坡要符合规范。严禁坡顶和基坑周边超重堆载。

7、具有良好的降、排水措施。边挖土,边做好纵横向排水沟的开挖工作,设置定量的集水井并抽水。

8、基坑临边防护措施的设置必须及时牢靠,无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9、基坑内施工脚手、模板排架搭设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坚持经严格检验合格后可投入使用的原则。

10、及时按规范设置下基坑及其他人行通道。并做到安全、可靠。

11、支撑上的余土必须及时清理,进行余土清理时必须配备有效的防坠落安全措施。

12、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与完好,杜绝各类违章作业现象。

13、做好对附近物、基坑边地下管线的沉降监测和连续墙的位移监测等工作,必须将深基坑的作业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14、各类管理资料必须分类纳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业内台帐

十、民工安全管理

1、民工队伍是工程施工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施工单位总包及其各分包单位领导必须充分注意到他们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现状,应重点加强民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的工作。

2、民工班组必须定期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学习交流活动,每天作业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整改,均要有书面记录。在此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帮助其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的活动。

4、新进民工或转岗民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不得随意安排民工加班加点而导致过度劳累,不可放任民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劳动中应在必要的个人劳动用品和相享受劳动保护待遇,特别危险处要派安全员进行重点监控。

6、认真审查民工中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人员证件是否有效,严禁无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随便拆装、修理电器设施设备和机具设备。

7、民工使用的手用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小型机具、碘钨灯电箱、氧气、乙炔瓶、草包、剩余少量木材、汽油等禁止混存一库,严禁带入宿舍。止此类物品应归类分别入库,堆放整齐,设专人负责。

8、民工宿舍要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整齐,张贴卫生值日表、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热杯、电炉、电熨头和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电器等。

9、民工食堂须有卫生许可证,人员必须每年体检并有健康证,食堂要有卫生清洁值日制度,有排水系统、排气装置,要有灭蝇措施。食堂生熟食品均要严格分开,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十一、特殊工种管理

1、加强对电工、焊工、起重工及架子工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他们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根据规定建立健全必要的业内资料。

2、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持国家颁发的有效证件作业,外地省市证件不得在施工区域内作业。在特殊区域或特别危险场所工作,要先进行安全交底,要有可靠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

3、对所有的施工现场特殊工种,必须按单位、分工种进行登记注册,详细填写已审日期及下次复审日期,并且每位特种作业人员均有证件复印附件后,保证每位特种作业人员审证不脱期,对过期不审或审证不合格者,不准从事原来工种。

4、严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只挂名不跟班现象,或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几个工地的挂名现象产生。

十二、脚手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标准搭设。由专职架子工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必须有专人验收合格并签证、挂牌后正式起用。

3、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到杆距离不应100mm。

4、边墙件的设置应从地面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

5、脚手架底部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和扣件应用直角固定在距底座不大于200mm处的拉杆上。横向扫地杆应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十三、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防火巡查、检查;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消防值班;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6)火灾隐患整改;

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9)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11)燃气和设备的检查和管理了;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证和奖惩;

13)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3、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合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每月对消防器材检查,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配合甲方和防火监督处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不断完善预案。

4、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发现险隐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施工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对重点部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危险品库及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要保证和其他建筑物有10m以上安全距离并应有管理规章制度,有持证人员专管。现场露天不准存放油桶及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要确保整个场容场貌的形象。以上所有区域应配备相应足够的消防器材(约50平方一只),并专人保养和管理。

5、严格控制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法规,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三级动火证随身携带,如未携带将视作无证动火。动火前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动用明火。施工区域内禁止学习、见习、实习人员作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持证规程作业,确保安全施工。

6、施工单位填写《安全管理周报》、《防火工作月报》报监理单位,及时到位。重大信息及时报告。

7、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贯彻落实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理单位配合,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整改。

8、施工现场搭设临时设施、危险品车库、使用液化气、氧气、乙炔钢瓶等必须到地区消防防火监督处办理报审手续。

9、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气设备,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的电气火灾事故。宿舍内严禁堆放油漆、氧气、乙炔钢瓶等危险品。事故区域内的材料堆放不得影响消防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10、一旦工地上发生火灾事故,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摘自清理现场,接受公安、消防部门防火监督处处理。

十四、季节性安全管理

1、要注意节前节后(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及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前后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2、高温季节要注意工人的操作安排,采取相应的措施搞好防暑降温和食堂卫生、饮水卫生工作,饮水保温设备必须上锁。

3、冬季做好事故现场防冻保温及防滑措施,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五、伤亡事故上报处理

1、施工现场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总包单位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同时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一般事故24小时内、重伤、死亡2小时),同时报事故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行政安监部门,同时填写《建设系统死亡(重伤)事故快报表》。

2、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必须做好抢救人员和保护现场工作,以防事故扩大及调查处理。若发生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若发生中毒事故,立即联系急救部门(医院)进行抢救,不可蛮干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重伤、死亡事故发生,企业(总包单位)按国务院75号令要及时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

1)组织对事故技术、设备鉴定,查明事故发生原因,人员死亡,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人及单位,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3)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20天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小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任何人或组织不得阻碍调查小组的正常工作。

十六、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建筑法》第五章第49条明文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劳动法》第六章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根据这两法,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都对安全教育培训提出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工程管理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二○一二年八月

交底人:被交底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平房仓项目监理安全控制方案

(1)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规、标准和规范、规定,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确保经济适用房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场文明施工。坚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中,确保因工死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及火灾事故为零,工地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实现安全文明双达标,争创安全文明先进工地。

(2)本工程安全控制目标分解主要安全控制项目安全控制目标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工作制度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并高效运作。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并严格执行。现场人员管理三级安全教育落实到位。现场施工人员均通过安全技术交底。具备高度安全施工意识,操作人员安全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均通过安全培训,并能积极进行安全管理。主要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各项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施工机械运行正常,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大型施工机械均在安全有效期内施工。施工机械各项安全设施到位并运作有效。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安全设施到位,劳动防护品齐全,临边、洞口等防护符合要求。应急预案管理现场具备各项应急预案,相关管理人员熟悉预案,现场具备各项应急预案所需的措施、设备、物资等。第二节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方法(1)按《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审阅工程设计图纸、文件,检查技术措施。以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功能使用安全、施工操作安全;(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3)对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运作方法的落实情况作经常性的检查,达到处处落实、件件可靠;(4)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5)在工程施工前,重点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是否满期足国家及地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这些措施的可操作性及完整性,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承包施工单位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效果;(6)督促承包单位及现场参建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规范、规程、规定、条例等;(7)接受并执行建设单位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各种安全生产指示;(8)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建立与完善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如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安全纪律;(9)根据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审查承包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体系;(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设备时,要审核其有无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1)督促建设单位在基槽开打挖前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并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12)负责日常的“五大安全”,即“施工、机电、消防、治安、交通”五大安全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13)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与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进行研究并提出措施,督促承包单位实施,并验证其实施效果;(14)在安全隐患没消除前,必须要求承包单位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性,应立即停止作业;(15)参与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16)重点检查现场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吸烟、动用明火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最大限度防止现场火灾的发生;(17)核查安全监察部门印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18)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土方开挖及边坡支护方案,重点审查保护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基坑周边的排水设施,现场标识,边坡技护措施等,并督促其严格执行;(19)要求施工单位申报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其支撑设计、安装和拆除中的固定及安全防护措施、模板运输及存放的措施等,确保模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20)要求施工单位申报脚手架支搭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其设计方案、基础及排水措施、杆间距、拉接点、剪力撑、马道的宽度及坡度等,确保其能安全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2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安全网、防护栏、防护棚的设置(即“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随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22)对施工单位的高处作业方案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的,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23)要求施工单位申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电缆铺设方案、接地保护、防雷措施、安全标识、人员资格、临电安全保障体系等,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临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临时用电安全;(24)对重要的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要求施工单位申报专项安装及拆除方案,并检查其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资质、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承包单位验收文件等,而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其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使用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第三节安全监理工作要点3.1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制度的监理:⑴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①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②制度中是否有齐全而明确的目标;③项目与分包单位及班组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中,有无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指标;④各生产管理层以及公司与项目、总包与分包间是否都建立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的机构、人员,且已经各方确认;⑤是否建立和健全了安全生产的奖惩与考核制度并在过程中予以落实。⑵检查施工单位和项目是否建立有分赴窒的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落实(包括劳保、防护资金;教育培训资金;安全措施资金等)。⑶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①有无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待岗、转岗与换岗职工和新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②有无培训计划;③计划落实与否。⑷检查“安全检查制度”①是否建立有各层次(公司、项目、专项与日常、季度等)的检查制度;②制度中有无时间、人员、内容、要求的规定;③制度中有无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置及复查等要求的内容;④对各项检查和隐患难夫妻的处置与责任是否有记录(档案)。⑸对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的检查:①是否建立有各层次的事故报告处理的制度,制度是否齐全;②制度是否实施并落实了“三不放过”;③是否建立了事故档案;④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安全意外保险”;⑤是否有事故应急方案和应急救援办法或指定有专门救援人员。3.2对施工企业、机构、资质的监理:⑴检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配置:①企业必须配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②现场应建立“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级均需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⑵检查企业资质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①企业资质与项目等级和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相符;②总分包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人员是否有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上岗证;③其它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⑶检查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①公司和项目是否制定有对分包资质、次格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和规定;②是否对分包及其人员的资证材料进行了管理与控制;③分包单位与人员的资证是否与本项目工程内容要求相符。⑷对安全产品供应单位的管理:①企业和项目对安全设施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应有控制要求和规定(制度);②所有安全材料、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供货单位应出具有“生产许可证”等生产资质证明文件,资证材料必须与经营内容相符。3.3从安全技术管理方面进行控制和监督包括:⑴工地应对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环境破坏等情况、状态和根源,列出清单(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等)制定有管理制度(培训教育、操作规程式与技术措施)有应急预案(包括技术、监控措施与方法,人员、材料、器具、充备的配置等);⑵“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中必须有明确编制审批制度,其安全措施、内容、工艺、作业条件、职工素质等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实施中不得随意更改;⑶对施工项目中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与降水、模板、吊装、脚手架安拆以及爆破、垂直运输设备装、拆工程,均应结合实际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和按程序审批后才予实施,实施前应组织交底、检查和验收;⑷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有给项目管理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技术分级(给项目管理人员、班组)交底制度,讲明职责、权限、管理要求;工作程序及分解落实与监督、检查等内容和规定。口头交底后应有书面交底记录和交签手续,并予以备案检查;⑸施工企业应全面收编国家现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各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除专档专人管理外,并应随工程进度将目录、摘要编发给企业相关人员,其内容至少包括:①管理文件类(文明卫生、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事故管理);②建筑工程类(土方、脚手架、拱板、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吊装、建筑机械、焊接工程、拆除与爆破、消防等项目);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架工、砼、钢筋、油漆、玻璃、起重吊装、建筑机械、焊接工程、拆除与爆破、消防等项目);⑹检查工程在安全设备、工艺的选用:①严禁施工现场使用国家、行业、地方等方面已明文规定的淘汰器材、设备和落后或不安全施工工艺;②支持和鼓励施工项目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地方推荐的器材、设备、新的安全施工工艺及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3.4对施工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监控:⑴对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①要求工地对现场施工和应急救援使用的全部设备在安装和拆除、验收与检测、使用与保修、改造与报废等各方面都建立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提出有明确要求,确定有监督检查、考核方法,形成有组织措施的文件;②安全设备、设施采购:必须是合格产品、报送有效证明(说明或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控制报告或是鉴定证书等)。不得购置国家、行业、地方等方面已明文规定要淘汰的产品。二手货必须由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出具的技术鉴定合格、有效使用的证明文件;③监理应督促并参与施工企业定期(季或月)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核查设备、器材在采购、安装与拆卸、验收与检测、使用与保养、维修与改造以及报废等相关记录;④检查租赁设备双方具有承担的资质与能力的证明材料、租赁协议、出租方对设备、机具和配件性能、运行安全、检测维修等证明文件;⑤督促并检查企业的设备档案(台帐),包括:自制、出租、承租设备的数量、型号与规格、日常检修记录和目前状况等说明与记录。⑵对大型设备装、拆的安全监理:①按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条例》核查装、拆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现场须报监理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且不准将装、拆出租、分解给二个以上单位进行;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装拆之前申报“装拆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监理确认后予以实施;③当设备装拆完成,检查装拆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出具的“合格证明”,向使用操作方移交的“安全使用证明”以及做使用附交底附记录。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参与装拆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包括:方案与措施审批手续,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隐蔽部分的验收,设备安、拆程序及过程是否与方案、措施相符,装拆技术人员是否到位,完工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和使用交底记录等);④设备安装完成,必须经过自检和行政批准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检测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后监理方可核准使用。⑶对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的管理与监控:①检查施工现场在危险部位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和安全标志);②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或项目必须建立有:正确使用其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明确的制度和要求。对设置的部位、内容、各级的管理职责与权限,监督与检查方法、组织等都有明确的(制度和要求)规定;③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应统一规划,并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条例》(GB1617-1996)和《安全色》(GB2893-20**)的要求和企业内部规定;⑷对工程中使用特种设备的监理:①检查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建立有该设备生产、使用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设有专人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有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产品单位应具有相关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②检查企业在管理中,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落实了法定单位对其定期检测并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⑸监督工地落实现场安全检查与测试工具:①施工企业应按现场所使用的设备配备有相对完善的检测设备与工具(包括:检查几何尺寸的卷尺,经纬仪、水准仪、卡尺、塞尺,检查受力状态的传感器、控力器、力矩扳手,检查电器的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电流表、漏电测试报告等,测风速的风速仪等);②要求各种检测设备与工具必须是证明齐全的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专门机构的“认证证明”,“出厂检测报告”等);③要求各种安全检测工具必须按国家规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校正(至少应每年检定、校正一次,或按使用次数规定进行监理应查其书面检验报告或记录)。3.5对施工现扬实施“安全检查”的要点:⑴施工现场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核查:①施工现场在执行中,是否安监理审批过的“总平面布置图”上各临设的安全间距与隔离措施等;②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与“围挡作业”和“六防”与卫生设施(防火、防水、防雷、防震、防洪、防风)达标与否;③作业区、施工区、库料区和脚手架是否已按规定远离了高低压电力网路和危害作业场所,并满足规定的最小间距;④对一切施工安全设施,必须按审批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检查和验收,达标方可使用;⑤现场的洞、坑、沟、高处临边和高危作业区等,要求必须有安全设防、安全标志、闪红灯警示等,安全通道应畅通明亮;⑥要求坑、槽施工应有全面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规章,其料堆、机械与坑、槽边须按各种参数进行计算确定,保持可靠距离。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9-99)检查施工设施与设备安全措施:①检查(各种类型)脚手架的施工方案、立杆或架体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杆件和剪刀撑的连接固定、悬挑梁及架全稳定、脚手板、荷载架体和层间防护、材质与杆件接头、通道与卸料平台的搭设和各部分的施工技术交底与验收、以及升降装置与附着支撑等诸多内容;②基坑支护中检查施工方案、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临边防护、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周边建筑设施和基坑支护的变形检测、作业环境等内容;③现浇构件的模板安装中,检查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杆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堆放与吊装、支撑方法与验收、拆除前砼强度、运输道路与作业环境等方面;④对“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通道口、基坑口、板洞口、梯道(井)口)、“五边”(基坑边、阳台边、楼板边、詹口边、梯道边)中使用器具、防护与设施的可靠性进行检查;⑤检查施工用电:a.外电安全距离与防护措施;b.工作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c.配电箱与开关箱的两级防护的做法、参数、标记、门锁、现场照明的电压、回路、做法和接零保护;d.配电线路的电缆芯数、电线质量、穿越过道的保护、架设与固定;e.电气装置的参数与设备是否相匹配;f.用电记录与档案(巡视维修记录、地极阻值摇测、规章制度)等内容。⑥对物料提升机械检查架体资证、限位保险装置(定型化的停靠、超高超荷底极等限位、缓冲装置)、架体稳定(缆风绳和建筑结构、连接)钢丝索、卸料平台门拦、架体安拆(方案、基础、垂直度、架栏间隙、防护网、保护绳等)、传动系统(地锚、卷钢绳、滑轮与防脱保险装置)、联络信号、操作规章、避雷、验收与操作制度等;⑦对外用电梯检查人机资质、安全装置(灵敏度、门锁灵活)、荷载(配重与限控)、装卸方案、架体稳定、联络信号、操作规章、避雷防护等内容;⑧对塔吊的安全检查内容为:人机资证、力矩限位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卷扬机与上人爬梯的保险装置;附墙装置(或夹轨钳)的安置距离、安装与拆卸方案、指挥及方式(对讲机、旗语)、电气安全(卷线器、机与架的间距、防护、接地接零、基(轨)质量(有设计文件、安装牢靠、轨道有限位器等)安装验收与定位记录等;⑨对施工机具中的木工(平刨、圆盘锯)机械、手持电动工具、钢筋、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打桩机、潜水泵、翻斗车等检查人机资证、安装稳定、电气可靠(线路开关、接地接零等)、环境(棚、屋等)符合要求,操作有规程、防护与标志齐全等内容。第四节针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监理的具体措施4.1安全施工监理的方法(1)提交一份由监理编制的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供业主审批。(2)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4)检查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及责任是否健全,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操作规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安全措施。(5)要求承包商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季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6)要求承包商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强化安全教育。督促承包人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并对安全交底进行书面记录,并要求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工法和施工工况的变化等实际情况,督促承包人对施工参与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7)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动态、进度计划、统计资料、管理图表。(8)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9)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检查报告。(10)审核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11)审核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12)在施工现场监理随班日常检查,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以下达“暂停施工指令”: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措施不得力时;b对已经发生的工程理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c安全设施未经检查验收而擅自进行施工时;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而进行施工时;e使用没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f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4.2安全施工监理的具体措施4.2.1安全施工预控措施(1)严格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并督促其实施。(2)严格审核承包人的安全保障体系,承包人内部要建立从公司到项目部到施工班组至每个工人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3)督促承包人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4)协助承包人项目机构落实安全制度,由承包人项目经理作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下设专职安全员。(5)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施工隐患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业主;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4.2.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措施(1)督促承包人建立安全施工的巡视、检查制度,通过现场巡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2)日常现场跟踪监理。凡有施工的地方,都有监理人员在场,对各工序、各部位的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理、检查。尤其重点检查现场的临时用电、雨季安全用电、高处作业、大型吊重安装、打桩施工等特殊工作和危险作业是否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操作。(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人的临时支撑和脚手架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4)复核承包人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5)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进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6)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安全监理人员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7)对每道工序安全检查后,作好记录并予以认可。(8)督促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施工现场四周除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其余周边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位于道路两旁的建设工程从第2层施工开始,必须采用合格的安全网进行全封闭施工。(9)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方案确定之前,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市政、防汛、公用、邮电、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踏看,并制订相应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10)建设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一个月内(市政道路工程在通车半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2.3安全应急措施(1)施工单位应与有关单位的密切联系,了解附近医疗、消防、公安、交通、电力、燃气部门以及街道派出所电话、地址,以便发现情况及时联系。(2)做好现场消防物品准备,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器材,配备各种安全防用具。(3)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培训以及灭火知识教育。(4)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立即下达停工令,责令施工人员撤离现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6)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4.3文明施工监理的具体措施(1)严格遵守江苏省、无锡市及江阴地区有关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有关规定。(2)承包商应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设立文明施工负责人,经常检查工地文明施工情况。(3)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完善、可行及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的文明施工是否落实。承包商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野蛮施工,监理有权阻止。(4)要求承包商根据施工总体安排,安排临时排水、堆场、生活设施等,要做到有条不紊。(5)施工过程中,监理有权阻止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提出整改,直至落实为止。承包人应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并配有专职文明施工人员,经常检查文明施工情况。(6)督促施工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材料堆放、场地道路、生活设施进行统一合理布局,要求按规定做好施工标志、标牌,维持清洁、整齐、有序的环境,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文明施工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各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人的规定。建设单位应支持协调施工总承包人的文明施工工作,承担有关义务。(7)施工现场主门右侧必须悬挂施工标牌。施工标牌应标明工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姓名、开竣工日期及监督电话。(8)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在胸前佩带个人身份标卡,作业工作应佩带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制作,标卡应标明人员姓名、本人照片、工种或职务、所属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标卡应分颜色区别。(9)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直流或堵塞水通道和市政排水。(10)施工现场应设置洗车槽。出入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冲洗干净后,方允许上路行驶。对运输车辆出车前进行检查、覆盖,以保证运输时不至于洒落路面、污染路面,对洒落路面的混合料即刻进行清理,要求运输时派专人进行检查。对施工作业机械,运输车辆作业时所产生粉尘进行控制,并定期对施工现场周围地面进行淋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同时做好对城市绿化、地下管线、地下文物的保护。(11)工程所在地应根据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情况对使用高噪音机械做出禁止限制措施,要求承包商控制噪声,减少施工机械、施工作业、施工运输车辆特别是夜间施工所造成的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确需进行夜间施工时,采取必要的减噪措施,同时报经主管部站批准。(12)施工现场应设置统一的集体食堂,食堂位置原则上应远离厕所、污水沟、垃圾等污染源20米以上,有合格的可供食用的清洁水源和畅通的排水设施。食堂管理符合卫生标准。炊事员和茶水工上岗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工地应设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13)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宿舍应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动板房,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性能,人均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进行适当分隔。男女宿舍和淋浴室应能满足施工高峰期的需要。建筑工人宿舍应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卫生、计生管理责任人。(14)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厕所,厕所应有简易化粪池或集粪坑,并加盖定期喷药。厕所内必须有水源或供冲洗,落实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工地应设立生活垃圾桶,并每日清运。(15)承包人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防火措施。(16)督促承包商严格控制按标准做好施工围蔽,并坚持维护。(17)督促承包商严格按规定进行施工泥浆的处理。(18)协助承包商解决落实文明施工过程中碰到的问题。4.4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1)施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报告项目主管领导,再根据事故的严重性上报有关部门,以便尽快得到妥善处理。(2)弄清事故的原因,收集与事故有关资料,最大程度地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3)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