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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司信号工安全教育

2024-07-16 阅读 9964

培训主题塔司信号工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对象及人数召集部门或召集人总包安保部主讲人记录整理人培训时间地点生活区夜校学时4培训提纲:一、塔司教育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北京市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²)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31.严禁酒后操作。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40.每个司机和信号工均必须,熟知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的交底,塔吊租单位完成)。41.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入现场必须带齐防护用品及劳保用品;42..司机每天班前、班后检查塔吊工作装置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带动病作业,还应随时检查吊具是否达到安全使用标准;43..保养润滑时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加注润滑油等,在高空作业进要系好安全带;44.司机在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得打闹、开玩笑,不得饮酒,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5..工作中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塔吊在运转中防止碰撞建筑物及附近高压线护架等。注意现场人员和各种设备;46..吊装重物要平衡,防止偏重,严禁超载作业;47..工作中发现信号不明,吊装重物重量不清及有违章指挥时,不得作业,情况弄清后再作业;48.要与现场信号工、挂钩工配合好,沟通信号的哨音、手势、旗语的指挥方式;49..遇有雷雨、刮风的时候,特别在风力超过五级不得作业,并做好塔吊的安全防护工作;50..队长、司机要认真填写履历书,及时书写运转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51..认真做到十不吊的规定,塔吊各部件有异常时,要及时认真检查,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机长要随时和领导联系;52..信号工要持证上岗,无证的信号工给信号时,司机有权不吊,机长及时与项目经理联系做好协调工作;53..机长应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对塔吊的防雷接地进行每月一次摇测,电阻4Ω以下,同时观察塔吊基础的变化,垂直度的测量结果(<4‰)。二、挂勾工教育:1.挂勾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紧带扣;2.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3.挂勾工不可代替信号工作业;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作业;5.登高时必须系好安全带;6.吊物时必须执行“十不吊”规定;7.吊物前必须对吊索具进行严格的检查,严禁起重吊钩;8.吊运大模板、钢筋和周转材料时必须使用卡环;9.吊运大模板时,上下必须使用爬梯,严禁攀爬;10.吊运小块物料必须使用容器盛装,钢木材料和长短不一的材料不可混吊;11.不得站在墙顶上或站立不稳的物体上行走;12.卸料时要考虑周围环境,严禁随意乱卸、乱放;13.吊物和大臂下严禁站人。三、信号工教育: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处作业,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信号工应当能够掌握并熟悉运用旗语、哨语和手势、对讲机四种指挥方法;3.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4.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5.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高处危险部位(临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6.在吊装异形构件时,信号工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8.群塔作业时,信号工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名)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时填写此表;

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篇2:起重信号工安全教育记录

教育内容: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指挥工佩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对讲机齐备,并正确配合使用。

3.信号工每天作业前,先检查吊装用的钢丝绳及U型环,确定吊物已经栓牢固,吊点已经选好,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不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信号工指挥时必须集中精神,保证其他辅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吊车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钢筋及其他吊物堆放整齐、稳起稳落、落吊全过程的安全。吊装前,必须先观察周边的环境,保证吊装半径内无任何人员作业。

5.必须保证足够的睡眠,严禁疲劳作业,严禁作业人员酒后上岗,严禁一边作业一边抽烟。

6.熟悉起重机械的基本性能,向起重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旗语手势,声响信号的交底约定。

7.必须了解吊运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8.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吊具有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停止使用。

9.吊装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按规定要求操作,作业过程中不得嬉戏打闹、吸烟、吃东西,时刻注意起重机的运转、吊物情况。严禁出现玩手机、游戏、擅自离开岗位等现象。

10.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11.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不可站在易受碰撞、磕碰、难躲避,易受伤害,无防护设施的墙顶边缘等危险部位。

12.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其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牢固性、吊索具受理后的状态等,发现超重、吊索打扭、钩挂不牢、索具受力偏向、吊点不当、吊物松垮及其他疑问时,立即放下处理,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3.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离。指挥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吊运。

14.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5.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米。

16.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指挥人员要求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指挥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篇3:信号工挂钩工入场安全教育

1起重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3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4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5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做挂钩工。

6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7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建、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8挂钩工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9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10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村55垫,用套索。

11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卡环锁紧吊绳。

12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3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4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15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16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17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护。

18捆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

20当吊装构件、设备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21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之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补焊、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22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2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A.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B.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C.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D.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24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有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