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的
安全教育与培训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施工人员掌握从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方式和方法
每月进行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意识训练;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操作工艺技能培训及质量知识学习;安全心理与健康教育;典型事故经验教育等。?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常从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劳动规律等方面进行。
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培训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政策水平,使他们正确、全面的理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具备足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②安全生产法制的培训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遵法守法的培训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生产活动中出现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的现象。
③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广大从业人员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是从业人员在生产工作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2、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全体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规定内容进行的培训。安全知识的主要内容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概况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生产流程、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有关电气设备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和可能散发有毒有害的作业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急救知识等等。
3、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典型事故对人的触动最大,收效也非常显著。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的过程中,可以结合典型事故教训进行教育。
篇2:电焊工气焊安全技术交底水运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用表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交底单位
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交底单位
交底内容: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方法、作业特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危险点;
施工方法:交底负责人填写
针对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情况采取的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等;进场现场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帽的正确佩戴方法安全帽在佩戴前,应调整好松紧大小,以帽子不能在头部自由活动,自身又未感觉不适为宜。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两问供发组成,帽衬必须与帽壳连接良好,同时帽衬与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间隙,该间隙一般为2-4cm(视材质情况),当有物体附落到安全帽壳上时,帽衬可起到缓冲作用,不使颈椎受到伤害。必须栓紧下颚带,当人体发生附落或二次击打时,不至于脱落。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懂得使用方法;每天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现场管理人员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电焊作业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保护用品,安全用具。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作用。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架空等保护措施。风力六级以上,雨雪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a.改变电焊机接头;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e.更换保险装置时;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11.焊工高处作业时:
a.高处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
b.高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5米处设护栏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盘;
c.焊接电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
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在狭小空间、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及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须用开关箱控制;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完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一、二次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二次导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达施焊部位;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严禁露天冒雨进行作业;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气焊作业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气焊(割)作业人员要穿灵便的耐火工作服,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戴护目镜;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氧气瓶禁止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罩、棚;氧气瓶与焊炬、割炬及其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现场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电焊机的安装搬运和使用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再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安装使用要求:
电焊机安装前应:先检查外观是否完好,各转动部件是否正常,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摇测一次线圈对二次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摇测一次线圈对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摇测二次线圈对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检查电流调节开关是否完好、灵活可靠。电焊机安装在专用防雨、防砸棚栏内,控制箱内安装防触电装置,控制箱安装在防护栏一端预留位置。电焊机的控制箱必须是独立的,容量符合焊接要求,控制装置应能可靠地切断设备最大额定电流;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选用YC-3*10橡套电缆长度小于5米。控制箱保护零线端子板、焊机金属外壳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注意一次二次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电焊机一二次侧防护罩齐全,电源压按牢固并抱扎完好无明露带电体,把线与焊机采用铜质按线端子焊把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导线完好无破损;焊机使用、摆放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便于操作的位置;搬运时必须切断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从控制开关下口拆除后再搬运;搬运过程中注意,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碰撞。达到使用地点检查确认完好。参照本交底2-5条执行,严禁使用小推车作电焊机安装平台;作业完毕拉闸、断电、锁箱。
特别注意的安全事项;发生事故后,采取的自救、互救方法和现场处置方案。
交底日期:年月?日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主办工程师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接受交底单位负责人
接受交底单位人员签字
篇3: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1.安全管理制度总体要求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确立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建立完善安全检查管理网络,项目经理部明确生产副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零事故管理小组),下设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作业过程中采用START管理方法,全员参与,每天所有员工上班前由班组安全员进行15分钟安全交底。
4)?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计划,并限期实施,没有安全保障措施,不准开工。
5)?完善并执行安全规章,其中包括:船舶、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用电制度、防火安全制度、水上作业安全制度;起重(强夯)作业安全制度;特殊工种安全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6)?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安全指标,严格执行与经济挂钩奖惩制度,坚决实施安全否决权。
7)?成立一支服从于健康-安全-环保体系工程师的紧急救援队,并配备必要的救援工具,设备与通讯联络设施,并经常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8)?所有特殊工种,必须具备上岗证,施工船舶和机械必须通过安全资质审查,确认符合施工要求,并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
9)?陆上、水上交通要设置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
10)?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建立正常的天气预报接收制度,制定防台、防汛抢险及疏散方案,造好船舶避风锚地,在台风季节,提前备好防台、防潮物资,并成立防台领导小组。
2.施工现场安全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业主制定的现场安全的有关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谨慎操作。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戴安全防护镜,穿好工作鞋,临水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
4)?施工现场各种机具、设备、构件、材料、设施要按施工平面图堆放、布置,保证现场整体文明。
5)?施工现场应设临时栏栅或围墙及标志牌,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6)?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沟、坑、洞要有围拦、标志灯、警示牌。
7)?水源、电源、火源要有专人管,设备不准乱动。
8)?施工现场危险地段设限速标志,各种车辆、机械在施工场地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载重汽车的弯度半径一般不少于15米。
9)?交叉作业和起重作业现场要有专人指挥。
10)?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质材料。
11)?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现场安全装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12)?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加强维修保养和安全防护,信号、保险等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机械车辆不超负荷使用。
13)?夜间施工,通道和施工场所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
14)?严禁在施工海岸边钓鱼及游泳。
3.员工安全培训要求
1)?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各省颁发实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学习本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落实贯彻措施,并将以上法律、法规中的重要条款制作成标语醒目地张贴在工地的办公室、工作间、食堂等公共场所。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知识培训,聘请有关专家授课,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提高施工安全和健康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三不伤害”活动。
3)?做好施工安全宣传工作,确保关于施工安全救援及健康方面的事宜广为告知工地上所有人员。工地入口附近须设置一块告示板,以供张贴宣传施工安全讯息的海报、最新的意外记录及安全工程师的名字。
4.人身防护设备要求
1)?对从事各项特定工作的人员提供所需的全部个人劳保用品,并确定专人负责检查。
2)?制定严格的劳防用品穿戴制度和规定。
3)?从事水上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符合标准的救生衣或背心。
4)?对从事有可能发生眼睛伤害的工作人员(如电焊、除锈等)配备符合要求的护目镜或面部保护装置。
5)?对从事可能对手部产生伤害的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手套。
6)?对从事高空作业(2米以上)的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带。
7)?对于从事水下作业(潜水)按规定穿戴好潜水人员保护装配。
5.危险品管理的安全要求
1)?运输、储存、使用、处置危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接受地方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项目部建立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2)?现场的易燃、易爆性材料或特殊作业有专人、专用场地进行管理,危险品仓库的设置和管理报业主专管部门批准后才使用。
3)?爆破材料实行专人管理和审批责任制度。爆破材料运输交接、领出和退还必须双方登记,每次使用爆破材料的用量、余量都有明确的记录,并有当班人亲笔签名。当天爆破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当天退还给专门的火工材料库,不得在现场存放过夜。
4)?现场燃料贮存设施建于地下,有适当围栏,以防一切未经准许的人员进入。
5)?现场贮存的危险气体,都必须装在容器内,其上清楚地标明所装气体,并做标记,现场贮存的气体做好贮存记录。
6)?氧气瓶与乙炔瓶要隔离存放,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装置。
6.脚手架的安全防护要求
1)?脚手架分段架设,必须经过严密的计算,精心施工。严禁超载违章作业。外脚手架满挂安全网,按要求设置固定安全网。
2)?施工操作层必须满铺脚手板,四周设立护身栏杆,并满挂安全网,供施工人员上下的斜道栏杆高度应大于1m以上,坡度不得大于1/4,并钉防滑条,两侧设防护栏杆。
3)?装拆模板,必须有稳固的登高工具,操作面不得站人,登高作业时,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拆除脚手架时,四周设立警戒线,并派专人看守,按要求从上到下,一步一清,上下传递,禁止抛掷。
7.钻孔桩或打入桩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按照最不利荷载情况,对平台进行设计,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2)?对已沉钢管桩和平台,要做好防护措施,加强钻孔平台管理。
3)?安排监视船舶,进行必要的巡查、督航,设立安全监督机构,做好应急抢救准备。
4)?桩基础施工前,技术人员要根据设计图认真复核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清楚了解并掌握地质、水文资料的情况。
5)?在进行钻孔桩施工中,对钻孔施工平台、施工栈桥进行定期检测,并加强防护,确保其安全稳定。对已完成插打的钢护筒或钻孔桩作好孔口的覆盖,防止人员掉入。
6)?钢管桩焊接或切割时,搭设平台。
7)?打入桩基础主要是水上运输,大型打桩船的安全运行,加强对天气预报的收集。大风天气加强船只的锚碇,大雾天气作好航标警示,避免其它船只碰撞。
8)?钻孔灌注桩施工期间,要有防止坍孔的具体措施,必须有相关负责人值班和应急方案。
9)?及时清除堆集在平台周围的漂流物,减少阻水面积。
10)?在桩基施工平台上加强一些必要的临时措施;使用信号灯、旗以明示,设若干浮标,配置限航标志设施,发布限航通告。
11)?施工上合理安排工序衔接,在满足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及时施工横梁。
8.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要求
1)、对机械人员安全职责要求
督促有关机务人员(驾驶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做好机械例行保养工作。
负责机动车辆、机械、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周(日)活动。
负责机动车辆、船舶的年检工作。
办理机动车辆、船舶的年度保险、车船纳税、养路费运管费等证件或规费交纳手续。
调查处理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及保险车辆、船舶的出险索赔。
翻印、制定或修改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安全守则
机械在运转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能启动作业。
作业时应精力充沛、思想集中,遵守有关法规,严禁酒后操作。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作业中应认真监视机械运转。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剧烈震动、异响、异味及温度和压力突变等)应立即停止检查,排除异常后才能继续使用。
机械运转部件未停止前,一般不得接触转动部分或对其进行维修。
驾驶员操作室应保持清洁,禁放易燃易爆品和其他杂物。
按规定穿戴安全保护用品。
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起重设备应严格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守则
机械进场前,应为机械提供使用道路、水、电、临时机棚和停机场地,并排除对机械作业有妨害的不安全因素。
机械进入现场后,有关管理人员应分别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该机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机械操作人员应听从指挥、配合施工,但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文明生产,保持机械、车辆及停车场所的整齐清洁。在有危险的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特定安全措施。
4)、施工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设备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
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瞭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CJ33-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的要求执行。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船舶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做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
大、中型机具设备,船舶和车辆必须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专人持证上岗。
租用大、中型机具设备,双方必须签定协议,在使用、维修和保养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
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工作。
9.龙门吊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前的检查、紧固、调整、润滑工作
检查大车主、被动车轮组、中间齿轮及轴、减速箱,小车水平轮、行走轮、减速箱,动、定滑轮的润滑情况,对缺油部位进行补充,消除漏油现象。
检查起升钢丝绳、通缆的断丝、磨损情况,超过规范要求应及时予以更换。钢丝绳的卷筒上不得有跳槽、叠压现象,固定压板及绳夹等不得松动。
检查大车、小车、起升等液压推杆制动器工作弹簧、销轴、开口销、油位、联轴节等是否正常,视情况进行调整、紧固、补充。
检查小车的起升限位、行走限位、门限位、缓冲器、轨档是否齐全有效。
检查所有控制手柄是否放在零位,电气仪表是否正常,超载报警器能否正常工作。
检查与扁担连接的动滑轮组转动是否灵活,动滑轮、穿心轴、连接板、止动销等有无破损、变形、移位、缺件、脱焊情况;检查通缆滑轮、销轴、开口销的完好情况。
检查电缆卷盘的转动是否与大车运行速度相协调,电动机、减速机、轴承座的底脚螺栓是否松动,视情况进行调整紧固。
清除起重机上的遗留工具及杂物和主梁、扶梯、人行天桥上的油污。
查看上一班工作的交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消除。
2)、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确认龙门吊周围无非工作人员和轨道上及轨道两边无障碍物时,方可合上电源,并鸣铃示警准备开车。
作业时司机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或专职人员的指挥,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发出信号(电铃):
货物上升、下降、大小车运行时;
龙门吊从视界不清楚的地方通过时;
龙门吊接近跨内另一龙门吊时;
吊运货物接近人员时。
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作业时应首先将货物吊离地面0.5m,然后放下,在放下重物的过程中,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必须遵守龙门吊安全起升负荷的规定,严禁超载运行,禁止斜吊。
吊运货物禁止从人头上越过,重物上严禁站人。
龙门吊正常运行过程中,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和横移来停车。
龙门吊在作业中,严禁检修。
禁止龙门吊吊着货物在空中长时间行留,在吊着货物时,司机和司索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在电压显著降低和停电下,必须断开主开关。
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司机应发出信号,同时就近把货物运送到安全地方。
龙门吊在运行中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或异响,电缆绝缘层有损坏时,司机应停止运转,拉下保护箱的开关,呈报有关人员处理。
司机有权不执行错误的违反操作规程的信号,但司机必须听从任何人员发出的“停止信号”,如在制动器失效的同时,起升机构又不能正常开动,则立即断开司机室总开关。
龙门吊运行时必须有专人看护电缆。
上下横移道时,必须有专人看护轨道接头,在保证对齐轨道接头并刹好横移道轮子的情况下,龙门吊方可上下横移道。
3)、停车后的工作
工作完毕,龙门吊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小车停放在靠近支腿处,升起扁担、所有控制手柄扳到零位,切断总电源,紧固夹轨器。
检查龙门吊存在问题,报有关人员进行修理,检修时必须切断总电源。
司机填写交接记录,内容包括:润滑情况、加油数量、检查情况、钢丝绳头尾固定情况及更换日期、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及换件情况等。
10.船舶水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各类施工船舶必须严格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和海事港航部门的有关规定。
2)?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类施工船舶必须符合航区的安全适航与施工要求,并持有各种有效适航证件,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并得到海事部门的确认。船方必须填报设备审核表(附相关资料复印件),由项目部工程计划部审核后,报监理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3)?船舶必须配备施工作业区和避风区内的潮汐表和航行通告。每日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水文、气象、助航标志、水下障碍物等水区环境情况,并准确向有关方面通报。
4)?船舶必须配备水上高频对讲机(VHF)或手机、GPS-GSM系统终端设备,昼夜保持信号畅通。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显示航行、抛锚、作业等安全警示标志。
5)?船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航行或作业。发生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应立即向项目部指挥调度中心报告。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损失。
6)?船舶确需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指定看火人员,在清理船面上易燃废弃物品后,方可动火。对消防救生器材应按海事部门规定,落实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保养,保持有效性。
7)?船舶严格执行油污水和垃圾集中回收等有关水上防污染规定,严禁擅自向施工水域排放和倾倒。
8)?严格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各项涉及水上安全的法律规定,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水域事故的船舶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9)?施工船舶作业前必须向海事局申办《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10)?施工船舶必须对船员和在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督促其正确使用劳防用品;对人员上下通道挂设的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应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11)?各船舶对施工平台、桩等设施和工程结构等有采取保护措施的义务,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12)?施工船舶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调度指挥。遵守项目部有关施工船舶使用、调遣、防台防汛、值班等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船舶影响施工作业或船舶调离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
13)?根据项目部坚持“以防(避)为主,以救(抗)为辅,留足余地、自我保护”的原则,针对本水域复杂水文气象和环境条件,项目部要求各船舶不得免除作业过程中对自身船舶和船员保证安全之责。
14)?在施工现场所有船舶在遇到特殊恶劣天气时,应无条件服从调度指挥中心的指令,确保统一调度。严禁各自为政,擅自行动。
15)?各船舶应对船舶油污水排放、防火等安全事项负相应职责。
16)?项目部船舶调度中心应根据施工情况、天气状况等各种因素,综合分析、准确决断,实行科学调度,确保各种情况下的船舶安全。
11.打桩船的安全管理要求
1)?打桩作业时,施工区域要保证警戒,按队规显示施工、停泊信号,不得有其他船只进入。
2)?确定作业区域后,报当地海事部门和航务部门批准,然后以通告的形式确定。
3)?施工作业前,应先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取得联系,对必要的情况提前作好灾害天气的通报,监督船舶进入避风港,防止意外发生。
4)?发现必须停止作业进行避让的危险隐患时,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程,立即停止作业,防止灾害发生,不得强制作业。
5)?作业时,必须有安全监查人员全程监控。
6)?在大风、大雨、大雾等天气中,必须将所有的信号系统全部打开。
7)?应详细了解停泊水域的水流、波浪、风速等情报,保证停泊措施得当。
8)?避风港停泊水域应考虑水深和水域面积,水域内障碍物的清理。
9)?保证通讯畅通,必须有全天候的值班人员。
12.抓斗挖泥船作业安全要求
根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关手续。
1)?施工船舶应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
作业前,当班人应对抓斗、索具及其操纵系统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交接班。
在抓斗挖泥船作业全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当采用地垄缆或码头桩系尾拢缆移动船舶时,应在岸上设立“禁止停留”等警示性标志,防上缆绳伤及行人。
施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
2)?高处、舷外、水上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2米及以上所进行的作业,为高处作业;船舷外部工作为舷外作业;在艇、筏、排泥管等有可能落水的位置作业为水上作业。
遇风力6级以上强风时应停止高处作业,特殊情况急需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航行时不准舷外作业;舷外作业应挂慢车信号,要求过往船只慢速度通过。
高处、舷外、水上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保险绳等相应的防护用品,现场要备救生圈。
高处、舷外、水上作业应有专人指挥、监护、确保安全。
作业前应对滑车、座板、脚手板、绳索、直梯等作业器材,严格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高处作业时,禁止一手携物,一手扶梯上下,使用的工具、拆装的零部件,应用吊桶、吊袋装妥后用绳索传送,严禁下掷上抛,作业现场下方一定范围内禁止人员停留。
舷外、水上作业时应关闭舷边出水阀。
上下烟囱、桅杆应事先向有关人员通报作业时间、内容,作业时禁止排放蒸气、拉汽笛及使用高压天线,以免烫伤、触电。
在艇、筏等与他船配合作业时,必须系缆绳,严禁脚踩两船作业。
3)?工程船舶水上调遣拖航安全管理
工程船舶水上调遣拖航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认真落实交通部、海事局、船检局关于工程船舶安全调遣拖航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必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调遣拖航实施细则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必须依照国家海事局海通航字[20**]215号文颁布的《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的要求,参加船舶报告系统并接受指导,按照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甚高频VHF及其有关水上航务和公众通信渠道的开通,确保水上通讯及水上搜救通讯的畅通。
13.潜水作业的安全要求
1)?潜水作业前全面检查潜水船、潜水设备、机具,排除隐患,严禁带病作业。
2)?严格遵守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水下电话、应急绳等齐全可靠,保证能随时联系,有防范措施。
3)?潜水作业时必须同时至少有两名潜水员作业或一人在船上准备,能起到相互救险的作用。
4)?潜水作业时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及时与其他作业船舶和有关部门联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潜水作业时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活动,发现水下不明物体不得随意触动,应及时汇报。
6)?潜水班组班组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好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安全监督,不得脱岗。
7)?潜水作业要“反四违”,即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反劳动纪律,反对违反工艺纪律。
8)?本工程潜水为深水作业,要注意减压措施。
14.水下炸礁的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2)?爆破前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爆破许可证》并向当地水上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发布爆破施工通告。
3)?建立爆破作业指挥机构和爆破人员的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责任制。
4)?爆破作业船上的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及其他劳保用品,船上必须备有相应数量的救生设备,严禁无关人员上船作业。
5)?爆破布药船及其锚泊设备必须具备适应施工要求的抗风抗浪能力,防止走锚移位。
6)?爆破作业船经测量锚泊定位后,在布药施工期还需经常校核,发现偏位及时纠正。
7)?每次放炮时实行“三次信号”制度,使全体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i.?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船只和警戒人员。
ii.?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起爆员起爆。
iii.?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8)?夜间或大雾时不得进行爆破,雷雨时必须停止爆破。
9)?风力超过6级时,不得进行水上爆破作业。
10)?严禁穿戴化纤衣物、铁钉鞋从事爆破作业和进入爆破器材的库房、加工房、堆场和其他爆破场所。
11)?导爆索、炸药与起爆雷管必须分开运输与保管。
12)?爆破作业船工作仓及外表不得有尖锐的突出物。
13)?作业船离开布药地点时,应仔细检查船底、船舵,如发现有爆破网路或药包扯拉缠绕应及时处理。
14)?已放置于水下的药包及爆破网路不得拖曳,发现药包漂浮、网路损坏等异常现象,经排除后方可起爆。
15)?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爆区有无盲炮。发现盲炮或怀疑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盲炮,应在附近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6)?处理盲炮时,应做好安全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17)?每次放炮前均在四周设警戒船,按要求范围警戒。
15.沉箱预制、拖运和安装的安全要求
1)?由于沉箱为整体分层浇筑,沉箱的模板(钢筋笼)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模板(钢筋笼)应有详细的计算书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2)?沉箱拖运前必须进行浮游稳定性验算,满足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水、拖运。
3)?沉箱安装时在其四角处设橡胶轮胎等防护措施,防止与已安装的沉箱及船舶相撞,发生掉角等现象。
4)?沉箱安装后在其顶部四角处放置警戒标志,防止在进行沉箱内回填料、沉箱背后棱体抛填等作业时施工船舶与其发生碰撞,危及船舶及沉箱自身的安全。
16.施工栈桥和临时码头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栈桥和临时码头的设计,要符合实际荷载情况,考虑水流、波浪等状况,保证可靠,加强监控措施。
2)?行车栈桥和临时码头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并要求悬挂安全网。
3)?所有施工车辆,包括载重汽车、汽车吊等行驶速度均应在10km/h以下,并保持车距在25m以上。
4)?栈桥和码头上严禁紧急刹车。
5)?所有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车道行驶,严禁行驶另一侧车道。
6)?栈桥设有一定数量错车平台,错车平台用于履带吊或罐车。
7)?在栈桥和码头上设置红灯示禁,严禁过往船只在施工水域内通行。
8)?栈桥和码头防护栏杆、灯光要定期作业安全检查,发现有破损部位及时修复。对栈桥和码头上各种设备要进行检查和验收。
9)?栈桥和码头上所有物质、设备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堆放和使用。
17.“T型梁”安装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操作人员首先要熟悉架桥机的结构、性能,掌握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
2)?安装前应根据施工观场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安装方案,选择合理地形和配用足够能力的履带吊进行组装。
3)?安装及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戴好安全帽,空中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4)?拼装或拆卸架桥机过程中应逐步设立稳定缆风,不要碰撞、摔跌,以免变形、损坏。
5)?架桥机使用前要检查以下项目:
i.?检查支点枕木摆放是否到位和垫实,各墩顶0#块锚固是否紧固。
ii.?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是否紧固,轴销是否锁牢。
iii.?检查承重主梁型钢与拼接焊缝是否有变形或裂纹。
iv.?检查所有临时安装千斤顶、手拉葫芦和钢丝绳短扣是否有效、可靠。
v.?检查反扣轮、行走等运动件是否活络有效和安全可靠。
6)?台风期间应有防台加固措施。
7)?装、拆横移行走轮时,应分次用千斤顶分别在各支点处顶起并垫牢,尽量保持架桥机的整体平衡,
8)?架桥机移动前应检查行走装置及其与大梁连接,前移、横移的行程上是否有障碍物。
9)?架桥机前移、横移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逐步推进,要有防止架桥机前移、横移行走轮脱轨措施。架桥机移位过程中,架桥机上及下面严禁站人。当风力大于6级时,不应移动架桥机,台风期间应有防台加固措施。
10)?架桥机就位后,认真检查电器、起吊设备的安全性能,并及时进行分节加载运行试验,在满载试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常安装作业。
11)?要保持架桥机外观整洁、美观,尽力做好防锈防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