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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处工作职责内容

2024-07-16 阅读 1083

1.负责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对外政策的战略研究,拟订对外工作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与外国政府以及WHO、WTO等国际组织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制订合作战略和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政府间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审核法规英文文本。

篇2:合作处工作职责内容

1.负责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对外政策的战略研究,拟订对外工作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与外国政府以及WHO、WTO等国际组织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制订合作战略和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政府间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审核法规英文文本。

篇3:科学技术处(国际合作处)工作职责内容

1.负责编制全市水务系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订局系统科技年度计划。

2.归口管理局系统科研工作,并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

3.负责局系统国际、国内技术交流工作的管理,参与指导局系统国际技术合作。

4.指导协调局信息化工作,并负责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局科技信息和期刊编辑、出版、发行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并负责局系统有关标准化、计量、节能工作的管理。

7.负责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上海市水利学会的管理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