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岗位职责内容(大学)
1.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的发展规划。
3.负责修订教学计划,并对教学计划的落实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4.负责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教职工的管理,师资的引进、培养教育等。
6.负责协助做好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7.负责制订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搞好院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8.负责招生工作和协助做好学生就业的教育、管理。
9.负责学院的科研、教研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人民第二医院院长的工作职责
省人民第二医院院长的工作职责
1、在上级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基建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医院重要科研计划的拟定和开展情况,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6、教育职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7、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对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财务经管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对开支较大的物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关心职工生活,创造条件,改善生活和福利设施。
10、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须指定一位副院长代行院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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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职责
县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四、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高、中级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教学研究工作。
六、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七、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八、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九、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