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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07-16 阅读 3590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主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具体内容见附表一)。

4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4.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4.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4.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4.6执行入场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具体内容见附表二)。

5新职工、临时工(主要技术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司审批,安全员协助进行安全教育。

6项目部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篇2: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驾驶人应尽的义务。驾驶员应认真学习《交通法》及有关业务知识。

2.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车班每周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学习,以记录为据。

3.车主、驾驶人员要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安排相应的学习和安全教育,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不到检查,二次不到进行培训和考试,不及格者,责令其停止驾驶。

4.厂交安委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

5.对占户驾驶人,要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6.每个驾驶人都有义务协助交通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争做文明太原人。

7.通过安全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素质和职业道德。

篇3:安全会议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为及时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政府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丰富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传达贯彻各级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月工作。

二、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应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自觉遵章守纪,减少事故确保运输安全为目的。

三、每年初制定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运管部门备案。计划中应含有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传达贯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行车知识等内容

四、安全会议学习教育培训应坚持实名签到制度,未参加的必须及时补课。

五、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和竞赛,丰富全员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

六、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方式可灵活多样,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教育不少于一次,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七、安全会议学习教育培训应做好原始记录,以备查验,档案保存期不低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