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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贷电梯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9006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单独操作。

2.电梯应指定专人操作及管理。

3.使用电梯时必须将轿厢内照明、风扇打开,夜间使用还应打开梯口照明灯。

4.使用前进行润滑并检查电气刹车、安全装置及钢丝绳是否良好。

5.电梯不得超载使用。

所载重物安放应均衡,载贷重心不要太偏心。

6.上下时不得乘人,电梯在上面时,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底层。

7.贷物装好后,应关门起动,梯门与对方(指楼上或楼下操纵器)联络信号或连锁系统失灵时,不准使用电梯。

8.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如特殊需要,则需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运载。

9.电梯使用完毕后应停在底层,切断电源,上锁。

如长期不使用应切断机房内总电源。

10.检修或停用应将电梯落到底层,检修应有检修标志,并有专人看护。

篇2:2#竖井井楼电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坚守岗位,不得把电梯让给非电梯操作工操作(特殊情况交给别人开的,要经过工区领导批准)。

2、每次升降定员为七人,每次升降载重为700kg.

3、每班对拽引机,制动闸进行检查。拽引机要保持正常的工作油面。制动闸间的间隙应保持不大于0.5m/m。

4、对引绳、导轮、导轨每周检查一次,对导轨加润滑每周一次,发现松动。磨损要立即汇报和检修,作好记录。

5、非井塔工作人员和非正当手续的外来人员,禁止进入井塔。

6、搞好本工作岗位的文明卫生。

篇3:电梯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进行检查,并有专人看管和维护。

2.电梯由专人负责驾驶,并对电梯的结构和使用要熟练的掌握,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任意驾驶。

3.使用电梯时,轿厢之负载不得超过其额定重量。

4.电梯机房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不得潮湿。并禁止烟火和放置杂物。电梯驾驶人员经常对电梯的机械,电器部分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5.运行前应检查所有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是否正常,护门是否关好,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动电梯。工作者和乘客的手不准把住内门,脚禁止伸出内门空档外面。

6.电梯轿厢内和井边内应经常打扫清洁。电梯运行前和运行中,轿厢内必须打开照明设备。运行前应按动电铃以警示告。

7.电梯在运行过程中不准任何人打开护门。如发现护门打开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将护门关好后,方可行车。运行时如发现不正常的声音,应停车立即找有关部门进行检修,未修复前,不准开动。

8.矫厢内不得装运长的物件,在搬运物件时应轻拿轻放,不准乱丢,以免损坏电梯底板。

9.如轿厢护门尚未修好,而轿厢能运行,也应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检修。当电梯停止使用,维修或进行清扫时,必须将电梯电源切断。

10.电梯运行中不得任意改变运行方向,应待电梯完全停止后再改变。不得以忽开忽停地接通电源的方式来进行驾驶电梯。

11.工作结束时电梯必须降落到底层停放,离开电梯时护门必须加锁,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