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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检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4960

1金属无损检测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北京市质监局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作业。从事*射线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放射安全卫生监督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患有不适应症,应立即调离放射性探伤检测岗位,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放射操作人员,内外照射剂量总和达到或超过剂量限值的3/10时,则每年体检一次。

2低于年剂量限值的3/10时,每2~3年体检一次。

3照射剂量当量限定值(每人):一年:≤5伦琴;一月:≤0.4伦琴;每日:≤0.016伦琴。

3为减少*射线和其他放射性射线,对检测人员的射线照射剂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前,检测人员必须穿铅板制的射线防护服,佩戴防射线含铅护目镜和个人辐射剂量笔,并对检测人员逐一进行被照射剂量监督。

2为减少放射性照射剂量,在确保检测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尽量缩短曝光时间。

3尽量增大操作人员与放射源的距离。

4班前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前应检查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灵敏、安全可靠,绝缘良好。严禁导电体裸露。

2*光探伤机电源控制箱的指示灯亮,仪表灵敏,各开关调节、控制良好。探伤机必须设保护接地,接地线不得有接头。

3探伤仪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操作过程中探伤仪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运转时进行修理。

5*射线探伤现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射线探伤检测区必须设置围栏和悬挂标志牌。设专人对射线检测区进行监视,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2*射线探伤检查时,应采用铅屏蔽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背离*光射线“窗口”。

3加强联系,统一指挥,等待贴片人员撤到安全区后,方可通电进行曝光,防止射线误照。

4探伤检测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现场探伤检测时,必须将探伤机固定。

6暗室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暗室的仪器和电器设备及冲洗设备的布局应实施定位管理。电气绝缘必须可靠,不得有任何导电体裸露。

2暗室应安装空气调节设备,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3暗室内工作必须二人以上协同操作,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7曝光室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曝光室的屏蔽厚度,必须符合《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曝光室的门必须装有连锁保险装置,确保曝光的时候门打不开。若开门,放射源自动退回到贮存位置或切断电源。

2曝光室的门外必须装有警示标志和红灯。运行时红灯必须闪烁,提示非探伤检测人员切勿靠近曝光室。

3曝光室应有排风装置,及时排除曝光室内产生的臭氧。

8超声波仪器通电后,严禁打开保护盖,防止高压电伤人。

9磁粉探伤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磁粉探伤检测前,必须检查磁粉探伤机的电源和探头连接线绝缘良好,不得有裸露。

2探伤机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不得松动。

3操作试验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和胶皮手套。

4磁悬液不得喷在探头线圈上,不得喷向照明灯及其带电部位。

10着色探伤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着色渗透探伤液应有专人保管,合理领用,不得乱放,必须远离明火和高温场所。

2着色探伤操作用的清洗剂、渗透剂、显像剂,操作时应采取间歇、通风换气。着色探伤操作应选在通风良好地方进行。

3操作时必须戴防护口罩、胶皮手套及防护眼镜。

4在容器内着色探伤,不得向照明设备和电器上喷洒,不得一人单独在容器内操作,并应设监护人。

篇2:无损检测安全防护规程

由于无损检测涉及电流、磁场、放射线、紫外线、铅蒸汽、溶剂和粉尘,操作有可能在高空、野外、或进入装过易燃易爆材料有毒的容器中,所以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掌握安全防护知识,既要安全地进行工作,保护自身安全,又要避免设备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故制定本防护规程。

射线防护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首先了解所用探伤机的性能及操作程序。

探伤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每次探伤时必须有安全警戒人员携带射线剂量报警器在“相对危险区”周围进行巡视,防止他人误入射线区而产生超剂量照射。

上高压前必须检查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相对危险区”严禁随便开机,贴片人员必须携带射线剂量报警器,开机时,应缓慢升高压、电流

当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单位和当地放射防护机构汇报并及时采取妥善措施,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迅速呈报并接受放射卫生防护机构的监督及调查。

2.表面探伤安全

a.渗透探伤所用的渗透探伤剂,除干粉显象剂、乳化剂以及金属喷罐内使用的氟里昂气体是不燃性物质外,其它大部分都是可燃性有机溶剂。因此,在使用这些可燃性渗透探伤剂时,一定要和使用普通油类或有机溶剂一样,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b.贮装渗透探伤剂的容器应加盖,并要密封储存地点应选冷暗处,并且避免烟火、热风、直射阳光等。压力喷罐严禁在高温处存放,因为在高温时,罐内的压力将增大,有发生自燃爆炸的危险。因为压力喷罐内充填渗透探伤的同时,还要充填丙烷气或氟里昂等高压液化气,渗透探伤剂本身是一种可燃性物质,充填丙烷气后,着火可能性更大,它变成了一种强燃性物质所以操作压力喷罐制品时,必须充分注意防火。

c.使用可燃性渗透探伤剂的时,不仅必须充分注意防火,而且为了防止万一,还应该在操作现场及渗透探伤剂储存处设置灭火器。

d.避免在火焰附近以及在高温环境下操作,如果环境温度超过50℃,应特别引起注意。操作现场禁止明火存在。

e.渗透探伤剂使用有机溶剂往往对人体有害,因此,应采取积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工作现场应增设必要的通风装置,降低毒物在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浓度。

f.配置个人防护用品,例如口罩、防毒面具、橡皮手套、防护服、防护眼镜等

g.使用荧光探伤剂时,应限制操作人员暴露在强紫外线辐射之中,防止眼球处于黑光中导致眼球荧光效应。如果黑光屏蔽罩破裂失效,不得投入使用。

h.磁粉探伤的设备接地绝缘电阻要符合标准要求,保证设备在无短路和接线无松动时使用,尤其使用水磁悬液时,绝缘不良会产生电击伤人。

i.磁悬液中的油基载液、荧光磁粉、润湿剂、防锈剂、消泡剂和溶剂等,作为一种组合物,长期使用会除去皮肤中的天然油,引起皮肤的干裂或刺激,磁悬液进入口腔和眼睛会刺激眼睛引起喉和胃的组织起反应,所以应避免对溶剂蒸汽吸入太多。

篇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金属无损检测工)

1.一般规定

1.1金属无损检测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1.2为减少*射线和其他放射性射线,对检测人员的射线照射剂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前,检测人员必须穿铅制射线防护服,戴防射线含铅护目镜和个人辐射剂量笔,并对检测人员逐一进行被照射剂量监督。

(2)为减少放射性照射剂量,在确保检测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尽量缩短曝光时间。

(3)尽量增大操作人员与放射源的距离。

1.3班前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前应检查电闸箱和漏电保护器完整、灵敏、安全可靠,绝缘良好。严禁导电体裸露。

(2)*光探伤机电源控制箱的指示灯亮,仪表灵敏,各开关调节、控制良好。探伤机必须设保护接地,接地线不得有接头。

(3)探伤仪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操作过程中探伤仪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运转时进行修理。

1.4*射线探伤现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射线探伤检测区必须设置围栏和悬挂警示片。设专人对射线检测区进行监视,非作业区人员不得进入。

(2)*探伤检查时应采用铅屏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背离*光射线“窗口”。

(3)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待贴片人员撤到安全区后,方可通电进行曝光,预防射线误照。

(4)探伤检测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现场探伤检测时必须将探伤机固定。

1.5暗室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暗室的仪器和电器设备及冲洗设备的布局应实施定位管理。电气绝缘必须可靠,不得有任何导电体裸露。

(2)暗室应装设空气调节设备,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3)暗室内工作必须二人以上协同操作,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1.6曝光室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曝光室的屏蔽厚度,必须符合《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曝光室的门必须装有联锁保险装置,确保曝光时门不开。若开门,放射源自动退回贮存位置或切断电源。

(2)曝光室的门外必须装有警示标志和红灯。运行时红灯必须闪烁,提示非探伤检测人员勿靠近曝光室。

(3)曝光室应装设排风装置,及时排除曝光室内产生的臭氧。

1.7超声波探伤仪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必须由熟悉电路原理专门技术人员修理,操作人员不得带电检修。

2.Ir192(铱)装置探伤和磁粉着色探伤

2.1操作*射线或Ir192装置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放射安全卫生监督部门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2.2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患有不适应症,应立即调离放射性探伤检测岗位,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放射操作人员,内外照射剂量总和达到或超过剂量限值的3/10时,则每年体检一次。

(2)低于年剂量限值的3/10时,每2~3年体检一次。

(3)照射剂量当量限定值(每人):一年:≤5Rem;一月:≤0.4Rem;每日≤0.016Rem。

2.3磁粉探伤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磁粉探伤检测前,必须检查磁粉探伤机的电源和探头(磁夹)联接线绝缘良好,不得有裸露。

(2)探伤机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不得松动。

(3)操作试验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和胶皮手套。

(4)磁悬液不得喷在磁夹线圈上,不得喷向照明灯及其带电部位。

2.4着色探伤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着色渗透探伤液应专人保管,合理领用,不得乱放,必须远离明火和高温场所。

(2)着色探伤操作用的清洗剂、渗透剂、显像剂,操作时应采取间歇、通风换气。着色探伤操作应选在通风良好地方进行。

(3)操作时必须戴防护口罩、胶皮手套及防护眼镜。

(4)在容器内着色探伤,不得向照明设备和电器上喷洒,不得一人单独在容器内操作,并应设监护人。

2.5采用Ir192(铱)探伤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铱)原子射线探伤时,必须提前做好试验,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Ir192(铱)原子射线源的运输应用专门车辆,存放、保管应用铅盒并存放在专用金属库房内。库房应设在远离人员活动的地方,设警戒区,悬挂明显的标志牌,库房加锁,并设专人日夜在警戒区外监护。

(3)投放射源时应机械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速放、速撤。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射线源。照片、胶片等准备工作应在投放射线源之前进行。

(4)投源后,应立即用射线探测仪自远而近地检测。划出射线源周围的安全禁入区,设明显标志和警卫。

(5)曝光后,回收Ir192(铱)射线源时,操作人员必须穿射线防护服、戴防护镜,做到迅速、准确、稳妥地回收,及时送回贮藏库,射线源不得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