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辅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辅机试转的要求:
1.1.必须接到辅机试转的通知,并有检修或安装负责人在场配合,方可进行辅机试转。
1.2.新安装或改造设备必须接到通知,且现场核对正确后方可进行试转。
1.3.辅机试转前必须确认盘动灵活,无卡涩现象。
1.4.新安装、大小修,以及电气检修后或停用一周以上的辅机,试转前必须测量电机绝缘合格。检修后的辅机经电机试转合格后,再联上联轴器进行试转。
1.5.辅机试转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或备用。
2、辅机试转前的检查:
2.1.辅机试转前核对,所属系统确认无人工作,场地清洁,无妨碍运行杂物,设备部件完整,标志齐全,指示正确,所属系统阀门、风门、挡板开关灵活,转向、限位校验正确。
2.2.检查操作开关(按钮)在“停运”位置,联锁开关在“解除”位置,保护开关在“投入”位置。
2.3.检查仪表、信号灯(牌)、指示灯齐全、完整。
2.4.检查轴承油质、油位,冷却水正常。
2.5.检查操作所属系统阀门、风门,挡板开关位置至启动前状态。
2.6.检查试转辅机外观完整,靠背轮连接牢固,地脚螺丝完整无松动,电机接地良好,试转辅机无倒转现象。
2.7.试转辅机送电。
3、辅机试转的注意事项:
3.1.辅机试转启动前必须与检修负责人取得联系,得其许可后方可启动。
3.2.不能同时启动。必须待一台辅机启动,电流恢复正常后,方可启动另一台辅机。
3.3.辅机试转过程中,如出现跳闸,必须全面检查无异常,确定保护无误后方可进行第二次启动,若仍跳闸则停止试转操作。
3.4.辅机试转过程中,必须有人监视试转辅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故障,立即停运试转辅机,并调整运行系统正常。
3.5.操作人员应每小时对辅机运转检查一次。
篇2:锅炉辅机安全检查评价方法规范
锅炉与辅机的安全检查和评价方法的介绍
一、概述
由于锅炉的一部分元件,既受到高温烟气和火焰的烘烤,又承受较大的蒸汽压力,工作环境又比较恶劣,故是一种有爆炸危险的特殊设备。
锅炉的设计、制造、质量检验、安装、使用、检修等过程中,稍有疏忽或违反规程,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为消除隐患和避免发生爆炸事故,我们可以以《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为主,参考《蒸汽锅炉安全技术规程》、《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等文献,对工矿企业的锅炉与辅机等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并应将定期检查和考核的情况记录在案。本文着重介绍它的安全检查和评价方法。
二、评价内容和查证方法
2.1锅炉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
2.1.1每台锅炉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进行登记归档,其内容应包括:
①锅炉质量证书(即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水压试验证明);
②锅炉图样(即总图、安装图、主要受压元部件图);
③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
④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
⑤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⑥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⑦锅炉定期检验报告书等。
2.1.2要求锅炉由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经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并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2.1.3应有锅炉使用许可证,并应将其悬挂在锅炉房内明显处。
2.1.4在用的锅炉应持有锅炉年检证,并在检验周期内运行。
2.2安全附件完好,安装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2.2.1安全阀的要求:
①安全阀应结构完整无损、安全可靠、动作灵敏,每年至少检验一次且铅封完好。每月应自动排放试验一次,如
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换,每周应手工排放试验一次。不论是年检、月检、周检,均应做好记录和签名;
②按照规定配置,合理安装安全阀。
2.2.2水位表的要求:
①水位表应动作灵敏可靠,安装合理且便于观察;每台锅炉至少应装2只独立的水位表,但额定吨位(蒸发量)
≤0.2t/h的锅炉可装1只,直流锅炉可不装水位表;
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即上、中、下三条清晰的水位红线);
④水位表应有放水管并接至安全地点,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
2.2.3压力表的要求:
①锅炉应装有与锅筒(锅壳)蒸汽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
②按规定选用相应精度等级的压力表,一般不低于2.5级精度的压力表;
③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一般应在工作压力的1.5~3倍,最好选用2倍;
④表盘直径应≥100mm,表的刻度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
⑤压力表至少每半年校验一次,铅封完好,并标贴上校验合格证;
⑥压力表装置(压力表、存水弯管、三通旋塞)齐全。
2.3保护装置应完好无损、动作灵敏、安全可靠、合理设置。
2.3.1水位报警装置:锅炉吨位(额定蒸发量)≥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
锁保护装置。
2.3.2锅炉吨位(额定蒸发量)≥6t/h的,应装设超压报警器和联锁装置。
2.3.3燃油、煤粉或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应装设联锁保护装置。
2.3.4热水锅炉出口处,应装设超温报警联锁装置。
2.4给水设备应能可靠供水。
2.4.1每台锅炉应有二套供水装置。按《规程》规定,蒸发量≤2t/h的锅炉可用注水器(射水器),蒸
发量>2t/h锅炉要用蒸汽泵,泵的扬程应大于锅炉的工作压力,流量应大于锅炉的蒸发量。
2.4.2注水器或蒸汽泵在停电情况下应能立即启动运行。
2.5炉墙无漏烟、漏风。
要求炉墙无裂缝,无漏风漏烟,炉拱无松动和隔烟墙无短路现象。
2.6防爆装置完好,安全可靠。
要求燃油、燃气、燃煤粉锅炉的防爆装置完好,安全可靠。
2.7水处理要求。
水处理可分为炉内和炉外两种。吨位≤2t/h的锅炉可采用炉内水处理;吨位>2t/h的锅炉应进行炉
外水处理。水质化验员应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取样化验,要经常监控水质,记录齐全。水质处理应能达
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厚度应<1.5mm。
2.8燃料输送系统(如运煤设备)要求。
燃料输送系统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安全可靠,运行良好。
2.9除渣设备要求。
除渣设备应能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并保持整齐干净,不影响周围环境。
2.10通风设备要求。
要求鼓、引风设备,合理配置,运行良好,节能降噪声;根据锅炉特性装设联锁保护装置。
2.11炉体应完好,构架牢固,严密完好,基础扎实牢固。
2.12电控系统要求。
电控系统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所有电器元件应满足规定要求,合理配置,接线整齐连接可靠,接(零)地
良好。
综上述的评价内容,可扼要列出如表1所示的“锅炉与辅机安全性评价检查表“,以供检查时使用。
表1锅炉与辅机安全性评价检查表
使用部门:
使用地点:
锅炉名称、型号、规格:
编号:
检查人:
检查结果:
检查日期:年月日
三、注意事项
3.1在用的锅炉房明显处,应悬挂《值班制度》和《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锅炉工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要有当地有关部门发放的操作证,并应持证上岗;锅炉工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随意离岗、饮酒等。
3.2锅炉运行时应注意:
①锅炉在运行时,严禁烧正压;
②锅炉燃烧时,其炉膛负压一般控制在-0.98pa~-29.42pa;
③在加燃料时,锅炉工应密切注意里面有无危险物品(如雷管、弹药、密闭容器等);
④禁止在锅炉上敲击或堆放易
燃易爆物品;
⑤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要使水位表中的水保持中水位(60%~70%左右),如遇给水泵全部失
效或给水系统故障而不能向锅炉内正常进水时,应立即停炉,迅速关闭风机,打开炉门,并采用生煤或煤灰
盖没火焰等紧急措施,禁止泼水。如遇锅炉内严重缺水时,不准立即向锅炉内供水,应立即采取安全停炉的
有效措施。
⑥锅炉运行时,蒸汽压力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若超过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阀;
⑦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都要有足够的照明。
3.3为确保水位表清晰和显示正确,每班锅炉工应进行一次对水位表的冲洗工作,冲洗的方法应符合安全操作
规程。
3.4有水质处理设施和化验仪器。
①采用炉内加药处理的锅炉应有加药装置,每天测试炉水的pH值,定期排污,并要有加药量、pH值测试和排
污记录,炉内水垢厚度应<1.5mm。
②对炉外水处理的锅炉,不仅要有专职化验员,而且要配备必要的化验仪器。硬度、氯根、碱度及pH值的化
验,应按照水质处理标准进行并作好记录。水处理系统设施应包括交换器、盐泵、盐池等设备,做到运行正
常,无垢运行。
3.5适当的停炉保养。
锅炉的停炉保养方法见表2。
表2锅炉的停炉保养方法
四、计分方法
4.1按《标准》规定,“锅炉与辅机安全性评价“项目的应得“三性“规定分值是占工矿企业65项“安评
“总分值的22,即应得总分为22分。
4.2由于评价该项目,在管理上有复杂性、检查上有困难性和发生事故上有危险性与严重性,故可列出如表3
所示的“锅炉与辅机“安评“项目“三性“系数对照表“。
表3锅炉与辅机“安评“项目“三性“系数对照表
4.3先由使用部门定期自查合格后,再报主管(职能)部门复查。不论是自查或复查,均按表1中“评价内容
“进行逐条查证,如有不符合其中一条的,则判该台锅炉为不合格。
4.4经主管部门或上级派来的安全检查组复查后,可按不合格率()进行扣分。评价采用不合格率扣分办法,
是为了真实地反映出工矿企业内在用锅炉与辅机的安全状态。具体的计分公式如下:
实得总分=应得总分-100分och“三性“系数不合格率
=22分-100分0.66不合格率。
篇3:锅炉辅机区点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点检长的领导下,负责锅炉辅机区范围内的设备管理工作。
1)负责解决锅炉辅机区范围内的设备的技术问题。
(2)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指示及文件;
2)参与制定、修编本专业规程、制度,并督促执行;
3)解决本专业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4)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加强反违章。
(3)对本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
1)落实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评制度;
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4)做好安全生产例行工作。
1)编制锅炉辅机区专业修理项目计划及全过程管理与协调;
2)参与编制锅炉辅机区专业检修工艺规程、科研项目、重大项目、大小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和经济性评价等工作;
4)做好锅炉辅机区工作票和缺陷管理相关工作;
5)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协助专业制定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漏、压力容器爆破、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炉膛爆炸、制粉系统爆炸、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防汛、火灾、人身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措施,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6)做好锅炉辅机区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7)参加锅炉辅机区设备大、小修后的验收、试转、整套启动和有关调整试验;
8)做好锅炉辅机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完成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
9)修订、编制锅炉辅机区设备的检修作业文件包;
10)按期完成锅炉辅机区设备点检管理网络的填报。
(5)做好危急事件管理。
1)参与本专业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
2)参与危急事件的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
3)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
(6)其他有关规定的职责。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