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2024-07-15 阅读 2021

1、进行爆破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相关规程进行。现场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这些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安全知识。

2、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当地县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后才准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3、进行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应有爆破作业设计说明书;其内容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方法、安全对策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4、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该矿爆破警戒半径设计为300m)。

5、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

6、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应使用木制炮棍;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一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雷管,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装药前不准将起爆器材与炸药混放在一起;必须按计算药量装药,中深孔爆破时禁止超过规定的装药高度;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填塞炮孔;禁用石块与易燃料填塞、填塞应小心,防止破坏起爆线等。

8、装药和填塞过程中不准使用明火照明。

9、进行填塞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禁止采用无填塞爆破;中深孔爆破时,一般填塞长度应不小于孔深的1/3;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10、起爆网路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联接,应采用电雷管或导爆管雷管引爆,不应用火雷管引爆。电力起爆网路的导线不宜使用裸露导线和铝芯线;起爆网路的所有接头,均应按电工接线法连接,并确保其对外绝缘;起爆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每个电雷管的电流应满足:一般起爆,交流电不小于2.5A,直流电不小于2A;在潮湿有水的地区,应避免导线接头接触地面或浸泡在水中。

11、固定爆破时间,起爆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出危险区。只有在确认爆破危险区内没有人的情况下,才准起爆。

12、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在危险区的人员能够听到、看到。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时,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3、已装药炮孔必须一次爆破完毕,不准存留。

14、在爆破危险区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相互沟通,协调一致,统一指挥;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起爆或远距离起爆。

15、爆破员进入放炮地点后,应先检查有无坍塌、危石和盲炮现象。如果发现有这些现象,应及时处理。若不能处理时,应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16、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同一次爆破作业必须采用同一厂家、同批生产的起爆器材。

17、与周边采石场之间协调具体放炮时间,并明确俩矿之间隔离带矿体只能由其中一方开采,每个采矿区之间隔离距离不小于30米。

篇2:爆破作业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火工产品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领用、运送、管理、使用火工产品,确保火工产品从领出到使用全过程的安全。

2、按照爆破指令单或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放炮三连锁”及“放炮撤人警戒”制度的规定,装药、联线、放炮,确保爆破作业全过程安全无误。

4、领药时必须持《爆破作业证》,无证不得领取。认真管理好当班领用的爆破器材,及时清点使用数量,如实填写当班消耗,严防丢失,当班剩余的火工产品当班退库,严禁私藏、私拿、私借、私卖火工材料。

5.领取爆破器材,炸药与雷管应分装分运,严禁混装混运。领取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有锁的爆破器材箱内,严禁乱放或混放。

6、妥善保管好爆破作业工具、放炮箱、雷管、炸药箱袋应保持清洁、绝缘,盖、锁完好;牌板齐全干净,警示牌正规醒目。

7、放炮前,仔细检查启爆器、放炮电缆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好,应尽量避免哑炮的现象发生。

8.掘进及二次爆破(破大块)地点的每一个入口处都必须有人站岗。只有在确认爆破危险区无人的情况下,方准起爆。

9、严禁使用铁器装炮,严禁挖瞎炮、残炮。

10、严格遵守放炮时间,放炮地点附近人员未全部撤出和时间未到一律不准放炮。

11.每次爆破后,至少经过15分钟,经专人检查安全、通风情况,最后由班长或队长批准,才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12、发现瞎炮,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处理,应做好警示标记并作为危险源进行控制和管理,如当班未能处理,应向接班人员进行现场交班。

13、认真做好各种记录。

14、因在放炮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造成人为事故,应由放炮员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经济损失的30%。

篇3:X矿爆破作业安全制度

1、爆破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放炮合格证。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爆破员担任,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一人操作。

2、爆破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锁。本班没使用完毕的雷管、炸药必须当班交回火药库,严禁井下乱扔乱放,

3、放炮器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

4、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

5、放炮母线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爆破员亲自连接母线,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

6、放炮时撤人距离:回采面不得小于5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掘进巷道拐弯时,人员撤到拐弯巷道内10米以外,但撤人总距离不小于50米。

7、装药时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装药连线时禁止脚线、放炮母线与导体相接触,脚线必须盘曲、扭结。

8、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接成短路。

9、警戒位置设于通往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上,距放炮地点70米,警戒由班组长亲自布设和解除。

10、放炮员必须在距放炮地点70m以外的隐蔽处起爆,起爆前必须发出警报,然后起爆。待十五分钟后炮烟吹净,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11、瞎炮的处理要严格按《规程》规定的程序与方法进行处理。

12、放炮后发现未爆的雷管、炸药必须由爆破员统一回收,锁进炸药箱。

13、放炮地点必须有洒水降尘设备,并严格执行放炮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制度,不进行洒水或无水炮泥不准装药放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