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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误揭煤层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7047

一、概况

彭家湾煤矿位于竹林脚—白泥田近EW向断层北盘,矿区内构造主要为EW向的F1正断层和NE向的F2正断层,断面倾向北西,倾角70~75°,断距21~24m。地层倾向北东50°,倾角8~15°,平均10°左右。矿区内出露的地层第四系、三叠系下统夜组、二叠系上统长兴组、二叠系上统龙潭组、二叠系上统茅口组,含煤地层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

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1547号《对毕节地区2008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彭家湾煤矿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9.78m3/mim,相对瓦斯涌出量64.01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1.32m3/mim,相对涌出量8.64m3/t,鉴定等级为高瓦斯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和管理。

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从C14煤层顶板开口施工至+1300m标高,贯通形成矿井开拓系统,通过反石门揭穿C14、C16煤层。在井筒西翼布置1401回采工作面,东翼布置1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4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

在副斜井井底布置水泵房和井底水仓。

二、误揭煤层的原因

由于本矿井田未进行详查和精查的地质勘探工作,区域内的地质构造、煤层层数、煤层埋深、煤层产状及断层、褶曲等不甚了解;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瓦斯释放情况、瓦斯渗透情况等有待测定;在加上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到位出现偏差,就有可能出现误揭煤层现象,为了避免出现误揭煤层,特制定防止误揭煤层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技术措施

1、井筒、巷道的开拓、掘进施工,必须严格作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钻孔的深度、个数、方位必须符合《预防误揭煤层钻孔示意图》的规定。必须保留20的安全超前距。

2、加强钻孔检查验收,提高钻孔施工质量。打钻过程中,必须安排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现场看守,密切关注打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随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特别注意打钻穿透的各个层位,并作好记录备查。

3、加强瓦斯地质预报,准确掌握煤层赋存位置,防止误揭煤层。瓦斯检查员要不断检测钻孔中瓦斯涌出情况,发现瓦斯异常或超限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钻进过程中,如遇地质破碎、顶钻、卡钻、喷孔等其他动力现象,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

5、加强监测监控,保证监控有效。按照“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加强监控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监控设备完好,数据准确传输,实现井下瓦斯24小时不间断有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加强防突知识培训,提高职工防突意识和能力。切实抓好近突出煤层掘进、异常地质构造条件下防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

7、掘进中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待采取相应措施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掘进。

8、必须保证各个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风量必须满足现场需用,严禁无计划停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9、必须保证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良好,杜绝一切火源入井。

10、其他不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突管理规定》执行。

篇2:防止误揭煤层技术安全措施模版

结合本矿井地质构造情况,为了避免出现误揭煤层,坚持“有疑必探、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特编制防止误揭煤层技术安全措施:

1、井筒、巷道的开拓、掘进施工过程中,对可疑地区先用物探超前探测,查清区域内的地质构造、煤层层数、煤层埋深、煤层产状及断层、褶曲等情况。

2、探水探煤层钻孔的深度、个数、方位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严禁私自更改参数。如果遇到见煤异常或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时,现场施工值班队长(班长)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经请示总工程师,批复新方案后,重新设计新的参数,方可恢复作业,必须保留20m的安全超前距。

3、巷道掘进过程中,必须先施工探眼,探眼深度、个数、方位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严禁私自更改参数;并填写好钎探记录备查。

4、加强钻孔检查验收,提高钻孔施工质量。打钻过程中,由地测科派专人现场监管,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密切关注打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随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特别注意打钻穿透的各个层位,并作好记录备查。

5、钻进过程中,如遇地质破碎、顶钻、卡钻、喷孔等其他动力现象,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查清楚施工区域的地质构造、断层、溶洞的位置、裂隙的位置和走向,以及瓦斯储量和压力等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或处理措施。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当瓦斯喷出量和压力都不大时,用黄泥或水泥砂浆等充填材料堵塞喷出口。

(2)当瓦斯压力和喷出量较大时,在可能的喷出地点附近打前探钻孔,查明瓦斯的积存范围和瓦斯压力。如果瓦斯压力不大,积存量不多,可以通过钻孔,让瓦斯自然排放到回风流中。如果瓦斯自然排放量较大,有可能造成风流中瓦斯超限时,应将钻孔或巷道封闭,经过瓦斯管路,将瓦斯抽采到地面,加以综合利用。经过抽放措施后,瓦斯压力下降到规定值后,再进行正常掘进。

6、加强瓦斯地质预报,准确掌握煤层赋存位置,防止误揭煤层。瓦斯检查员要不断检测钻孔中瓦斯涌出情况,发现瓦斯异常或超限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加强监测监控,保证监控有效。按照“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加强监控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监控设备完好,数据准确传输,实现井下瓦斯24小时不间断有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加强防突知识培训,提高职工防突意识和能力。切实抓好近突出煤层掘进、异常地质构造条件下防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

9、掘进中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待采取相应措施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掘进。

10、必须保证各个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风量必须满足现场需用,严禁无计划停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11、必须保证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良好,杜绝一切火源入井。

12、其他不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突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