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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6365

巷道支护采用锚、网、索、喷联合支护,一截割一初喷,一锚网,初喷厚度30—50mm,锚索紧跟综掘机,转载机后复喷成巷。

1、临时支护

采用金属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前探梁为3根不少与4米长的4寸钢管或者用不少于15kg/m的钢轨,每根前探梁用不少于2个吊环固定在锚杆上,然后用方木把顶板接实,方木规格1200×150×50mm。当地质条件变化顶板破碎时,综掘机截割后,立即将迎头顶板进行喷浆封闭,初喷厚度30—50mm,然后用带冒木点柱或单体液压支柱做临时支护,每排不少于2根,点柱打在实底上,用木楔打紧,木点柱的规格为直径不低于180mm的优质圆木,柱冒规格为500*200*50mm优质方木。

2、永久支护

永久支护到迎头,支护前顶板岩性较好时,最大控顶距不大于2100mm,岩性较差时最大控顶距不大于1200mm,支护后迎头最大空顶距不大于300mm。

永久支护的质量要求:

1)高强锚杆?20×2400mm,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锚索钢绞线?17.8×6300mm,材质、规格、结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锚固剂:树脂药卷锚杆用K2550,锚索用K2350。

4)安装质量:密贴壁面楔紧。

5)抗拔力:40KN。

6)锚杆间排距:锚杆间距860±100mm。锚杆排距900±100mm。

7)锚索间排距:1800×2700mm±100mm。

8)孔深:锚杆2350mm(0~+50mm),锚索6000mm(0~+200mm)。

9)角度: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角度≤15°。锚索方向与井巷轮廓线角度≤5°

并且根据岩层倾角及时调整角度。

10)外露长度:锚杆露出托盘30--50mm,锚索露出托盘200--300mm。

11)锚杆的扭矩不低于260N.m,预紧力3—4T,锚索的预紧力8—10T。

12)巷道宽度:中线至任何一帮的偏差:0—200mm。

13)高度:起拱线至顶、底板距离:0—200mm。

14)喷浆前并用水将顶帮冲刷干净,喷后无裂缝、麻面蜂窝、孔洞、露筋,喷厚不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C20。

篇2: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

开拓巷道普遍推广和应用了锚杆支护工艺,取得了良好的支护效果,为了从技术上保证锚杆支护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加强巷道维护,使巷道支护达到标准化标准,特制定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

1.锚杆巷道的测试结果,技术人员必须填写测试台帐,及时汇报测试结果。

2.锚杆的锚固力及扭矩,施工队每天测试一次(20根一组),每组测试不少于3根(顶部2根,帮1根)由施工员监督,做好测试记录,每天将测试记录汇报生产技术科一次。

3.锚杆测试标准为顶锚杆固力不少于70kN,帮锚杆固力不少于50KN,岩石锚杆扭矩不小于(9#煤10kg/m,,15#煤12kg/m)锚杆的外露长度自托板到螺母外不超过50mm。

4.现场锚杆实行标签管理。每排顶锚杆对锚固力和扭矩测试选1根贴标签,每排帮锚杆对锚固力和扭矩测试后选1根贴标签。贴标签工作由每班的带班长负责。

5.锚杆的测试结果由部门负责人每周汇总后报生产技术科一份,并由生产技术科和安全科每月对锚杆的锚固力,扭矩进行抽查,锚杆的锚固力,扭矩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否则该锚杆为不合格,合格率达不到100%时,各施工队组必须全部重新锚固。

篇3:采煤巷道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制度

一、顶板动态监测仪器仪表的安装、维护

1、采煤巷道顶板动态监测主要仪器为顶板离层仪,所有采用锚网支护的煤巷从施工到报废都必须在矿压组的协调指导下实行全过程地监测与维护。巷道采煤期间的安装、监测与维护工作重点由采煤施工单位在矿压组指导下进行;巷道竣工交接后到采煤工作面生产前其监测工作重点由矿压组负责,采煤工作面生产到巷道报废期间其监测与维护工作重点由采煤队负责。采煤、采煤队应设立煤巷锚网顶板离层指示仪监测小组,由专人(兼职)负责,报矿压组备案,并在人员有变动后及时通知矿压组更改。

2、锚网巷道顶板离层指示仪的观测采用定人、定岗、定时观测,煤巷锚网支护巷道的监测责任单位都必须建立巷道监测档案。

3、所有煤巷锚网支护巷道及时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安装,且规范安装,确保离层指示仪能准确监测顶板变化情况,提供顶板离层的情况,深基点5m、浅基点2m。否则罚区队技术主管100元/个。顶板离层指示仪必须随迎头及时安设,不能滞后安设,否则罚区队技术主管50元。

4、顶板离层指示仪的安设必须按100m间距控制,间距过大的必须补加,并罚区队技术主管100元。

5、对于每条巷道的顶板离层指示仪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本施工区队的现场监测人员,否则罚区长100元。

6、采煤、掘进、以及涉及使用到锚网巷道的单位,损坏离层指示仪的按200元/个扣罚。

7、特殊条件(断层及围岩破碎带、顶板淋水、应力集中区、交岔点及硐室等)下的巷道必须按规定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否则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罚款100元。

8、施工单位不能随意损坏监测仪器,损坏的按仪器原值的一倍罚款。

二、采煤巷道支护质量与动态监测的数据收集、分析、处理按下列要求执行:

1、巷道竣工交接后到采煤工作面生产前期间测量读数每旬不少于1次。采煤工作面生产至巷道报废期间测量读数次数按回采巷道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数据处理要求执行。

2、每个顶板离层仪区队观测人员要认真收集、整理、保存顶板离层仪读数,并进行简要分析。如发现异常:1、读数范围内累计下沉100mm;2、日下沉量超过40mm/日。现场施工区队的跟班人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临时支护保证现场施工安全,然后报矿压组及有关领导,进行分析并制定有关措施上报矿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3、区队监测人员必须按规定观测顶板离层指示仪,读数并记录,有较大变化时及时向工区和调度室、矿压组汇报,记录不全罚款50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