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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

2024-07-09 阅读 6893

开拓巷道普遍推广和应用了锚杆支护工艺,取得了良好的支护效果,为了从技术上保证锚杆支护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加强巷道维护,使巷道支护达到标准化标准,特制定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

1.锚杆巷道的测试结果,技术人员必须填写测试台帐,及时汇报测试结果。

2.锚杆的锚固力及扭矩,施工队每天测试一次(20根一组),每组测试不少于3根(顶部2根,帮1根)由施工员监督,做好测试记录,每天将测试记录汇报生产技术科一次。

3.锚杆测试标准为顶锚杆固力不少于70kN,帮锚杆固力不少于50KN,岩石锚杆扭矩不小于(9#煤10kg/m,,15#煤12kg/m)锚杆的外露长度自托板到螺母外不超过50mm。

4.现场锚杆实行标签管理。每排顶锚杆对锚固力和扭矩测试选1根贴标签,每排帮锚杆对锚固力和扭矩测试后选1根贴标签。贴标签工作由每班的带班长负责。

5.锚杆的测试结果由部门负责人每周汇总后报生产技术科一份,并由生产技术科和安全科每月对锚杆的锚固力,扭矩进行抽查,锚杆的锚固力,扭矩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否则该锚杆为不合格,合格率达不到100%时,各施工队组必须全部重新锚固。

篇2: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

1.机掘巷道在贯通相距50m前,其它巷道相距20m前,生产技术科必须按要求向生产、通风、安监等部门下发贯通通知单。

2.贯通前,有关单位按要求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且该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及警标,保持正常通风和正常的瓦斯检查。

3.通风科负责制订通风方面的贯通安全措施。其内容必须包括:

⑴.贯通期间加强贯通点两侧瓦斯检查和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

⑵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过程中的自主保安措施。

⑶防止贯通后风流紊乱的措施,防止瓦斯职聚措施。

⑷.贯通期间对施工探眼、放炮管理的具体要求。

⑸.贯通后检查贯通巷道及其它区域通风瓦斯情况的要求。

⑹.对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的要求。

4.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于接到贯通通知单24小时内审批完毕,抄送有关单位并贯彻到与贯通有关的每一个职工,否则不得进行贯通工作。

5.通风科必须按照贯通措施要求提前构筑好有关的通风设施,并经常与施工队组取得联系,瓦斯检查员班班交清剩余贯通距离,并汇报矿调度,调度员认真填好贯通进度台帐。

6.巷道贯通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矿调度及有关单位,由矿调度通知暂停该采区的一切工作。贯通后通风科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贯通过程必须有通风部门的干部现场跟班指挥,负责组织贯通点两侧通风瓦斯管理及贯通后当班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并督促生产队组执行贯通措施中规定的有关“一通三防”事项。

8.通风部门现场跟班干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措施,全面指挥贯通工作,对贯通全过程的通风瓦斯管理负责。贯通后,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全面检查贯通巷道及相关区域的通风瓦斯情况。只有在系统正常、风流稳定、无瓦斯积聚的情况下方可撤离现场。

9.贯通后48小时之内,通风科必须加强值班,随时了解和掌握贯通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3:巷道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一、矿井必须建立巷道维修组织机构和专门的维修队伍,按规定配齐专门的设备、器材和工具。巷道维修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

二、矿井应加强对巷道维修工作的领导,对每个巷修工程都要进行质量验收,视情节给予奖励或罚款。

三、每半年要组织进行一次巷道维修鉴定工作,由生技科技术人员根据普查情况填写巷道台帐及有关卡片,并填绘井巷失修情况图,必要时可以拟写巷道失修情况报告及处理意见,经矿长批准后交有关单位施工。

四、新掘巷道在投入使用前,由生产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由使用监区或巷修监区管理。

五、巷道工作必须纳入年、季度计划,对井下巷道维修实行计划管理,巷修单位要严格按计划施工。

六、巷修人员应实行井下巷道巡回检查制度,月底写出工作总结,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尽量做好巷道的预先维护工作。

七、巷道的修复工作应根据支护结构、工作条件、支架破坏程度、井巷围岩变形程度等情况采取不同的维修措施,并编写相应的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八、维修巷道时,应对巷道维修地点进行瓦斯浓度测定,只有在回风流中,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要求时,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九、巷道维修必须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