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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火焊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4509

为了安全、高效的完成己二及明斜下延高强皮带的改造,保证皮带安装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如下电火焊措施。

一、施工地点:

己二皮带下山、明斜下延

二、施工措施:

1、烧焊施工现场要加强跟班,明确现场负责人,烧焊物件必须统一集中时间段,严禁零星烧焊,需烧焊施工时前一天晚17:00碰头会上必须把烧焊地点、负责人、时间,在碰头会上提出,经允许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结束后由安全负责人现场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烧焊设备施工完后及时升井。

2、每个地点必须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当班施工,措施现场贯彻,每个施工人员必须签字,并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当班必须有专职瓦检员现场盯班。

3、每个烧焊地点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跟班。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车装运。

5、烧焊火种必须到信息中心领取、退还。烧焊连班作业时,施工单位指定专人对设备进行交接班,火种当班使用完,当班退还给信息中心,下个班次工作人员重新领取火种,施焊人员所带火源不得丢失、乱放或转交他人,进行烧焊作业时,一人烧焊,一人监督。

6、各作业地点必须配置0.2m?以上的沙箱、2台完好的MFCZ/ABC2灭火器、充足的水源,清除烧焊地点2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洒水灭尘,施工前后及时降尘。

7、每个烧焊地点烧焊前必须将施工地点范围内的电缆防护好。

8、烧焊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与瓦斯检查员联系,检查烧焊地点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施工。

9、烧焊期间每班要有专人携带便携,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0.5%立即停工。有问题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

10、便携每班入井前必须由通风部门校对准确,所有施工地点,便携必须挂在下风侧,距离作业地点5米,高度悬挂在1.5米以上,2米以下,并保证便携完好、数据准确。

11、施工现场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看管,用过的空氧气瓶、空乙炔瓶必须及时回收。

12、施工时,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分开放置,两者之间相距5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绑扎牢固,防止倾倒、下滑。

13、乙炔瓶不得平放,必须装有防回火装置。氧气瓶也应有防护,以防损坏;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氧气、乙炔瓶不用时,必须随时将阀门关严。

14、施工期间,施工地点周围设警戒线,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5、施焊人员应穿戴绝缘胶靴及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以防触电。

16、使用气割时,检查仪表和氧气带、乙炔带完好、安全可靠。

17、施焊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施焊时,割炬不得指向人,以防烧伤。

18、整个安装、拆卸期间,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对烧焊地点进行认真巡查,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

19、被烧物件降温后,方可搬运,以防烫伤人员或引燃可燃物。

20、施焊人员登高和高空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带,并固定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上。

2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将使用配件、备品放置牢固,必要时采取防滑措施,防止施焊点上方物件、工具掉落伤人。

22、拆、接电焊机电源由专职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井下停送电“三票一表”制度,电焊机线路不得有接头,不用时必须拆除电源。

23、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施焊用电器设备及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漏电现象,如发现安全隐患,处理后方可使用。

24、电焊机把线应保持绝缘性能完好,并有防潮防水措施,电焊作业时,底线必须接在被焊物件上。

25、在使用交流电焊机时,由专人负责接线,接线后开关严禁失爆。认真检查所用设备及焊把完好,接地保护齐全,确保安全可靠,电焊机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26、需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搬移电焊机。

27、电火焊工作完毕后,必须认真检查烧焊地点及下方的物体,派专人负责留守监护一小时以上,确认没有引发火灾隐患后,方可撤离人员。

篇2:电火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触电、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对电火焊作业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ISBN7-120-00220-1/TK.1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电火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2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对电火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5.3专业公司负责电火焊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具体内容

6.1人力资源中心按《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程序》定期对电火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工作。

6.2专业公司依据本专业特点及规程要求,制订电火焊作业安全工作规定,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后按规定执行。规定包括:

a)电焊机安全操作规定;

b)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定;

c)高处焊接安全操作规定;

d)容器、井坑内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6.3专业公司在项目开工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形成文件。

6.4作业前,作业班组针对作业项目进行危害辨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5电火焊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6.6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检查危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和监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6.7在特殊区域(易燃易爆区)电火焊作业时,严格执行该区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应有防火、防爆炸等安全施工措施,并办理“动火作业票”。

7相关文件

QB552-04-00——《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程序》

8相关记录

“动火作业票”

“施工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篇3:电火焊安全管理规定

1、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安全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

2、焊工应使用合适的面罩,防止辐射对脸部的灼伤。

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4、禁止在带有压力和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5、禁止上、下交叉作业。

6、禁止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火焊工作。

7、进行火焊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工作现场不得小于10米,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严禁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有油污,瓶口处应清洁无杂物。

8、现场使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设备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处于防潮、防雨、防砸环境。

9、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把电源切断。气割工作结束时,必须关闭氧气、乙炔阀门,清理工作现场,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