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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火焊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9462

安全措施:1、电气焊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且持证上岗。2、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3、作业时跟班领导一定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并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4、焊、割等设备的运输执行有关运输安全规程。氧气瓶、乙炔瓶在装卸、运输时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车上下,必须轻装轻放、捆绑牢固,防止碰撞、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阀是否拧紧。5、工作场所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顶板离层、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在支护完好的地方,必要时用不燃性材料设临时支护。6、电焊、气割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洒水。工作地点至少备有2个个干粉灭火器和足够数量灭火沙袋。7、作业之前利用清水对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煤尘、浮煤、巷帮、煤壁和底板进行冲洗清理,电焊、气割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8、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割和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9、电焊、气割等工作地点,作业过程中要求安监员和瓦检员在现场监督检查,随身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和便携瓦检仪,要保持常开,并且瓦检员每隔一小时使用光学瓦检仪检测一次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只有在检测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及其他边角部位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10、电焊和气割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11、所有使用电焊设备必须完好,接线符合标准不失爆。气割用具必须完好,气罐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12、气割使用的氧气、乙炔瓶,间距必须保持在5米以上,并且乙炔瓶必须放置在下风侧。13、使用电焊、气割时一定注意不得损坏设备其它部分,电缆管线等易燃物品,要用不燃性材料保护好。14、在设备上焊接时,必须小心翼翼,防止损坏轴承、衬套、齿轮箱和电机等。15、在设备、开关等物体上焊接时必须停电后方可焊接。16、焊接时一定要把接地点设在尽量靠近焊接的地点,这样可以防止这些地方的润滑剂在焊接电流的作用下发生分解,并防止轴承过热。同时防止电流通过轴承或齿轮在焊接中产生电弧,从而点焊在一起。17、焊机接地点坚决不允许接在液压油缸的活塞杆上,因为电弧会在活塞杆上造成点蚀坑。18、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回收。19、皮带运输巷道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停止皮带运转,并不得在施工地点上风侧进行清扫煤尘和放炮工作,在皮带机上方焊接时,要在作业地点5米范围内用不燃性材料对皮带进行保护。20、气焊用的点火用具必须是火柴,持火人由电焊工随身携带,不得随意转交他人,现场持火人必须和审批持火人一致。21、跟班干部、瓦斯检查员、持火人必须本人签字。审批: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总工

篇2:电火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触电、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对电火焊作业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ISBN7-120-00220-1/TK.1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电火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2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对电火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5.3专业公司负责电火焊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具体内容

6.1人力资源中心按《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程序》定期对电火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工作。

6.2专业公司依据本专业特点及规程要求,制订电火焊作业安全工作规定,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后按规定执行。规定包括:

a)电焊机安全操作规定;

b)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定;

c)高处焊接安全操作规定;

d)容器、井坑内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6.3专业公司在项目开工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形成文件。

6.4作业前,作业班组针对作业项目进行危害辨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5电火焊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6.6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检查危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和监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6.7在特殊区域(易燃易爆区)电火焊作业时,严格执行该区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应有防火、防爆炸等安全施工措施,并办理“动火作业票”。

7相关文件

QB552-04-00——《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程序》

8相关记录

“动火作业票”

“施工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篇3:电火焊安全管理规定

1、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安全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

2、焊工应使用合适的面罩,防止辐射对脸部的灼伤。

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4、禁止在带有压力和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5、禁止上、下交叉作业。

6、禁止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火焊工作。

7、进行火焊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工作现场不得小于10米,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严禁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有油污,瓶口处应清洁无杂物。

8、现场使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设备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处于防潮、防雨、防砸环境。

9、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把电源切断。气割工作结束时,必须关闭氧气、乙炔阀门,清理工作现场,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