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机电设备检修更换安全技术措施

机电设备检修更换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7212

机电设备检修更换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参加检修工作人员和设备运转工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操作标准》、禁止违章作业。

2、检修期间停送电操作由专人负责指挥,不准其他人未经请示乱送电、乱停电,改变供电系统运行方式应通过检修指挥部,高压系统停送电执行停送电作业工作票、操作票,低压系统和其它地点停送电由检修项目负责人亲自联系,不得用电话联系。

3、所有检修单位及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检修指挥部领导的安排,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在更换强力皮带时,必须把皮带上的所有煤都拉空,切断电源,停电闭锁皮带及给煤机,安排专职司机在强力皮带机头和机尾坚守工作岗位,、施工前将施工段的浮煤、杂物以及影响人员施工的物品清理干净。提前将机尾护栏、挡皮、沿途的警示牌板拆除等,起吊皮带时,任何人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入皮带下面,起吊高度不得超过150mm。且要设专人警戒,防止其他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作业段,硫化接头时温度、压力、时间、硫化方式严格按厂家提供的技术要求执行。更换完毕,皮带试运行45分钟后,方可正常运转。

在检修猴车时,检必须断掉变电所内的分路开关,闭锁其开关,挂停电牌,按有关程序严格执行,以便正常检修,确认无电后方可检修。检修时必须保证有充足的检修空间,配齐所有工具及更换的配件,提前运输到工作地点,猴车的各种保护要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确保其动作灵敏可靠,完整无损后方可试运行。

对无极绳绞车检修时,首先要把梭车开到机头或者机尾,以便于更换损坏的托绳轮和压绳轮,在更换期间,必须至少有两人同时进行,互相配合,注意力集中,不要伤及他人。要对所有的机械部分及液压部分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包括压力表在内)以及沿途的声光信号,钢丝绳等。

7、检修使用的配件、大型材料、消耗材料、工器具和仪表在检修前应做好足够的准备,对重要的配件物品应事前检验合格,变压器油和避雷器应试验达到国家标准后使用,跌落保险合格后方可使用。

8、在拆卸和起吊重物时,由单项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并检查起重钢丝绳、绳卡等一切工器具是否牢固可靠,重物起重后其正前方和下面应撤出一切障碍物,不得有闲人站立或逗留,在起吊和就位过程中,将接合面用柔软物妥善保护,防止磕碰等。

9、所有检修人员上岗前不得喝酒,保持充沛精力,完成检修任务。

10、加强检修质量的检查、汇报、验收工作,凡验收质量不合格已达到可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影响生产的严重情况时,必须坚决返工,重新检修。

11、检修前机电部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做检修前的动员和贯彻技术安全措施,各单位负责人在施工前负责贯彻技术安全措施和本项安全措施。

篇2:综采机电设备检修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降低在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事故的发生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机率,减少机电设备事故影响时间,规范综采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生产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达到高产、高效,特制定如下机电检修制度:

1、采煤系统各综采工作面定于每天8点班接班后至11:00点、4点班接班后至5:00点、0点班接班后至1:00点为正常检修时间,在此期间必须对该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拉网式检修、排查一遍,在其他时间检修设备时必须向生产技术科请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2、检修内容:

(1)乳化液泵站的电机温度绝缘是否正常、压力测试、溶液配比浓度是否达到标准、液压管路是否有漏液现象、过滤网清理等。

(2)设备列车上的组合开关、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移动变电站检修、排查等。

(3)支架的液压管路、油缸是否漏液;操作手把是否灵敏可靠;各种密封、过滤网清理等;

(4)运输机的槽子连接、链条、前后链轮轴组等各部位磨损情况排查;运输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电机、减速器齿轮是否打油,有无发热等异常情况排查。

(5)转载机的槽子、链条、刮板前后链轮轴组磨损情况排查;转载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减速器、破碎机是否该加油,推移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破碎装置的高度是否符合规定;电机有无发热、绝缘测试等异常情况排查。

(6)采煤机前后滚筒上的截齿更换;各种轴承是否打油;密封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油情况;变频器检修排查;电机发热、绝缘是否排查测试;控制箱的各种控制按钮是否灵敏可靠;电缆卡是否完好等情况的排查。

(7)工作面的风水管路是否有漏风(水)等,压力是否达到生产需要标准;语音装置、照明装置是否完好;各种控制器是否灵敏可靠等。

(8)皮带电机减速器检修,前后滚筒、托辊及皮带是否有跑偏情况排查等。

(9)下付巷各种语音装置和控制装置检修是否灵敏可靠等情况的排查。

3、每月各队机电队长负责设备包机情况统计,不得随意更换包机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4、包机人必须对所包设备负责,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否则发现包机人对包机设备有问题不处理或不汇报的给予处罚。

5、包机人每班对所包设备不少于三次巡查,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否则每缺一次对包机人罚款10元。

6、在生产过程中凡因检修不到位或因检修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对该队罚款300元,机电队长罚款3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7、工作面所有坏设备、配件、单体柱等及时运出工作面,不能及时运走的设备必须码放整齐、做好交接记录。各种配件必须以旧换新,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对材料员罚款30元。

8、检修人员在检修过后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做到填写真实,发现在检修过后没填写或填写不真实,对机电队长罚款1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次。

9、以上制度由生产技术科人员负责监督落实。

篇3:机电设备配件检修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设备、配件检修验收管理,保证设备及配件的检修质量,满足生产需要,减少设备、配件的投入,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全面推行岗位价值精细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矿成立设备、配件检修验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运输部。

组长:王泽宽

办公室主任:孙发云

成员:毛焕琪马文张铁军刘耀民李新辉王军红赵信国李宝来王奇王奎杰皇刘芝

二、考核时间及验收程序

1、每月22-25日由机电运输部牵头,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报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进行工资结算,结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下月25日。

2、验收的主要内容,以当月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矿临时安排的项目为主要内容,日常验收由业务主管负责进行,并填写验收记录,每月相关部室组织验收,每少完成一项扣0.5分,质量不合格影响生产扣1分。当月计划项目累计考核。

3、本部室负责人及矿所在区队负责人对该项工作要重视,对不负责、造成当月计划任务完不成的,在《三矿2008年经济目标及政策管理办法》第三款经济激励政策的奖励不予兑现。

三、设备、配件检修验收办法

1、机电设备、配件检修质量由机电运输部负责。

2、检修验收标准按《设备安好标准》的要求执行。零配件的检修质量应达到配件原有技术性能或满足设备要求。有防爆性要求的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3、检修质量应达到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法规的规定。

4、验收时检修单位应出具“设备、配件检修单”和检修记录,检修单上必须注明设备、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检修编号、检修负责人、参加检修人员名单、检修日期等。

5、验收合格的检修设备、配件应粘贴检修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配件不得使用和入井。由于完不成检修任务或检修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和罚款的项目报人力资源部从检修单位当月工资中扣除。

6、经验收合格的检修设备、配件在车间应码放整齐,挂牌管理,能入库的小配件入本单位库房,并办理有关的出入库手续或记录,以便管理使用。

7、各检修单位应尽力建立健全设备试验装置,凡能做试验的设备必须进行试验,如:液压胶管必须进行打压试验,潜水泵必须在水箱中进行12小时的浸泡并空转15分钟,以检验其防水性和绝缘性。

8、设备检修必须建立健全设备检修台帐,记录检修所耗配件、材料及各种技术数据。

9、设备、配件检修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人员应现场签字。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