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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斜井机尾联络巷锚索梁加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1289

一、概述

根据建设单位【2012-12-8】号业务联系书要求,主斜井机尾联络巷斜巷段穿5、6、7、8、9煤层,需要加强支护。根据工程进度,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措施。

二、技术要求

主斜井机尾联络巷上变坡点向下(斜长)50m处至下变坡点段增加锚索梁支护。锚索梁每排一根,布置在巷道拱顶中心支护;锚索梁为14#槽钢,长2400mm,眼距2000mm,锚索规格直径15.24*6300mm,锚索头对头2000mm(锚索梁中心对中心排拒4400mm);锚索配用小托盘规格为60*60*8mm。

三、施工准备

1、施工前,及时将风水管路接至工作面。

1、施工前,组织并传达批准的《主斜井机尾锚索梁加强支护技术措施》。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并登记在《主斜井机尾锚索梁加强支护技术措施》学习记录表上。

2、施工前,测量部门必须提前给出施工位置,标定好中、腰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3、开门前,必须对各种管路、风筒、电缆落地用旧皮带、板梁掩护好。

四、施工工艺

班前准备→敲帮问顶→打眼→装药→放炮→找掉→打锚杆→挂网→打锚索初喷→出矸→运输→下一循环。

五、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放炮管理

(1)每班瓦检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入井,对掘进迎头、后路巷道、机电设备附近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3)装药时必须使用炮泥封堵、水炮泥及炮泥,黄泥封口长度不得小于0.4m。

(4)严禁放“明炮”、“糊炮”,大块矸石使用大锤或风镐人工破碎,破碎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可靠的地点进行。

(5)炮眼打够深度后,打眼工要将钻杆在炮眼内来回拉动,将炮眼内粉尘全部排出,以防装药不到位。

(6)炮眼打完后,打眼工必须将风钻移到工作面往后放炮崩不到的地点,并用背材等物将电钻及其电缆掩护好,以防放炮崩坏。

(7)装药、联线、放炮均由放炮员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非放炮员擅自进行有关放炮操作。

(8)放炮员装好药、联好线后,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是最后一起离开工作面。同时,必须将巷道内所有人员全部撤到放炮警界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电源。

(9)?装药放炮前,要将所有人员撤至距放炮地点曲线巷道100m,直线巷道120m以外进行设岗警戒,并严格执行“三保险”制度。

(10)放炮前、后的撤人,停电和站岗人员均由工作面的班(组)长负责,站岗人员没有得到派岗人员的允许严禁擅自离开站岗地点。

(11)放炮前,警戒线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

(1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13)放炮安全距离直巷不低于120m,斜巷不低于100m,执行好“放炮三保险制度”。

(14)放炮前、后应及时冲尘。

第二节一通三防

一、?通风管理

1、?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在辅助运输石门2巷道内。并且局部通风机进风口与回风口之间的巷道风速不小于9m/min.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局部通风机装置设备齐全,并安设消音器;风机必须吊挂或置于专用的局部通风机架上,并且距底板的高度不小于0.3m.局部通风机吸风口附近10m范围内的进风巷严禁堆放杂物。

2、?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并必须与其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并每天对“风电闭锁”进行检查;掘进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与甲烷传感器实行“瓦斯电闭锁”,设专人每天对“瓦斯电闭锁”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确保其灵敏、准确、断电功能可靠。

3、?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专职人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且挂牌留名,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4、?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停电时,停电单位必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矿生产调度室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按申请规定停其中的一路电源,当两路电源必须同时停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通风工区、并编制排放瓦斯措施及停送电措施,经矿相关部门会审后,方可实施。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甲烷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而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6、?停风区中甲烷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必须汇报矿调度室,并及时撤出停风区正常通风回风流中的作业人员,切断回风流经巷道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请示矿总工程师,经同意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按回风点瓦斯浓度不超过1%的限量原则进行排放,排放时通风区必须安排干部现场指挥。排放期间,通风区现场负责人安排专人检查第一回风点瓦斯。

7、?停风区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必须编制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规定处理。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贴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通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小班至少检查3次。

9、?风筒接头要严实、无破口、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严禁拐死弯。

10、?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m,且迎头必须有两节备用风袋。

11、?通风区要加强工作面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1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回风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馈电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米的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5、?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一下时,方可人工手动复电。

16、?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7、?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至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气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8、?掘进工作面施工时,迎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浓度超过0.8%时,立即停止作业。

19、?通风区必须安排瓦斯检查工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每班进行至少3次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20、?当工作面前方遇有地质构造时,地测人员应提前30m向相关单位下达地质预报。

21、?过地质构造带管理

(1)?地质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工作面的地质变化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修正地质资料。

(2)?施工单位班组长、区队长、瓦检工、安监员要密切注意地质构造,当顶板、底板、煤层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地测人员汇报。矿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进行现场认证签字,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过地质构造期间的安全。

(3)?监控工区要实行不间断的瓦斯监测,发现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以及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断电,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4)?过地质构造带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大面积片帮、冒顶,引起瓦斯超限。

22、巷道贯通和过异常区必须重新编制专门的针对性措施。

二、防尘管理

1、掘进队每天必须设专人对整个掘进巷道冲洗一次。各转载点喷雾齐全、正常使用,并及时清除浮煤。通风区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安设3道净化水幕,掘进时正常开启,保证水压不小于4MPa。

2、通风区必须在掘进巷道内安设一组隔爆水棚,第一列水棚距工作面60-200m,水量不小于200L/㎡,棚间距1.2-3m,安设后要经常加水、维护、确保水量充足。

3、通风区应定期采集各作业工序粉尘样品测定,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游离SiO2含量测定。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大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2mg/m?,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小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呼吸性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4、加强个人防护,进入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三、防火管理

1、工作面严禁存放柴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面纱、布头等用后必须装入铁通内密封,回收至地面,严禁随意丢放。工作面所剩各种油脂物质均必须密闭回收至地面,严禁随地泼洒。

2、掘进过程中如发生冒顶,除需要架木剁或采取其他管理措施外,施工单位在冒顶区下方做好标记,并书面通知通风区及有关单位做好防灭火工作。通风区应立即预设观察孔和措施孔,并设专人检查冒落孔洞内气体及温度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处理。通风区应对发现一氧化碳或高温点的区域实行注水降温、注凝胶充填等措施,防止高冒区自然发火。

?3、工作面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选用阻燃性输送带,并采取措施防止输送带跑偏、满仓长时间摩擦发火。

4、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矿值班调度和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及时撤至安全地点,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工具、器材进行直接灭火。

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之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油脂着火时,禁止直接用水灭火,必须使用黄沙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6、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矿值班调度室必须指派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同时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第三节顶板

1、敲帮问顶制度

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每次进入工作面前,班长或跟班队长必须对工作面顶底板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入内,打顶部锚杆眼前,必须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站在安全的地点用长柄工具找尽危岩、浮矸。

2、锚杆眼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锚杆眼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间排距施工,锚杆至迎头的间排距必须小于锚杆的设计排距。

(2)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撬掉活矸,对有可能发生冒落的位置附近,施工眼前必须进行临时支护再打眼,钻眼时应按事先确定的眼位标志处钻进,钻完后将眼内的岩粉和积水吹洗干净。

(3)锚杆眼应做到当班眼当班锚,施工一个眼锚一个眼。

(4)锚杆眼必须按规定角度施工眼,不得沿顺层面、裂缝施工眼。

(5)使用树脂锚杆应用防护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破损的药卷应及时处理,严禁树脂药卷接触明火。

(6)对使用的锚杆下井前应进行抽样检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长短、直径大小是否符合设计。

3、施工人员经过培训,熟悉锚杆钻机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顶部锚杆眼或安装锚杆时,必须在有临时支护的地方下进行,严禁空顶作业。

5、用¢27mm的钻头及配套钎杆打眼。

6、锚杆药的搅拌时间为20-30s,锚索药卷的搅拌时间为30-40s。

7、锚网钢带必须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垫实。

8、张拉锚索时,千斤顶下方45°范围内严禁站人。

9、安装锚杆锚索时,药卷必须送到孔底方可搅拌。

10、如有失效报废锚杆、锚索、必须及时补充。

11、严禁使用过期作废的锚杆药,严禁少装药或使用不合格的锚杆。

12、帮部可滞后2-3排进行支护,锚索可滞后2排进行支护,如果顶板破碎,锚杆锚索必须紧跟迎头,进行超前支护。

13、锚杆螺丝必须上紧,扭矩力不小于100N.m,并派专人对锚杆进行二次紧固。

14、当掉顶高度小于200mm、宽度小于400mm时,应采用钢带与金属网之间加各种木垫板,保证钢带与顶板接上劲;当顶板掉顶高度大于200mm、宽度大于400mm时,应将钢带顶弯贴紧顶板。

15、施工期间不得使用顶板锚杆、锚索起吊重物。

16、经常观察巷道的变化情况,如有损坏严重的地方及时加强支护。

17、金属网必须拉直绷紧。

18、顶部锚索托盘必须使用10#铁丝系在顶部金属网上。

19、工作面要配备足够的合金钢钻头。

20、地质部门要及时提供顶、底板岩性资料,以便及时修改支护设计方案。

21、锚杆支护监测:

(1)锚固力监测。锚索网喷联合支护形式,锚固方式为端头锚固,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锚索锚固力不小于150KN,对锚杆的锚固力检测工作实行施工单位自检,职能部门每月组织专人进行抽检。对锚固力不合格的锚杆、锚索应立即补打,确保锚杆支护质量。

(2)巷道顶板离层监测。每隔100m安装一个顶板离层指示仪。离层指示仪应安设在巷道中部,其深基点应固定在锚杆上方教稳定的岩层中,浅基点应固定在锚杆端部位置。

(3)巷道顶底板、两帮相对移近量监测。每隔200m设置一处巷道顶底板和两帮相对移近量监测点。

(4)锚杆、锚索载荷监测。在巷道内设置2处锚杆、锚索载荷监测站,间距300-400m,进行全断面支护载荷监测。

(5)日常观测。各监测站由技术科指导生产单位安设,施工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新安设观测站每天进行一次观测,以后每周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数据及时上报技术科,由技术科及时统计、分析,形成报表,报送有关领导、职能部门及生产单位,以便掌握工程情况,并优化设计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6)根据观测信息反馈情况,巷道各观测站数量可以适当减少。

(7)施工单位必须落实专人监护巷道支护状况,发现断锚、断索、围岩异常等现象,要及时汇报技术科、调度室以及有关领导,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8)当地质条件变化时,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立即修改支护参数或改变支护形式。

22、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或遇地质构造时的顶板管理。

(1)地测人员必须在异常带前30m,下达通知单。

(2)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或其他地质构造带时应重新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3)过断层、破碎带或其他地质异常带时,加强顶板管理,锚网支护巷道应套架棚来加固顶板;加强通风瓦斯检测;采取必要的放透水措施。

第四节防治水

1、排水管路布置:掘进巷道内布置一路3寸专用排水管,用于将水最终排至水仓。

2、掘进期间,加强水文地质调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发现有出水预兆时及时停止掘进,并采取措施探放水体。

3、掘进工作面应根据该面最大涌水量配备排水设备,确保排水系统畅通且能正常运行。

4、排水管路的联接及管路的日常维护、闸阀的清理和更换要及时。

5、各排水点要有2台泵交替使用,并有1台完好备用泵,所有排水泵用软管与主排水管路连通,连通处设闸阀。

6、水泵司机现场交接班,每班交接班前必须对所负责的排水系统巡视一遍,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以便组织有关单位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8、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嗅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五节机电

1、认真管理好各种机电设备,检修制度化,维护正常化。

2、机掘巷道带式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上下托辊齐全,输送机不跑偏,且保证安全。

3、严禁电器失爆、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含电缆),检修或搬运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开关打到停止位置并加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牌。

4、井下漏电保护风电瓦斯电闭锁、煤电钻及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必须专人负责检修,确保其可靠。

5、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续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6、各类司机和机电工持证上岗。

7、“五小”设备上板,电气设备上架。

8、严禁人员乘坐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严禁无安全措施使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材料。

9、严禁机电人员违章作业,严禁非电工人员打开各种电气开关违章作业。

10、井下电缆必须吊挂整齐,消灭脱钩、铁丝吊挂、埋压现象,杜绝电缆冷接头。

11、井下任何人员严禁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

12、施工单位要加强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认真落实检修责任,按计划检修到位,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13、杜绝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埋压现象,机头、机尾要清理干净,确保机电设备可靠运行。

14、保证机电设备、备件的可靠供应,减少事故时间。

第六节灾害预防

一、防治瓦斯与煤突出措施

1、地质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工作面的地质变化情况,掌握掘进过程中遇构造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修正地质资料。

2、生产单位班组长、队长、瓦检工、安检员要密切注意地质构造变化,当顶板、底板、煤层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地测科汇报。矿调度室要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现场签字,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过地质构造期间安全。

3、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措施。

4、监控区要实行不间断的瓦斯监测,发现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以及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断电,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5、过地质构造异常带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大面积片帮、冒顶、引起瓦斯超限。

6、通风区要加强对工作面的通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7、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回风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电气设备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器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0、当工作面前方遇地质构造,地测人员应提前30m向相关单位下地质预报。

二、防火灾措施

1、本工作面煤层有自然发火危险性,通风放炮时要经常检查巷道内的CO、CO2气体浓度及温度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

2、带式输送机应采用阻燃性输送带,并采用防止输送带跑偏、满仓停机措施,以防止长时间摩擦输送带起火。

3、工作面严禁存放煤油、柴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棉纱、布头用后必须装入铁桶回收到地面,禁止随意丢放。

4、电气设备必须有过载、短路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未切断电源前,只允许用不导电的材料进行灭火。油脂着火时用干粉灭火器或黄沙灭火,不得直接用水灭火。

5、工作面发现火灾时,作业人员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一氧化碳浓度达到0.0024%时,必须立即从现场撤离灭火人员。然后由专业人员实施灭人。

6、安全监控系统除设CH4探头外,还要按作业规程规定安设CO探头,并保证探头准确、灵敏、可靠。

三、防水灾措施

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

2、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3、地质部门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发现地质异常,及时、准确地通知施工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第七节其他

1、使用风动锚杆钻机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钻孔前,必须确保顶板与两帮围岩稳定。

(2)钻孔时,不准用戴手套的手去试握钻机。

(3)开眼位时,应扶稳锚杆钻机,要精力集中。

(4)锚杆钻机回落时,手不要扶在气腿上,以防伤手。

(5)钻机加载或卸载时,会出现反扭矩,要合理把持摇把或把手,取得平衡,同时操作者要合理站位。

2、施工巷道内设置施工图版,施工图版要表明巷道平面图、断面图、施工技术参数、避灾路线图及文字说明。

3、巷道内保持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水沟距工作面不大于10m,杂物、淤泥随时清理,材料码放整齐,保持巷道整洁和行人、运料畅通,坚持文明生产。

4、施工巷道内无片帮、保持巷道支护完好的规定,要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支护情况,发现片帮冒顶处要及时处理。

5、其它未尽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主斜井机尾联络巷施工作业规程》及有关文件贯彻执行。

篇2:主斜井机尾联络巷锚索梁加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根据建设单位【2012-12-8】号业务联系书要求,主斜井机尾联络巷斜巷段穿5、6、7、8、9煤层,需要加强支护。根据工程进度,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措施。

二、技术要求

主斜井机尾联络巷上变坡点向下(斜长)50m处至下变坡点段增加锚索梁支护。锚索梁每排一根,布置在巷道拱顶中心支护;锚索梁为14#槽钢,长2400mm,眼距2000mm,锚索规格直径15.24*6300mm,锚索头对头2000mm(锚索梁中心对中心排拒4400mm);锚索配用小托盘规格为60*60*8mm。

三、施工准备

1、施工前,及时将风水管路接至工作面。

1、施工前,组织并传达批准的《主斜井机尾锚索梁加强支护技术措施》。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并登记在《主斜井机尾锚索梁加强支护技术措施》学习记录表上。

2、施工前,测量部门必须提前给出施工位置,标定好中、腰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3、开门前,必须对各种管路、风筒、电缆落地用旧皮带、板梁掩护好。

四、施工工艺

班前准备→敲帮问顶→打眼→装药→放炮→找掉→打锚杆→挂网→打锚索初喷→出矸→运输→下一循环。

五、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放炮管理

(1)每班瓦检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入井,对掘进迎头、后路巷道、机电设备附近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3)装药时必须使用炮泥封堵、水炮泥及炮泥,黄泥封口长度不得小于0.4m。

(4)严禁放“明炮”、“糊炮”,大块矸石使用大锤或风镐人工破碎,破碎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可靠的地点进行。

(5)炮眼打够深度后,打眼工要将钻杆在炮眼内来回拉动,将炮眼内粉尘全部排出,以防装药不到位。

(6)炮眼打完后,打眼工必须将风钻移到工作面往后放炮崩不到的地点,并用背材等物将电钻及其电缆掩护好,以防放炮崩坏。

(7)装药、联线、放炮均由放炮员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非放炮员擅自进行有关放炮操作。

(8)放炮员装好药、联好线后,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是最后一起离开工作面。同时,必须将巷道内所有人员全部撤到放炮警界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电源。

(9)?装药放炮前,要将所有人员撤至距放炮地点曲线巷道100m,直线巷道120m以外进行设岗警戒,并严格执行“三保险”制度。

(10)放炮前、后的撤人,停电和站岗人员均由工作面的班(组)长负责,站岗人员没有得到派岗人员的允许严禁擅自离开站岗地点。

(11)放炮前,警戒线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

(1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13)放炮安全距离直巷不低于120m,斜巷不低于100m,执行好“放炮三保险制度”。

(14)放炮前、后应及时冲尘。

第二节一通三防

一、?通风管理

1、?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在辅助运输石门2巷道内。并且局部通风机进风口与回风口之间的巷道风速不小于9m/min.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局部通风机装置设备齐全,并安设消音器;风机必须吊挂或置于专用的局部通风机架上,并且距底板的高度不小于0.3m.局部通风机吸风口附近10m范围内的进风巷严禁堆放杂物。

2、?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并必须与其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并每天对“风电闭锁”进行检查;掘进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与甲烷传感器实行“瓦斯电闭锁”,设专人每天对“瓦斯电闭锁”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确保其灵敏、准确、断电功能可靠。

3、?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专职人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且挂牌留名,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4、?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停电时,停电单位必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矿生产调度室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按申请规定停其中的一路电源,当两路电源必须同时停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通风工区、并编制排放瓦斯措施及停送电措施,经矿相关部门会审后,方可实施。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甲烷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而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6、?停风区中甲烷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必须汇报矿调度室,并及时撤出停风区正常通风回风流中的作业人员,切断回风流经巷道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请示矿总工程师,经同意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按回风点瓦斯浓度不超过1%的限量原则进行排放,排放时通风区必须安排干部现场指挥。排放期间,通风区现场负责人安排专人检查第一回风点瓦斯。

7、?停风区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必须编制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规定处理。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贴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通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小班至少检查3次。

9、?风筒接头要严实、无破口、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严禁拐死弯。

10、?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m,且迎头必须有两节备用风袋。

11、?通风区要加强工作面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1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回风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馈电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米的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5、?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一下时,方可人工手动复电。

16、?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7、?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至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气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8、?掘进工作面施工时,迎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浓度超过0.8%时,立即停止作业。

19、?通风区必须安排瓦斯检查工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每班进行至少3次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20、?当工作面前方遇有地质构造时,地测人员应提前30m向相关单位下达地质预报。

21、?过地质构造带管理

(1)?地质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工作面的地质变化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修正地质资料。

(2)?施工单位班组长、区队长、瓦检工、安监员要密切注意地质构造,当顶板、底板、煤层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地测人员汇报。矿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进行现场认证签字,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过地质构造期间的安全。

(3)?监控工区要实行不间断的瓦斯监测,发现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以及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断电,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4)?过地质构造带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大面积片帮、冒顶,引起瓦斯超限。

22、巷道贯通和过异常区必须重新编制专门的针对性措施。

二、防尘管理

1、掘进队每天必须设专人对整个掘进巷道冲洗一次。各转载点喷雾齐全、正常使用,并及时清除浮煤。通风区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安设3道净化水幕,掘进时正常开启,保证水压不小于4MPa。

2、通风区必须在掘进巷道内安设一组隔爆水棚,第一列水棚距工作面60-200m,水量不小于200L/㎡,棚间距1.2-3m,安设后要经常加水、维护、确保水量充足。

3、通风区应定期采集各作业工序粉尘样品测定,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游离SiO2含量测定。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大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2mg/m?,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小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呼吸性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4、加强个人防护,进入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三、防火管理

1、工作面严禁存放柴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面纱、布头等用后必须装入铁通内密封,回收至地面,严禁随意丢放。工作面所剩各种油脂物质均必须密闭回收至地面,严禁随地泼洒。

2、掘进过程中如发生冒顶,除需要架木剁或采取其他管理措施外,施工单位在冒顶区下方做好标记,并书面通知通风区及有关单位做好防灭火工作。通风区应立即预设观察孔和措施孔,并设专人检查冒落孔洞内气体及温度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处理。通风区应对发现一氧化碳或高温点的区域实行注水降温、注凝胶充填等措施,防止高冒区自然发火。

?3、工作面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选用阻燃性输送带,并采取措施防止输送带跑偏、满仓长时间摩擦发火。

4、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矿值班调度和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及时撤至安全地点,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工具、器材进行直接灭火。

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之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油脂着火时,禁止直接用水灭火,必须使用黄沙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6、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矿值班调度室必须指派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同时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第三节顶板

1、敲帮问顶制度

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每次进入工作面前,班长或跟班队长必须对工作面顶底板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入内,打顶部锚杆眼前,必须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站在安全的地点用长柄工具找尽危岩、浮矸。

2、锚杆眼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锚杆眼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间排距施工,锚杆至迎头的间排距必须小于锚杆的设计排距。

(2)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撬掉活矸,对有可能发生冒落的位置附近,施工眼前必须进行临时支护再打眼,钻眼时应按事先确定的眼位标志处钻进,钻完后将眼内的岩粉和积水吹洗干净。

(3)锚杆眼应做到当班眼当班锚,施工一个眼锚一个眼。

(4)锚杆眼必须按规定角度施工眼,不得沿顺层面、裂缝施工眼。

(5)使用树脂锚杆应用防护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破损的药卷应及时处理,严禁树脂药卷接触明火。

(6)对使用的锚杆下井前应进行抽样检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长短、直径大小是否符合设计。

3、施工人员经过培训,熟悉锚杆钻机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顶部锚杆眼或安装锚杆时,必须在有临时支护的地方下进行,严禁空顶作业。

5、用¢27mm的钻头及配套钎杆打眼。

6、锚杆药的搅拌时间为20-30s,锚索药卷的搅拌时间为30-40s。

7、锚网钢带必须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垫实。

8、张拉锚索时,千斤顶下方45°范围内严禁站人。

9、安装锚杆锚索时,药卷必须送到孔底方可搅拌。

10、如有失效报废锚杆、锚索、必须及时补充。

11、严禁使用过期作废的锚杆药,严禁少装药或使用不合格的锚杆。

12、帮部可滞后2-3排进行支护,锚索可滞后2排进行支护,如果顶板破碎,锚杆锚索必须紧跟迎头,进行超前支护。

13、锚杆螺丝必须上紧,扭矩力不小于100N.m,并派专人对锚杆进行二次紧固。

14、当掉顶高度小于200mm、宽度小于400mm时,应采用钢带与金属网之间加各种木垫板,保证钢带与顶板接上劲;当顶板掉顶高度大于200mm、宽度大于400mm时,应将钢带顶弯贴紧顶板。

15、施工期间不得使用顶板锚杆、锚索起吊重物。

16、经常观察巷道的变化情况,如有损坏严重的地方及时加强支护。

17、金属网必须拉直绷紧。

18、顶部锚索托盘必须使用10#铁丝系在顶部金属网上。

19、工作面要配备足够的合金钢钻头。

20、地质部门要及时提供顶、底板岩性资料,以便及时修改支护设计方案。

21、锚杆支护监测:

(1)锚固力监测。锚索网喷联合支护形式,锚固方式为端头锚固,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锚索锚固力不小于150KN,对锚杆的锚固力检测工作实行施工单位自检,职能部门每月组织专人进行抽检。对锚固力不合格的锚杆、锚索应立即补打,确保锚杆支护质量。

(2)巷道顶板离层监测。每隔100m安装一个顶板离层指示仪。离层指示仪应安设在巷道中部,其深基点应固定在锚杆上方教稳定的岩层中,浅基点应固定在锚杆端部位置。

(3)巷道顶底板、两帮相对移近量监测。每隔200m设置一处巷道顶底板和两帮相对移近量监测点。

(4)锚杆、锚索载荷监测。在巷道内设置2处锚杆、锚索载荷监测站,间距300-400m,进行全断面支护载荷监测。

(5)日常观测。各监测站由技术科指导生产单位安设,施工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新安设观测站每天进行一次观测,以后每周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数据及时上报技术科,由技术科及时统计、分析,形成报表,报送有关领导、职能部门及生产单位,以便掌握工程情况,并优化设计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6)根据观测信息反馈情况,巷道各观测站数量可以适当减少。

(7)施工单位必须落实专人监护巷道支护状况,发现断锚、断索、围岩异常等现象,要及时汇报技术科、调度室以及有关领导,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8)当地质条件变化时,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立即修改支护参数或改变支护形式。

22、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或遇地质构造时的顶板管理。

(1)地测人员必须在异常带前30m,下达通知单。

(2)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或其他地质构造带时应重新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3)过断层、破碎带或其他地质异常带时,加强顶板管理,锚网支护巷道应套架棚来加固顶板;加强通风瓦斯检测;采取必要的放透水措施。

第四节防治水

1、排水管路布置:掘进巷道内布置一路3寸专用排水管,用于将水最终排至水仓。

2、掘进期间,加强水文地质调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发现有出水预兆时及时停止掘进,并采取措施探放水体。

3、掘进工作面应根据该面最大涌水量配备排水设备,确保排水系统畅通且能正常运行。

4、排水管路的联接及管路的日常维护、闸阀的清理和更换要及时。

5、各排水点要有2台泵交替使用,并有1台完好备用泵,所有排水泵用软管与主排水管路连通,连通处设闸阀。

6、水泵司机现场交接班,每班交接班前必须对所负责的排水系统巡视一遍,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以便组织有关单位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8、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嗅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五节机电

1、认真管理好各种机电设备,检修制度化,维护正常化。

2、机掘巷道带式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上下托辊齐全,输送机不跑偏,且保证安全。

3、严禁电器失爆、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含电缆),检修或搬运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开关打到停止位置并加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牌。

4、井下漏电保护风电瓦斯电闭锁、煤电钻及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必须专人负责检修,确保其可靠。

5、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续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6、各类司机和机电工持证上岗。

7、“五小”设备上板,电气设备上架。

8、严禁人员乘坐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严禁无安全措施使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材料。

9、严禁机电人员违章作业,严禁非电工人员打开各种电气开关违章作业。

10、井下电缆必须吊挂整齐,消灭脱钩、铁丝吊挂、埋压现象,杜绝电缆冷接头。

11、井下任何人员严禁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

12、施工单位要加强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认真落实检修责任,按计划检修到位,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13、杜绝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埋压现象,机头、机尾要清理干净,确保机电设备可靠运行。

14、保证机电设备、备件的可靠供应,减少事故时间。

第六节灾害预防

一、防治瓦斯与煤突出措施

1、地质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工作面的地质变化情况,掌握掘进过程中遇构造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修正地质资料。

2、生产单位班组长、队长、瓦检工、安检员要密切注意地质构造变化,当顶板、底板、煤层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地测科汇报。矿调度室要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现场签字,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过地质构造期间安全。

3、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措施。

4、监控区要实行不间断的瓦斯监测,发现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以及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断电,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5、过地质构造异常带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大面积片帮、冒顶、引起瓦斯超限。

6、通风区要加强对工作面的通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7、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回风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电气设备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器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0、当工作面前方遇地质构造,地测人员应提前30m向相关单位下地质预报。

二、防火灾措施

1、本工作面煤层有自然发火危险性,通风放炮时要经常检查巷道内的CO、CO2气体浓度及温度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

2、带式输送机应采用阻燃性输送带,并采用防止输送带跑偏、满仓停机措施,以防止长时间摩擦输送带起火。

3、工作面严禁存放煤油、柴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棉纱、布头用后必须装入铁桶回收到地面,禁止随意丢放。

4、电气设备必须有过载、短路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未切断电源前,只允许用不导电的材料进行灭火。油脂着火时用干粉灭火器或黄沙灭火,不得直接用水灭火。

5、工作面发现火灾时,作业人员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一氧化碳浓度达到0.0024%时,必须立即从现场撤离灭火人员。然后由专业人员实施灭人。

6、安全监控系统除设CH4探头外,还要按作业规程规定安设CO探头,并保证探头准确、灵敏、可靠。

三、防水灾措施

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

2、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3、地质部门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发现地质异常,及时、准确地通知施工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第七节其他

1、使用风动锚杆钻机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钻孔前,必须确保顶板与两帮围岩稳定。

(2)钻孔时,不准用戴手套的手去试握钻机。

(3)开眼位时,应扶稳锚杆钻机,要精力集中。

(4)锚杆钻机回落时,手不要扶在气腿上,以防伤手。

(5)钻机加载或卸载时,会出现反扭矩,要合理把持摇把或把手,取得平衡,同时操作者要合理站位。

2、施工巷道内设置施工图版,施工图版要表明巷道平面图、断面图、施工技术参数、避灾路线图及文字说明。

3、巷道内保持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水沟距工作面不大于10m,杂物、淤泥随时清理,材料码放整齐,保持巷道整洁和行人、运料畅通,坚持文明生产。

4、施工巷道内无片帮、保持巷道支护完好的规定,要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支护情况,发现片帮冒顶处要及时处理。

5、其它未尽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主斜井机尾联络巷施工作业规程》及有关文件贯彻执行。

篇3:主斜井机尾联络巷锚索梁加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根据建设单位【2012-12-8】号业务联系书要求,主斜井机尾联络巷斜巷段穿5、6、7、8、9煤层,需要加强支护。根据工程进度,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措施。

二、技术要求

主斜井机尾联络巷上变坡点向下(斜长)50m处至下变坡点段增加锚索梁支护。锚索梁每排一根,布置在巷道拱顶中心支护;锚索梁为14#槽钢,长2400mm,眼距2000mm,锚索规格直径15.24*6300mm,锚索头对头2000mm(锚索梁中心对中心排拒4400mm);锚索配用小托盘规格为60*60*8mm。

三、施工准备

1、施工前,及时将风水管路接至工作面。

1、施工前,组织并传达批准的《主斜井机尾锚索梁加强支护技术措施》。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并登记在《主斜井机尾锚索梁加强支护技术措施》学习记录表上。

2、施工前,测量部门必须提前给出施工位置,标定好中、腰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3、开门前,必须对各种管路、风筒、电缆落地用旧皮带、板梁掩护好。

四、施工工艺

班前准备→敲帮问顶→打眼→装药→放炮→找掉→打锚杆→挂网→打锚索初喷→出矸→运输→下一循环。

五、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放炮管理

(1)每班瓦检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入井,对掘进迎头、后路巷道、机电设备附近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3)装药时必须使用炮泥封堵、水炮泥及炮泥,黄泥封口长度不得小于0.4m。

(4)严禁放“明炮”、“糊炮”,大块矸石使用大锤或风镐人工破碎,破碎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可靠的地点进行。

(5)炮眼打够深度后,打眼工要将钻杆在炮眼内来回拉动,将炮眼内粉尘全部排出,以防装药不到位。

(6)炮眼打完后,打眼工必须将风钻移到工作面往后放炮崩不到的地点,并用背材等物将电钻及其电缆掩护好,以防放炮崩坏。

(7)装药、联线、放炮均由放炮员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非放炮员擅自进行有关放炮操作。

(8)放炮员装好药、联好线后,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是最后一起离开工作面。同时,必须将巷道内所有人员全部撤到放炮警界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电源。

(9)?装药放炮前,要将所有人员撤至距放炮地点曲线巷道100m,直线巷道120m以外进行设岗警戒,并严格执行“三保险”制度。

(10)放炮前、后的撤人,停电和站岗人员均由工作面的班(组)长负责,站岗人员没有得到派岗人员的允许严禁擅自离开站岗地点。

(11)放炮前,警戒线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

(1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13)放炮安全距离直巷不低于120m,斜巷不低于100m,执行好“放炮三保险制度”。

(14)放炮前、后应及时冲尘。

第二节一通三防

一、?通风管理

1、?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在辅助运输石门2巷道内。并且局部通风机进风口与回风口之间的巷道风速不小于9m/min.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局部通风机装置设备齐全,并安设消音器;风机必须吊挂或置于专用的局部通风机架上,并且距底板的高度不小于0.3m.局部通风机吸风口附近10m范围内的进风巷严禁堆放杂物。

2、?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并必须与其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并每天对“风电闭锁”进行检查;掘进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与甲烷传感器实行“瓦斯电闭锁”,设专人每天对“瓦斯电闭锁”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确保其灵敏、准确、断电功能可靠。

3、?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专职人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且挂牌留名,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4、?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停电时,停电单位必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矿生产调度室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按申请规定停其中的一路电源,当两路电源必须同时停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通风工区、并编制排放瓦斯措施及停送电措施,经矿相关部门会审后,方可实施。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甲烷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而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6、?停风区中甲烷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必须汇报矿调度室,并及时撤出停风区正常通风回风流中的作业人员,切断回风流经巷道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请示矿总工程师,经同意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按回风点瓦斯浓度不超过1%的限量原则进行排放,排放时通风区必须安排干部现场指挥。排放期间,通风区现场负责人安排专人检查第一回风点瓦斯。

7、?停风区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必须编制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规定处理。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贴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通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小班至少检查3次。

9、?风筒接头要严实、无破口、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严禁拐死弯。

10、?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m,且迎头必须有两节备用风袋。

11、?通风区要加强工作面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1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回风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馈电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米的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5、?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一下时,方可人工手动复电。

16、?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7、?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至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气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8、?掘进工作面施工时,迎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浓度超过0.8%时,立即停止作业。

19、?通风区必须安排瓦斯检查工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每班进行至少3次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20、?当工作面前方遇有地质构造时,地测人员应提前30m向相关单位下达地质预报。

21、?过地质构造带管理

(1)?地质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工作面的地质变化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修正地质资料。

(2)?施工单位班组长、区队长、瓦检工、安监员要密切注意地质构造,当顶板、底板、煤层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地测人员汇报。矿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进行现场认证签字,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过地质构造期间的安全。

(3)?监控工区要实行不间断的瓦斯监测,发现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以及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断电,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4)?过地质构造带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大面积片帮、冒顶,引起瓦斯超限。

22、巷道贯通和过异常区必须重新编制专门的针对性措施。

二、防尘管理

1、掘进队每天必须设专人对整个掘进巷道冲洗一次。各转载点喷雾齐全、正常使用,并及时清除浮煤。通风区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安设3道净化水幕,掘进时正常开启,保证水压不小于4mpa。

2、通风区必须在掘进巷道内安设一组隔爆水棚,第一列水棚距工作面60-200m,水量不小于200l/㎡,棚间距1.2-3m,安设后要经常加水、维护、确保水量充足。

3、通风区应定期采集各作业工序粉尘样品测定,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游离sio2含量测定。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大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2mg/m?,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小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呼吸性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4、加强个人防护,进入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三、防火管理

1、工作面严禁存放柴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面纱、布头等用后必须装入铁通内密封,回收至地面,严禁随意丢放。工作面所剩各种油脂物质均必须密闭回收至地面,严禁随地泼洒。

2、掘进过程中如发生冒顶,除需要架木剁或采取其他管理措施外,施工单位在冒顶区下方做好标记,并书面通知通风区及有关单位做好防灭火工作。通风区应立即预设观察孔和措施孔,并设专人检查冒落孔洞内气体及温度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处理。通风区应对发现一氧化碳或高温点的区域实行注水降温、注凝胶充填等措施,防止高冒区自然发火。

3、工作面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选用阻燃性输送带,并采取措施防止输送带跑偏、满仓长时间摩擦发火。

4、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矿值班调度和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及时撤至安全地点,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工具、器材进行直接灭火。

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之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油脂着火时,禁止直接用水灭火,必须使用黄沙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6、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矿值班调度室必须指派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同时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第三节顶板

1、敲帮问顶制度

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每次进入工作面前,班长或跟班队长必须对工作面顶底板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入内,打顶部锚杆眼前,必须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站在安全的地点用长柄工具找尽危岩、浮矸。

2、锚杆眼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锚杆眼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间排距施工,锚杆至迎头的间排距必须小于锚杆的设计排距。

(2)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撬掉活矸,对有可能发生冒落的位置附近,施工眼前必须进行临时支护再打眼,钻眼时应按事先确定的眼位标志处钻进,钻完后将眼内的岩粉和积水吹洗干净。

(3)锚杆眼应做到当班眼当班锚,施工一个眼锚一个眼。

(4)锚杆眼必须按规定角度施工眼,不得沿顺层面、裂缝施工眼。

(5)使用树脂锚杆应用防护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破损的药卷应及时处理,严禁树脂药卷接触明火。

(6)对使用的锚杆下井前应进行抽样检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长短、直径大小是否符合设计。

3、施工人员经过培训,熟悉锚杆钻机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顶部锚杆眼或安装锚杆时,必须在有临时支护的地方下进行,严禁空顶作业。

5、用¢27mm的钻头及配套钎杆打眼。

6、锚杆药的搅拌时间为20-30s,锚索药卷的搅拌时间为30-40s。

7、锚网钢带必须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垫实。

8、张拉锚索时,千斤顶下方45°范围内严禁站人。

9、安装锚杆锚索时,药卷必须送到孔底方可搅拌。

10、如有失效报废锚杆、锚索、必须及时补充。

11、严禁使用过期作废的锚杆药,严禁少装药或使用不合格的锚杆。

12、帮部可滞后2-3排进行支护,锚索可滞后2排进行支护,如果顶板破碎,锚杆锚索必须紧跟迎头,进行超前支护。

13、锚杆螺丝必须上紧,扭矩力不小于100n.m,并派专人对锚杆进行二次紧固。

14、当掉顶高度小于200mm、宽度小于400mm时,应采用钢带与金属网之间加各种木垫板,保证钢带与顶板接上劲;当顶板掉顶高度大于200mm、宽度大于400mm时,应将钢带顶弯贴紧顶板。

15、施工期间不得使用顶板锚杆、锚索起吊重物。

16、经常观察巷道的变化情况,如有损坏严重的地方及时加强支护。

17、金属网必须拉直绷紧。

18、顶部锚索托盘必须使用10#铁丝系在顶部金属网上。

19、工作面要配备足够的合金钢钻头。

20、地质部门要及时提供顶、底板岩性资料,以便及时修改支护设计方案。

21、锚杆支护监测:

(1)锚固力监测。锚索网喷联合支护形式,锚固方式为端头锚固,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锚索锚固力不小于150kn,对锚杆的锚固力检测工作实行施工单位自检,职能部门每月组织专人进行抽检。对锚固力不合格的锚杆、锚索应立即补打,确保锚杆支护质量。

(2)巷道顶板离层监测。每隔100m安装一个顶板离层指示仪。离层指示仪应安设在巷道中部,其深基点应固定在锚杆上方教稳定的岩层中,浅基点应固定在锚杆端部位置。

(3)巷道顶底板、两帮相对移近量监测。每隔200m设置一处巷道顶底板和两帮相对移近量监测点。

(4)锚杆、锚索载荷监测。在巷道内设置2处锚杆、锚索载荷监测站,间距300-400m,进行全断面支护载荷监测。

(5)日常观测。各监测站由技术科指导生产单位安设,施工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新安设观测站每天进行一次观测,以后每周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数据及时上报技术科,由技术科及时统计、分析,形成报表,报送有关领导、职能部门及生产单位,以便掌握工程情况,并优化设计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6)根据观测信息反馈情况,巷道各观测站数量可以适当减少。

(7)施工单位必须落实专人监护巷道支护状况,发现断锚、断索、围岩异常等现象,要及时汇报技术科、调度室以及有关领导,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8)当地质条件变化时,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立即修改支护参数或改变支护形式。

22、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或遇地质构造时的顶板管理。

(1)地测人员必须在异常带前30m,下达通知单。

(2)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或其他地质构造带时应重新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3)过断层、破碎带或其他地质异常带时,加强顶板管理,锚网支护巷道应套架棚来加固顶板;加强通风瓦斯检测;采取必要的放透水措施。

第四节防治水

1、排水管路布置:掘进巷道内布置一路3寸专用排水管,用于将水最终排至水仓。

2、掘进期间,加强水文地质调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发现有出水预兆时及时停止掘进,并采取措施探放水体。

3、掘进工作面应根据该面最大涌水量配备排水设备,确保排水系统畅通且能正常运行。

4、排水管路的联接及管路的日常维护、闸阀的清理和更换要及时。

5、各排水点要有2台泵交替使用,并有1台完好备用泵,所有排水泵用软管与主排水管路连通,连通处设闸阀。

6、水泵司机现场交接班,每班交接班前必须对所负责的排水系统巡视一遍,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以便组织有关单位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8、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嗅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五节机电

1、认真管理好各种机电设备,检修制度化,维护正常化。

2、机掘巷道带式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上下托辊齐全,输送机不跑偏,且保证安全。

3、严禁电器失爆、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含电缆),检修或搬运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开关打到停止位置并加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牌。

4、井下漏电保护风电瓦斯电闭锁、煤电钻及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必须专人负责检修,确保其可靠。

5、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续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6、各类司机和机电工持证上岗。

7、“五小”设备上板,电气设备上架。

8、严禁人员乘坐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严禁无安全措施使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材料。

9、严禁机电人员违章作业,严禁非电工人员打开各种电气开关违章作业。

10、井下电缆必须吊挂整齐,消灭脱钩、铁丝吊挂、埋压现象,杜绝电缆冷接头。

11、井下任何人员严禁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

12、施工单位要加强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认真落实检修责任,按计划检修到位,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13、杜绝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埋压现象,机头、机尾要清理干净,确保机电设备可靠运行。

14、保证机电设备、备件的可靠供应,减少事故时间。

第六节灾害预防

一、防治瓦斯与煤突出措施

1、地质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工作面的地质变化情况,掌握掘进过程中遇构造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修正地质资料。

2、生产单位班组长、队长、瓦检工、安检员要密切注意地质构造变化,当顶板、底板、煤层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地测科汇报。矿调度室要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现场签字,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过地质构造期间安全。

3、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措施。

4、监控区要实行不间断的瓦斯监测,发现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以及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断电,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5、过地质构造异常带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大面积片帮、冒顶、引起瓦斯超限。

6、通风区要加强对工作面的通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7、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回风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电气设备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器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0、当工作面前方遇地质构造,地测人员应提前30m向相关单位下地质预报。

二、防火灾措施

1、本工作面煤层有自然发火危险性,通风放炮时要经常检查巷道内的co、co2气体浓度及温度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

2、带式输送机应采用阻燃性输送带,并采用防止输送带跑偏、满仓停机措施,以防止长时间摩擦输送带起火。

3、工作面严禁存放煤油、柴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棉纱、布头用后必须装入铁桶回收到地面,禁止随意丢放。

4、电气设备必须有过载、短路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未切断电源前,只允许用不导电的材料进行灭火。油脂着火时用干粉灭火器或黄沙灭火,不得直接用水灭火。

5、工作面发现火灾时,作业人员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一氧化碳浓度达到0.0024%时,必须立即从现场撤离灭火人员。然后由专业人员实施灭人。

6、安全监控系统除设ch4探头外,还要按作业规程规定安设co探头,并保证探头准确、灵敏、可靠。

三、防水灾措施

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

2、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3、地质部门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发现地质异常,及时、准确地通知施工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第七节其他

1、使用风动锚杆钻机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钻孔前,必须确保顶板与两帮围岩稳定。

(2)钻孔时,不准用戴手套的手去试握钻机。

(3)开眼位时,应扶稳锚杆钻机,要精力集中。

(4)锚杆钻机回落时,手不要扶在气腿上,以防伤手。

(5)钻机加载或卸载时,会出现反扭矩,要合理把持摇把或把手,取得平衡,同时操作者要合理站位。

2、施工巷道内设置施工图版,施工图版要表明巷道平面图、断面图、施工技术参数、避灾路线图及文字说明。

3、巷道内保持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水沟距工作面不大于10m,杂物、淤泥随时清理,材料码放整齐,保持巷道整洁和行人、运料畅通,坚持文明生产。

4、施工巷道内无片帮、保持巷道支护完好的规定,要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支护情况,发现片帮冒顶处要及时处理。

5、其它未尽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主斜井机尾联络巷施工作业规程》及有关文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