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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5857

贯通前的准备工作:

1、本次辅运大巷与风立井贯通为水平机掘贯通,辅运大巷掘进至贯通开口控制点时,由测量人员进行一次贯通测量检查,对中线及时调整,并与巷道设计相对照,为保证巷道的顺利施工和精准贯通,对测量结果及时分析和存档。

4、巷道贯通前30米范围内,需指定专人负责工作面的安全检查和通风管理工作,并做好调配风工作和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瓦斯检测制度”。

5、在贯通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后,由施工队配合通风部门搞好通风工作,维护好通风设施。

6、贯通前,主管领导应认真分析其贯穿工作是否会明显影响井下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如对井下的通风系统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7、贯通剩余20米时,必须对巷道进行标高测量,保证贯通巷道与风井马头门在一个平面上;剩余20米时应加强巷道顶板及两帮的支护工作,加密锚杆、锚索和平网的铺设,加强对巷道顶板变化和压力显现的观测工作。

8、贯通剩余20米时,通风管理人员、瓦斯检测人员必须加强两巷道的通风管理工作,防止瓦斯出现异常。

9、贯通巷道工作面在交接班时必须到停止工作面了解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后才能开展工作。

10、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探放水的相关规定,严格探放水作业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三、技术要求:

1、掘进施工中,由于进行一次成巷断面掘进必须加强顶板支护,并加强敲帮问顶,超前支护的前探梁要紧跟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按照巷道掘进施工措施和规定进行支护。

2、巷道贯通前,必须每班有领导在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加强工作面正常通风,巷道接近贯通地点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对两条贯通巷道的瓦斯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发现瓦斯积聚和超限现象,必须加强通风进行处理,使有毒有害气体降到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方可进行贯通。

3、每班安全员上班后,必须跟随当班队长先到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规程的规定方能实施贯通,必须确保贯通地点(下方掘进工作面)无人员逗留。

4、在巷道贯通前,必须确保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行,并设专人对局扇进行管理,确保在一台局扇停止工作时,另一台局扇能在短时间内启动,严禁任何人员随意开停风机。

5、在确定巷道即将贯通时,应先用长钻杆钻眼,以确定两巷相隔的距离。当距离确定后井下当班值班领导要安排好相关人员,做巷道好贯通时的准备。

6、确定巷道贯通的班中,当班队长必须及时通知调度室,煤矿通风负责人员必须在现场统一指挥,对巷道风量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7、巷道贯通后,严禁人员在贯通地点进行观望,贯通后,当班掘进施工人员必须立即对贯通地点实施支护,由当班队长确定支护完好后,方能允许人员通过。

8、掘进至距贯通10米范围内时必须掘一排支一排的施工,保证循环进尺,随掘随支,严禁空顶作业。

9、当贯通距离小于4米时,应适当减少循环进尺量,并用钻杆在巷道正中距顶800mm处向前按施工巷道坡度打一探眼确定贯通层位。

10、据每天巷道的掘进进尺及时的打探眼,确定剩余贯通距离小于2米时,先掘一个长宽不大于1米的导硐,然后分次刷大至设计要求。

四、安全注意事项:

1、巷道在贯通前,煤矿通风负责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贯通工作,并在贯通后进行风量调节,保证风量符合规程规定。

2、煤矿通风队应在******回风顺槽及时安装调节风门风窗,巷道贯通后,封闭******回风顺槽与******运输巷的风桥并对风量进行调节。

3、巷道内风机供风采用双风机并安装风机互换装置,以确保巷道内随时都有新鲜的风流,为巷道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4、巷道贯通后,接到通风负责人员的通知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行。在没有得到许可时严禁任何人停止局扇运行。

5、巷道贯通后,现场人员必须听从指挥,配合通风队进行风量调配工作。

6、贯通处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站位在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发现异常要及时撤人,施工时该处严禁行人和进行与支护无关的工作。

7、跟班队长负责对贯通处顶板状况由外向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8、贯通施工期间正常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9、人员进入迎头首先做好敲帮问顶工作,检查巷道支护质量,及时的对巷道贯通处进行加强支护,必要时可使用钢梁进行加强支护,架设钢棚,确保巷道的安全与稳定。

10、当班跟班队长负责现场观察顶板,要密切注意顶帮支护及压力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停止作业。

11、贯通后实现全风压通风,由通风队负责检查贯通巷道的风速和瓦斯深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作业。

12、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回风顺槽掘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施工中有异常情况的必须申请值班领导的批复同意。

篇2: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

1.机掘巷道在贯通相距50m前,其它巷道相距20m前,生产技术科必须按要求向生产、通风、安监等部门下发贯通通知单。

2.贯通前,有关单位按要求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且该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及警标,保持正常通风和正常的瓦斯检查。

3.通风科负责制订通风方面的贯通安全措施。其内容必须包括:

⑴.贯通期间加强贯通点两侧瓦斯检查和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

⑵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过程中的自主保安措施。

⑶防止贯通后风流紊乱的措施,防止瓦斯职聚措施。

⑷.贯通期间对施工探眼、放炮管理的具体要求。

⑸.贯通后检查贯通巷道及其它区域通风瓦斯情况的要求。

⑹.对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的要求。

4.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于接到贯通通知单24小时内审批完毕,抄送有关单位并贯彻到与贯通有关的每一个职工,否则不得进行贯通工作。

5.通风科必须按照贯通措施要求提前构筑好有关的通风设施,并经常与施工队组取得联系,瓦斯检查员班班交清剩余贯通距离,并汇报矿调度,调度员认真填好贯通进度台帐。

6.巷道贯通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矿调度及有关单位,由矿调度通知暂停该采区的一切工作。贯通后通风科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贯通过程必须有通风部门的干部现场跟班指挥,负责组织贯通点两侧通风瓦斯管理及贯通后当班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并督促生产队组执行贯通措施中规定的有关“一通三防”事项。

8.通风部门现场跟班干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措施,全面指挥贯通工作,对贯通全过程的通风瓦斯管理负责。贯通后,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全面检查贯通巷道及相关区域的通风瓦斯情况。只有在系统正常、风流稳定、无瓦斯积聚的情况下方可撤离现场。

9.贯通后48小时之内,通风科必须加强值班,随时了解和掌握贯通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3:巷道贯通时爆破安全规定

巷道贯通时放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

(2)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in(冲击地压煤层掘进工作面相距30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

(3)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必须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4)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对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

(5)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有专人警戒,警戒人由班组长指派,并亲自接送,警戒人未接到撤除警戒通知时,不得擅离岗位。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测量人员在巷道贯通前,必须勤给中、腰线,打眼工和爆破工要严格按中、腰线调正方向和坡度,布置炮眼。

(8)贯通放炮前,要加固贯通地点支架,背好帮、顶,防止崩倒支架或冒顶埋人。

(9)距贯通地点5m内,要在工作面中心位置打探眼,探眼深度为进度的二倍,眼内不准装药。在有瓦斯工作面,放炮前将探眼用炮泥封死。

(10)与停掘已久的巷道贯通时,应按上述规定认真执行。并在贯通前,严格检查停掘巷道的瓦斯、煤尘、积水、支架和顶板,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准贯通。

(11)按预测位置应贯通而未贯通时,应立即停止掘进,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