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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斜井井下烧焊通用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2460

一、编制说明:目前我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井下临时胶带装载硐室措施巷装载机安装及回风石门(一)耙矸机维护等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作业。为保证安全施工,特编制本措施,施工人员严格按此措施执行,作业前进行贯彻并签字备案。二、工作地点:临时胶带装载硐室措施巷及+295m回风石门(一)三、电焊及烧焊时间:根据施工情况而定(见附表)四、电焊及烧焊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1、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在施工前由技术人员带领认真学习本措施,学习完毕后在措施上签字方可上岗作业。2、电焊机装运过程中要避免碰撞,严禁用车运送物品,安全负责人必须派两人抬运,而且不准用带油渍的手套运电焊用具,施工前由电焊工负责对电焊机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3、施工过程中,电焊机及氧气乙炔瓶必须稳定的放置在作业地点5米以外,且支护完好无淋水的地方,并可靠固定防止滑动,确保安全作业。4、现场必须准备好两台合格的干粉灭火器(4KG)、0.5m³的砂子以及铁锨、水桶等;灭火器要完好,并转运到现场,各种防灭火用具距离施工现场地点不得超过5m,必须随工作地点移动而移动。水桶必须盛满水,作业地点10m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施工前,由专职洒水人负责在烧焊地点前后10m范围内的巷道进行清扫、洒水,确保粉尘不超标,底板无杂物以防人工搬运材料绊倒伤人;施工过程中,要对工作地点进行及时合理的洒水,冷却烧焊点,消灭飞溅火星。严禁在有淋水的地方进行烧焊,若确认需要烧焊,必须采取挡水措施后再进行烧焊。6、施工开始前,由安全负责人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检查,悬矸危岩及时用长柄工具敲掉,防止脱落伤人。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瓦检员三人共同检查后,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7、施工前以及施工过程中,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每隔30分钟认真地检查施工地点上、下风流中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测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8、电气焊作业时,现场负责人应对电气焊操作者实时监护,严格按规程操作。安全负责人要对现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9、电焊工应熟悉井下的工作,烧气焊技术熟练,电焊作业时,施工人员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戴好防护目镜,以防强光刺伤眼睛,焊渣伤害皮肤。井下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严禁操作施工,电气焊用具严禁对准人和其他物品。10、电焊作业若遇到停风,风流出现异常或瓦检仪报警,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焊机电源开关,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开始重新工作。11、电焊作业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完好,外观无变形,部件不缺失,螺栓紧固,电流调节装置灵活可靠,调节准确;电焊机电源线及焊把线其外皮完好无损伤,无破损,且绝缘电阻不小于10MΩ;电焊机把线及焊钳应保证连接可靠,焊把绝缘部分对焊把芯线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严禁使用。12、瓦检员检测无误后,由专职电工将电焊机电源线接在能单独停送电的开关负荷侧;电焊机接线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三保险制度,以防事故的发生。13、电焊机必须可靠固定,电源线及焊把线必须理顺,必要时进行吊挂,不得挤压、踩踏。14、电焊作业时,不准乱点乱碰,要远离其它设备,避免在焊接过程中被焊渣或电弧损伤;临近可能被加热的机械部分要洒水降温。15、专职电焊操作人员离开现场或暂停作业时,电焊机控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并悬挂停电标志牌,并指定专人看护设备,停止作业必须拆除电源。16、施工时必须注意煤矿浓度,一旦发现煤尘浓度有急剧增多现象,必须马上停止烧焊。17、当发生意外着火时,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先将电源开关停电;当电器着火时,使用灭火器将火源扑灭;当发生其他物品着火时,使用灭火器、水将火源扑灭。火势严重时,必须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并按避灾路线及时撤出受灾害影响地点的所有人员。18、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一起检查并清理施工现场,由专职洒水人再次对工作地点检查并洒水,彻底消灭火源,并在工作地点停留检查1小时,保证现场无火灾隐患。19、电气焊结束后,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将所有电气焊设备清点升井。20、施工过程中,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在现场统一协调,指挥作业,严禁随意行动,各个工序要穿插要适当,各工作人员要互相配合,叫应一致,严禁平行交叉作业。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搞好自主保安、互保联保,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21、避灾线路:①工作面→+295m回风石门(一)→西翼回风绕道→中央回风井井筒—地面②临时胶带装载硐室措施巷→东翼回风绕道→中央回风井井筒—地面22、本措施在所有人员签名后,必须在施工现场携带一份五、操作工艺:1、氧气瓶、乙炔瓶摆放在安全位置,氧气、乙炔表。2、检查各阀无漏气现象,装气带、割炬。3、氧气表压力值0.3mpa;乙炔表压力值0.02mpa时方可点火切割。4、如在切割过程中发生回火现象,操作人员应立即先关闭氧气阀门,接着关闭乙炔阀门。六、现场作业人员签名及贯彻记录表参加施工人员1、电气焊、烧焊操作人员:2、火种保管员:3、洒水降尘员:4、气体检测员:

现场监督员:

篇2: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篇3: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为了规范我矿井下烧焊作业,杜绝因烧焊作业引起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㈥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㈦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二、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编制

㈠有需要烧焊作业的施工单位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规定的要求编制措施。

㈡井下烧焊作业措施内容必须确认以下责任人。

1.烧焊单位的一名正职在现场组织实施。

2.现场负责瓦斯检查的人员名单。

3.现场负责洒水冲尘的人员名单。

4.现场负责防灭火的人员名单。

㈢井下烧焊作业措施中必须明确以下责任单位。

1.烧焊施工单位负责整个烧焊作业全过程的安全。

2.救护队负责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及安全监护。

3.通风科负责审核烧焊地点的通风状况,明确该地点通风状况能否满足烧焊作业需要及采取的通风措施。

4.安全检查队负责烧焊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㈣井下烧焊作业地点确定。

措施中必须明确烧焊作业地点,并写明通风科对该点通风状况的认定。

㈤井下烧焊作业时间确定。

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安排在矿井八点班检修期间或矿井停产检修期间。

三、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审批程序

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审批必须有下列单位和矿领导组成:业务科室、机电科、通风科、安全检查科、通风副总、机电副总、安全副总、总工程师、矿长。

四、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报送

措施审批后必须报送各业务科室:机电科、通风科、安全检查科、安全检查队、救护中队等,以备检查。

五、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贯彻

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贯彻,由施工单位的队长负责,在入井前对本措施贯彻到每一个参与烧焊作业人员,并签字落实。

六、井下烧焊作业现场落实

㈠井下烧焊作业的现场,有施工单位一名正职负责在现场组织实施。

㈡按措施要求参与烧焊作业人员全部到位后方可作业。

㈢救护队员检查作业地点瓦斯在0.5%以下时方可作业。

㈣烧焊作业前专职洒水人员对作业地点前后20米巷道、巷帮、顶板及作业体进行洒水冲尘。

㈤防灭火器材准备齐全和完好,专职防灭火人员监护现场作业。

㈥安全检查队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