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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巷使用无极绳绞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6359

一、概述

我队回采的己15-12050采面风巷采用一部JWB110PJ型无极绳绞车配合调度绞车进行运输,运输系统示意图见附图,为保证运输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无极绳绞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无极绳绞车使用前对绞车和轨道运输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

1)?检查起动器等电控设备是否正常,减速器润滑油面是否符合要求,减速器档位是否到位;

2)?检查无极绳绞车的声光报警装置是否齐全,语音报警是否清晰;检查通讯装置的发射和接收是否正常,跟车工必须检查手持机的电量,保证手持机通讯可靠,电量充足,且要有备用手持机,并随时携带;

3)?专人对轨道、钢丝绳、托绳轮、压绳轮和尾绳轮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查钢丝绳的松紧程度,保持钢丝绳有足够的张紧力,如需紧绳,要将钢丝绳的一头可靠固定,用手拉葫芦拉紧钢丝绳,当达到要求的预紧力时,把钢丝绳在梭车上固定牢靠;定期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钢丝绳绳头必须进行插接时,插接长度要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5)?检查尾车固定钢丝绳的螺旋压绳装置是否紧固,梭车固定钢丝绳的两只楔块有无松动,如有松动应立即加以紧固。钩头的连接装置及防跑车装置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开车;

6)?检查轨道有无影响车辆正常运行的杂物,轨道间距等是否符合规定;

7)?开车前,跟车工必须详细检查梭车的挂钩情况,尾车的挂钩和压绳情况,钩头的连接状况及所挂车的连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开车;

8)?开车前,检查无极绳绞车的手闸是否处于松闸状态;

9)?检查载重车辆高度和宽度,检查是否过载或偏载,发现超高、超宽和载重量超过规定的不得运行;

10)?挡车器、道岔是否处于打开位置;

11)?每钩运行前,安排专人检查运输车辆的封车状况、,如发现装车固定不牢或重心偏离等异常情况时,不得挂车,待问题处理安全后,方可挂车运输;

12)?每班开工前,必须安专人对整个巷道的支护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棚梁、棚腿变形严重等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确保大件车通过时,巷道最突出位置与车辆的距离不小于300mm;

13)?在检查各处情况正常后方可电机进行空运转,再检查电力液压快式制动器和手动带式制动器正常及绞车无异常声响后方可进行负荷试运行。

14)?试运行启动后开始先试验低速运行,然后再试验高速运行,在试运行时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处理。

2、无极绳绞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变速时必须停车后换档换向,在运行中严禁换档换向。换档手柄必须在慢速位置或快速位置,严禁挂空挡开车。换档时如不能顺利挂挡,允许盘转电机联轴器。

2)?手制动闸的使用必须是在关闭电机电源后方可进行,一般不允许在电机通电期间进行刹车,以免损坏绞车主要部件和电机。

3)?跟车司机在车辆行走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车辆行走前方轨道是否正常,轨道中有无影响车辆运行的杂物,手持机要随身携带,保证随时联系。

4)?运行时须注意张紧装置的动轮和配重块是否上下移动自如,不得有卡滞现象。

5)?司机在开车后不允许离开岗位并随时观察绞车和张紧装置配重块的运行情况,出现特殊情况变化应立即停车检查。

6)?在无极绳绞车运行过程中,跟车工随身携带手持机,时刻注意梭车前方的轨道是否正常,轨道中有无影响车辆运行的杂物,仔细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停车;

7)?梭车运行变速时要缓慢调整速度,不得大幅度调整行车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进行停车,待梭车停稳后再进行换向;大件车转弯或上坡时,必须采取慢速运行(最高运行速度不得超过0.8m/s);

8)?无极绳绞车运行时,在绞车运行范围内除跟车工外不允许人员在无极绳绞车运行范围内行走,更不允许碰拉钢丝绳、跨越轨道或进行其它作业,无极绳绞车通过巷道内人员前,跟车工提前发出信号,巷道内人员要躲避距轨道0.6m以上距离,严防出现伤人事故。

9)?可在梭车前面或后面串列2节矿车,运输支护材料和配件等辅助材料,严禁超挂车;运输支架、电机、减速机、输送机槽子、轨道或工字钢等长料重料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且仅只允许挂一个车。

10)?一般跟车司机待车辆即将运行至道位时发送停车信号,绞车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后马上操纵停车按钮停车,避免发生意外。

11)?车辆掉道时,绞车司机应先将手闸闸死,施工人员要将掉道车可靠限位后,按照要求处理掉道车辆;梭车掉道复位时,必须使用手拉葫芦拉住梭车掉道的同方向,防止车辆扶道时钢丝绳回弹伤人;严禁使用无极绳绞车牵引掉道矿车运行复轨;

12)?车辆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跟车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保持警惕;

13)?绞车运行过程中若发现钢丝绳有异常现象或电机温度和声响有异常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4)?无极绳绞车设专人管理,使用完毕后将开关把手把打到“零”位;

15)?无极绳绞车钩头、链环、销子必须使用标准件并连接牢固,严禁使用不完好的钩子、链环、销子或用其它物品代替;

16)?车辆摘挂钩头,必须在平台上进行,严禁在斜巷或斜坡上进行;

17)?严禁其他的任何人员乘坐无极绳的梭车、尾车;

(二)、无极绳绞车检修措施

1、无极绳绞车主体

(1)要经常观察绳衬的磨损情况,绳衬绳槽磨损到固定螺栓后要及时更换。

(2)轴承的润滑油使用钙基润滑脂,三个月清洗一次轴承,但在新绞车第一次运转后10天即应清洗一次,轴承温升超过70℃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并检查其磨损情况,如发现磨损过甚,则应查明原因进行修理或更换。

(3)绞车的减速器的润滑油,推荐用6号齿轮油,油面的高低须经常进行检查,油量不足时应随时补充,每6个月换油一次。

(4)渐开式大小齿轮可以从齿轮罩处加入钙基润滑剂,经常保持其润滑良好。

(5)电液制动器在出厂前已加好液压油,可直接使用,在维护时,可加注磷酸脂燃油4613或(加注20号)机械油,并且加满。电液制动器中制动器的制动闸瓦磨损严重要及时更换。制动闸间隙过大或过小时,可以旋转调整螺栓来进行调整,手制动器的石棉带磨损后应及时更换新的。

(6)绞车要保持整洁,整个绞车应保持清洁不积尘污,易被锈蚀的金属表面应保持完整的油漆面。

2、张紧装置

?(1)所有静轮和动轮的轴端均有油杯,每周须用黄油枪注钙基润滑脂一次。

?(2)两端导向轮的方向应与钢丝绳的方向一致,导向轮磨损时,应及时调整方向或调换前后(左右)导轮使用,严重时须更换。

3、尾轮

?(1)尾轮中间轴端上有注油杯,每周须用黄油枪注该基润滑脂一次。

?(2)固定尾轮用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Φ21.5,须缠绕至少3圈,紧固绳卡不得少于6只,并经常检查是否有松动的状况。

(3)无极绳尾轮必须加设防护罩。

(4)在运输支架时,须浇灌水泥基础固定尾轮,其他情况可用锚杆或其他方法固定尾轮,但必须牢固可靠。

4、压绳轮组

?(1)经常检查各轮组的运转情况,及时清理影响轮子转动的杂物。轮子转动不灵活时应及时处理,必要时须更换轮子。

?(2)定期给各轮组加注钙基润滑脂。

?(3)定期检查各轮组的磨损情况,磨损厉害时须更换轮组或调换方向使用。

①?在巷道垂直弯道的下凹变坡角较大时,主压绳轮组应保证安装数量,否则易发生跳绳现象。

②?在水平弯道的前后,尤其当弯道处的位置较低时须布置压绳轮组。

③?当钢丝绳偏离轨道中心较多时应布置压绳轮组。

(二)小绞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绞车必须使用配套钢丝绳,禁止使用咬伤、断丝、断股超标的钢丝绳。

2、钢丝绳的绳端采用绳卡固接时,直径10~20mm的钢丝绳绳卡不少于4个,21~28mm钢丝绳绳卡不少于6个,且钢丝绳与绳卡匹配,绳卡间距为钢丝绳绳径的6~7倍,绳头距安全绳卡的距离不小于140mm,并用细钢丝捆扎。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紧固,并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绞车滚筒上的钢丝绳要固定牢固、可靠,压绳板不少于两副,绳头不得磨绞车电机端盖螺丝,做到排绳整齐。放出钢丝绳时滚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摩擦绳,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钢丝绳。

4、钩头、绳卡、护绳环符合规定;绞车滚筒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的夹角要合适。

5、风巷运输的安全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变坡点上方应装设一道阻车器。

(2)绞车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检查主要项目包括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若发现有断股、打结或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减小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3)检查中发现下列之一者必须更换:

A、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B、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

6、每次矿车最多一次拉2辆,车辆间使用三环链及标准的连接装置连接,不准用其它物件代替,运输中必须使用保险绳。

7、处理车辆掉道安全技术措施

1)?处理车辆掉道工作必须由班组长以上人员统一指挥、协调,?

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

2)?处理掉道车辆必须用导链处理,严禁用钩头直接处理。

3)?应选用与所起吊重物相匹配的导链起吊,并确保导链完好。?

起吊点选在顶板完好、牢固可靠处,专人观山、专人指挥、专人拉导链,起吊时重心偏向侧及有坡度下方不准有人。

4)?在有坡度的地方处理掉道时,要有防止车辆下滑的装置。所有?

人员严禁站在车辆下滑、倾斜方向及其它车和绳可能伤到人的地方。

5)?处理好掉道车后,要清理干净现场杂物,并检查轨道没有问题?

后方可继续运输。

8、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持证上岗操作绞车,专人专岗,严格执行小绞车管理制度。

9、工作现场必须由班组长以上人员负责安全,统一指挥协调。每组必须安排有安全负责人,每位作业人员是现场安全直接责任者。

10、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坚持“三固定”、“四保险”制度。

11、风巷运输要由专人进行。各车场备足足够的阻车器(4个阻车器、4根打“十字撑”用的道木),车辆进入车场后要及时打好阻车器,阻车器应处于常闭状态,并打上十字撑,车轮两头用木楔背好,车辆严禁停放在有坡度的地段。

12、绞车司机开车前要详细检查绞车完好状况及附近顶帮支护状况,绞车压(戗)柱、底座螺丝是否牢固、安全可靠,各种紧固件、护罩是否完好。

13、每班作业前,各绞车司机必须对辖区内的绞车、开关、操作按钮、声光信号、钢丝绳、勾头、护绳环、阻车器、“一坡三挡”装置以及工作地点的安全设施和顶板支护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确定符合安全要求时方可进行作业。

14、每班作业前,班组长要派专人对行车路线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道轨和道岔的完好情况,轨道上是否有杂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运输安全。

15、司机在开车时要注意绳的状况,配合好另一侧对拉绞车的运行。发现阻力过大或绳松动时,要及时停车,不得硬拉,检查并处理后方可进行作业。

16、绞车运行中,绞车司机精力集中,听准信号、注意绳况及滚筒电机运转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查看、处理,否则不准开车。

17、绞车处于工作状态时,绞车司机严禁擅自离开绞车或双手离开制动闸、离合闸,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拔动钢丝绳或一手操作一手拐绳。

18、车辆运输时严禁不带电放飞车。处理咬绳时要停车并打好阻车器、“十字撑”后,再进行人工处理,不准硬拉,防止断绳事故发生。

19、运输通过风门时,要先喊话再开风门,防止打开或关闭风门时伤人;要保护好风门,指定专人打开或关闭风门,严禁被车撞坏或擦伤;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防止风流短路。

20、车辆需停放时,必须先把车稳固好,安上阻车器,打上“十字撑”,防止跑车。

21、人力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22、所有使用的绞车,出绳方向必须正确,绳从绞车滚筒上方进出。

23、风巷运输时要注意保护好巷道内管线,每次运输前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际测量运输车辆所装物料是否超高超宽,杜绝出现刮、蹭、撞等现象发生。

24、绞车绳有跑偏现象时,要设防跑偏立辊,严禁人工别绳。出现夹绳情况时,不准强拉硬拽,先把车辆打好、掩住,处理以后才能开车。

三、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篇2:材料山上绞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为了确保绞车运输安全,保障人员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2、材料上山出渣作业时,除绞车工、运输工、装渣工外,其它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绞车巷下车场。机车工只准在车场与材料上山绕道交岔口挂运渣盒。

3、绞车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具有高度责任心。绞车工到工作面后,必须认真检查绞车情况,每次开机第一趟必须试运行一次,检查绞车刹车是否灵活可靠,各转向滑轮是否正常工作,否则必须停止工作。

4、绞车工必须时刻待在岗位上,严禁脱离岗位干其它与之无关的工作。

5、绞车工随身矿灯必须系在腰间,灯头挂在矿帽上,严禁离身丢在一边。不能因为工作面有工作灯而将矿灯熄灭,必须随时确保矿灯处于工作状态。

6、下车场运输工除推车运输时可进入下车场外,其它时间待在井底车场与本巷交岔口处,接运空矿车和协助机车工挂运矿渣,严禁待在下车场,严禁在装渣时间从绞车巷上下,严禁与绞车工聊天,分散绞车工注意力。

7、上山用于固定滑轮的锚杆深度不得小于75公分,与轨道的交角不得小于40度,大于60度,锚杆打在巷壁上的,锚杆与巷道前进方向的夹角不得小于60度,大于80度。

8、连接滑轮与锚杆的钢丝绳,必须穿过锚杆上的鼻孔,并固定在锚杆上。

9、锚杆必须打在巷道两帮或轨道侧,出渣人员作业时不得站在两钢丝绳形成的夹角内。

10、锚窝必须打在坚固的岩层上,严禁打在松软的岩层上或被炮震松的巷壁和底板上。在打锚窝前,必须对两帮或底进行清理,确保锚窝牢固可靠。

11、绞车工开机运行时,特别是放渣车时,必须速度均匀,严禁放飞车,带急刹。

12、绞车工必须按铃声作业,听到工作面打铃,必须打回铃确认,并等待一会儿(大约30秒)再开机作业。

13、装渣工必须按规定打铃,即一停、二绞、三放、四慢绞、五慢放。

14、材料上山掘进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熟记本措施,并遵照执行,违反一条次处罚金两百员,重者做开除处理。

长阳大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5月2日

篇3:某副井绞车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为确保副井提升机的安全运转,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安全措施。

副斜井安装一部jk-2.5×2/31.5型提升机作为辅助提升运输系统。提升机技术参数如下:卷筒宽度:2m,卷筒直径:2.5m。最大提升速度:3.2m/s,电机功率:355kw,钢丝绳直径:31mm,减速器速比31.5,该绞车主要用于煤矿倾斜巷道和竖井井上作提升,下放物料之用,也可用在其他场所作辅助提升设备备用。

二、运行前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

1、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2、运行前,详细检查绞车的固定(包括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确保无问题后,检查电控系统,并对各类保护,做一次试验,确保动作正常。

3、每班必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出现如下问题: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标称直径的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必须更换全绳;发现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必须更换全绳。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5、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施工前,检验信号系统,各类信号确保畅通、清晰;井口、井底必须有直通绞车房的信号,且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二)、运料队

1、每班设专人检查副井井口车场、副井井斜巷、副井底车场轨道,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轻轨相符。轨道高低和左右错差不超过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5)、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路基必须砸实,轨枕的数量及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3、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保险绳的规格必须与主绳相同,并定期检查保险绳的完好情况,及连接钩头的完好情况。

4、每班施工前,专人沿主井斜巷步行检查托绳轮,不得有磨绳现象,并保持转动灵活。

5、在井口车场距变坡点2m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6、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7、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三、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开绞车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主司机、监护司机不得在开车时脱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6、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制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

7、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使用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8、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9、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等情况时,都不得开动绞车。

(二)、运料队

1、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2、不得违章作业,有责任制止一切违章现象。严格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严禁乘坐斜车,有权停运一切不符合装载要求及下井要求的车辆。

3、车场信号挂钩工负责提升或下放车辆的摘挂钩,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钢丝绳头20米范围内的钢丝绳变化情况,发送信号及担任车场警戒工作。检查所有的车辆连接装置是否完好,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物料绑扎是否牢固,物料是否倾斜、重心是否偏移。若检查中发现物料倾斜、重心偏移严禁挂钩及提升。

4、挂好钩头后检查车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巷道内是否有人员行走,确认无人员行走时,上、下部车场信号挂钩工进行联系,设好警戒、人员进入躲硐后,发出提升信号。

5、在提升中严禁扒、蹬、跳和人员随车行走,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7、不适应矿车运输的物件要用平板车或花车。平板车和花车的型号必须与物件重量相适应。

8、矿车之间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标准三环链和插销连接,且插销必须有与车辆闭锁的装置。

9、注重班前检查,对使用工具、安全设施、运载车辆、运输线路、信号、进行检查,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开工作业。

10、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负责行车中警戒行人进入工作现场。

11、所有参加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1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13、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信号规定如下:

一声停,二声上,三声下,四声慢上,五声慢下。

14、运输大件、检修井筒、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5、保证副井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16、在副井2#入口处必须装设挡车栏且要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且在躲避硐室必须设专人看守。事先联系好所下物料的停放位置,如果物料要下至2#,待专人扳好道岔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开车。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通过拐弯处时,必须减速,以防止矿车脱轨,翻车,煤(矸石)倒出伤人。

17、提升运输时,轨道附近严禁有人作业,保证所有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18、“四超”指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是指重量在2吨以上的设备,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是指长度在4米以上,宽度在1.2米以上,高度在1.8米以上的物料。

19、“四超”物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装车时重心要适中,前后左右突出的部位要保持平衡,绑扎要牢靠,同一车辆装2件以上的物件时,必须有防止物件相对滑动的措施,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20、运输“四超”物料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严格执行“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运输的安全措施”。

21、大型设备和超长物料车辆在车场内或者其它地方停放时,每辆车都必须用正规的掩木打掩。

22、巷道断面和机车牵引能力、车辆承载能力的大型设备必须解体运输。

四、注意事项

1、工作过程中、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尊重安全负责人的意见,安全上必须听从安全负责人的意见。

2、参加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业务熟练者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巡检人员严密监视运行中的绞车各运转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3、严禁空绳下放。

4、在运送物料时,信号把钩工听到异响、跳绳等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发出停车信号,立即到现场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处理掉道车时要设专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拾道器配合木板从上向下逐量上道或采用起吊的方法上道。

6、本措施要传达到所有指挥和施工人员,并认真学习签名。

7、本措施未提及事项,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