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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付巷清淤煤安全措施

2024-07-15 阅读 8111

11091工作面由于底板较破碎,回采时,顶板跨落,底板臌起,裂隙增大,造成采空区底板涌水,导致11091工作面停止回采,09下付巷口向里40米被淤,造成涌水无法正常排泄,所以清挖下付巷,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清挖前必须保证后路畅通无阻,巷高1.8米以上。

2、清挖前必须挖好或改好水沟,保持水沟畅通,不得影响流水。

3、清挖时,跟班安全员或技术员必须有一人现场指挥,观察涌水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人,待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4、每班清挖前,安全员、技术员必须先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杜绝违章作业。

5、清挖人员必须高度警惕流水情况及淤煤量,如有异常及时撤到煤眼处,通知安全员、技术员并上报调度室。

6、清挖巷道时,发现不合格的支架,必须先处理再施工。

7、每班清挖结束时,必须在清挖正头打闭子,防止涌水突然增大,冲毁支架。

8、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观察顶板淋水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人,待涌水正常后再进行清挖。

9、每清挖一段,必须及时改水沟、下水槽或用旧皮带,保证水流畅通无阻。

10、每班清挖时,必须先靠一帮清挖,把水引到另一帮,防止涌水乱流。

11、清挖前,必须在08中付巷口加固0.5米以上的防水墙,防止涌水增大进入08中付巷。

12、施工人员及时对清挖巷道进行临时加固。

登电集团新玉煤矿

2007年4月20日

篇2:河道清淤安全措施

工程概况描述:

1、质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4)要求】;

2、工期:

根据工程特点采用以下措施:

一、清淤作业安全检查措施

1、清淤工程项目组将建立施工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的制度,由项目部组织实施。检查内容为:A.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有无“三违”现象;B.特殊施工部位安全监督情况;C.临时用电安全情况;D.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安全性能完好情况;E.机械、油料、配件现场保卫情况;F.信号装置完好情况;G.住宿区安全、卫生情况。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检查负责人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知人员进行整改。安全科负责对整改到位情况进行督查。

.?二、清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1)清淤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其穿戴方法要符合要求。

(2)施工人员工作前不许饮酒,酒后严禁操作。

(3)挖泥船及辅助船等经常检查救生、堵漏、系缆等设备的技术性能,确保能满足应变需要。

(4)经常检查本船声号、灯号、旗号、通讯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各种机械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6)各种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三、船泊施工安全措施

(1)船泊施工中,作业船配足实用合理的救生器材及消防设备。施工船只往来及时互相通报,作好可能的碰撞警报工作。

(2)在船泊作业区段设置安全标志和信号装置。

①在施工区内设置道路、报警、危险、控制、安全、指示等信号。

②弃土区附近设立安全警告牌,防止来往行人及车辆发生意外。

③雨季施工做好防滑工作。退水附近竖立提示警告牌。

(3)在施工区域划定生活船、辅助船泊的停靠及修理位置,指派专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

(4)清淤施工过程中,要防止浮管脱节、拔爆,遇有情况立即停工,避免泥浆外溢,影响施工质量,危害航道安全。

四、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工地仓库、油驳、船舱等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2)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教育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3)氧气、乙炔气瓶分开设置,使用时地面无易燃物。

(4)船上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填写动火报告,并报上级领导同意批准后实施,施焊前,必须准备好适当的灭火器材,检查周围区域,确认无易燃、易爆物品,并派专人看火。作业完毕,认真查看现场,确认无造成复燃的可能,方可离开现场。

五、防滑、防冻措施

(1)甲板或人行通道有油迹、滑泥等,应及时清除清除或铺防滑物。

(2)拆除甲板孔盖后,应设临时拦杆、拉绳或用木板盖住,并设明标志。

(3)通道及甲板无栏杆处应设拉绳等。

(4)甲板水管及水柜应包扎防冻。水管、水龙带用毕放净余水。

(5)装有暖气管的油柜、水柜应及时加热,以防冻结。淡水仓及压水舱应留有适当余量,以防冻结涨坏船体。

(6)甲板上的绳索应妥善收藏、或加以遮盖,防止冻结。

(7)机舱内温度接近0℃时,要放净不运转的机器内的残水。

(8)勤检查甲板施工机具,采取防冻措施。

六、油料采购、运输、保管安全措施

①、疏浚工程项目组全权负责油料采购、运输、保管的安全工作。

②、油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质保书、产品检验合格证手续齐全。

③、对油料实行分类存放且标识齐全。

七、机工、操作工、机械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①、由清淤工程项目组安全负责人对机手进行登记,持证上岗。对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取得上岗证书的机工、操作工,由清淤工程项目组予以机械常识、安全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持有上岗证机工、操作工监护下上岗。所有上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②、清淤工程项目组负责机械进、退场运输安全工作。选择合适的车辆作为机械运输工具并指派专人押运,做到不超载、不超宽、不超高,捆绑牢固。

③、机械使用中,安全性能的定期检查由施工队负责,每五天检查一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责令其停工修复,经施工队队长确认安全性能恢复后方准投入施工。

④、项目部将在施工区域划定生活船、辅助船泊的停靠及修理位置,指派专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

八、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措施

①、清淤工程项目组将执行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规定。

②、对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将执行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按时、足数发放,对特殊工种的营养品、营养费每月足数发放。

九、临时用电、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①、临时用电、施工照明的线路和设备由持证电工安装,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底压线路规程》标准且每条线路有漏电保护装置。

②、对电机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控制,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③、临时用电的日常安全检查由电工负责,每周检查一次且记录齐全。

④、施工现场照明符合下表要求。

十、排泥场安全使用措施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排泥场的排泥区域,充分利用其容量,确保退水畅通。

(2)根据排泥量及退水浓度,逐步加高退水口水位控制挡板。

(3)排泥区应加强风、雨天的维护。

(4)泄水口及排泥场周围设警示牌,提示行人注意安全。

十一、清淤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一)在水上作业施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溺水、碰撞、砸伤、船体渗漏等)后,必须立即向施工队负责人报告,在报告的同时,事故现场人员应采取自救,确因施救困难,可求助于当地海事、工安、医疗机构、业主单位。在快速全力抢救的同时,做好现场保护。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心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施救和事故调查。

(二)排泥场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围堰溃堰.滑坡及退水口门倒塌)后,立即通知各施工船舶紧急停机,疏散事故地段附近群众及机具财产,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应急处理的同时,向水下土方清淤项目组安生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中心报告。项目组安全生事故中心接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及进行事故调查。

(三)在船舶调遣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船舶所处位置,就近发出呼救信号,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转运事故现场人员,搜救落水者,运送遇险人员上岸,协助医护人员救助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固定事故船舶处理其它意外事件。

(四)在船舶修理过程中发生生产事故合立即向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心报告,在报告的同时,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

(五)道路交通事故如有发生,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告台,请求施救,并向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救援指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赴现场,协助施救和事故调查。

(六)发生火警应先采取自救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并派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组织疏散现场人员抢救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同时做好伤员的救治和现场保护工作。

(七)食物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医治,并将预留食物随伤者一并带往医院。

(八)各施工队在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队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组织施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九)各部门、各施工队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应急救援专项方案

篇3:X水仓清淤技术安全措施

+250m井底主、副水仓淤泥较多,影响水仓正常使用,需对其进行清理,为确保作业期间的安全,特报此技术安全措施如下:

一、技术措施

准备工作:

1)在13采区轨道下山进风流中安装两台2*11kw局部通风机采用ф500mm风筒供风至作业点,局扇必须上架,离地面高度大于300mm,局扇由瓦斯检查员看管,并保证正常运转,风筒吊挂必须平、稳、直,转弯处设合格的弯通。

2)在副水仓上平台南帮、主水仓上平台北帮安设一台11.4kw绞车用于提升下升矿车,绞车安装完毕后经机运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作业地点及工程量:+250m井底主、副水仓,工程量约340m。详见附图1:+250m井底主、副水仓位置平面图

3、作业顺序及内容:先清理副水仓淤泥,副水仓清理完毕后清理主水仓;

1)清理副水仓前,首先将主、副水仓水位排至最低后,再将副水仓与水泵房配水池之间的阀门关闭,副水仓入水口阀站关闭并闸断副水仓引水沟后,将入口水引至主水仓,副水仓再次用潜水泵将水排净后检查轨道质量,更换已经朽的枕木,调整轨道后由外向里进行清淤工作。

2)待副水仓清理完毕后,清理主水仓前,首先将主水仓水位排至最低后,将主水仓与水泵房配水池之间的阀门关闭,主水仓入水口阀站关闭并闸断主水仓引水沟后,将入口水引至副水仓,主水仓再次用潜水泵将水排净后检查轨道质量,更换已经朽的枕木,调整轨道后由外向里进行清淤工作。

3)作业期间采用潜水泵进行排水,采用ф50mm镀锌管作排水管,随清淤工作逐步向内移动。

出矸:人工将淤泥装入1.1m3矿车提升至主、副水仓上平巷,再人工推车至13采区井底车场,再通过13采区轨道主提升提至13采区上车场(矿车装淤泥时不得超过2/3),严禁淤泥在斜坡提升时流入轨道。

出矸路线:作业点→主、副水仓上平巷→13采区井底车场→13采区轨道上山→13采区上部车场交运输队

二、安全措施

1、所有人员进入作业点,必须首先检查巷道顶板及两帮等不安全因素,做到先处理好后再作业。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地点以前,必须由班长或派专门的安全负责人,首先检巷道支护情况,再“敲帮找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认安全无问题,其它人员方可进入作业点。

2、找顶过程中,作业人员注意观察、帮围岩变化情况,发现变化时立即撤出作业点50m以外的安全位置。

3、作业过程中要加强通风瓦斯管理,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检查作业区域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1%或co2浓度超过1.5%时要立即撤出人员进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恢复作业,严禁在无风或微风的地段作业。

4、局扇由瓦检员看管,不准任意停送。若碛头停风或瓦斯超限,由跟班队干和瓦检员立即将人员撤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由瓦检员本回风第一合流点设临时栅栏,施工队派人看守,由班长将施工电源闭锁开关打到“零”位锁好并站岗。同时瓦检员将停风及瓦斯超限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待局扇恢复正常运转,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如需排放瓦斯时,其瓦斯排放必须符合规定)。

5、作业期间,+250m水泵房司机要认真负责,不得脱岗,要始终保持主、副水仓低水位排水,必须做到手上交接班。

6、4#吸水井500闸阀关闭直至清淤结束,闸阀必须挂“禁止打开闸阀”,禁止随意开启。

6、斜坡提升安全措施

1)绞车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严禁开动绞车。

2)斜坡提升设置声光信号联系,声光信号必须灵敏、可靠,绞车提升信号规定为“一停、二上、三下、四慢上、五慢下”,“乱铃出故障”,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和“行车不行人”制度。

3)每班作业前,绞车司机必须对绞车基础、绞车各部件、绞车各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无隐患后方可作业。

4)矿车提至出矸点装矸时,必须采用两根ф100mm的方木作“十”字架对矿车稳固。

5)提升或下放时,必须使用合格的插销,严禁使用断钎子或其它物件代替插销使用。

6)在处理下道矿车时,严禁站在矿车下方,绞车司机手不得松开刹把,对下道矿车采取设“十”炮台或其它方式防滑,严禁摘掉主钩。

7)处理下道车期间,下车场磨信工严禁离开岗位,跑车可伤及人员范围内严禁有人进入,磨信工必须在硐室内或安全地点,不得观望。

8)严禁将矿车长时间停留在斜坡上。

5、人工推车安全措施

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防止发生伤人事故,在车辆未停稳之前,严禁让其自由滑行。

3)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之相关规定执行

附图1:+250m井底主、副水仓位置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