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分工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分工

2024-07-15 阅读 5666

(1)指挥机构

工厂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厂长、有关副厂长及生产、安全、设备、保卫、卫生、环保等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全防火处)日常工作由安全防火处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即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厂长任总指挥,有关副厂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

注:如果厂长和副厂长不在工厂时,由总调度长和安全防火处处长为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2)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①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②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①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④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安全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公安处长: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生产处长:(或总调度长):

①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

②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

③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④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设备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卫生所所长:(包括气体防护站站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行政处长: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供销处长:(包括车管站站长):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篇2:指挥部临时工勤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1、因工作需要聘用临时工勤人员,须报请学院有关部门及指挥部领导同意后聘用。

2、对聘用的临时工勤人员,根据岗位和职责要求,按月考核,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解聘。

3、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临时工勤人员,指挥部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合同内容应涵盖聘用双方的责权利,聘用期内无正当理由双方不得随便更改合同。

4、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办理续聘手续。

5、聘用的临时工勤人员,在聘用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指挥部的规章制度,凡违反规定的,指挥部有权及时解聘。

6、聘用的临时工勤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维护学院利益。

7、其他方面按聘用合同管理。

8、本办法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某某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管理制度

某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用印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章的使用

第二条凡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等公章,均需履行用章审批程序,并填写用章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文件类别、内容摘要、发往单位、批用人、用章人)。

第三条用章审批程序

(一)"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使用该公章须填写用章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核、报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主管领导(总指挥、副总指挥)审批签发,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过程中除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外,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

合同的签订程序:设计、勘测、监理、施工、委托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合同,由计划经济部承办,指挥部有关人员讨论,经指挥部、监察处、审计处和法律顾问审核并填写《西校区合同会审表》后,报指挥部总指挥审批签字。公章管理者依据总指挥、副总指挥、总工程师、主管部长会签的《西校区合同会审表》方可用章。

第三章公章的管理

第四条凡加盖公章后的文件材料均需留存一份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第五条公章管理者必须严格履行公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公章,对于不符合用章管理规定的文件材料不得用章。因错用公章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追究责任。

第六条公章不得带出校外,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带使用时,要经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并派专人监护,用完公章迅速送回。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关于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的规定。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代表学校对外办理公务或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需要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时,须经校长审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审核、到学校校长办公室办理用章登记,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第八条本规定由**大学西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