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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油罐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024-07-15 阅读 2258

一、指导思想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提高抗灾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与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原则

根据“综合防灾、整体效应、反应迅速、有条不紊”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处理可能发生的柴油油罐事故应急处理,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油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及油品泄露事故的处理。

四、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人体皮肤接触、眼接触、吸入、食入急救处理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手防护措施:戴橡胶耐油手套。

2.眼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眼镜防护措施: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3.吸入:迅速撤离现场至空气清新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呼吸系统防护措施: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抢救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4.食入:立即彻底洗胃,就医(公司健康室分机号码:120)。

(二)加油时发生失火处理

1.如果正在卸油作业时,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油泵,将加油车驶离油罐危险区域进行扑救。疏散现场闲散人员,向附近人群进行口头通告,要求立即远离着火点100米以外的地方。

2.向安全委员会(分机:213)报告着火情况,联络原动课人员快速到失火点进行扑救。

3.扑救方法: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对准油罐口将油火扑灭。严紧使用水直接扑救,以免水激飞溅油品扩大着火范围。

(三)油罐漏油或加油管漏油

?1.首先切断发电机与油罐附近的所有的电源。

2.熄灭发电机房与油附近的所有的明火,严禁携带火种靠近油罐区。

3.立即停止所有的卸油作业。

4.在回收油品时,严禁使用铁制工具,以免发生撞击摩擦起火。

5.待油迹清除后,确认无火险隐患,方可开始继续进行。

6.油罐漏油或加油管漏油处必需进行修理,确认无漏油方可开始继续使用。

7.沙坑的使用:用于小范围的不易扑灭的火。

(四)发电机发电时发生火灾

1.首先切断发电机与油罐附近的电源。

2.疏散现场闲散人员,向附近人群进行口头通告,要求立即远离着火点100米以外的地方。

3.向安全委员会(分机:213)报告着火情况,联络原动课人员快速到失火点进行扑救。

4.安全委员会调集公司灭火组人员赶赴着火点,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对火灾处将油火扑灭。

5.沙坑的使用:用于小范围的不易扑灭的火。

(五)太阳能锅炉发生火灾

1.首先切断太阳能锅炉所有的电源。

2.疏散现场闲散人员,向附近人群进行口头通告,要求立即远离着火点100米以外的地方。

3.向安全委员会(分机:213)报告着火情况,联络原动课人员快速到失火点进行扑救。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对火灾处将油火扑灭。

(六)油罐排油、排废水处理方法

1.发电机油罐废油、废水排放,将油罐底部排空阀打开,让油或水通过导流槽流入地下隔油池。再用吸油纸将隔油池内的油污吸掉,已吸取油污的吸油纸同废油抹布一同处理。

2.太阳能油罐废油、废水排放,将油罐底部排空阀打开,让油或水流入周转盒周转到隔油池。再用吸油纸将隔油池内的油污吸掉,已吸取油污的吸油纸同废油抹布一同处理。

五、柴油的物理性质与危险特性

(一)物理性质

凝固点:0相对密度:0.82~0.86?沸点:?282~338

侵入方式:吸入/皮肤接触

(二)毒性与危害健康

1.皮肤接触为主要的吸入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

2.吸入其液体或雾滴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3.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和头痛。

4.环境污染:对水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三)燃烧爆炸危险性

1.遇明火、高热或氧化剂接触,可能引起燃烧爆炸危险性。

2.若遇高热或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性。

篇2:柴油油罐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提高抗灾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与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原则

根据“综合防灾、整体效应、反应迅速、有条不紊”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处理可能发生的柴油油罐事故应急处理,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油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及油品泄露事故的处理。

四、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人体皮肤接触、眼接触、吸入、食入急救处理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手防护措施:戴橡胶耐油手套。

2.眼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眼镜防护措施: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3.吸入:迅速撤离现场至空气清新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呼吸系统防护措施: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抢救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4.食入:立即彻底洗胃,就医(公司健康室分机号码:120)。

(二)加油时发生失火处理

1.如果正在卸油作业时,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油泵,将加油车驶离油罐危险区域进行扑救。疏散现场闲散人员,向附近人群进行口头通告,要求立即远离着火点100米以外的地方。

2.向安全委员会(分机:213)报告着火情况,联络原动课人员快速到失火点进行扑救。

3.扑救方法: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对准油罐口将油火扑灭。严紧使用水直接扑救,以免水激飞溅油品扩大着火范围。

(三)油罐漏油或加油管漏油

?1.首先切断发电机与油罐附近的所有的电源。

2.熄灭发电机房与油附近的所有的明火,严禁携带火种靠近油罐区。

3.立即停止所有的卸油作业。

4.在回收油品时,严禁使用铁制工具,以免发生撞击摩擦起火。

5.待油迹清除后,确认无火险隐患,方可开始继续进行。

6.油罐漏油或加油管漏油处必需进行修理,确认无漏油方可开始继续使用。

7.沙坑的使用:用于小范围的不易扑灭的火。

(四)发电机发电时发生火灾

1.首先切断发电机与油罐附近的电源。

2.疏散现场闲散人员,向附近人群进行口头通告,要求立即远离着火点100米以外的地方。

3.向安全委员会(分机:213)报告着火情况,联络原动课人员快速到失火点进行扑救。

4.安全委员会调集公司灭火组人员赶赴着火点,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对火灾处将油火扑灭。

5.沙坑的使用:用于小范围的不易扑灭的火。

(五)太阳能锅炉发生火灾

1.首先切断太阳能锅炉所有的电源。

2.疏散现场闲散人员,向附近人群进行口头通告,要求立即远离着火点100米以外的地方。

3.向安全委员会(分机:213)报告着火情况,联络原动课人员快速到失火点进行扑救。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对火灾处将油火扑灭。

(六)油罐排油、排废水处理方法

1.发电机油罐废油、废水排放,将油罐底部排空阀打开,让油或水通过导流槽流入地下隔油池。再用吸油纸将隔油池内的油污吸掉,已吸取油污的吸油纸同废油抹布一同处理。

2.太阳能油罐废油、废水排放,将油罐底部排空阀打开,让油或水流入周转盒周转到隔油池。再用吸油纸将隔油池内的油污吸掉,已吸取油污的吸油纸同废油抹布一同处理。

五、柴油的物理性质与危险特性

(一)物理性质

凝固点:0相对密度:0.82~0.86?沸点:?282~338

侵入方式:吸入/皮肤接触

(二)毒性与危害健康

1.皮肤接触为主要的吸入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

2.吸入其液体或雾滴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3.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和头痛。

4.环境污染:对水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三)燃烧爆炸危险性

1.遇明火、高热或氧化剂接触,可能引起燃烧爆炸危险性。

2.若遇高热或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性。

篇3:工作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应急处理预案

工作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应急处理预案

  本规定中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是指: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意外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或胃肠道外途径(针刺、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HBV、HCV、HIV、梅毒等血源性病原体的状态。

  医院工作人员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后,应立即按下述程序处理:

一、局部处理

  1. 肥皂液和流动清水清洗污染局部皮肤。

  2. 污染黏膜时,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对黏膜进行冲洗;

  3. 如有伤口时,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伤口。

  4.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剂,如用70%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二、报告程序

  1.在局部处理完成后,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填写职业接触登记表备案。

  2.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接触者进行风险评估、调查,内容包括: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类型、途径、接触后局部处理情况、职业接触级别、病毒载量水平等评估感染风险、接触者预防接种、免疫情况、对同时接触多种血源性病原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征得源患者同意后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检测 。

  3.发生HIV接触后,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西安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85521006 85525625 节假日:卫晓丽 13060422155)。

三、根据接触病原体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预防处置措施。

  (一)乙型肝炎病毒(HBV)

  1.对接触者抽血检测抗原抗体情况,了解既往免疫状态。

  2.无保护性抗体者,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接种乙肝疫苗。

  3.有保护性抗体者或为乙肝病毒感染者,无需处理。

  4.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个月~2个月之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

  (二)丙型肝炎病毒(HCV)

  1.对接触者抽血检测抗体情况,了解既往状态。

  2.无接触后预防措施。

  3.接触6周后检测病毒RNA;6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追踪检测。

  (三)艾滋病病毒(HIV)

  1.对接触者抽血检测抗体情况,了解既往状态。

  2.由疾控部门组织专家对接触者进行评估,需要时由疾控部门向接触者发放阻断剂;追踪检测可在疾控部门或本院检验科进行。

  3.接触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

  (四)梅毒

  1.对接触者抽血检测抗体情况,了解既往状态。

  2.预防性应用长效青霉素。

  3.接触后3个月检测梅毒抗体。

  (五)若发生其它血源性传播疾病职业接触,由传染科、防保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共同制定预防处理方案。根据疾病的平均潜伏期进行追踪检测。

四、群体性职业接触处理报告、处理

  1.报告程序:当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3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从事针对同一源患者的医疗活动而发生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事件,立即进行核实、调查,确定为群体性职业接触事件者向院领导汇报。

  2.风险评估: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接触者进行风险评估、调查,内容包括:接触人数、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类型、途径、接触后局部处理情况、接触者预防接种、免疫情况、对同时接触多种血源性病原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3.预防处置措施:

  ①对于HBV、HCV、梅毒等血源性病原体的群体性接触事件,由医院感染管理科依据血源性病原体的类型、暴露级别、接触者免疫状况等因素指导接触者进行相应的检测、预防用药、免疫接种,并进行随访、监测。

  ②对于HIV群体性接触事件,尽快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由疾控部门组织专家对接触者进行评估,需要时由疾控部门向暴露者发放阻断剂;追踪检测可在疾控部门或本院检验科进行。

五、预防处置费用及补偿政策:

  (一)本院正式职工及合同制人员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各项检测、预防用药、免疫接种费用均由医院承担。进修、实习、试工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发生职业接触,其检测费用由医院承担,但预防用药及免疫接种费用由个人自付。

  (二)发生职业接触的医务人员在随访期内确诊已感染了血源性疾病,参考损伤时执行医务人员职业防护规定程度,医院给予适当的补偿:

  1.按照规定防护发生意外伤害的感染者,按照工伤申报程序进行申报鉴定,在鉴定结果未确定前,医院承担医保费用中的全部自付部分,鉴定结果出来后按结果规定对待。

  2.由于他人的违规操作造成当事人受伤而致感染的,违规者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及责任。

六、总结、分析:

  每年对发生的职业接触个案进行汇总,确定多发科室、多发人群、多发地点及危险因素;对群体接触事件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医务人员自身防护不足之处,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补充防护用品等,将接触机率降至最低。

  本预案与国家或上级部门法规有不符之处,按照国家或上级发布的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