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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八项规定(法院)

2024-07-15 阅读 1607

E法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中纪委二次全会及省、州、县会议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更好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权,根据E法院实际,对加强我院机关作风建设作如下规定:

一、密切联系群众,加大帮扶助贫力度。继续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加大帮扶助贫工作,做好扶贫挂钩点联系户工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扶贫挂钩点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扶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帮助扶贫联系点出主意、想办法脱贫致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院长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2个月,驻村不少于7天,副院长下乡调研每年不少于2个月,各处、局、庭、队、室等部门领导下乡调研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审判工作。切实转变法官干警的工作作风,始终以“三个至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巡回审判和开门办案,对涉及土地、林地及相邻、权属纠纷等案件,要到实地、案发地调查核实;注重程序合法与实体公正并重,未经庭审质证认证的证据一律不予采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高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比率,做到案结事了;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记录评查等工作,实行庭长、承办人负责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分管院长应作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庭长、承办人、书记员应对记录、校对等出现的错误承担责任;各业务部门应按规定的期限将案件卷宗(含电子卷宗)及时移送审判监督庭评审,由审判监督庭每季度通报一次案件质量评查情况。

三、严格工作纪律,加大督察力度。根据《E县人民法院工作纪律督察制度(试行)》规定,严格考勤制度,并按月通报。实行上班签到制,规范着装,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严禁脱岗、串岗;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上班;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和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接受当事人请吃、请托,接受礼品、礼金,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和赌博活动;严禁以单位名义办私事和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改进会风文风,降低工作成本。综合性的法院工作会议一年集中开一次,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可以简报发的内容决不以文件形式发,可以通过网络发的文件材料不以纸质发,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要求开短会、讲真话、办实事,减少会务开支,避免铺张浪费。

五、规范公务接待,提倡厉行节约。就餐和住宿接待原则上在本院定点饭店、宾馆统一安排,接待实行签批制,不上高档菜肴、酒水,不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接待,禁止用公款到高消费的娱乐场所消费。会议及接待场合不摆放高档香烟,不请客送礼、不大吃大喝。法官干警到外出差办案,严格按差旅费标准进行报销。

六、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院领导不配专车,所有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调派,实行定点维修。严格执行《E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试行)》,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乱鸣警笛,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款报销违规罚单,严禁公车乱停乱放。

七、加强值班执勤,严格值班制度。院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法警和保安必须密切配合,严禁脱岗、漏岗和相互推诿扯皮。民商事案件开庭根据案情需要安排法警值庭,并做到仪容仪表和值庭行为的规范严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如有突发事件立即向值班院领导报告,一小时以内向上级法院和县委、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

八、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严格执行《E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金制度》,运用经济奖罚手段,保证责任制的落实;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对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和查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四个一律”要求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及“六条措施”规定,落实好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保持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优秀等次。

篇2:镇委会作风建设制度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纪律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镇干部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特作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干职工自觉遵照执行。

一、工作制度

1、机关干职工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干部出差、开会必须告知党政办,分管领导签出意见,方可出差。下乡要自觉向上级领导报告,以便协调工作。

2、全体干职工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为群众办事要按照分工负责和讲究程序的原则,其程序是:村干部→驻村干部→职能站所(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党委会,严禁问题矛盾直接越级上交;如遇突发性事件或难点问题,必须听从安排,服从指挥。

3、群众到政府办事,能答复或办理的应予以答复办理;对不能办理的应当予以指导、引路、联系经办人。经办人不在岗的,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政府为群众办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因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4、办理服务等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办理时限。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并把办好手续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经办人或有关领导负责。

5、所有以党委、政府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统一按办文程序归口管理,未经办公室审核和镇党委书记、镇长签发的文件不允许发出;所有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材料,未经办公室审核与校对,不准打印与印发;文件、材料必须在办公室打印并登记。

6、加强印章管理。党委、政府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日常用印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把关负责,未经党委书记、镇长同意不得随身携带。除经签发的公文外,涉及经济方面的证明、授权书等,必须经书记、镇长签字同意方可使用印章,否则依规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7、机关干职工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日常工作考勤制度。

8、机关干职工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不经允许擅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9、机关干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九项规定、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县委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

二、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知识。

2、*****大会议精神。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4、上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提高反腐倡廉教育效果。

6、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当前中心工作有关文件、制度等。

7、与自身工作紧密联系的业务知识。

(二)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1、自学。自学是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形式。每天坚持挤时间自学,学习内容提倡以各部门的业务知识为主。

2、集中学习。每次大会为机关集中学习时间。坚持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主要内容。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组织相关研讨会。

3、参加培训。根据上级的培训安排,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4、参观考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县委确定的教育基地及有关地区参观学习。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5、其他形式。适时地根据学习和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讲座、报告会、征文、考试等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2、考勤签到为指纹签到,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指纹签到截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3、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因外出差或请假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苍场工作站两人不包括在机关考勤范围内。

4、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班子成员须跟书记请假,其他干职工请假3天以内者,经分管领导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书记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5、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线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6、考勤情况记录清楚,每月通报一次。设立考勤奖。对按时参加考勤的发放考勤奖每次1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罚考勤费20元,未参加签到者,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7、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8、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接待制度

1、镇机关所有来客接待及膳宿由分管机关领导按规定安排,并搞好跟踪服务,各级来客原则上均在机关食堂就餐。

2、镇机关接待实行事先申报制度。来客后由各分管领导申报审批,交机关分管领导安排;陪餐人员按业务对口原则从紧掌握,由经办人对饭菜价格数量核实检查、签单证明(需写明接待事由和大写金额),无通知审批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未办手续的,经办人须在3日内补办好手续。

3、接待标准由机关分管领导根据来客档次和人数来确定和把握,饭菜标准一般控制在300元/桌或30元/人的范围。

4、严禁公款到娱乐场所安排活动,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发包包烟。

五、用车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政府小车由办公室负责调配安排。

2、各线块租车在线块包干经费中列支。

3、遇突发事件或无包干经费的线块领导必须用车的,先报告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后,开具出车通知单方可用车。

六、联审会签制度

1、联审会签程序:

①机关会计室办理制单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标准金额;

②联审会签小组审核报销事由的真实合法性;

③镇长签字;

④严格按程序办理。

2、联审会签小组组长:邓赞扬

成员:伍务龙、邓社书、刘霞。

3、联审会签的相关规定:

①在镇以外地区的消费经书记、镇长批准后,一律用现款结算,任何人不得签单,并在两个月内必须办理好报销手续;

②单笔消费或单张发票金额在叁仟元以上的必须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方可报销;

③书记、镇长参与消费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

④联审会签时间定于每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值班制度

1、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当天值班人员对所有来人、来电等事项负全责。必须根据需要及时有效的做出处置决定,不得延误。

2、坚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轮流值班。值班室电话必须24小时随时接通。

3、值班时间:正常工作日为当日下午下班后到次日8点30分。节假日为当日9点到次日9点。

4、夜班期间必须有一人在值班室值班。

5、值班期间,要认真做好上呈下达、内外联系和接待来访等各项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

6、交接班时,值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说明本班情况,各项工作的进展以及需要办理的事项,因交代不清、影响工作的要追究交班人员责任。

7、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请假,遇有个人因病等情况不能值班的须报带班人员批准进行调换,否则按照脱岗处理。

8、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保证值班室环境整洁,负责机关大楼大院安全保卫。夜间值班要警醒,注意巡逻、检查防范情况,及时开、关大门,开关走廊灯,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9、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灾情险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重要情况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带班领导及急救部门,如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迟报、漏报、瞒报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值班人员党纪行政责任。

八、下乡制度

(一)体民情,解民忧。积极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农民增收。对下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与镇党委、政府沟通,为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和参考。

(二)矛盾化解在基层。干职工下乡要妥善协调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驻村干部职责:

1、班子建设,确保村级班子稳定奋进;

2、综治维稳(村上纠纷调处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驻村干部必须先调处,上交综治办的矛盾纠纷必须有驻村干部和村委的调处协议);

3、三访三化、民情直达(每个月必须有三天时间,到村察民情,解民忧);

4、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确保上级验收达标;

5、协助公益事业建设;

6、负责村上相关项目和民生工作的申报和审核;

7、协助计生线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8、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履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责,做好会议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特制定会议制度如下:

(一)会议召开原则: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多会合一原则。

(二)会议的组织与落实

1、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工作由镇宣传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布置由党政办负责。

2、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全镇性的大型会议,由镇党政办牵头落实,具体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考勤、会议记录及后勤服务。

3、各站室所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的,应提前两天向镇党政主要领导请示并告知党政办,由镇党政办安排会议室。会议的筹备、组织及后勤服务由各承办单位负责。

4、参加上级单位及有关单位组织的会议,镇党政办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做好记录并及时落实参加会议的人员。参会人员在会前要认真了解会议内容,如需到会汇报,要做好汇报的准备工作。会后要将会议决定事项报告主要领导并负责落实,如相关内容涉及其它站室所,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协调。

(三)会议纪律

1、出列席镇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的机关干部或其他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准时参加会议,按照指定位置就坐;不得无故缺席,也不得迟到或中途擅自离场。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退场,需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方可离开会场。

2、开会原则上不得请假。无故迟到一次扣2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50元。

本制度从2013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篇3:关于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改进干部作风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廉洁自律,规范基层干部行为,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突出行为规范

1、继续推行兴办实事公开承诺制度。每年初,由村(社区)向全镇骨干和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开承诺年内兴办实事,镇实行台账管理,年底组织专题考核验收,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未完成的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分别向全镇骨干、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做出专题说明并进行限期整改。

2、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召开村(社区)、站所主要负责人会议须经镇党委书记同意,其他负责人会议须报请镇长批准;会议坚持谁分管谁主持的原则,非相关人员不参会陪会,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今后凡开会未经请假缺席或迟到的,一次罚款100元。

3、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基层主要负责人凡涉及单位、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镇主要领导及时请示报告,如实施重大决策,组织举办重要*,以及个人赈酒等,均必须提前报告,经镇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请销假制度。村(社区)、站所主要负责人出县外活动,必须向镇党委书记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并要求在县外活动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5、推行谈话警醒制度。对落实工作不力,在全镇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群众信访反映比较集中的,年度组织考察考核中有突出问题反映的村(社区)、站所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6、实行民主测评末位淘汰制度。每年对村(社区)、站所组织一次述职测评,全体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站所长、支部书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打分排队,排名后三名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全体党政班子成员予以警示谈话,连续两年测评排名均为最后一名的予以诫勉,连续三次排名最后一名的予以免职。

二、突出厉行节约

7、推行四项费用限额管理制度。各村(社区)根据人口规模,对年度办公费、招待费、租车费、会议费确定限额标准,1200人以上的村(社区),四项费用总额一年不能超过3万元,1200人以下的村(社区)一年不能超过2万元,实行指标滚动核算,凡上年超支的部分要抵减下年度限额指标,凡上年节省指标可转结为下年度控制指标。

8、严禁大吃大喝。村(社区)接待原则上只能定点在农户,一般不准进餐馆,严禁进高档酒店,接待标准一般不得超过每人每餐20元,干部进村入户、服务群众必须按每餐每人20元的标准交纳伙食费。

9、严禁发整包烟。各村(社区)、站所不论什么情况均不能发整包烟,凡经查实,其费用由发烟者个人负责,单位一律不能报销。

10、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各村(社区)、站所负责人不论什么情况,工作日午餐均不能饮酒,凡违禁者,初次全镇通报,再次警示谈话,三次违反规定予以免职,且接待用酒一律不准用高档酒。

11、严控负债建设,实行重点工程建设报审制度。凡村(社区)、站所投资在3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报审制度,各村(社区)实施前,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专题报告镇党委政府,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村民讨论表决情况等,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批准后,村(社区)、站所方可组织实施,凡投资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

三、突出财务管理

12、推行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全镇村(社区),严格坚持一审三年,三年一审,每年审计至少9个村以上。审计后,由镇政府派人及时向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通报审计结果。

13、严格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各村(社区)择优组建3至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报账票据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方可报账;每年村(社区)财务收支状况必须至少向全体村民公布一次以上。

14、规范招商引资费用。招商引资费用实行限额控制,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到资额的30%,节支费用可滚存结转下年费用指标,超支费用抵减下年控制指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招商引资费用实行实报实销,不准个人以任何形式领取招商引资费用,违规领取者视为违反财经纪律严肃查处。

15、规范工资待遇发放。逐年适度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村(社区)支部书记工资由镇党委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标准,其他村(社区)干部参照村(社区)支部书记工资标准发放,原则上不超过村(社区)支部书记工资标准的90%,村(社区)支部书记每月可报销电话费100元,交通费150元,其他村干部可报销电话费60元,交通费100元。

16、规范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有条件的村(社区)村干部在任职期间内可投社会养老保险,并自行承担个人缴纳部分费用,严禁任何单位为个人购买任何形式的商业保险,但每年村(社区)必须为村干部参投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