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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小学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2024-07-15 阅读 3264

南方小学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一、教学管理五项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将五项制度落实到实处,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效能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办法。

(一)关于请示报告制度

1、个人自学进修、家庭或个人特殊事务需要请假离校,视情况报批,学校安排教师学习、培训、公务外出不属请假。教师请假超过1天,必须自行调好课,经教务主任同意,并书面向校长请示,报批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书面请假,必须在两天内送来书面请假报告;生病请假超过三天,必须附医院诊断证明书。如果没有自行调好课,由教务处安排代课,代课教师按公假代课补助,其补助费由请假者和学校各付一半(学校在期末教学奖或在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如果请假超过一个月,按中心学校补代课教师工资额扣本人绩效工资。严禁“先斩后奏”、他人代请、电话请假等不符合正当请假方式,违者视为违纪行为。超过三次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教师续聘视情节而定。

2、在正常上课中,学生未到校,授课教师要及时与家长联系;遇到突发事故,要及时上报,否则追到谁的责任由谁承担。

3、教职工公务外出,按正常出勤记录考勤,但本人应在校日志大事记栏中注明事由,本人课程能互相调课则调课,不能调课由教导处安排人代课,代课教师按公假代课补助(互相调课的不补助)。

(二)关于考勤、考课、坐班、集体办公制度

考勤:

1、每天按7节记录满勤,上午早读课和下午活动课为副课,其它5节为正课。当日出勤、住校情况应当日签字,不准他人代签。当日误签或未签,必须在当日向带班领导口头说明,于第二天向带班领导具体说明情况进行补签或改签,否则带班领导直接记为旷课。超过时间不得更改或补签,特殊情况例外。如果发现既没有补签又没有改签,由带班领导记录,期末按缺签和错签次数扣个人考勤积分。带班领导于当日下午或第二天收取当日签到页。

2、每周缺勤不得超过6节(有正当请假手续除外),且6节课原则上不准安排在同一天。达到半天缺勤,要口头向带班领导说明。有正当请假手续的不记缺勤。如果发现教师利用6节缺勤在校外打牌赌博,全学期考勤为0分。

3、值日教师必须全天在校,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必须委托他人代带班。发现无故离校或全天未锁大铁门,由带班领导记录,期末累计并扣个人考勤积分。

4、值日教师负责办公室卫生打扫和开水供应。

5、住校每周不得少于一晚,必须于第二天在考勤表上注明。

考课:

1、教师提前下课、迟时上课或中途离堂超过两次,且每次超过5分钟,应记录考勤簿。每记录1次扣个考课积分。全期累计超过5次,当年不得参加评优。下期仍不改正,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旷课每节扣个人考课积分。

3、严禁正课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或批改作业,每发现1次扣个人考课积分。

4、体育课、卫生课教师不跟班扣1分。(说明:原则上,卫生课是全校集中打扫除时间,班主任为主,授课教师配合,现场不得少于1人。班级如有特殊情况,周五卫生课不进行环境打扫,可自行安排在下周一空闲时间完成任务,周一下午少先队组织检查。既没有教师跟班又没打扫卫生扣班主任积分,直至扣完为止。)

5、严禁教师上课打手机;严禁教师穿拖鞋、穿背心、带茶杯上课堂,发现一件扣1分。

6、严格按课程表上课,需要调课必须报告校长且私自调好课。全期调课不得超过20节,每超1节扣考课积分0.5分。未请示私自调课,一旦发现扣双方各0.5分。特殊情况例外(如红白喜事、个人学习自考等)。

坐班

1、授课教师上午从早读课开始,预备铃响前5分钟进班,下午预备铃响前30分钟进班。

2、迟到超过5分钟,在考课积分中扣1分。

集体办公

1、全体教师必须全天在教学楼三楼办公室集体办公。

2、空课教师每堂课必须到位(办公室),如不位,记个人缺勤1堂。如个人有事请假,按考勤制度办。

3、各科学生作业必须放在办公室,便于使用和学校督查。学生需要做课堂作业,必须由授课教师亲自取用,不准学生进办公室拿作业本。

4、发现教师在自己房间带学生课堂作业进班或学生在教师房间讨课堂作业本,发现1次扣个人考课积分1分。

5、学前班教师不参加集体办公。

该项由李校长负责督查,刘校长负责周二、三、四,钱主任负责周一、五监督执行。如领导未及时发现问题,任何教师可在两天内向学校举报,超过时间举报无效。

(三)关于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

1、全体公办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和《校本培训方案》。

2、学校召开会议和通知培训学习会议,与会人员不得缺席,每缺一次扣个人考勤积分。

3、教师要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培训任务。认真填写《校本培训报告册》,学校和教务处严格按程序操作。教务处安排听课周,有空堂课的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否则《校本培训报告册》中的听课记录学校不签证。个人每学年有两堂公开课,必须有一堂公开课,由本人定时间、定课程,由教研组长和学校行政人员组成听课组听课,但个人选定时间和课题必须提前一天报告教务主任。如果不按此步骤执行,《校本培训报告册》中的公开课填写学校不签证。

(四)关于教研教改成果的检查评比和交流制度

1、中心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力争参与,特别是与晋级晋升职称挂钩的活动,凡涉及的中青年教师对象义不容辞地参与,如果该参与的项目自行放弃,在晋级晋升职称或评聘中学校不签证。

2、学校教育教学或教研活动,由教务处安排,要认真执行,涉及的对象义不容辞地参与,不得缺席,不得推诿,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二、增加工作量和课时补贴

学校生源逐年减少,师生配备比例失调,为了平稳过度到教师授双主科头,结合教师工作量不平衡,特设增加工作量和课时补贴。

1、毕业班教师、班主任、大队辅导员、经济保管员、资料员、报账员设置一定奖励积分(见《南方小学教师日常工作量化考核》积分表)。

2、带双主科头教师,每学期补贴200元。

3、按学校规定工作量,每超1课时补贴3元。

三、期末学生学业水平监测

(1)、第一学期由学校组织考试,教务处安排、阅卷、执行。优秀率占20%、合格占30%、人均分占50%,合并为综合率。

(2)、第二学期语文、数学

由中心校或片组织毕业考或抽签考试。综合率比同第一学期,但比本校组织其他学科的考试提高5个百分点。

(3)、学前班第一学期享受平均奖,第二学期由学校组织考试、考核,决定下学年度是否续聘,其教学奖享受教师平均奖。

四、其他补助

1、代公假课的教师每节补2元。

2、学校每学期补每人办公用电60度,用多自付,没有用完不补。

3、学校每天补助食堂菜金30元(含各类食油)。

4、假日和双休日,由专人护校,每天按5元补助(含电费),护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护校协议》。带班领导视情况补助。

5、公务补助:在本镇范围内公务办事或开会,有伙食安排的,只报车费5元,无伙食准报销20元(含车费);在本镇范围外公务办事或开会,车船费如实报销,伙食补助酌情处理。

6、小伙食团晚餐如果开伙,另行制定办法。

7、每学期补炊事员菜买辛苦费250元;炊事员为小伙食团烧锅每晚补助5元。

8、自聘人员工资:炊事员每学期2100元;学前班教师每学期2220元,每学年聘用10个月。

9、教师子女缴费:一至六年级应上缴款必须全额缴费,如有多余收费可免一半;学前班免一半,报名时一次缴费。

四、综合奖励兑现方法

学校设置各项奖励积分制,以《教师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表为准,期末根据校有资金情况,经行政班会议讨论拿出一定资金作为教育教学综合奖励,综合奖励金额按积分比例分配。

凡涉及到个人积分项目进行合并计算。正、副校长和教务主任凡涉及到个人积分项目按积分计算,未涉及到的按平均计算。校长不代主科,享受平均积分。炊事员享受考勤奖。

本办法自20**年2月20日起实施一学期。

篇2:山仪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仪山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仪山小学经费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仪山小学总校和农庄分校。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依法筹措资金;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规范票据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财务由校长全面负责,实行报帐制。设兼职报账员1名,每月26日向中心学校报帐。

第五条学校财务职责。负责本校经费的收取和上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学校经费,管理好学校固定资产等工作。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六条学校必须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按国家规定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票据,收入应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设账外账和公款私存。

学校按规定收取的代管经费是指代收簿本费,收取代管经费时,必须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收入缴存县非税收入管理局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收取返还收入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代课人员工资等。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七条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县及县以上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公用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或津帖补贴、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

第八条对非支出性的代管款项,申请时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关规定办理,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学校经费支出,严格按枞政办[2007]6号文件"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意见的通知"执行。其中:

(一)会议招待费

学校因工作来人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在食堂安排就餐,特殊情况经校长同意后可在校外安排,并在就餐通知单上注清招待事由、人数等。

招待标准:在食堂安排就餐的每人20元标准,酒水单价50元以内,在校外安排每人30元标准,酒水单价100元以内,县、镇、中心学校、村领导或特殊情况下的来人由主要负责人届时确定。中餐一般不供应酒水,确需用烟必须经校长同意。到县、镇、中心学校公务办事及各种会议的工作餐和相应工作联系的接待,比照上述相关标准执行。

(二)差旅费

因公出差须经校长同意,出差执行规定的补贴标准,出差须本着节约的原则,人少、事简、短时须乘车,人多事杂、时长或特殊工作包车的经校长同意,方可包车,但要做记录,完备手续。

凡经研究批准安排的学习培训人员,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县局和中心学校等通知或相关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由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审定,报县政府审批,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各项批准手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5000元以内由学校决定,2万元以内由中心学校决定(附申请报告到中心学校),5万元以上由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审定。没有批准手续的工程严禁开工建设,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组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在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报中心学校批准,否则不予办理支出。严禁学校负债建设,确需负债建设的,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原始凭证入帐要求:所有原始凭证应按发生时间注明用途并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其支出凭证应按《会计法》规定,经报账员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报中心校审核后方可入账核算。具体要求按照枞会核[20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支出审核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要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上单项支出在千元以上,需经行政会研究,方可开支。大额经费支出和大宗物品采购由县财政直接支付,具体程序按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关文件执行。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确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并按规定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台账,建立健全实物资产发放登记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每年末)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第十四条资产处置管理。资产处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和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学校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第十五条学校购置的资产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的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本校的所有财务活动负责。

第十七条学校要对经费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每学期对学校经费情况审查一次,并张榜公布。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今后上级如有新的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篇3:一小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区一小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财会室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主管财务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财会室定期向主管财务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室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财会室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财会室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其《合同》分送财务室与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会室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大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财会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8、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独立核算,学校统一管理。[另定协议]

附:关于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规定:

一、公务费:

1、办公费:因办理公务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笔、墨、纸和现代化的办公用品,报刊杂志费,印刷费,宣传费。

2、差旅费:机关行政人员因公差旅费。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

3、会议费;机关行政人员参加各项会议支付的费用

4、邮资费:教学办公发生的邮资费。

5、行政设备维修费:行政办公设备发生的维修费用。

6、学校组织的党支部活动费,教工团员活动费,老年人活动费,关工委活动费等。

7、支教费:由学校指派,支持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教学而发生的经费。

8、教职工培训费:为提高教学和业务水平而组织培训发生的费用。

9、其他。

二、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

1、教学业务费;教师用教材、讲义、教学用文具、纸张、印刷费、墨水、粉笔等消耗用品。活动课、兴趣课、研究性课补助费、教师早晚值班费。

2、实验实习费:实验药品、试剂等消耗材料及校外实习费用。

3、文体维持费:音美体育器材,训练比赛补贴。

4、理科实验班费:奥赛培训、集训和参赛费用,聘请教练劳务费等。

5、学校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费用。

6、社会实践活动费:寒暑假学工、学农、走进社区、高中新生军训费用。

7、教研组活动费。

8、教学设备维修费。

9、教学业务会议费。

10、教学差旅费。

11、课题课改费。

12、业务招待费。

13、其他。

三、设备购置费:

l、仪器设备:教学仪器、仪表、电器设备、机电设备、电教设备。多媒体设备、网络设备、标本、模型等。

2、音美体卫设备:音美体育卫生器材。

3、图书设备:由学校购置的各类教育教学图书。

4、一般设备。学生课桌椅、办公用桌椅、电讯设备、医疗器械、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