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医院优抚安置制度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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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优抚安置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转复退伍军人安置办法,及时兑现现役军人优待金。
2.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转复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安置。
3.对转复退伍军人,医院对口范围内实行优先安排工作,优先安排住房。
4.对在部队荣立一等功或被军区以上机关授予荣誉称号的转复退伍军人,在本单位安置的优先照顾住房,并推荐优先任用。
5.对有特殊困难的转复退伍军人要特殊对待,给予照顾。
6.优抚安置工作要持久、及时、要有台帐记录。
篇2:区中医院优抚安置制度
中医院优抚安置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转复退伍军人安置办法,及时兑现现役军人优待金。
2.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转复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安置。
3.对转复退伍军人,医院对口范围内实行优先安排工作,优先安排住房。
4.对在部队荣立一等功或被军区以上机关授予荣誉称号的转复退伍军人,在本单位安置的优先照顾住房,并推荐优先任用。
5.对有特殊困难的转复退伍军人要特殊对待,给予照顾。
6.优抚安置工作要持久、及时、要有台帐记录。
篇3:优抚安置科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参战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
2.评定伤残等级、承办烈士称号的报批工作。
3.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伤残军人、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5.指导、管理军休所工作。
6.负责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