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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私家车管理规定(范例)

2024-07-15 阅读 9308

教职工私家车管理规定

随着教职工收入的增加,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我校教职工私人购车(汽车)数量剧增,为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强化校园综合环境治理,规范对私家车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教职工购买车辆应办理各种保险,同时应到校总务处进行登记。

二、我校所有职工的车辆在校内应接受总务处的管理:1、车辆一律停放在学校停车场,按各自登记的车牌号摆放,禁止乱停乱放。2、禁止在校园内试车、学驾,鸣高音喇叭等,确保校园内的正常教学秩序,违者总务处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教职工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内不是学校原因而造成的车辆被盗、损坏、灾害等事故,其责任一律由车主自负。

四、教职员工因公出差,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执行公务不得使用私家车。

五、私家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交通肇事、被撞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自负。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均由个人自理。

六、不得在校内洗车修车。

七、车辆进入学校大门应避让行人,慢速缓行,指示灯信号明确,放学时间要等学生离校后方能放行,不得进入教学区。

篇2:工业园私家车辆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私家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工业园区私家车辆管理,避免车辆随意停放,维护公司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杜绝工业园区行车事故发生,保障工业园区行车安全和畅通,提升公司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申请获批并核发《集团私家车辆通行证》的公司员工个人车辆。

三、职责

(一)**园区物业部保安队:1、负责车辆出入工业园区的检查;2、私家车辆管理规定的实施监督;3、行车指示;4、工业园区行车安全宣导;

(二)济南园区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东营园区行政办公室:车位的申批及《集团私家车辆通行证》的核准;

(三)申批权限及流程:

四.管理内容

(一)申领条件: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且取得驾驶资格;

(二)提报资料:1、驾照复印件;2、填写《集团私家车辆通行证》申领表(见附件:1);

3、个人所属车辆图片(电子版)及个人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各一张;

(三)车辆进出、行驶

1、所有进出工业园区的公司员工私家机动车辆,应按提醒标识减速缓行,主动接受当值保安员的查验,并严禁进入生产厂区;

2、未核发《集团私家车辆通行证》的本公司员工个人车辆,不允许进入工业园区和临时暂放在公司园区。

3、《集团私家车辆通行证》需放置在驾驶室车窗前面左下方明显位置,通行证须与申请车辆保持一致,有效期限内车辆有变更的,需立即向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申请备案,经核准换证后放可进入,以免影响个人车辆通行、停放;

4、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行车路线行车,车辆驾驶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工业园区内行驶速度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超车、并行车;行政管理中心(行政办公室)安排车位,办理通行证行政管理中心(行政办公室)批准部门确认个人申请

5、车辆进入工业园区或在工业园区内行驶,禁止鸣喇叭;

6、严禁在工业园区内将车辆交予无驾驶证的人员驾车、练车,严禁逆向行驶;

7、车主出入工业园门岗无需下车刷门禁卡,但搭载的人员,由车主负责监督其下车刷卡后通行;

8、车辆禁止拉载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禁止拉载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禁止拉载法律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9、文明行车要求:遇行人及会车时,注意礼让;遇有政府车辆,重要客人车辆,公司公务车辆,为彰显良好公司形象,注意礼让;大雨、大雾及夜间行车时,能见度低,应打开车前灯,并减速慢行等;

10、严禁酒后驾车。

(四)车辆检查

1、私家车辆携带与公司同类物品入工业园时,须主动向当值保安进行申报,申报时应说明具体携带物品的数量、类型等,并接受当值保安员的核对,离开工业园时也需向保安申报,接受检查,以免发生误会,因进入工业园未主动申报备案的,物业部有权扣押车辆及货物,查实后放

2、私家车辆离开工业园时,当值保安须根据现场情况自行选择抽检或全检的形式对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驾驶室、后备箱等,如发现疑问,当值保安可以要求车辆靠边停泊,作进一步的确认,直到疑问解除,车辆方可出工业园,车主需配合;

3、公司物品带出,严格遵守物品出入工业园管理规定,并主动接受当值保安员的检查。

(五)车辆停放

1、私家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规定的私家车辆停放区域内,并按指定要求停放,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占用其他区域;

2、车辆停放要方便他人停车及倒车,车辆要保持整洁,不得有影响公司形象等各种内容张贴;

3、禁止在工业园区内使用公司的设施及水资源清洗私家车辆。

4、车辆停放时,应锁好车门窗,并拉上驻车制动器(手刹)。

(六)《集团私家车辆通行证》的管理

1、出入工业园区需出示通行证或者将通行证放置在驾驶室车窗前面左下方明显位置,以便当值保安员的确认,无车辆通行证者当值保安有权禁止其车辆驶入工业园;

2、通行证有效期1年,证件到期前2周需提报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公室审证核发;

3、车辆通行证不得转借给他人,不得自行涂改,离职时需交还行政管理中心,如三个月内私家车辆未出入工业园区,所申请的车辆通行证需上交行政管理中心,并取消车辆通行资格。

五、车主责任

(一)违反本规定在工业园内造成事故及造成个人和公司经济损失的,由个人承担;

(二)不遵守本规定之内容,视情节严重给予车主50――1000元负激励,由于责任心原因或多次教育拒不改正者以及不遵守本规定在工业园内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取消其车辆通行资格。

(三)个人填写的《集团私家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中公司至个人住宿处行车路线图之外,上下班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个人承担。六、附则本规定由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限相关车主2日内提报资料,报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申批办理。

附件:1集团私家车辆通行证申领表

申领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含具体办公楼)车牌号码车辆品牌型号行车路线(公司至个人住宿处)部门意见:申核意见:申领人声明及保证

1、本人谨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

2、上班时间的通勤路线遵守以上申请的行车路线,如有变动书面通知集团行政中心,在非通勤路线上的意外事故,个人自行承担;

3、本人同意以上声明及保证。

签名:

日期:

篇3:A公司员工私家车管理规定

E公司员工私家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客户群的不断增加,办公区域也随之不断扩大,而公共交通又无法完全满足公务出行的需要。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1、因公务外出应首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使用公司的公共车辆,在公司公共车辆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

2、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必须事先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月表》(附表)中的“私车公用申请”部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3、员工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部门经理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4、所有私车公用的申请及费用审核均需要报人事行政部备查。员工即时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月表》报部门审核每月18日(遇节假日提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人事行政部稽核填写费用报销单(《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月表》为报销附件之一)报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报财务部对费用金额进行核算报总经理批准后,每月20日到财务部报销。

1、公务目的地单一,可乘公交车、交通专线车或地铁往返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私车前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2、公务目的地较少(两个以内),且单边里程在10公里以下或成都市三环路以内的私车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3、单边里程在150公里以上的因公业务,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私车前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第五条对于在成都市范围内,目的地在三个以上且在短时间(一天)内需要办理完成的公务车公用申请”部分填写好各项路线,产生的私车公用费用可纳入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第六条对于在成都市范围内,虽公务目的地单一但因携带物品较多、较重而不便乘坐公共交通的私车公用,可纳入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第七条特殊情况下产生的私车公用费用(未包含在以上情况中的),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后可纳入报销范

1、私车公用费用报销项目包括:停车费、路桥费、燃油费、超公里数时的车辆保养费。

2、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燃油费按第九条核定金额后附燃油发票报销。

3、当私车公用车辆因公业务累计超过行驶里程5000公里时,公司负担报销更换机油和机油滤清器费用一次,当因公业务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000公里时公司负担报销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和空气滤清器费用一次,数据清零。4、以上私车公用相关费用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统计,每月统一报销一次并计入部门费用成本。

每公里燃油费=(油价每百公里油耗)100实际燃油费用=实际里程数每公里燃油费2、燃油费用计算标准油价:以成都市现行市价为标准每百公里油耗费标准:12升/每百公里实际里程数计算标准:以百度地图的驾车模式自动计算出行车起止地点的里程数为计算标准。

第十条员工在执行公司指派任务并自愿使用私人产权车辆者为私车公用行为,员工在规定时间驾车上、下班的行为,不属于私车公用的情形。

第十一条员工须及时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月表》,经相关程序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十二条员工每次因公务外出,须按照《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月表》的内容及时地认真做好记录,不准弄虚作假欺瞒公司,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员工的私车公用车辆,须自行确保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责任险和驾乘险)等车辆管理及交管部门备查所需的证件及相关手续齐全并始终在有效期限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私车公用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备查的证件。

第十五条私车公用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部门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费用,此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员工须爱惜车辆,自行负责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确保车况的良好状态,不得故障驾车或在汽车安全技术性能有问题时驾车。

第十八条私车公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和交通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十九条申请私车公用的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的交通管理和车辆保险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