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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2024-07-15 阅读 5622

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一、核医学仪器的使用,放射药品的分装,给病员投药,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防污染和差错事故。

二、使用放射性药物前,应严格核对品种、剂量、用法,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治项目,准确无误方可使用。

三、严格执行放射性药物管理规定,储源室应有专人保管,做好药物管理登记、帐目记录、定期核查等工作,严格交接手续。如有疑问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院领导进行清查。

四、放射源储源室、高活性室、标记室等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未经允许谢绝参观。放射性药物按防护规定管理和处理,种类、储量、用量不得外传。严固门窗,确保安全。

五、注意仪器维修,作好"三防"(防潮、防衰、防尘)工作。了解仪器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各种仪器诊断检查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每季度调试一次仪器,进行一次检修。

六、严格执行同位素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放射性操作必须穿戴实验服、口罩、工作帽和手套。取用I131Imci以上挥发性核素,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传递时必须使用长柄钳。取用放射性药物严禁口吸。

七、活性区禁止饮食、吸烟、存放食品餐具等。活性区非必须物品不得携入,室内物品未经安全测量不得携出。如发生污染,立即报告,作好标记,立即处理。

八、严格执行放射性染物管理和处理规定。离开活性区脱去实验服,按规定冲洗双手。活性区保持整齐清洁,每月湿式清洗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防护监测。

篇2:区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一、核医学仪器的使用,放射药品的分装,给病员投药,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防污染和差错事故。

二、使用放射性药物前,应严格核对品种、剂量、用法,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治项目,准确无误方可使用。

三、严格执行放射性药物管理规定,储源室应有专人保管,做好药物管理登记、帐目记录、定期核查等工作,严格交接手续。如有疑问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院领导进行清查。

四、放射源储源室、高活性室、标记室等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未经允许谢绝参观。放射性药物按防护规定管理和处理,种类、储量、用量不得外传。严固门窗,确保安全。

五、注意仪器维修,作好"三防"(防潮、防衰、防尘)工作。了解仪器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各种仪器诊断检查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每季度调试一次仪器,进行一次检修。

六、严格执行同位素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放射性操作必须穿戴实验服、口罩、工作帽和手套。取用I131Imci以上挥发性核素,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传递时必须使用长柄钳。取用放射性药物严禁口吸。

七、活性区禁止饮食、吸烟、存放食品餐具等。活性区非必须物品不得携入,室内物品未经安全测量不得携出。如发生污染,立即报告,作好标记,立即处理。

八、严格执行放射性染物管理和处理规定。离开活性区脱去实验服,按规定冲洗双手。活性区保持整齐清洁,每月湿式清洗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防护监测。

篇3:医院控烟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西安市中心医院控烟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各科室:

  为了更好地开展控烟工作,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职工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职工身心健康,按照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控烟工作要求,经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我院控烟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现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院领导成员积极带头执行《西安市中心医院公共场所控烟制度》,不在院内吸烟、敬烟,并带头戒烟。

  二、医院控烟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下科室进行控烟情况的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登记和整改。

  三、科室控烟小组须认真落实医院控烟规定,负责好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在室内吸烟,及时劝阻,并宣传烟草危害知识,保证医院内无吸烟者、无烟头(吸烟处除外)。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

  四、吸烟工作人员应主动戒烟,到院内戒烟门诊寻求专业的戒烟咨询和指导服务。在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科主任、护士长负监管失职之责,予以通报批评。

  五、医院全体职工不得在室内和院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烟,不准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处吸烟,发现违规者第1次现场批评教育;第2次在全院通报批评。

  六、对无视医院控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追究责任。

  七、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对严格遵守控烟规定的、控烟工作做得突出的科室,在年终考核时作为评选优秀科室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