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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小学住宿部生活指导教师工作守则

2024-07-15 阅读 3287

第一小学住宿部生活指导教师工作守则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时交接班。

三、组织好学生进餐、休息和娱乐。

四、做好学生生活指导,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对学生心理、生理的健康发展作正确的引导。

五、对学生每天的生活情况做好记载。

六、每晚至少三次巡视学生晚休情况,对学生晚休时蹬落被子、蚊帐、尿床等现象要及时、正确地处理。但不能影响其他学生休息。

七、如遇不安全事故或学生生病等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八、工作时间不酗酒、不抽烟、不打牌、不做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事,不得到其它寝室与教师闲谈。

九、对学生要有爱心、耐心,不打骂学生,与学生做知心朋友。

十、搞好寝室的卫生。

十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消除,并立即报告学校。

十二、坚持每天佩戴好工作证。

篇2: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范本

职责一: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是指导学生独立生活,培养学生自制、自主、自理能力,是学校教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加强对生活指导工作的考评,特制定本办法。

1.生活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要有“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对每一个学生负责,对每一个家庭负责”的观念,全心全意服务与广大学生。

2.保证宿舍安全。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电器,不私拉乱接,不攀高,不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交德育处处理。

3.作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发现物品损坏,追查其原因,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按价赔偿,及时提交总务处处理。对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人要报德育处处理。每天上午对宿舍进行检查,要求做到:

①“六面”干净无尘,②物品摆放整齐划一。③床铺整理平整美观。④卫生间地面干燥无异味。⑤室内要通风通气。对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学生和宿舍要及时指导并通报德育处。

4.维持住宿纪律。每天配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督促学生早晨按时起身,夜间按时休息;配合值班人员组织学生打扫环境卫生和做好。

职责二: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一、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有事须提前一天请假。

二、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并做好记录,每周上报一次。遇突发事件及进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禁止闲杂人员、生人进入宿舍;督促学生离开寝室,按时上课。

四、协助校保卫处查处寝室安全隐患,发现学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及进向保卫处反映。

五、督促学生搞好卫生,每天检查二次寝室卫生,做好记录,每周上报一次学工处、系部。

六、做好宿舍内财务保管工作。及时掌握宿舍内水池、厕所好坏情况,照明灯、桌凳等公物情况。

七、生活上关心学生,指导学生排除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检查清洁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质量,并做好记录。每周上报一交。

职责三: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公寓的全面管理,以及住宿学生的一日化生活指导。

(1)按时督促学生早起床、出早操。对不按时起床或未出早操的同学查明原因并进行登记。

(2)组织学生整理内务、清理卫生。

(3)督促学生提前5分钟离开宿舍上课、上自习。

(4)及时上明锁,按时开明锁。

(5)经常巡查宿舍秩序,制止违纪行为,严防暴力事件或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禁止外来人员逗留学生宿舍。在此期间,生活老师不得在值班室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晚就寝熄灯前20分钟,督促学生洗漱、搞卫生,要求学生做好就寝前的各项准备,并组织学生按时就寝。熄灯就寝后,巡视就寝秩序,不再允许学生洗漱、洗衣服或在楼道及宿舍走动、打闹、说笑、吃东西、听录音机等。

2、学生公寓防火、防盗及治安管理。

公寓楼内严禁动用明火。对学生在宿舍内点蜡、使用电炉、酒精炉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刀具、私拉乱接电源等违纪行为,生活老师有权制止并予以没收。

3、学生公寓公共财产的使用、管理及维护。

4、对住宿学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安排学生住宿。

6、完成公寓管理科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四: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一、生活指导教师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热心本职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能力、有办法、大胆管理,认真做好指导学生生活的工作。

二、熟悉本职工作,对学生要关心爱护,要深入宿舍,及时了解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有各方面困难的同学。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耐心细致地思想教育工作。

三、按照学校对住校生的安排,检查住校生的床位,不准随意调换房间、床位,不经宿管科批准,不准安排学生住宿。要摸清、登记住校生情况,建立住校生查寝档案。

四、按照学校要求,每日检查、督促学生宿舍内的卫生及内务整理情况,严格执行学生离舍检查放行制度,及时填写反馈单并做好工作记录。生活教师要每天两次打扫清理卫生间、厕所、走廊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做到不留污迹、不留死角;教育学生讲究公德,注意公共卫生,防止管道堵塞。

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统一保管宿舍钥匙,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楼门;教育学生不要在公寓楼内追逐打闹,上下床铺注意安全。教育学生:禁止乱接电器,禁止在室内点蜡烛,禁止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特别注意用电、防火安全。

六、午休和晚上熄灯后,要严格清查就寝人数,认真督查就寝纪律;发现缺勤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对大声说话、洗刷等影响就寝纪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记入班级量化。熄灯后严禁学生点蜡烛、打手电,不准学生加班加点或“开早车”。

七、抓好用电、用水管理,每天按时送电、停电,做到既节约用水、用电又保证供足、供好水电,有权监督学生开水的供应情况。

八、每天检查各宿舍有无损坏公物的情况,若发现,有室长签字,及时查找损坏公物的原因、责任人等,填写报修单,责成有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每天要对宿舍的卫生、就寝等情况根据《宿舍管理量化细则》进行跟踪量化,对值勤人员的检查到位情况,及时反馈到宿管科。

十、要严格执行一日24小时的值班制度,要求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接受学校领导及值班领导的检查,热情接待来访家长、外来参观客人。

十一、生活教师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对学生要平等相待。不得向学生推销物品,不得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歧视、讽刺、挖苦学生、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不得以粗暴态度和粗俗语言对待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侮辱学生人格,不得无故把学生赶出宿舍、放任或放纵学生,不能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得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和接受礼物,不得对学生施行诸如罚款等之类的处罚

职责五: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论,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好生活指导工作计划,交生活主管汇总,拟订学年宿舍管理工作计划。

二、每学期开学前,协同生活主管检查宿舍有关设备,做好寝室财产的登记工作,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学生入宿。

三、学生入宿前协同生活主管安排好宿生的寝室床位。

四、学生入宿后,指导学生实践“四学会”——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发展;使学生一切生活事务能自理自主。并物色好楼长、室长,指导其开展工作。

五、经常指导学生保持寝室整洁、美观。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指导学生在寝室内不得喧哗、不打扑克、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球、不踢球、不追逐打闹、不传阅内容不健康的报刊和书籍、不做不文明的娱乐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六、指导、组织宿生参加清洁劳动,坚持每天依时参加早操、早锻。

七、指导宿生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管理、指导学生做好宿舍内务、卫生、水电的使用,每天检查评比,每周评出模范寝室,给予表扬,并定时组织室长、楼长参观学习。

八、参与学生每日就餐纪律的管理工作。

九、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学习,经常与学生沟通,定期与室长、楼长开会研讨宿舍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与生活主管、班主任、年级长、德育处联系沟通,合力做好管理育人的工作。对因生活设施引发的问题,要给予重视,及时解决。

十、学生病痛要及时发现、通知校医,并及时报告生活主管、班主任和家长。

十一、坚持做好早操、午休、晚寝的考勤工作,严格执行宿舍纪律。

十二、指导节假日留校学生开展有关的文娱体育活动,不得让学生私自单独外出,不得私自带学生外出,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遇到突发时间,要及时与值班行政联系,冷静处理并上报。

十三、每天早、午、晚三次检查宿舍设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遇到偶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校领导,保卫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

十四、严禁外来人员及非本楼宿生进入宿舍。做好非正式时间学生进出宿舍的登记工作。

十五、学期中段及学期结束前,写好学生评语,交生活主管审查后,及时反馈班主任、家长,以便更全面更好平定学生操行评语、等级以及评选三好学生。

篇3:区二中学生公寓生活指导管理暂行办法

二中学生公寓生活指导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学校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学生公寓生活指导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生活指导应以大局为重,努力适应公寓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积极探索适合我校特点的学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新模式。

(二)生活指导应根据学校和政教处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学生,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学生的思想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协助学校和政教处在公寓中组织和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开展学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校纪校规教育,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公寓思想政治教育氛围。

(四)负责学生公寓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公寓团组织工作的指导,开展公寓学生团组织活动,使公寓团组织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掌握学生在公寓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建立相关档案,并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学生在入团、评奖评优,其在公寓中的表现在综合评价中占重要比重,具有“一票否决权”;对公寓内学生的违规违纪情况,公寓辅导员要及时上报政教处和总务处,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生活指导应积极主动的引导和帮助全体学生、楼层、寝室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公寓活动,要以公寓楼为载体,努力营造公寓文化氛围,优化育人环境,推动公寓楼内的精神文明建设。

(七)要本着以学生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各类实际问题,特别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健康状况不良、学习上有困难等学生群体的思想状况,要及时掌握,全面分析,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八)建立健全以学生团员、入团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为主要节点的学生安全稳定信息网络,增强政治洞察力和敏感性,保证学生信息系统的灵敏和信息渠道的畅通,尤其对学生中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要尽早采取措施,切实有效的做好本幢公寓楼的稳定工作;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启动稳定工作预案。

二、工作要求

(一)学校在公寓设立生活指导寝室,它既是生活指导的工作、休息场所,也是公寓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

(二)生活指导须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经常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研究工作对策,完成工作总结。

(三)生活指导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在公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向年级和总务处反馈。

(四)生活指导的房号、联系电话须向学生公布,值班期间要热情接待学生来访、来电,尽可能答复学生疑问,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并认真填写《生活指导工作手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来访或来电。

(五)生活指导在公寓中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接待学生来访和走访学生寝室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形象。

(六)生活指导在正常工作日晚上必须入住学生公寓,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寒、暑假外)实行轮班制,如确有需要请假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确保通讯工作畅通,以便处理突发性事件。

(七)生活指导请假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事先将自己职责内工作委托相关人员,然后向物业主任请假,并将被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上报总务处备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离职守者,扣发当月生活指导津贴。

三、管理与考核

(一)生活指导受总务处和物业双重领导,其在公寓工作期间的考核工作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生活指导每学期向总务处汇报工作情况,并按时参加总务处组织的学习和有关活动。

(二)生活指导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学生评议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校按照生活指导自评占20%、学生评议占30%、总务处、政教处评议占50%的比例核算出生活指导综合评分,确定其考核等级,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三)考核内容分为工作态度与为人师表、思想政治教育与学习引导、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成效等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