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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坡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2024-07-15 阅读 9403

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为了更好加强对协会自身的管理,提高协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协会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协会干部考核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例会制度

1、每大周一次例会,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的工作任务,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3、例会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主席团批准,办公室备案,例会期间原则上不予给假。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二次给予警告,三次开除。

二、值班值勤制度

1、值班值勤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着装整齐,姿态端正,有礼节礼貌,认真做好值班值勤工作,负起责任,做到敢抓敢管。

2、值班值勤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教学楼,以便主席团随时检查值班值勤情况。

3、值班值勤人员无故或擅自离岗者,如发现三次作自动退出处理。迟到或早退两次按缺席一次处理。

4、值班值勤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漏报、瞒报或徇私舞弊者,发现要给予严肃处理或清除出学生会队伍。

三、工作态度考核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违纪处理。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能经常向团委领导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领导交办的任务能及时完成,无拖延现象,敬业精神较强。

四、工作会议记录的考核

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详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会议记录要求每月上交一次,由学生会办公室检查,团委抽查。

五、工作计划的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报校团委审批。

2、各部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落实。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六、工作总结的考核

1、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2、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述职报告)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由本人书写完成。

篇2:学生会活动考核评分制度范本

学生会活动考核评分制度

1、无故不参加活动,扣除该干部1分;

2、迟到15分钟以上者,根据时间长短,扣除该成员0.5-1分;

3、某成员因不服从相关负责人安排而延误工作者,酌情扣除该成员0-2分;

4、若某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并且已经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若该成员在活动中有具体任务,但是该部门部长未协调其他成员代替其位置者,酌情扣除该部门部长3分;

5.若某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并且已经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若该成员在活动中有具体任务,而该部门部长或成员协调他人(学生会成员)代替,对活动的顺利进行无影响者,不扣分;

6、若因某部门部长未及时传达活动信息,导致该部门成员无法参加活动者,扣除该部门部长:未到人数×2分;

7、若因办公室未及时传达通知而导致某职能部门无法参加活动者,扣除该办公室成员1.5分。

最后综合成绩后,成绩积分100分以上者为五星级,95―100分为四星级,90―85分为三星级,85―80分为二星级,80―75分为一星级,75分以下者降级使用,四级以上者有资格参与评优(优秀部长/部员)。

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会全体干部认真遵守执行。

本制度由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3: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考核制度

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考核制度

1.干部无故旷勤,扣除该干部1分;

2.值班期间出现迟到或者早退的现象,扣除该干部0.5分;若某干部同时存在迟到和早退的现象,扣除该干部1分;

3.若某干部因临时调课或回家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值班,但是已经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本部门部长须安排他人代替值班,不扣分;如本部门其他干部均有课,部长应协调学生会其他部门部长或者干部代替值班,不扣分;若部长未协调,扣除部长1分;

4.若某干部因临时调课或回家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值班,但是没有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并且自己未协调他人代替值班,按该干部旷勤处理,扣除该干部2分,同时,部长负责管理连带责任,扣除1分;

5.值班干部须在值班前五分钟到办公室签到。若某干部因没有及时签到(非公事),而导致其他工作延误者,扣除该干部0.5分;

6.若某干部在值班期间出现不文明行为,酌情扣除该干部1-10分;

7.若因办公室负责开门的干事在正常值班期间未开启学生会办公室的门而导致其他干部无法值班,扣除该办公室干事1分;

8.若办公室负责开门的成员迟到10分钟以上未开门,扣除该办公室成员1分;

9.若某干部以办公室未及时开门为由而离开,扣除该成员0.5分;若办公室门在超过值班时间30分钟以上未开,其他值班干部须请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方可离开,不扣分;

10.若某干部在值班期间未经办公室同意,擅自带非学生会成员进入办公室,扣除该干部0.5分;

11.若某成员使用公共用品而未在办公室登记,扣除该干部0.5分,若某干部在使用公共用品期间,出现浪费现象,扣除该成员0.2分。

注:1.本制度所评出的分数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若某干部被扣分数超过5分,向其所在部门的部长通报;

3.若某干部被扣分数超过10分,向主席通报;

4.若某干部被扣分数超过15分,向团委通报,在经团委同意后,开除该成员学生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