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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范例

2024-07-14 阅读 1820

周考评、月评比制度

考核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依据工作热情、会议出勤、工作效果、群众反应、行为表现等五个标准进行考核。

一、工作热情

1、工作积极,热情高涨为优

2、工作较积极,有热情为良

3、工作需要督促为中

4、在督促下仍懒散不积极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长询问

二、出勤

1、在例会或大会中从未缺勤为优

2、在例会或大会中偶尔有一至两次缺勤为良

3、在例会或大会中有三至四次缺勤为中

4、在例会或大会中缺勤次数较多为差

考核方式:部长统计

三、工作效果

1、部门的工作完成的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活跃、流程严密、公平公正为优

2、部门的工作完成的较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较活跃、流程较严密、能公平公正为良

3、部门的工作只是单纯完成或举行的活动气氛不算活跃、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为中

4、部门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满意或举行的活动没有气氛、流程有较大疏忽、不够公平公正为差

考核方式:找组织部成员参与活动了解活动中组织者的表现及同学反映,询问成员、部长,向办公室要各部门的会议记录。

四、群众反映

1、群众反映好为优

2、群众有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良

3、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中

4、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不能改正为差考核方式: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了解同学们对各部门的看法。

五、行为表现

1、在同学中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优

2、在同学中可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良

3、在同学中起不到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中

4、在同学中起负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差考核方式:了解其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学们的反应为主。

优+2,良+1,中+0,差-1。

篇2:学生会活动考核评分制度范本

学生会活动考核评分制度

1、无故不参加活动,扣除该干部1分;

2、迟到15分钟以上者,根据时间长短,扣除该成员0.5-1分;

3、某成员因不服从相关负责人安排而延误工作者,酌情扣除该成员0-2分;

4、若某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并且已经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若该成员在活动中有具体任务,但是该部门部长未协调其他成员代替其位置者,酌情扣除该部门部长3分;

5.若某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并且已经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若该成员在活动中有具体任务,而该部门部长或成员协调他人(学生会成员)代替,对活动的顺利进行无影响者,不扣分;

6、若因某部门部长未及时传达活动信息,导致该部门成员无法参加活动者,扣除该部门部长:未到人数×2分;

7、若因办公室未及时传达通知而导致某职能部门无法参加活动者,扣除该办公室成员1.5分。

最后综合成绩后,成绩积分100分以上者为五星级,95―100分为四星级,90―85分为三星级,85―80分为二星级,80―75分为一星级,75分以下者降级使用,四级以上者有资格参与评优(优秀部长/部员)。

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会全体干部认真遵守执行。

本制度由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3: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考核制度

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考核制度

1.干部无故旷勤,扣除该干部1分;

2.值班期间出现迟到或者早退的现象,扣除该干部0.5分;若某干部同时存在迟到和早退的现象,扣除该干部1分;

3.若某干部因临时调课或回家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值班,但是已经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本部门部长须安排他人代替值班,不扣分;如本部门其他干部均有课,部长应协调学生会其他部门部长或者干部代替值班,不扣分;若部长未协调,扣除部长1分;

4.若某干部因临时调课或回家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值班,但是没有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并且自己未协调他人代替值班,按该干部旷勤处理,扣除该干部2分,同时,部长负责管理连带责任,扣除1分;

5.值班干部须在值班前五分钟到办公室签到。若某干部因没有及时签到(非公事),而导致其他工作延误者,扣除该干部0.5分;

6.若某干部在值班期间出现不文明行为,酌情扣除该干部1-10分;

7.若因办公室负责开门的干事在正常值班期间未开启学生会办公室的门而导致其他干部无法值班,扣除该办公室干事1分;

8.若办公室负责开门的成员迟到10分钟以上未开门,扣除该办公室成员1分;

9.若某干部以办公室未及时开门为由而离开,扣除该成员0.5分;若办公室门在超过值班时间30分钟以上未开,其他值班干部须请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方可离开,不扣分;

10.若某干部在值班期间未经办公室同意,擅自带非学生会成员进入办公室,扣除该干部0.5分;

11.若某成员使用公共用品而未在办公室登记,扣除该干部0.5分,若某干部在使用公共用品期间,出现浪费现象,扣除该成员0.2分。

注:1.本制度所评出的分数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若某干部被扣分数超过5分,向其所在部门的部长通报;

3.若某干部被扣分数超过10分,向主席通报;

4.若某干部被扣分数超过15分,向团委通报,在经团委同意后,开除该成员学生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