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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处罚及奖励量化标准(3)

2024-07-15 阅读 4484

酒店员工处罚及奖励量化标准(三)

为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员工的管理,公司特制定本处罚及奖励量化标准如下:

处罚

一、劳动纪律

1、营业区内大声喧哗、奔跑、有怪异动作者,罚款20元。

2、营业区内吃东西者罚款20元。

3、不尊重同事、诽谤同事者罚款100元。

4、营业区内吸烟者罚款20元。

5、下班后无故在公司逗留者罚款20元。

6、拒绝保安检查罚款50元。

7、不与同事协作者罚款20元。

7、上班时间私自接打电话者罚款20元。

8、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罚款20元。

9、私自脱岗者罚款20元。

10、经常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每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取消全勤奖。无故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值班期间睡觉者罚款100元。

12、私自翻动客人物品者开除。

13、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不及时上报或说谎者,视情况给予50―500元的处罚。

14、不按规定时间就餐者罚款20元。

15、当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者罚款20元。

16、私自向备餐间或酒库借烟酒、食品、饮料者按物品售价5倍处罚吧员及当事人。

17、当班时间酗酒、打架、聚众赌博者开除。

18、私自涂改单据,从中谋取私利者开除。

19、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者开除。

20、损坏公司物品不及时上报者,经查实按原价加倍处理。

21、违法乱纪者开除。

22、内部员工乱搞男女关系、骚扰异性者开除。

二、行为规范、职业道德

1、不能及时清理卫生、不按规定给顾客服务者罚款20元。

2、服务中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引起客人反感或投诉者罚款20元。

3、对顾客有不礼貌行为,给公司带来不良声誉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4、开单漏写日期、房号、开单人工号牌者罚款20元,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由本人承担。

5、服务区营业期间无人服务,罚款20元。

6、在服务工作中面无表情、不带微笑者罚款20元。

7、引领客人手势不正确罚款20元。

8、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罚款50元。

9、未经允许偷吃偷喝公司食物者按10倍罚款。

10、在更衣柜内存放食物、酒水或饮料者罚款50元。

11、擅自加锁、私调更衣包、私配钥匙者罚款50元。

12、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罚款50元。

13、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客人的物品。

14、不走指定员工通道罚款20元。

15、上、下班不打卡或不参加班前点名罚款20元。

16、当班期间在包房看电视、唱歌者罚款20元。

17、着工服上街或回家罚款20元。

三、仪容仪表仪态

1、工装不整齐、工鞋不干净、袜子不符合标准者每项罚款20元。

2、上岗时未佩戴工牌(胸卡)者罚款20元。

3、指甲、手、头发等未达到卫生标准者罚款20元。

4、发现在岗期间未按标准佩戴饰物者罚款20元。

5、在岗期间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吹口哨、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者每项罚款20元。

6、在岗期间,发现员工吸烟者罚款20元。

7、未按要求规范站姿者罚款20元。

8、在岗期间谈吐过程中发现口腔有异味者罚款20元。

9、女员工在岗期间未化妆或浓妆艳抹者罚款20元。

10、上岗期间未穿公司统一工装者罚款20元。

四、礼节、礼貌

1、在营业区未使用礼貌用语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当班期间未讲普通话者罚款20元。

3、对同事不礼貌者罚款20元。

4、在公司见到客人或上级领导未让道者罚款20元。

5、见客人不理睬,未打招呼者罚款20元。

6、与客人争吵者罚款100元。

7、私拿、私用客人任何东西或据为己有者开除。

8、与客人交谈,语言、谈吐有损公司形象者罚款100元。

9、回答客人疑问使用“不知道”、“不清楚”等语句者罚款20元。

10、泄露公司机密者开除。

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性给予奖励:

1、拣到客人手机奖励20―50元。

2、拣到客人现金500元以下者奖励20元。

3、拣到客人现金600元以上者奖励50元。

4、拣到客人1000元以上物品者(名贵手表、项链等)奖励50元。

5、拣到客人现金5000元以上者奖励100元。

6、在公司大会上通报表扬三次者奖励20元。

7、为公司赢得荣誉者奖励50元。

8、工作热心,受客人表扬者奖励20元。

9、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50―500元。

10、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奖励50―500元。

1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根据情况奖励。

12、见义勇为者奖励50―1000元。

13、检举偷窃公司财物,经查实为公司避免损失者奖励50―1000元。

14、忠于职守,完成紧急任务而无延误工作者,根据情况奖励。

1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盗窃现象发生者,奖励50―1000元。

篇2:项目的奖励处罚制度

根据责任制对责任人按责任大小进行奖励处罚,项目内部检查以JGJ59-99标准为主。一、奖励:1.项目部季检无职业健康安全、火灾、中毒事故,失窃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检查季平均75—85(含75分)不奖不罚,85分(含85分)以上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人员每人每分奖10元,95分以上每人每分奖20元。2.年终项目经理部全年无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检查年平均分在85分以上者(含85分)每人奖励100元。3.在区组织的检查中,检查在90分以上者,每人奖励50元。4.奖金的分配比例由各项目经理部自定。5.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等接受市级以上检查,得到通报表扬的,每次奖励5000元。6.年度责任状考核的奖金评定按责任状签定的相关内容执行。二、处罚:1、项目经理部检查季平均分低于85分但高于70分(含70分),每降低1分,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人员每人每分罚10元,70分(不含70分)以下,每降低1分,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每人每分罚30元。2、项目经理部年工伤(重伤以上)一人或经济损失一万元以内,罚款2000元;年工伤(重伤以上)二人以上或经济损失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六万元以内,罚款5000—10000元,该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通报批评处理;死亡一人或经济损失六万元以(含六万元)上十二万元以内,罚款15000元,该项目部经理降职使用,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待岗处理;年发生二人死亡或经济损失十二万元(含十二万元)以上者罚款三万元,该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辞退。以上除罚款外可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的赔偿费用及罚款等经济损失计入所在项目的成本。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不按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受伤者或其家属*、到公司机关闹等)的,罚款1000—10000元。发生事故罚款比例按:[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1:1.2:0.8]分配。3、(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等)在省、市、区组织的检查在70分以下或被通报批评,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每人人均罚款100元。

4、有以下行为的责任人处以100—500的经济罚款,并按《员工守则》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①发现事故险情或隐患,不采取防范措施的。②不执行质量安全监督部(包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限期解决的职业健康安全隐患要求的。③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④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不报告或嫁祸他人的;不积极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造成影响的。⑤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⑥不按规定进行分部分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或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的。⑦不积极执行本制度的其他行为的。

篇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

一、项目部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合同承落的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决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项目区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分包项目区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对分包项目区域在劳务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的罚项目区域管理人员100元。

2)对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有关人员罚款100元。

3)对新入场或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罚款500元,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或证件不全的罚款200元。

4)对各分包项目区域的施工班组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或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劳务作业层工人违反其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

6)对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的班组每人罚款50元,并对其所在专业或分包项目区域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2、“三宝四口”防护

1)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挂帽带者罚款50元。对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者罚款200元,系安全带没有挂好罚款100元。

2)对未按规定搭设安全网的作业班组罚款100元,对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绳防护、栏杆等)或安全警示牌罚款1000-5000元,并责令其限时恢复。

3)对洞口、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罚款500-1000元。

3、高处作业防护

1)对高处作业无防坠落措施或措施不力者罚款1000-2000元。

2)现场搭设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发现一处罚款有关人员1000-2000元。

3)在上下交叉作业中,上层作业人员要对下层作业人员负责,在下层要设安全监护人,对不设监护人的有关人员罚款200元。

4)使用移动式作业平台未满铺并绑扎好5CM脚手板、未设爬梯未设竖向扫地杆,上端未设防护栏杆、无安全带挂设点的罚款200元。

5)现场使用的人字梯上部夹角不大于45度,直梯工作角度不大于75度,跨步横杆不大于40CM,违者罚款200元。

4、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是“三相五线制”(五芯电缆),不准使用四芯电缆外敷一根接地,违反本规定的罚款1000-1500元。

2)施工用电必须是“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径不得小于4MM)。对不执行标准规范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现场使用的铁壳配电箱,开关箱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对违反标准规范者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5)对现场使用电设施电源线(缆)一条线缆的接头不准多于3个,接头应按规定进行绝缘包扎,对超过3个接头的电线(缆)每条罚款500元。

6)现场的照明灯具必须按规定接线,不得使用花线或塑料线(缆)。铁壳灯具的固定杆件不准用钢筋、钢管,要用木制的杆件,不符合本规定的每个灯具罚款200元。

7)现场的设施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设置,对混用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8)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老化的破皮电缆线,对电缆破皮后应及时进行绝缘包扎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条罚款100元。

9)对施工现场的值班、维修电工不按规定操作的罚款100元。

10)手持电动工具的原始电源线严禁接长使用,对擅自接长使用的每发现一台罚款200元。

11)现场的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用电两级保护”,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2)电缆线必须架空,对配电箱、开关箱电缆未架空或与钢铁构件、安全防护栏杆接触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3)对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者除没收其器具外还将给予罚款500元,对使用煤气炉者罚款1000元。

14)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接地,对电源插头少脚,从开关箱接出的电源线缺相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5)对各类电动工具电源不按规定接线或未使用插头(线头直接插入插座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6)对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混乱,问题屡禁不止,对专业项目维修电工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5、施工机具管理

1)各类施工机具进场后使用前,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报验批准投入使用的每台罚款200元。

2)对氧气、乙炔两瓶间距不足5M,距明火不足10M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各类焊机一次线5M,一、二次线要有防护罩,二次线用线鼻子连接,违者每发现一台罚款100元。

4)对电焊机二次把线用其它电缆线代替的罚款100元。

5)对电焊机二次接地用型钢(钢管、钢筋、扁钢、角钢等)代替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起重吊装作业防护

1)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的,吊钩无保险装置的罚款1000-2000元。

2)对无证上岗的起重指挥或起重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对使用有断丝、严重变形、磨损严重等超标缺陷的钢丝绳罚款500-1000元。

7、防火管理

1)对私自挪用消防设施、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的,除赔偿损失外还给予器材价格10倍的处罚。

2)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200元。

3)对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擅自动火的,动火作业人不负责的,不监守岗位的,罚款100元。

8、文明施工管理

1)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层工人要相互团结、协调施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对打架斗殴的双方不论责任属谁,一律罚款2000元,经调查后对肇事责任方加罚1000-5000元,并责成其承担一切后果,对情节严重者交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背裸身作业者罚款100元。

3)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盗窃、赌博、嫖娼等行为,违者罚款1000-5000元,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元。

5)对生活区男女同住者每队夫妻罚款1000元。

6)木工棚、钢筋棚不整洁,各类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堆好,一次罚款班组200元。

7)一道工序完成后,现场和四周材料未分类堆放整齐,乱堆乱放,施工现场混乱的,一次罚款500-1000元。

8)在木工棚抽烟的一次罚款1500元。

9)以上条款和规定如在执行中有不服或吵闹,打击报复的,轻者一次罚款500-1000元,重者清退出场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8、奖励办法

1)在每周定期安全检查活动中,评比出施工班组无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能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奖励500元。

2)生活区在检查评比中,得到优胜班组的,奖励500元。

除上述规定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文件选编》中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其给予处罚。施工队负责人或违章者,态度恶劣或对执法人员实施威胁报复的,本项目部将对其给予重罚,对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将交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