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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机关大院印章介绍信管理使用规定

2024-07-15 阅读 9797

机关大院印章、介绍信管理和使用规定

印章、介绍信是机关、单位对内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为正确使用、管理好印章、介绍信,特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

(一)严格控制印章的刻制。所有印章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刻制,并留好印模,停用或无用的废旧印章要及时收回,统一交办公室监督销毁。发印或收印应办好交接签字手续。

(二)党委、局行政印章及钢印,由局办公室掌管监印。

(三)所有印章均单独置于牢固的柜里或抽屉之内,加上锁。

(四)严格手续,使用印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使用局公章应根据情况由分管或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并在用印登记表上注明,以备查用。

(五)公文用印,必须符合公文处理办法中的有关公文审核、会签、签发的规定和公文体式、程序、函件。

(六)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均凭局长、副局长签发的原稿盖章。

(七)以局名义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和商办答复,一般事项的便函,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审核后盖章。

(八)局属单位需以局名义开具介绍信的,须持单位介绍信或领导签条,经局长或副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登记签发。

(九)经常性业务报表需加盖局章时,凭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监印盖章。

(十)其他临时性事项的文件、证件、报表等需加盖局印章时,如有领导的批件,凭批件盖章;如没有批件,重要的经局长同意;一般的经分管局长签字同意,方可登记盖章。

(十一)对所盖印章的文件、材料内容必须认真审阅,尤其是一些特殊情况用印,更要审阅清楚,不能碍于情面,随意盖印。

(十二)局公章不准随身携带。如本局工作人员因公需随带印章的,必须经局领导同意,并办好印章借用登记手续。

(十三)盖印正规。盖出的各种印章,必须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二、介绍信管理和使用

(一)介绍信是代表本单位与外单位接洽工作凭据,限于工作使用,个人私事一般不得使用机关介绍信,可用便函联系。

(二)开据介绍信,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证件、协议、便笺等上面加盖印章。

(三)领取未启用的介绍信要办理登记手续,填写领用号码、启用日期、批准人、经手人等。

(四)介绍信由局办公室统一编号使用,由专人保管签发,对已经使用过的介绍信存根,由局办公室妥善保存。

篇2:介绍信管理使用规定范例

第一条介绍信是对外联系工作、商洽事务等派出人员持有的凭证。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介绍信等证明材料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校介绍信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负责印制、编号、登记、发放、销毁。各单位(部门)要有专人分管,介绍信薄不得丢失,使用完后将存根退学校办公室保存,定期统一销毁。

第三条开具校党政介绍信应履行审批手续。联系一般性工作事项,需经学校办公室领导签批,涉及学校的重要事务需经学校主管领导签批。

第四条填写介绍信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前往的单位(部门)名称、联系具体事宜、开信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应与存根内容一致。书写要工整,不得涂改。印章管理人员应在检查核对无误后用印。

第五条不得开空白介绍信。

第六条介绍信开出后未使用的,应退还管理人员,与原存根一起保存。介绍信持有人若将介绍信丢失,应及时报告,以防冒名顶替。

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